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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兩蔣文化園區的治理及系絡連結

第二節 兩蔣文化園區的治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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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兩蔣文化園區的治理關係

藉由上述第一節可以瞭解,從慈湖、後慈湖園區與大溪藝文之家的案例中顯 見地方治理確實深受外在政治環境的影響,同樣地,隨著政治系絡的變遷,中央 與地方之間的互動由原先的威權統治的型態轉向主要以公民為中心的多元民主 參與形式,中央政府也逐步將其執行的權力下放至地方政府,甚至移轉至市場與 市民社會。基此,本節先統整文化園區發展中所涉及的各行動者的工作內容,並 了解各行動者在的角色定位及網絡關係,為了方便讀者了解其各個行動者之間的 互動關係,在此先對本節所會出現的網絡關係圖做圖示上的定義:每個圓圈均代 表一個行動者,圓圈的大小表示其中心性程度的高低;雙線條表示政府間為上下 層級關係、單線條表示地方間相互合作;單向箭頭表示提供資源挹注、雙向箭頭 表示雙方互相溝通往來、彼此資源交換,線條越粗表示互動關係越密切、虛線則 表示互動關係微弱。

壹、兩蔣文化園區治理關係中的多元行動者

曾參與臺北燈節活動及臺北市基層藝文活動的廖烱志先生198在撰寫〈公部門 推動產業文化活動之組織運作與網絡整合〉之一文中,闡明公部門在辦理產業文 化活動時的執行角色有別於傳統科層體制以嚴格的法令規定與行政控制達成政 策目標,反而是以網絡(network)的概念進行多元行動者的互動關係。199本研究 也大致呼應文化園區的治理是呈現以網絡形式的多方互動關係,正如筆者所探討 的文獻與深度訪談顯示,大溪兩蔣文化園區的發展過程中涉入不同的行動者,這 些行動者如大溪鎮鎮長及大溪鎮公所、當地居民、非營利組織、桃園縣政府、文 建會,及交通部觀光局等200,以下分別說明其角色與職能狀況如下:

一. 大溪鎮鎮長及大溪鎮公所的角色與職能

198現為行政院政務副祕書長室的秘書。

199廖烱志,2006 年 3 月,〈公部門推動產業文化活動之組織運作與網絡整合〉,2006 年文化創意 產業與地方發展策略研究生學術論文研討會,國立臺北大學。

200由於以下所討論政府機關的作為多屬於桃園市尚未改制前的名稱,故以未改制的單位名相稱,

至於升格後的桃園市政府機關名稱會特別予以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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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對於鄉、鎮的行政首長及公所的印象,大都只停留在被動執行縣政府所 派下來的任務,負責匯集當的居民意見呈報給縣政府,以及擔任居民與縣政府的 橋梁或解決紛爭,然而歷任大溪鎮的鎮長(從林熺達鎮長以降)及公所的角色比 較主動、積極,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具熱忱,如同當地居民認為是前大溪鎮鎮鎮 長林熺達改變了大溪發展:

最直接改變大溪發展的是前鎮長林熺達。以前和平老街道路拓寬,要將房子 拆除時,是林鎮長出面阻止保留,雖然無法完整留下老街的原貌,但至少保 留了老街的味道供遊客欣賞。201

從大溪和平老街的立面保存,以及在當時鎮公所與文建會合作的社區總體營造政 策,這些都是由林鎮長及鎮公所做為一個主要的參與主體。儘管當時的社會環境 對於他以文化來行銷大溪不甚認可,但是他仍力排眾議,引導當地居民來認同地 方上的特色及民俗文化,進而保存大溪老街的立面設計,後續更引起中央部會(文 建會)的興趣及參與:

那個時候大溪在做社造,我當時也是文建會先接上線,文建會關心台灣文化、

本土文化發展的學者也都跑到大溪來訪問我、跟我聊天啦!他們也很好奇台 灣怎麼會有這樣的人,有這樣的人默默地,當了一個小小的鎮長,就以保存 老街、保存早期文化為重點,而且在很窮、籌不到錢來過活的窮鄉鎮,竟然 能夠編預算、撥一筆錢出來為了要保存老街。(A3—4)

那是(學者、專家)還沒有介入(大溪老街保存)以前,我在做的阿!已經 在做了,再編預算了。因為我的想法在做才會引起文化界、政府公部門(文 建會),我們的縣政府不一定有這樣的看法。(A3—4)

大溪鎮鎮長及公所為了讓民眾了解公共事務,後續成立的「草店尾工作室」也促 進當地居民自主性參與,也讓居民知道如何營造社區。202後續接任的大溪鎮鎮長,

如曾榮鑑鎮長時期所成立的慈湖紀念雕塑公園(2004 年)、蘇文生鎮長與桃園縣 政府共同協力行銷文化園區,如舉辦前、後慈湖舉辦的慈湖音樂會(2008 年)

等等,以及現今黃睿松鎮長(現為區長)與桃園縣政府、私部門及市民社會等之 間的合作行銷大溪,例如 2012 年交通部觀光局舉辦台灣 10 大觀光小城大選…等

201黃睿松,2014,《大溪鎮誌 文教篇‧人物篇‧近五年重要記事‧附錄》,桃園:大溪鎮公所,

頁 488。

202文建會及時報文教基金會,《社區總體營造的一步一腳印》,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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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活動。此外,當地耆老也對於大溪鎮鎮長在大溪觀光上所扮演的角色持正面 觀感:

大溪很難有今天這樣的格局,和平老街的巴洛克式立牌,也是林鎮長推出的 獎勵制度才得以保留,並讓這樣的文化能夠繼續延續下去。而另外一位,曾 榮鑑鎮長則是延續政策,不只延續和平老街的開發,中山老街的發展也有所 成長。203

由此可知,在大溪及文化園區的發展中,鎮長及公所扮演與當地居民第一線接觸 的政府機關,不僅與民眾進行溝通、互動,還有是匯集地方居民對於公共設施的 意見,林鎮長時期甚至有與中央部會(文建會)進行直接的協力合作,成立「草 店尾工作室」;鎮公所與縣政府的關係也並非完全屬於上下隸屬的層級關係,反 而彼此互動關係密切,如受訪者 A1 坦言與當時的大溪鎮蘇鎮長及觀光行銷局局 長是桃園三結義,並認為反而這三個單位(觀光行銷局、文化局、鎮公所)要互 相合作。(A1-1)同樣地,受訪者 A5(前大溪鎮鎮長)也指稱,鄉、鎮市公所 具有自治的權限:

(對於縣政府)也沒有什麼特別呈報啦!我們就是要去執行這件事,那這屬 於當時的地方自治事項,還不是由政府統籌,因為當時的各鄉、鎮市公所是 獨立的自治團體,它可以對自己的事項做處理。(A5—5)

顯見,鎮公所雖然是地方政府裡最基層的政府機關,但是在促進市民參與公共事 務及推廣文化園區活動上仍是扮演重要的行動者。在社造時期,鎮公所及鎮長的 角色較為凸顯;在推廣文化園區及後續的 2012 十大觀光小城等文化活動,鎮長 與鎮公所並非擔任主導位置,比較偏向於參與、執行縣政府的政策,以及與當地 居民進行溝通、協商的單位。在 2014 年 12 月 25 日桃園縣升格直轄市,大溪鎮 公所隨之更名為大溪區公所,現任的大溪區區長則由市長指派,據受訪者 A5(前 大溪鎮鎮長)所指涉,現今的大溪區公所僅為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那就整個是市政府的(桃園市政府),現在原來的鄉、鎮市公所變成市政府 的派出機關,一個執行單位而已啊!現在要去做(像慈湖紀念雕塑公園的事 情)就不大可能了啦!它沒有自治的權力阿,沒有自己的預算,自己的人事 阿!以前是有預算權,對呀,就像現在新竹、花蓮、宜蘭啦!他們鄉、鎮長還

203黃睿松,2014,《大溪鎮誌 文教篇‧人物篇‧近五年重要記事‧附錄》。桃園:大溪鎮公所。

頁 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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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選的阿!我們鎮長是用派的阿!所以現在這個結構變成這樣。(A5—5)

二. 當地居民的角色與職能

兩蔣文化園區為一個帶狀觀光旅遊地區,其範圍多涉及到大溪,因此探討的 居民以大溪當地居民為主。在 1994 年社區總體營造的過程中,原先當地的居民 對大溪老街的保存並不熱衷,直到林鎮長將「識寶、展寶、惜寶」的概念注入居 民的思維,他們才漸漸意識到老街保存的重要性。1996 年文建會為鼓勵民眾參 與老街立面保存,結合學者、地方文史工作者,再加上大溪鎮公所等在和平路設 立草店尾工作室。在社區總體營造相當活躍的階段,當地居民非常熱烈參與公共 事務的執行,以及對於地方未來的規劃:

(1996 年)8 月 7 日,由和平街居民組成的「大溪鎮歷史街坊再造協會」正 式成立,居民熱熱鬧鬧地討論未來的計劃,協會理監事的選舉異常激烈,投 票率高達 90%以上。「這攏是為了咱自己的生活環境,當然會關心,」一位 老街的居民認真地說。204

但現今當地居民對於兩蔣文化園區的規劃或實施,相對於社造時期的主動參與,

據受訪者 A2(曾擔任桃園縣觀光行銷局局長)在訪談中提及文化園區主要是由 桃園縣政府內部行政官員與桃園縣縣長所決定(A2-1),所以在園區方面,居 民的角色相對的沒有那麼凸顯,在文化園區的發展上大部分仍以桃園縣政府、大 溪鎮公所,大溪鎮鎮長的意見較受重視。

三. 非營利組織的角色與職能

在大溪主要的非營利組織為:大嵙崁文化促進委員會、大嵙崁文教基金會、

歷史街坊再造協會(前身為草店尾工作室)、老城區形象商圈發展協會。歷史街 坊再造協會的主要活動地點在和平路的老街;老城區形象商圈涵蓋和平路、中山 路、中央路及中正路,以下依序介紹之:205

(一) 大嵙崁文化促進委員會

大嵙崁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由當時大溪鎮長林熺先生於 1996 年

204許芳菊,2012,〈民主契機在地方〉,《天下雜誌》,第 196 期,網址: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35381

205黃睿松,2014,《大溪鎮誌 經濟篇‧社會篇》。桃園:大溪鎮公所。頁 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