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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清代臺灣古典詩歌的體用論

第二節 格調/性靈的相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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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道滿意,毋須另求捐獻。施瓊芳的議論從不直接露骨,而是以冷靜、客觀的觀 察視角來體察周遭事物,並於敘事中夾帶議論,發人省思。除上述引詩外,其餘 如〈牡丹〉:「濂溪只為推蓮甚,降格仙葩富貴論。」334為雍容華貴的牡丹花,卻 成為汲汲於富貴者的象徵,提出不同觀感,也翻出新意。又如詠史詩〈褒姒〉, 論及褒姒、息媯得寵的原因時,指出「息國寡言褒寡笑,迷人多在即離間。」335 說明若即若離,才是愛情吸引人的地方。這些例證,都能看出施瓊芳在時代風氣 下,也難以避免地受到學人之詩的影響。至於陳維英,其詩一向以說理為明顯風 格,上引第二首批評建醮過奢、勞民傷財的情況,可見詩人的社會關懷。而陳肇 興儘管也對清醮普渡鋪張浪費有所著墨,但筆鋒一轉,對於祭祀鬼神作功德的平 民百姓,發出「可有慈烏返哺心」的疑問與嘆息,至此,本末倒置的嘲諷已呼之 欲出。

透過前述,可以看到以文入詩、議論入詩的書寫方式,使得整體詩歌多半自 然暢達,直抒胸臆,少了比興寄託的委婉含蓄。但,仔細觀察臺灣文人的詩歌創 作,可以發現以文入詩、議論入詩,並非是臺灣文人刻意以學問相高,或是標新 立異另作新論,而是受重學風氣影響,故自然而然地在詩中摻雜議論說理。不過,

既然臺灣文人喜歡以苦吟、好讀書來建構自己的「詩人」與「學人」形象,那麼,

受學人之詩的影響走向詩歌學問化一途,也屬自然發展。只是,論述至此,仍要 客觀說明的是,清代臺灣文人固然有受學人之詩的影響,而有學問化傾向,但與 清代中國的學人之詩相比,臺灣文人的「學問化」程度,仍舊是遠遠不能企及的。

然而,也正因為清代臺灣文人雖有重視學問的傾向,但實際創作的時候,又是議 論中見性情,說理中見關懷,使得「學問」成分略有削減。這樣兼容學問與性情 的創作態度,恰恰呼應了模糊混沌的詩歌本質認識,並印證處在詩歌起始階段的 清代臺灣文人,其努力不懈的創作態度,所開展出來的實際成果,日後對於日治 臺灣的古典詩歌發展,應當可以發揮一定的貢獻。

第二節 格調/性靈的相互影響

身為清代詩學四大學說中兩大代表的格調與性靈,自有其歷史位階,也各自

334 《全臺詩》5,頁 363。

335 《全臺詩》5,頁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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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領導的地位,主導著不同群體的創作規範。細究格調派與性靈派的主張,前 者一心復古,以恢復風雅詩教;後者力主真心,著重性靈本真。兩派立場鮮明,

對詩歌的美學標準也各異,但追根究柢,兩者間根本差異正是在對「性情觀」的 認識不同。關於格調與性靈對「性情觀」的認識何在,在前一章「體用論」中已 有提及,此不贅述。要繼續探討的是,基於詩歌本質認識的不同,格調與性靈兩 派對於清代臺灣文人在創作論上,又發揮了怎樣的影響?如果臺灣文人在詩歌本 質認識上,接受了格調與性靈的相互影響,而展現出混沌不明的性情觀,那麼放 置在創作論上,是否也有著同樣的矛盾與模糊空間?以下試論之。

一、復古與創新

明清格調派的興起,主要是從明代李東陽(1447-1516)注重聲調開始。到 弘治、正德年間,李夢陽(1473-1530)、何景明(1483-1521)起而主張復古、

師法第一義、標舉格調,以恢復傳統詩教,使詩歌與教化結合。一時之間,呼應 者眾,一掃明初臺閣體阿諛粉飾之風,而前後七子的名號在當時詩壇更是如雷貫 耳,可以說,明代中葉詩壇幾乎都籠罩在格調與復古的思潮下。格調派建構了一 套審美規範,其以古之格調為論詩的標準,強調雅樂正聲、比興互陳,推崇風雅 雄渾的詩風,也重現了中國古典詩的美感特質。此套美學標準在經由前後七子持 續不懈的鼓吹下,形成了格調派詩歌美學的一種「典律」(canon)。336及至萬曆 年間,陽明心學逐漸興起。萬曆十二年(1584),明神宗聽取大學士申時行

(1535-1614)等言:「守仁言致知出大學,良知出孟子。陳獻章主靜,沿宋儒周 敦頤、程顥。且孝友出處如獻章,氣節文章功業如守仁,不可為禪,誠宜崇祀。」

337並言胡居仁「純心篤行,眾論所歸,亦宜並祀。」帝從之。自王守仁入祀孔廟 後,王學流傳更廣,深入人心,此後不論文學或思想,皆由復古轉向心學,而性 靈派亦在此時崛起。明代性靈派由李贄(1527-1602)、公安三袁開其先,再有竟 陵的鍾惺(1574-1625)、譚元春(1586-1637)繼其後。性靈派反對格調派的「師 古」傳統,尤其反對法度規矩的束縛,因此標榜「獨抒性靈,不拘格套」,338

336 蔡瑜在〈從典律之辨論明代詩學的分歧〉論述明代詩學的發展,是從明代前中期格調派的建 構典律,到晚明性靈派的解構典律而組成。換言之,即格調派側重建構文化傳統,樹立典律來落 實教與學的運作模式,至晚明則轉為從創造文化的角度,思索典律與作品傳世的關係,因而改以 當代為主體,從作者與讀者之「真」來思考一代文學的可能性。請參閱蔡瑜,〈從典律之辨論明 代詩學的分歧〉,《台大中文學報》第17 期(2002.12),頁 185-234。

337 (清)張廷玉等撰《明史‧王守仁傳》卷 195,列傳第 83(北京:中華書局,1987),頁5169。

338 (明)袁宏道,〈敘小修詩〉,錢伯成箋校,《袁宏道集箋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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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文學思潮也從此由「師古」逐漸轉為「師心」,此種轉變,不僅僅是學習法 則或審美規範的轉變,追根究柢,仍是在基本觀念──性情觀的不同。

明代性靈與格調的對立,到了清代乾隆時期依然沒有改變。格調派領袖沈德 潛提倡溫柔敦厚詩教,回歸風雅傳統,當沈德潛的詩學理論得到乾隆皇帝賞識的 同時,「格調說」立即成為官方詩學的基本立場。與此對立的,有民間詩壇領袖 袁枚標舉性靈,對格調說多所批判。就詩歌創作態度而言,格調派主張復古,性 靈派則強調創新。所謂「復古」,並非尺寸古人,而是恢復古之格調,這也是為 何「格調派」被稱之為「格調派」的原因。而「創新」,更是要求詩歌的獨創性,

書寫個人的真性情。性靈派不像格調派那樣講究格律,況且格律聲調也不是性靈 派所重視的。那麼,對清代臺灣文人而言,復古與創新是否能夠同行並置?關於 這個問題,答案也是肯定的。因為詩歌的創作態度與表現方式,是立基於詩歌本 質認識而來,清代臺灣文人在模糊的詩歌本質論下,自然也接納了復古與創新兩 種創作態度,並表現在對詩歌格律的重視,與書寫自我、展現性情的內容上。

不過,仍要說明的是,清代臺灣文人在創作論上,固然也有師學古人的傾向,

如淡北文人曹敬便說過:「讀書何法,古人是師。」339但儘管師法古人,卻從來 沒有形成某種派別,更不曾界分唐宋。習慣苦吟精思的臺灣文人,雖然在格律上 也自我要求,如鄭用錫:「誰云詩律細,正在暮年家。」340林占梅也表示:「嚴持 詩律比僧規。」341「詩律嚴時覓句難。」342然而這樣的嚴守詩律,僅是在詩歌本 身的格律規範上創作,並非像格調派那樣以某家格調為宗,故在「復古」──恢 復古之格調上,臺灣文人的「復古」無疑單純許多。如再深入探討,則格調派強 調復古,目的在於回歸風雅詩教;而在前一章已經提及,清代臺灣文人儘管也重 視風雅詩教,但並不偏廢性靈本真。故臺灣文人重視詩歌格律的同時,在內容上 也展現性情真我,使得格調派的復古,與性靈派的創新,都以另一種方式被涵蓋 在其中。袁枚在《隨園詩話》曾說:

顧寧人曰:「夫其巧於和人者,其胸中本無詩,而拙于自言者也。」又曰:

「捨近今恆用之字,而借用古字之通用以相矜者,此文人之所以自文其陋

187。

339 《全臺詩》6,頁 363。

340 《全臺詩》6,頁 37。

341 《全臺詩》7,頁 279。

342 《全臺詩》7,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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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343

由此則詩話可知性靈派的「創新」,就語言文字的運用來說,就是用現今普 遍通用之字,不要故意借用古字以自矜。這是袁枚一貫反對摹擬古人的立場,也 是性靈說「創新」詩觀的創作方式。清代臺灣文人從來沒有明白說「復古」或「創 新」,但也沒有公開反對過「復古」或「創新」,以致「復古」、「創新」兩種創作 態度以一種曖昧不明的姿態隱藏在臺灣文人的創作論中。

以臺北文人陳維英為例,其〈論詩〉一詩透露出關於「作詩」的概念,這是

《偷閒錄》中極少數涉及詩歌創作論的論詩詩,從中不難發現陳維英對於詩歌結 構、規範也十分重視:

著色原資妙選材,也須結構匠心裁。可憐絕艷芙蓉粉,塗在無鹽臉上來。

344

陳維英以為創作一首詩,從詩題的構思、文字的驅遣、典故的運用,都像是 為詩歌「著色」一般,故「選材」──即選擇題目、文字、典故,都是很重要的。

第二句「也須結構匠心裁」,則是說明好材料也得詩人匠心獨運,才能別出心裁。

如果光有好題材而沒有詩人獨具匠心的構想安排,那麼就像是「絕艷芙蓉粉」卻 偏偏塗抹在「無鹽臉上」,十分可惜。這首詩雖然清楚表達「應該如何作詩」,但 仍然沒有具體的詩法、技巧,不過,還是看得出陳維英對於詩歌結構安排確實頗 為重視。如再從另一首詩〈無聊〉,還能得知其對詩律的講究:

天以無聊困此翁,轉尋生活寂寥中。一聯未穩何關係,竟費推敲半日功。

345

陳維英對於一聯未穩雖說是「何關係」,但依舊使詩人花費半日功夫進行推 敲,由此亦能推想其嚴守詩律的態度。只是,有趣的是,陳維英自我表述的創作 態度,如對照詩人本身的其他詩作來看,則上述〈論詩〉內容便顯得耐人尋味。

343 (清)袁枚著、顧學頡校點,《隨園詩話》(北京:人民文學,1998),卷 5,頁 164。

343 (清)袁枚著、顧學頡校點,《隨園詩話》(北京:人民文學,1998),卷 5,頁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