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未來的發展趨勢

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未來的發展趨勢

從整個時間發展的歷程來觀察,中國是有計劃的朝向依法而治的方向在不斷 的前進,尤其在二00 一年加入 WTO 後,為了與世界接軌,不僅只是建立一套完 整的行政法律體系,而是全面的建立包含憲法、民商法、經濟法、刑法、社會法 的法律體系。近十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了一百八十八件法律,中國 現今已有兩百二十多件現行有效的法律103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於二 00 七年十月在北京召開,大會的主題 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 鬥",總書記胡錦濤提出服務型政府及科學發展觀,對於行政管理體制本身也提 出了五點目標,一是權責一致,二是分工合理,三是決策科學,四是執行順暢,

五是監督有力。104中國大陸的法制發展由人治變成法制,近十年再轉變成法治,

最近根據胡錦濤提出的服務型政府及科學發展觀,可見得中國宣示未來將由法治 再邁向法治精神的落實及其科學化。

一九九六年中國行政處罰法通過至今,並未經過任何修改,在二 00 八年後 行政處罰法未來的發展,可以歸納為三:

第一: 行政處罰法的漏洞未來將會填補:

*行政處罰的責任條件,行為人主觀上是否須具備故意或者過失?

*行為人未發生一定結果的未遂行為,是否也應比照既遂行為一律處罰?

*是否加入從新從輕原則?

*未來中國通過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後,與行政處罰法中的程序規定及強 制執行規定要如何重新修改?

*行政處罰聽證制度上的規則為何?行政機關若使用未於聽證會上的證據,其 處罰的效力如何?

103 人民法院報,〈10 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了 188 件法律〉,《中國網》,

http://big5.china.com.cn/law/txt/2007-10/17/content_9072541.htm。(2008/6/6 瀏覽)

104 十七大專題網站,〈服務型政府首入十七大報告 中國依法行政邁出大步〉,《中國網》,

關於上述法律上的漏洞及實施後的情況應該在下次立法中反應及填補。

第二: 行政處罰法的實施效果及其監督未來將會更佳:

中國在制定行政處罰法當時,人民及行政人員的素質、觀念是落後於法律制 度的,整體而言屬於超前性的立法;然而經過了十年後,從司法上的判例及判決 上以及大陸媒體的相關報導及大量的法學文章討論上,可以觀察到人民及政府 對於依法而治的觀念是不斷的強化進步中,可以預見未來中國的人民對於自己的 法律權益及程序保障會更加懂得利用,行政機關也會更加重視行政處罰法的程序 規定及自身須負的法律責任。

第三:從依法而治轉為依法精神而治?

胡錦濤在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中,特別提出了”民主”,姑且不論其意涵及實 現可能性,就行政處罰方面,實施多年後,經過司法機關的監督控制及大量的文 獻討論,未來人民將會與行政機關逐漸立於平等的地位,行政機關會逐漸理解行 政處罰制度的意義及精神,而非機械性的操作。

然而在這樣的法治精神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未來應更加受到重視及討論。

因此,現階段行政處罰法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拘留以及具有爭議性的勞動教養 制度,未來應該要有所修正了。行政拘留方面可能須要考慮經過聽證程序或者歸 由司法機關來裁決;而勞動教養是根本上就已經違背了中國自身的法律。中國憲 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 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 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及立法法第八條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 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第九條規定:「本法第八 條規定的事項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 定,授權國務院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其中的部分事項先制定行政法規,但是有 關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司法

制度等事項除外。」以及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 能由法律設定。」第十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 罰」。

大陸學界要求廢除勞動教養制度的呼聲也是越來越高,於二 00 七年十二月四 日的中國法制宣傳日,六十九名專家學者向全國人大提交公民建議,提出了勞教 制度的四大法律問題105

一、勞教制度違反了憲法保護的人身自由權;

二、勞教制度與立法法、行政處罰法等上位法明顯衝突;

三、勞教制度與中國已簽署的國際公約無法接軌;

四、從政治管理角度而言,勞教制度是中國一大弊政。特別是最近勞動教養已經 成為錯案、冤案的溫床和打擊迫害上訪、舉報、維權公民的工具。

勞教制度違背中國自身法律已如上述;在國際上中國也簽署了不少人權公 約,作為聯合國成員,中國政府應該遵照《世界人權宣言》的原則,包括無條件 尊重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的權利。中國於一九九七年簽署了聯合國《經濟、社 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於二 00 一年批准加入﹔另於一九九八年簽署了《公 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惟至今尚未批准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 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規定公民個人所應享有 的權利和基本自由,主要包括: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不得使為奴隸和 免於奴役的自由,免受酷刑的自由,法律人格權,司法救濟權,不受任意逮捕、

拘役或放逐的自由,公正和公開審訊權,無罪推定權,私生活、家庭、住房或通 訊不受任意干涉的自由,遷徙自由,享有國籍的權利,婚姻家庭權,財產所有權,

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結社和集會的自由,參 政權等。

105 鐘聲牛 白中美,〈從維權人士李國宏、肖成林被勞動教養投書:談廢除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的

雖然,勞動教養制度有其特殊的目的性,然而中國在這麼多年的法制建設以 及依法而治的宣示以來,如果繼續放任限制人身自由的勞動教養存在著爭議,這 對發展法治精神及最近才宣示的"民主"是非常諷刺的,因此中國大陸在法制建 設及依法而治的計劃得到相當成果後,應當把握機會與世界人權公約接軌,對於 限制人身自由的規定要有符合法治精神及人權公約的回應了。

參考文獻 一、專書

(一) 大陸方面

1、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 法釋義》,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年。

2、何建貴,《行政處罰通論》,法律出版社,1991 年。

3、李岳德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釋義》,北京:中國法制出 版社,1996 年。

4、袁曙宏,《行政處罰的創設、實施和救濟》,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 年。

5、陳斯喜,《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理論與適用》,北京:法律出版 社,1996 年。

6、黃傑、白鋼主編,《行政處罰法及配套規定新釋新解》,北京:中國民 主法制出版社,1999 年。

7、楊解君,《秩序、權力與法律控制 : 行政處罰法硏究》,成都市:

四川大學出版社,1995 年。

8、楊克佃、張正釗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務全書》,北京:

中國人事出版社,1996 年。

9、應松年、劉莘,《行政處罰法理論與實務》,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

1996 年。

10、應松年、汪毓、翟瑞卿主編,《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國 家賠償實務全書》,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1996 年。

11、應松年、張春生、肖峋主編《行政處罰法全書》,北京:中國社會出 版社,1996 年。

12、羅豪才,《中國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9 年。

(二) 台灣方面

1、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命令、行政處罰及行政爭訟之比較研究》, 台灣行政法學會出版,2007 年。

2、法務部編,《法務部行政罰法研究制定委員會歷次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 要旨彙編》,第一冊,法務部,2002 年

3、法務部編,《法務部行政罰法研究制定委員會歷次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 要旨彙編》,第二冊,法務部,2002 年。

4、法務部編,《法務部行政罰法研究制定委員會歷次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 要旨彙編》,第三冊,法務部,2003 年。

5、法務部編,《法務部行政罰法草案研討會 會議手冊》,法務部,2004 年。

6、法務部編印,《行政罰法》,法務部,2005 年。

7、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台北:三民書局,增定 8 版,2004 年。

8、林錫堯,《行政罰法》,台北:元照出版社,2005 年。

9、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台北:元照出版社,修定 3 版,2005 年。

10、林合民、李建良、陳愛娥、林三欽、黃啟禎、陳春生合著,《行政法入 門》,台北:元照出版社,2006 年。

11、洪家殷,《行政秩序罰論》,台北:五南圖書,1998 年。

12、陳新民,《中華民國憲法》,台北:三民書局,修定 4 版,2001 年。

13、湯德宗,《權力分立新論》,台北:元照出版社,1998 年。

14、湯德宗,《行政程序法論》,台北:元照出版社,2000 年。

15、張劍寒,《行政制裁制度》,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979 年。

16、黃守高,《現代行政罰之比較研究》,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70 年。

17、黃守高,《現代行政法之社會義務》,中國學術著作獎助委員會,1979 年。

18、楊日然,《法理學》,台北:三民書局,2005 年。

19、蔡震榮、鄭善印,《行政罰法逐條釋義》,台北:新學林出版,2006 年。

20、顏厥安,《法與實踐理性》,台北:允晨文化,1998 年。

二、期刊

(一) 大陸方面 (主要取材自北大法律信息網 http://journal.chinalawinfo.com/) 1、于安, 〈行政處罰立法理論問題論綱〉,《行政法學研究》,第 2 期,1995

年。

2、于逸生,〈論行政處罰法的人權價值〉,《學習與探索》,第 3 期,1997 年。

3、于紹元,〈論我國行政處罰法的立法目的及其意義〉,《行政法學研究》,

3、于紹元,〈論我國行政處罰法的立法目的及其意義〉,《行政法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