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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間互動的現況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間互動的現況

本研究藉由公私協力理論,進一步從權力與資源的角度以合作型、操作型、

奉獻型以及咨商型等四種協力模式,探討B市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間的 互動現況。

「在互動上幾乎是沒有啦,互動會增加里幹事的工作量而且沒有誘因。里幹 事工作已經很繁雜了,做這些我根本沒有好處啊,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連加班費 或補休都沒有。其實我對社區不信任啦,他們經費核銷根本沒有監督機制呀,不 會像公部門有主計、政風室等把關,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啦。」(X1-B-f)

「里幹事有自己的工作要做怎麼會有時間介入社區發展協會的業務。里幹事帄常 要幫里長的事就已經雜七雜八很多了。」(Y2-B-f)

「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間在互動上的問題我看是很難處理的,問題 的成因我看是有很多,例如:就法規面而言並沒有強制規定村(里)幹事一定要 協助社區發展協會的業務,社區發展協會也沒有請求村里幹事協助的權力。另外 我覺得機關首長對社區的重視度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因為只要機關首長重視社 區的業務,他就會要求相關的業務承辦人落實政策的執行。還有里幹事是屬於公 務部門的民政業務,社區發展協會是屬於社團法的人民團體兩者間屬性差異極大。

上述原因都是造成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間在互動問題上的原因。」(Z-B-f)

茲以縣轄市B市Y1、Y2、Y3三個社區發展協會近三年的活動類計畫執行為 例。(表6)

37

38

Y2

103 年度

老人日托照顧計畫 13 萬元 市公所+基金會 未參與 中秋佳節活動計畫 10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母親節感恩活動計畫 10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社區運動娛樂競技活動 6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社區冬令救濟活動 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社區研習戶外觀摩 2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九九重陽節慶祝活動 10 萬元 市公所+航空站 未參與

社區宗教活動 10 萬元 市 公 所 +G 廟

委員會 未參與 E 廟藝陣團表演活動 1.9 萬元 市 公 所 +E 廟

藝陣團 未參與 社區土地公普渡活動 5 萬元 市 公 所 + 社 區

土地公委員會 未參與 社區土地公誕辰紀念活動 5 萬元 市 公 所 + 社 區

土地公委員會 未參與 部落年祭活動 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媽媽教室相關活動計畫 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104 年度

年春漆彈聯誼計畫 9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冬令救濟活動 10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社區土地公中元普渡 7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社區土地公誕辰紀念活動 8 萬元 市 公 所 + 社 區

土地公委員會 未參與 E 廟藝陣團表演活動 2 萬元 市 公 所 +E 廟

藝陣團 未參與 社區巡守隊訓練 1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39

Y2

社區 G 廟宗教活動 15 萬元 市 公 所 +G 廟

委員會 未參與 教會活動 8 萬元 市公所+教會 未參與 老人日托照顧計畫 15 萬元 市公所+基金會 未參與 中秋佳節活動計畫 1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母親節參訪聯誼活動 38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學生才藝補助活動計畫 3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媽媽教室相關活動計畫 8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聯合豐年祭 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九九重陽節慶祝活動 10 萬元 市公所+航空站 未參與

105 年度

母親節感恩活動 8 萬元 市公所+航空站 未參與 媽媽教室相關活動計畫 5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學生才藝補助活動計畫 3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社區巡守隊訓練 10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年春漆彈聯誼計畫 66 萬元 市公所 未參與 老人日托照顧計畫 12 萬元 市公所+基金會 未參與

Y3

102 年度

多元就業方案計畫-最有

潛力發展社會企業 220 萬元 勞動部 未參與

102 年村落文化發展補助

計畫第一年 29.7 萬元 文化部 未參與

假日生態藝術市集 未參與

豐年祭傳統祭典活動 未參與

社區觀摩學習活動 未參與

40

Y3

103 年度

103 年村落文化發展補助

計畫第二年 25 萬元 文化部 未參與

豐年祭傳統祭典活動 未參與

社區觀摩學習活動 未參與

阿 美族 傳統 手工 藝培 訓

課程 未參與

社區環境綠美化競賽活動 未參與

104 年度

新 故鄉 社區 營造 第二 期

計畫-營造點補助 10 萬元 縣政府文化處 未參與

假日生態藝術市集 未參與

農事體驗活動 未參與

豐年祭傳統祭典活動 未參與

社區觀摩學習活動 未參與

社區知名度行銷宣傳活動 未參與

社區環境綠美化競賽活動 未參與

資料來源:Y1 社區發展協會提供、Y2 社區發展協會提供、Y3 資料取自網站 從表 6 縣轄市 B 市行政轄區社區發展協會「活動類計畫」村(里)幹事參 與概況表 Y1 共執行高達 21 個以上活動類計畫,Y2 共執行高達 28 個以上活動 類計畫,Y3 共執行高達 28 個以上活動類計畫,補助機關包括有林務局、水土保 持局、縣議會、環保局、市公所、縣農會、衛服部、縣政府等竟無一計畫有村(里)

幹事參與。

社區發展協會與村(里)幹事之互動關係是否良好,從雙方彼此間的活動執 行是否參與其中即可得知。「從表 6 資料顯示近三年 B 市 Y1、Y2、Y3 三個社區 發展協會近三年的『活動類計畫』執行發現在總數高達 66 個以上的計畫中竟無 一里幹事參與其中」。在總數高達 66 個以上的計畫裡其中超過 42 個由市公所補

41

助的計畫包括有:Y1 所舉辦之社區端午節慶祝活動、春安寒冬送暖關懷弱勢、

母親節慶祝活動、父親節慶祝活動、守望相助隊縣外參訪活動、社區踩街活動,

Y2 舉辦之老人日托照顧計畫、中秋佳節活動計畫、母親節感恩活動計畫、社區 運動娛樂競技活動、社區冬令救濟活動、社區研習戶外觀摩、九九重陽節慶祝活 動、社區宗教活動、E 廟藝陣團表演活動、社區土地公普渡活動、社區土地公誕 辰紀念活動、部落年祭活動、媽媽教室相關活動計畫、年春漆彈聯誼計畫、冬令 救濟活動、老人日托照顧計畫、中秋佳節活動計畫、學生才藝補助活動計畫、聯 合豐年祭、九九重陽節慶祝活動等,竟也無一有里幹事參與。

綜上所述,藉由公私協力模式並進一步從權力與資源的角度以合作型、操作 型、奉獻型以及咨商型等四種協力模式下,探討 B 市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 協會間的互動現況,經整理比對 B 市村(里)幹事 X1、X2、X3、X4、X5 及相 關業務承辦人 Z1、Z2、Z3 訪談記錄與 Y1、Y2、Y3 三個社區發展協會近三年的 活動類計畫執行結果資料發現,B 市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之間互動情況 不良,或者甚至可以說是呈現零合作、零操作、零奉獻以及零咨商的狀態。

第二節 村(里)幹事與社區發展協會間互動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