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校園霸凌成因的相關研究
校園霸凌事件為何如此猖獗與惡化?許多專家學者都在思考與探索。目前許 多研究顯示,導致校園霸凌現象的原因很多,包括家庭、學校、以及社會文化等 方面的因素。
王順民(2004)解讀國小兒童校園霸凌現象,認為家庭及父母所扮演的家教 與親職角色,對於幼兒心智認知與人際互動有著重要的構造影響,學童在校園裡 所施加各種欺凌弱小的行徑,是可以在日常的家居生活中,找到情緒失控以及暴 力行為的蛛絲馬跡。Olweus(1993)指出,那些父母親提供較少情感支持的孩童 與青少年,或是缺乏父母親監護與關心的孩子,最有可能成為霸凌加害者;另外,
父母親的管教方式也與霸凌行為有關係,過度放縱或是嚴厲的管教方式,都可能 增加青少年成為霸凌者的風險。
黃妙玟(2008)指出校園霸凌行為的產生,與學童收看暴力電視節目和父母 管教方式有所關連。許多含有暴力情節的電視節目,會巧妙地包裝在學童喜歡收 看的節目中,或是用這些影像符號將暴力美學化,使得學童對於暴力行為習以為 常,因此降低了學童反省與思考的能力,造成霸凌行為的出現。在父母管教方面,
如果父母是屬於忽視冷漠的管教類型,則國小高年級學童出現「肢體攻擊」、「肢 體恐嚇」、「言語嘲諷」、「言語辱罵」的校園霸凌行為機率是最高的,反之,
如果父母是屬於開明權威的管教類型,學童出現校園霸凌的行為則是最低。這是 因為忽視冷漠的父母管教方式,其父母親往往長期疏於照顧,對子女的心理需求 與成長過程中的改變缺乏瞭解,因此無法給予子女適度的關懷與回饋,致使學童 對自身的行為要求趨於寬鬆、我行我素,所以在校園中則比較容易表現出霸凌他 人的行為。
在學校因素方面,當校園霸凌事件發生時,大部分的處理方式只是道德勸說 或是言詞制止,由於霸凌行為經常受到漠視,無形中助長校園霸凌行為的發生(顏
肇基,1997)。當校園中霸凌者並未受到該有的懲罰,其它學生很容易起而仿效。
另外在社會文化因素方面,由於性別刻板的觀念,男孩的霸凌行為常常被忽視甚 至被合理化,如果男孩的脾氣太過於溫和,可能被嘲笑是娘娘腔,於是將攻擊行 為英雄化。
對於霸凌行為的成因,洪源福(2003)整理出三個理論,分別是力量根源理 論、社會學習理論、與精神技能理論。在力量根源理論中,產生霸凌行為的根本 因素,被認為是來自於社會互動過程中的權力不平等。Olweus(1993)與 Nansel
(2001)指出,雖然很多人相信霸凌者以粗暴的行為來隱藏其內心的不安全感與 自我憎恨感,但事實上,霸凌者是擁有高度自信與自尊的,他們通常有好鬥的傾 向與喜愛暴力的態度,而且是衝動且容易發脾氣的,無法接受挫敗的經驗;霸凌 者通常是擁有權力的優勢者,而且會有很強的支配與控制他人的欲望,同時對於 被害者沒有同理心;校園中位於權力上位的學生,若是再受到外在環境的強化,
例如電視媒體的暴力負面宣傳,很有可能以霸凌方式來強化他們於校園內的支配 優勢與控制慾望;在身體外形方面,男性霸凌加害者的體形通常比其同儕來的高 大且強壯,他們較容易在學校中招惹麻煩,例如抽菸、喝酒、或是同儕打架,學 業表現通常比較差。
而霸凌行為成因的第二個理論—社會學習理論—則是認為人並非一出生就具 有暴力攻擊傾向,而是經由後天觀察學習而來。霸凌行為與在家庭中的暴力經驗 有關係,因為每個人的最早學習場所是其原生家庭,如果父母的教養方式不當,
或是監護孩子行為的能力不足,都可能導致孩童產生霸凌行為。例如一個孩童幼 小時如果曾經受到父母親或是兄長的暴力對待,這位孩童可能將其家庭成員當成 學習對象,並經由社會學習將他所學到的人際互動行為模式帶進學校,最後成為 霸凌者。另外,居住在高暴力地區的居民,則可能受到崇尚暴力行為的次文化影 響,而強化了其成為霸凌者的正當性。Newman- Carlson 與 Horne(2004)對於美
行一次體罰,另外有8%的家長每天會體罰他們的小孩,在這些體罰事件中,男孩 所佔的比例高過於女孩,所以,這兩位學者高度懷疑這是為什麼男性孩童通常比 起女性孩童更容易表現出暴力行為。Poipoi(2011)針對肯亞學童進行家庭因子導 致霸凌行為的研究,這些因子包含親子關係、父母對孩童的教養態度、以及家庭 對於孩童的監護能力。其研究建議加強學校的諮商與輔導功能,可以有效地減少 校園暴力事件;對於有精神或心理方面困擾的學童,應該給予醫療幫助;學校行 政部門應當加強防制學生的藥物濫用問題。
霸凌行為成因的第三個理論—精神技能理論—則是認為霸凌者通常擁有較高 的社會智能,能熟練的運用並組織其精神技能,使其施予霸凌行為後不會被貼上 霸凌者的標籤,且不會受到很多人的責難,於是可以透過言語或肢體的霸凌行為,
來達到控制被害者的目的。而相對地,被害者因為不擅於處理人際衝突,多半以 姑息、逃避的策略來面對,這等消極內向的心智更加助長了霸凌者的行為。
雖然已有很多文獻探討兒童霸凌行為的成因,但是近年來,校園暴力問題已 經逐漸被視為人權議題,校園中的霸凌加害者的行為已逐漸被視為是違反被害人 的人權,包括生理與心理安全的權利(Rights Sites News, 2010; Rukundo, 2009)。
黃梅嬌(2004)認為導致校園霸凌現象的最根本原因,是學生缺少對自己與對他 人的基本尊重,亦即對人權知識與態度的欠缺。黃梅嬌的研究發現,學生可以經 由生命教育課程提升自我察覺能力,在與人相處上若遭受批評或言語霸凌時,會 以同理心、冷靜與包容的想法來面對,反向思考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的心境,讓自 己有沉澱抽離的機會,不致引發不必要的衝突。其研究同時認為對自己與對他人 的基本尊重,最重要的就是要從心出發、從口開始,說話時經過三思,在態度行 為上,讓彼此更能包容對方並進而尊重對方。了解凡事多站在他人不同角度,重 新審視自己的口語,做到尊重自己必先尊重自己的心及口,在反思批判中瞭解自 尊的可貴,更體會生命旅程中互相尊重的真實意義。所以生命教育課程應以認識 自我為先,輔以尊重他人,再進一步改善霸凌的現象。
總結來說,導致校園霸凌行為的成因有很多,包括家庭、學校、以及社會文 化等方面的因素。近年來,缺乏正向積極的人權態度也逐漸被視為是霸凌行為的 主要成因之一。為了防治校園霸凌的發生,我們需要透過對學生的關心與輔導,
讓人權教育深植學生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