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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研習活動辦理背景

民國67 年,政府有鑒於我國經濟急速發展,以致造成許多社會脫序現象及精神 倫理建設的缺乏,遂以各縣市政府為單位,在各地方成立文化中心,於是各縣市政府 文化中心便在這股力量推動下紛紛成立。而後隨著組織改造,各縣市政府文化中心陸 續改制文化局,依據當地人文歷史、傳統產業、特色工藝等,推行文化保存及發展工 作,促使民眾接近藝術文化,提升民眾生活品質,遂負起社會教育以及文化薪傳的任 務,秉持永續發展的理念,以一步一腳印積極主動的態度,為推動地方藝文活動而努 力。

在此時空背景之下,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時為桃園縣文化中心)為培養民眾藝文 涵養,充實休閒生活,傳承優良文化及技藝研習,推廣民眾美學教育,拓展藝術欣賞 人口,於民國72 年開辦藝文研習班,提供民眾學習書法、繪畫、音樂、花藝與其他 與藝文有關之活動課程,並曾辦理相關藝文展覽、研習成果發表,以及藝文推廣活動,

拓展藝術欣賞人口,培養民眾才藝,迄今已30 多年。

二、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研習活動現況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研習班一年分3 期辦理,分別於每年 1、5、9 月開課,每 期研習時間為期14 週,每週 2 小時,學習時數共計 28 小時,課程開設類別以書畫類 及音樂類為主,研習費用為1,500 元,上課所需之材料、講義等,由學員另行購買。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完成網路報名後,至郵局填寫制式劃撥單繳費後始為完成報名 作業,錄取以報名先後為準,逾時未繳費則取消報名資格,由候補生遞補繳費上課。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研習班以成人為主要參與對象,但未強制規定參與年齡,

針對兒童部分開放書法班,小學3 年級以上即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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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因需較多個別指導,故降低開課門檻至12 人,招生上限 15 人,學費收入短少部 分由其他課程酌予支應;惟行政人員人事費及場地相關費用並未列計開課成本。

表2-2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藝文研習班 106 年至 108 年第 1 期課程參與人數 班別 授課老師 106-1 106-2 106-3 107-1 107-2 107-3 108-1 油畫創作 陳俊卿 20 20 21 21 20 16 19 國畫花鳥 徐仁崇 17 20 19 19 17 20 22 創意表現 李文謙 17 15 16 21 17 17 15 成人素描A 郭瑞豐 17 12 16 13 15 15 15 成人素描B 郭瑞豐 18 20 19 18 19 16 16 篆刻 呂國祈 22 20 18 19 15 18 18 二胡 尤豐勳 15 17 16 16 14 13 15 膠彩畫 趙世傳 18 16 15 15 19 19 國樂合奏

李晉龍

12 10 10 轉為二胡班

二胡 國樂合奏12 15 16 16

彩墨創作 吳烈偉 21 17 老師赴中修讀藝術博士花藝 呂秀枝 19 17 18 18 17 16 15 水彩 郭瑞豐 18 19 16 19 19 15 16 國畫山水 陳宗鎮 22 20 18 14 14 19 20 成人書法 黃聯森 20 20 21 20 老師過世親子素描 童豈逸 15 14 招生人數不足

書法A 謝幸雄 30 30 28 27 31 30 30 書法B 謝幸雄 26 26 21 25 31 31 32 書法C 謝幸雄 26 30 30 25 29 31 30 合計 353 346 303 302 288 292 300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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