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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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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使用之改善建議

4.1 專案管理服務費用編估

4.1.3 服務期程

一、規劃、初步設計作業時程

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作業可參考舊有「公共工程規劃設計服務廠商評選作業注 意事項」之附表三(服務廠商辦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摘錄建築工 程部分(如表 4.3)。

表 4.3 服務廠商辦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 項次 作業階段

工程經費 工程種類

先期規劃 綜合規劃設計 備 註 五千萬

元至十 億元

十億元 至一佰 億元

一佰億

元以上五千萬 至十億 元

十億元 至一佰 億元

一佰億 元以上

18 建築工程 3~6

18-1 醫院 3~6 8~14

18-2 博物館、美術館、展示館、

演藝廳 3~6 6~12 10~18 18~24

18-3 圖書館 3~6 6~12 10~18 18~24

18-4 體育館 3~6 8~12

18-5 游泳池 3~6 6~10

18-6 辦公大樓 3~4 8~12

18-7 教學研究大樓(大專院校) 3~4 6~12

18-8 教室(小學、中學) 3~4 6~10

18-9 宿合或住宅 3~4 6~8

18-10 科技(倉儲廠房) 3~4 4~6

註:截錄服務廠商辦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時程參考表

部分專案管理服務需辦理先期規畫作業,參照表 4-3 及個案四、個案五實際作業 期程,約為三個月可完成相關作業。

二、規劃、設計審查作業時程

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契約書範本對於專案管理服務各階 段審查作業時程則有下列規定:

1. 應於可行性研究單位送達研究報告予乙方之日起

5 本契約價金預算金額 1 百萬 之整數值 日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之 諮詢及審查,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2. 於可行性研究單位送達研究報告予乙方之日起

5 本契約價金預算金額 1 百萬 之整數值 日以前完成規劃之諮詢及 審查,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3. 應於設計單位送達基本設計資料予乙方之日起

5 本契約價金預算金額 1 百萬 之整數值 日以前完成諮詢及審查,

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4. 應於設計單位送達細部設計資料予乙方之日起

7 本契約價金預算金額 1 百萬 之整數值 日以前完成諮詢及審查,

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5. 如施工中有變更設計時,應於接獲變更設計資料予乙方之日起

5 本契約價金預算金額 1 百萬 之整數值 日內完成變更設計預算書 圖之諮詢及審查,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6. 相關文件如經設計單位、工程承攬廠商取回修正,乙方應於該廠商送達修正 資料予乙方之日起 5 日內完成諮詢及審查,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7. 應於設計單位送達草擬之招標文件予乙方之日起

3 本契約價金預算金額 1 百萬 之整數值 日以前完成諮詢及審查,

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8. 應於設計單位送達監造計畫及監造工程人員資料予乙方之日起 5 日內完成諮 詢及審查,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9. 應於設計單位送達各分項工程竣工之日起 3 日內完成竣工結算書圖諮詢及審 查,且將結果送交甲方。

本研究將個案之工程預算按新北市契約範本規定,計算專案管理服務所需審查時 程如表 4.4,惟其計算出之時程較個案審查時程為長,且設計審查作業需按設計單位 提出設計書圖時程辦理,通常會分建築、結構、機電等圖說分階段送審。

表 4.4 專案管理服務審查作業時程 案例 工程預算 規劃報告

審查

基本設計 資料審查

細部設計 資料審查

修正資料 複審

招標文件 審查

監造計畫 審查 個案二 480,000,000 110 110 154 5 66 5 個案三 280,000,000 85 85 119 5 51 5 個案四 420,000,000 100 100 140 5 60 5 個案五 650,000,000 125 125 175 5 75 5 單位:天

三、施工督導作業時程

對於施工期程之估計,可參考「公共工程契約工期合理化及縮短工期配套措施之 研究」[26]有關「公有建築物」部分估算,該研究將公有建築區分成「國宅工程」、「學 校工程」、「學校重建工程」、「公有辦公大樓」,迴歸分析結果如表 4.5,公有建築物整 體迴歸分析及其子類項目之線性適合度(R2)約介於 0.408~0.895(如圖 4.1),且其驗 證之平均誤差約 20.22%。

表 4.5 依工程類型迴歸分析結果

項次 線性適合度(R2) 工期與成本關係式 一 公有建築物整體迴歸分析 0.408 T 75.0 .

二 國宅工程 0.517 T 246.8 .  

三 學校工程 0.437 T 105.8 .  

四 學校重建工程 0.582 T 57.7 .   五 公有辦公大樓 0.895 T 147.7 .   註:可工作總工期(T)之單位為「日」;工程總費用(C)之單位為「新台幣百萬元」。

資料來源:[26]

圖 4.1 公有建築物工期與成本自然對數關係及其迴歸直線

 

資料來源:[26]

y = 0.358 x + 4.318 R2 = 0.408 2

3 4 5 6 7 8

1 2 3 4 5 6 7 8 9

ln(C)

ln(T)

本研究將個案之工程預算按迴歸公式推估施工所需時程如表 4.6 所示,回歸公式 估計工期與實際發包工期差異介於-6.8%~15.4%之間,採用成本工期迴歸公式推估所 得工期,加計驗收、點交時程(約四個月)後可做為施工督導時程。

表 4.6 施工期程推估

案例 工程預算 原預定工期 (天)

發包工期 (天)

回歸公式 估計工期(天)

回歸公式與發 包工期差異%

個案二 216,600,000 485 460 531 15.4%

個案三 280,000,000 638 605 564 -6.8%

個案四 420,000,000 425 685 652 -4.8%

個案五 650,000,000 750 660 762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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