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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聲紀錄典藏管理作業探討

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一節 有聲紀錄典藏管理作業探討

有聲紀錄隨著時間出現不同載體形式,最早從1878 年蠟製滾筒(wax cylinder) 的發明,以圓筒式留聲機揭開聲音紀錄媒體的序幕,1897 年開始有蟲膠 (shellac) 唱片、1901 年產生賽璐珞(celluloid)唱片、1948 年有乙烯基塑料(vinyl plastic)唱 片(即俗稱黑膠唱片或密紋唱片)。蟲膠唱片和賽璐珞唱片轉速約每分鐘78 圈,

質地重而不耐摔,後來的黑膠唱片比蟲膠唱片質輕且較不易破裂,轉速為每分鐘 33 又 3/1 或是 45 轉。雖然同一時期錄音磁帶已經發明,但逐漸普及是在 1950 年代,因應各種用途的磁帶形式逐漸發展,當匣式錄音帶進入民眾家庭生活中,

音樂成為文化的一部份,接著數位技術發展,記錄聲音的媒體改為光碟,CD、

DVD 的普及又讓磁帶逐漸沒入歷史中。回顧臺灣自 1910 年傳入留聲機與唱片開 始,記錄聲音的媒體從蟲膠、黑膠、卡帶到CD、DVD;播放設備也由笨重的留 聲機、摺疊式留聲機、全電子式留聲機、立體留聲機、匣式電唱機、卡式錄音機 到CD 雷射唱盤與 DVD 播放機等(郭麗娟,2005)。有聲紀錄管理作業流程各項 工作理論與原則,簡述如下:

一、 徵集鑑定

雖然特殊媒體資源內容有其特殊性,但卻難以徵集維護,故歐洲理事會

(Council of Europe)基於對於歐洲文化資產保存的使命,曾針對歐洲會員國制 定公布一份《歐洲視聽文化資產保護》(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Audiovisual Heritage)手冊,主要規範各國應指定視聽資源法定寄存與專責管 理機構,負責視聽資源之蒐集、儲存、維護與提供使用的工作,所有視聽資料應 在內容公開發表後12 個月內送存到法定寄存機構,也賦予寄存機構基於資料保 護可進行合理重製,寄存機構需要制定標準化作業程序,承諾資料之典藏與保 護,此一指定寄存專責機構之作法,確保歐洲地區影音文化資產可完整徵集並流 傳後代(Council of Europe, 2001)。

由於機構資源有限,檔案機構不可能無限制的典藏所有資源,所以必須針對 主動徵集的紀錄制定優先採選的價值鑑定標準,對於有聲紀錄價值鑑定準則,不 同於紙質檔案,除了依循一般鑑定原則所揭示之重要性、代表性、完整性與保存 迫切性等四大原則外,Connors 曾藉由三個公共電視影音紀錄全宗之分析,根據 實證經驗提出其他考量因素,認為影音紀錄價值鑑定考量,應包括:全宗完整性、

保留的費用、授權使用問題、未來使用的潛在價值、資料格式與原來的製作成本 等因素(Connors, 2000, p.168)。

Paton 也曾發展一份可提供徵集鑑定實作參考的評選工作清單(checklist),包 含的鑑定項目包括(Paton, 1997, pp.128-130):

(一)符合典藏機構任務及其館藏政策的關連程度;

(二)獨特性與珍貴性;

(三)其他典藏機構是否擁有副本或重製品;

(四)媒體的專擅性(內容最適於以聲音表現而非其他讀取方式);

(五)媒體格式(目前是否尚存可用設備閱聽或設備已罕見);

(六)資料年代;

(七)媒體保存狀況;

(八)內容品質與可讀性;

(九)完整性;

(十)史實憑證價值;

(十一)使用潛在價值;

(十二)使用限制;

(十三)保留需要付出的費用。

Baldwin 則試圖將有聲紀錄徵集鑑定的準則,依其對該機構重要性,賦予加 權數之量化計算值,藉以算出各有聲紀錄相對值得徵集採選的量化數值判斷

(Baldwin, 2004, pp.185-189)。其賦予各項鑑定因素之加權值如下:

表2.1 有聲紀錄價值鑑定因素與量化分析說明表 (control)

安全與風險管理 1 許使用者以自己的描述上標籤(tag)(Mashon, 2007;Rooks, 2010)。

美國Virginia 圖書館對於徵集入館的地方電台資料,則直接依媒體形式分開

上架,再根據資料時間作為排架順序,但早期紀錄的聲音媒體為節省磁帶空間,

磁帶AB 面可能記錄的內容無關,原件整理過程需要先分開轉置分存,進行編目 描述需要特別記錄歷史背景並賦予主題標目(subject heading),才能便於日後的 檢索(Gaidmore, Sam, Davis & Cornette, 2005)。

位 於 英 國 西 敏 (Westminster)的議會有聲檔案館(Parliamentary Sound Archive)自議會定期接收議事過程有聲紀錄,收到的有聲紀錄先檢查內容的完 整性,並根據捲片開頭資訊編製索引,所有捲帶保有原來容具,採直立存放到庫 房的木製陳列櫃,排架順序依照檔案館賦予之分類編號,編號的組成是依議會業 務職能先分為五個主題系列,再依日期先後編號,此排架方式是著眼於有聲記錄 的產生會隨著時間增長,依日期編號排架有適用之合理性。(Bond, 1980)因此,

對於有聲紀錄的整編排架,需要視記錄媒體類型、資料來源與內容屬性等特質,

加以權衡考量,各典藏機構有自行發展適用之分類與組織邏輯順序。雖然在美國 多數的典藏機構採用與圖書資料一致之機讀編目格式(MARC)與英美編目規則 (AACR) 進行有聲紀錄之編目作業,但此部分多半僅是取自商業管道的音樂資 料,未在公開管道流通之有聲紀錄難以取得抄錄編目來源,多半只能採自建清單 方式或是有獨立之資料庫系統,此部分書目資訊分享問題較為嚴重(Bucknum, 2001)。

三、 典藏維護

超過百年以上的有聲媒體發展史,讓後人為了使用前一代主流媒體記錄之內 容時,必須併同保存當時之播放設備,但保存原來設備與媒體備受時間考驗,而 且愈來愈不可行。所以,需要有內容複製轉錄的過程,在原有媒體與設備尚可操 作之際,將有價值之資訊內容轉置到下一代媒體,使得目前數位典藏的概念不斷 被提起,但數位化目的在於便利檢索使用,如基於長久保存觀點,數位媒體不盡 然可靠。20 世紀末,各典藏機構紛紛將重要藏品轉換為數位形式,典藏保存的 觀念,也由「妥善保存原件」(preserve the original)的典範,遞移到「分散保存 風險」(distribution is preservation)的觀念(Orio et al., 2009, p.202),原件基於史 料情感依舊是需要維護的珍藏,但藉由數位複製多份可降低唯一性保存風險,並 利於內容擴散傳播使用。

國 際 聲 音 與 音 像 典 藏 協 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und and Audiovisual Archives, IASA)之技術委員會(Technical Committee)於 2005 年發 布《有聲資產的維護:規範、原則與保存策略》(The Safeguarding of the Audio Heritage: Ethics, Principles and Preservation Strategy)提出在今日科技環境下適用 於聲音與影音典藏與轉置的建議作法,內容可提供典藏影音資源機構進行媒體保

存與數位轉置工作的技術建議(IASA-TC,2005)。此份文件提出載體的保存必須 (metallic reflective layer)、

染劑及保護層;而金屬反射 年3 月 6 日,http://www.archives.gov.tw/UserFiles/storeroom.pdf

有聲紀錄的典藏不僅要求環境溫濕度之控制,標準之典藏庫房環境應有防日 光直射和紫外光照射、防有害生物、防火防震與空氣清靜設備,各項要求可參閱 檔案管理局出版之《檔案庫房建置》相關規範(林人立,朱世康,許尹馨編著,

2003)。

作業處理過程中應儘量避免觸及媒體面盤,以手持邊緣或是中間標籤區的方 式拿取,不同的媒體種類需要不同的容具加以保護,錄音帶類應個別存放於絕緣 的保護匣盒內,再放入儲存櫃中。因為錄音帶類屬於磁性媒體,所以儲存櫃應該 避免接近電器用品或是帶有磁場的處所。磁片、磁帶、光碟等電子媒體應該要以 壓克力、純聚丙烯等,化性穩定材質的保護盒個別存放,再放到儲存櫃中(林巧 敏,洪碧苓,2010,頁 60-61)。對於不同有聲紀錄媒體儲存容具要求與定期清潔 注意事項,詳細資訊可參閱美國國會圖書館提供之《蠟筒、光盤與磁帶保存盒》

(Cylinder, Disc and Tape Care in a Nutshell ) 網 頁 資 訊 ( The Library of Congress,2012b)。最後,庫房典藏之各種媒體記錄應定期清點檢驗,以掌握保存 與劣化問題,並及時進行必要的轉置或修護。

四、 數位轉置

有鑑於磁帶媒體的一般生命週期為25 年,或甚至更短,典藏機構所收藏之 有聲紀錄,其磁帶幾乎已屆25 年保存壽命,故進行媒體轉置為刻不容緩的首要 工作,因資訊科技的發展,目前轉製之媒體形式多將原始類比資訊轉為數位形 式,但數位轉置成本不貲,加上使用迫切性考量,當面臨數量龐大的有聲資料數 位轉置,宜有優先性考量,衡酌其先後順序之因素包括(Paton,1990):

(一) 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所列之館藏內容重點;

(二) 本館館藏已有其他媒體內容可相互參考應用;

(三) 記錄的有聲內容極具歷史價值;

(四) 除此資料外並無其他可替代性的資源。

前述提及國際聲音與音像典藏協會(IASA)制定之《有聲資產的維護:規範、

原則與保存策略》,建議有聲典藏機構處理有聲紀錄數位化時,可優先處理已被 認為具有高度保存風險的類比媒體,包括:

(一) 蠟筒 (cylinders)

(二) 各類即時錄音唱片 (instantaneous discs)

(三) 「漆膠」唱片(lacquer discs)

(四) 醋酸鹽基的錄音帶 (acetate tapes)

(五) 所有速度的播放盤帶(open reel tapes)和任何類型的卡式錄音 帶(cassette tapes)

(六) 任何有明顯衰退跡象及先天性不穩定的載體(有「黏化的徵兆

」),或因不當處理及儲存造成的惡化現象(如物理變形、發霉

(Microsoft 格式)

取樣率:

44.1KHz 16~24 bit/sample 聲道:立體音

檔案格式:

AAC(MPEG-4 AAC)

取樣率:

44.1KHz-96KHz/

24 bit sample 聲道:

至少為立體聲

檔案格式:MP3 取樣率:

44.1KHz 聲道:立體音

AAC(MPEG-4 AAC)

取樣率:

22.05KHz以上 /16 bit sample 聲道:立體聲 資料傳輸率:

64Kbps-128Kbps

資料來源:TELDAP數位典藏數位化規格(2011年9月),檢索日期2012年12月7 日,檢自http://gis.rchss.sinica.edu.tw/mapdap/wp-content/uploads/2011/10/

TELDAP_Digital_Spec_20110901.pdf

1 上述有聲媒體中譯名係引用黃均人教授 2011 年將 IASA-TC 03 中譯之版本,引用來源 http://www.iasa-web.org/sites/default/files/downloads/publications/TC03-Chinese-traditional.pdf

針對類比有聲紀錄轉置為數位格式之作業程序,美國國會圖書館曾編有《擷 取類比聲音進行數位保存:轉換類比唱片(帶)最佳實務之圓桌討論報告》

(Capturing Analog Sound for Digital Preservation: Report of a Roundtable Discussion of Best Practices for Transferring Analog Discs and Tapes),此一實務工 作報告,對於唱盤與磁帶,從原件清潔到格式選擇以及轉置需要之機器,提供處

(Capturing Analog Sound for Digital Preservation: Report of a Roundtable Discussion of Best Practices for Transferring Analog Discs and Tapes),此一實務工 作報告,對於唱盤與磁帶,從原件清潔到格式選擇以及轉置需要之機器,提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