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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組合屋整體規劃與設計原則

第五章 本案收容場所規劃設計與發包策略

第四節 本案組合屋整體規劃與設計原則

本研究首先蒐集、彙整過去國內外發生大型災害後所興建之臨時組合屋住宅 案例,探究其建築設計思維,並就其使用材料之特性、組合屋之社區規劃、平面 配置、各戶空間格局、民眾使用習慣、組裝施工之便捷及效率性、結構系統以及 熱、水、隔音、採陽遮光、通風及防火等等性能進行構圖研擬,予以分析後,設 計出中長期避收容場所之整體規劃與組合屋設計圖說,以下為幾點說明。

壹、中長期收容場所規劃設計項目

歸納前述章節所歸納內容,參考國內外相關案例後,研擬出以下中長期收容 場所規劃設計最基本的考量項目,作為本案或者日後研究單位參考上之憑據:

(一) 場所的選址:確認土地權屬、環境條件及災民生活圈範圍,目的在於減少政 府財政支出,避免臨時住宅先天環境不佳,以及減少災民生活的不便。

(二) 收容場所規模與人數:確認收容場所人數與規模,便於確保組合屋生活品質。

(三) 收容場所整體規劃配置:因應氣候及環境條件作適當的配置規劃,其配置方 式應考量火災延燒及社區隱私的問題,如簇群式的規劃,減少單元戶數過多 問題。收容場所的交通動線:

(四) 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外部開放空間、公共服務空間(如活動中心、醫療服務站 等)空間的提供、交通動線、停車空間、污水及垃圾處理集中場所等部分。

(五) 臨時建築材料的採用:包括隔音、隔熱、防水的加強處理、通風設施、基礎 施作等。

(六) 臨時住宅社區管理自治:對於災民安置聚集後的人員與物資的對內管理與對 外聯絡窗口的建立,以強化社區自治的管理。

(七) 臨時住宅社區植栽綠美化:美化社區的開放空間,除可確保各戶的隱私外,

對於災民心靈療養也有其助益。

(八) 臨時住宅社區安全與治安:包括社區對外的安全防護方式,以及對內的人員 及車輛的管制措施,以確保社區安全。

貳、中長期收容場所規劃設計原則 一、場所的選址

主要的設計原則應以生活圈概念及適當的安置人數以及基地本身的環境條件 為基準,其原則說明如下:

(一) 將會避免過於單調規則之排列方式,其中以 20-25 戶為一個社區單位。

(二) 收容場所位置環境條件:應避免於太過偏僻及遠離災民原住所過遠,避難屋 社區選址以靠近生活機能完備市區為佳,但仍以災區地方政府可用之地為進 行規劃。

(三) 應避免位於地質或環境敏感地區,以及基地排水不良、地勢低窪、或土壤鬆 軟之地區,避免臨時住宅搭建後又導致另一次的災害。

(四) 選定地點後會設置必要的簡易公共設施,以及水電設施,作為日後緊急安置 啟用的場所。

三、組合屋配置規劃

主要考量項目包括座落方位、配置方式、住宅單元配置、開放空間與必要的 公共服務設施空間的留設等,其配置原則說明如下:

(一) 環境氣候條件:考量當地日照、季風等環境條件而做適當的建物開窗或開口 配置,提供通風與遮蔭環境,避免西曬悶熱問題。

(二) 與週邊道路或環境紋理相呼應:在規劃配置建築群落時應考量週邊道路情形 與環境紋理,此將有助於開放空間的留設。

(三) 適當戶數的組合屋單元:考量隔音、火災延燒、生活品等問題,其組合屋排 列單元應以適當戶數為佳,避免類似921 震災時六到十戶的單元棟數,且建 物與建物之間應留設適當距離的棟距(3m 以上,本案標 6m),以維護生活品質 及安全。

圖5-4-1 收容場所組合屋單元配置示意圖

(四) 依空間性質分為公共空間與個人空間:組合屋的規劃配置應考量個人空間與 公共空間之分,並以適當棟距或植栽等社施做一區隔,減少公共空間干擾住 戶起居空間,以維護生活品質。

四、組合屋(臨時住宅)單元設計

(一) 提供基本的空間使用內容:以國內外案例為例,其災民的是內空間基本需求 應包括廚房、浴廁、起居室、客餐廳、儲藏室等,其中更必須考量家具配置 方式;室內動線應精簡合理;浴廁應考量使用淋浴之設計;廚房應考量廚具、

冰箱設置位置及使用者作業之最小空間限度等。

(二) 提供較為彈性的空間坪數需求:依不同家庭人數需求設計不同形式的單元空 間使用類型,包括小家庭2 人,一般家庭 3~4 人之使用,雙拼後 5 至 8 人之 使用。同時也保持空間拆裝的使用彈性。

(三) 經文獻研究每人基本居住空間約為 3 坪、2 人房每戶基本居住空間約 12 坪。

(四) 以雙拼式為原則,依據家庭人數需求作為組合屋坪數上之規劃設計。本案研 究目前以6.5m x 6.5m 為兩人房之形式,若為雙拼式構造 3 至 4 人為一戶,擴 增到 6.5m x8.8m 。

(五) 維生環境:各居室應保有良好之通風、日照採光環境,且開窗口應避免西曬 及東北季風的吹入方位。棟距間種植植栽,區隔噪音及避免火災延燒及確保隱 私。

(六) 組合屋使用之建材都應具備隔熱、隔音、可回收之材料性質。

(七) 提供災民自力造屋的材料組裝:建材組裝應朝向簡單化方式建構,以提供災

圖5-4-2 2 人使用單元內容規劃與牆板平面圖

圖5-4-3 3 至 4 人使用單元內容規劃與牆板平面圖

圖5-4-4 組合屋雙拼後 5 至 8 人-使用單元內容規劃與牆板平面圖 避難組合屋建築之個別平面配置

(一) 以雙拼式為原則,依據家庭人數需求作為組合屋坪數上之規 劃設計。

(二) 本案研究目前以 6.5m x 6.5m 為兩人房之形式,若為雙拼式

組合屋各戶之空間格局大小

(一) 2 人房之空間格局大小與配置如圖 5-2 所示 (二) 3 至 4 人房之空間格局大小與配置如圖 5-3 所示

(三) 5 至 6 人房或以上之整體配置,建議以分戶處理較為恰當。

圖5-4-5 組合屋雙使用單元 3D 室內詳圖

四、收容場所之交通動線

(一) 車輛與人員動線規劃:考量人車分離的動線規劃,並禁止非緊急車輛行駛進 入收容場所區域,減少人車衝突與人員安全。

(二) 停車空間配置:收容場所內應提供足夠的汽機車停車位,配置位置應儘量位 於收容場所主要出入口旁,並可兼具物資集散或臨時安置人員的場所。

(三) 設置單向可供緊急車輛進出之車道:車道寬度應已可供緊急車輛進出為主之 寬度,除了提供緊急或臨時性車輛行駛外,也可作為防止火災延燒的界線,

以及提供災民戶外聚集場所。

五、公共服務設施

從鄰里社區設計之角度規劃整體社區配置

(一) 提供醫療及心理輔導室:收容場所內應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與心理輔導空間,

並應配置於公共空間區域。每一個社區單位都將設立宗教場所以及活動集會 中心,以供災民心理上輔導需求。

(二) 提供外部活動空間:例如活動中心及廣場、體育設施等,一方面做為災民平 時活動聚集場所,另一方面則作為外界救濟物資集散場所。

(三) 設置污水及垃圾集中處理場所:在公共空間區域選擇一處影響收容場所居住 環境較小地點集中設置,其設施有適當設施(如植栽)作為掩蔽,並應規劃其收 集及運送之路線。

(四) 設置水塔與台電申請變電箱以供居民使用,汙水設施定期消毒。

(五) 選定地點後會設置必要的簡易公共設施,以及水電設施,作為日後緊急安置 啟用的場所

圖5-4-6 中長期收容場所組合屋配置規劃詳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