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對體罰與零體罰的看法
本節主要從 2006年零體罰立法的觀點,來瞭解桃園縣國小教師對體罰的定 義,以及在學習場域裡曾看見或聽過的體罰現象,並進一步探討桃園縣國小教師 對零體罰立法的看法。
壹、桃園縣國小教師對體罰的看法
依據參考文獻,本研究所界定的體罰為老師基於教育之目的,親自、責令學 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 身體或心靈上受到痛苦及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經由訪談之後,桃園縣國小教師 對體罰大致分為以下三種定義:
一、造成學生身體疼痛的生理傷害即是體罰
基本上體罰的定義,大都是以個人主觀的觀點去描述,對實際上的定義了解仍 有不足,在訪談過程中發現,身為第一線的受訪教師對體罰下的定義,少部分教 師是以字面上的直接解釋來定義體罰,並強調是對身體方面的傷害、動手打學生 就是體罰。但是細節部份卻仍是較為模糊,有待一一去釐清及訂定更明確的定義。
我覺得所謂的體罰就是透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孩子疼痛,來進 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T2Q2-1)
體罰就是指教師針對行為有問題或偏差的學生進行身體上的責罰,特別是 造成其疼痛或身體疲累的行為。(T7Q2-1)
學生因不乖被老師打手背,造成孩子疼 痛即屬體罰。
學生因調皮搗蛋而被老師打屁股,造成 孩子疼痛即屬體罰。
資料來源:研究者擷取自網路新聞圖片 照片4-1 體罰定義圖
二、體罰不只是身體上的傷害,影響學生精神層面的心理傷害也算是體罰 大部分的老師在經過七到八年的政策宣導之後,也都特別提到責罵所產生在 精神上的體罰,可見已經可以將體罰的定義不侷限在身體上,進而可擴充到心理 層面發展上的影響也算是體罰。所以,以不雅及情緒化的字眼或口氣責罵學生,
都可能成為隱形的傷害。
體罰就是對學生身體或心靈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 的行為。使學生做大量工作、運動、體能訓練,使其身體難以負荷,就是體 罰;而口出傷人的話語,使其難以承受,也是屬於體罰的一種。(T3Q2-1)
我認為體罰就是指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對學生的管教及不適當行為,所實 施不妥當的處置。包括身體上及心理上的處罰,以至於影響學生身心靈。
(T4Q2-1)
我對體罰的定義就是對學生的身心有過度傷害的行為,就算是體罰。
(T5Q2-1)
我覺得體罰就是指經由製造身體上的痛苦,或經由控制其身體而造成心理 上的痛苦所為之懲罰即是屬於體罰。(T6Q2-1)
我覺得只要造成學生生理及心理的傷害,就是體罰。生理的傷害是比較簡 單,因為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例如:驗傷單。那心理傷害的標準就沒有那麼 客觀,心理傷害變成是當事人自己的感受。(D1Q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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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只廣義的定義體罰為造成學生身心的傷害,且還有分程度的大小 有些教師認為:在體罰的定義上,包含了對身體及心理的傷害,這兩種傷害 皆算是體罰。除此之外,還有層次上的區別,他們認為對學生的身心傷害,足以 造成事後表現與認知的影響才算體罰。若是造成孩子的身上有非常清楚的傷痕,
或是讓他的心裡感到害怕、有陰影,這是屬於比較過度的體罰。
我對體罰的定義是覺得只要對孩子身體或心理造成很大的影響,而且是有 分程度,我覺得是要造成很嚴重得傷害,也就是說他身上可能有非常清楚的 傷痕,或者讓他的心裡會感到害怕、有陰影,這是我覺得比較過度的體罰。
(T1Q2-1)
受訪教師及行政人員對體罰的定義和標準皆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一致認同 造成學生身體上的傷害即屬於體罰之行為,但在心理傷害及影響的方面,是否構 成體罰行為,則視個人認定為原則,較無客觀的衡量標準。文獻中指出校方或教 師對於學生不當行為加以懲戒,使之身體疼痛或造成疲勞之行為即是體罰(秦夢 群,2002)。而吳清基(2004)亦提出體罰有二種,身體上的體罰定義為不當使 用各種器具或肢體造成學生肉體上的傷害或痛苦,另一種為心理上的體罰,就是 在公開場合以嚴重傷害學生自尊心的方式責罰學生。因此教師對體罰的定義不 一,也會影響教師在面對零體罰時,態度和作法上有各自的差異。
貳、桃園縣國小教師在學習場域裡曾看見或聽過的體罰現象
針對國小教師在零體罰法案立法之前,相關的教學實務經驗中,通常最直接 的問題就是「任教過程當中是否曾體罰過學生」或是「曾看見或聽過的體罰現 象」,研究者就訪談內容敘述如下:
一、體罰為管教孩子最有效率的方式
在以前可以體罰的年代,當然也因為學生數眾多,所以老師必需採取一個單 純、統一而好管理的方式,所以對於比較不聽話的學生,可能就會直接使用體罰 的方式,因為這也是最快、最有效率的一種選擇。除此之外,也有訪談者表示體 罰若是運用得當,則處罰將會是一種藝術。
其實體罰只是管教孩子的方法之一,它是可以迅速的控制整個班級狀況的 一個方式。(D1Q4)
對於班上不寫功課的孩子,或是學習動機很差的孩子,我們的習慣基本上 就是運用體罰來管教,可能會把孩子的書包很生氣丟在地上或是罰站等等。
(D2Q2)
很多孩子的行為、功課、品性都是用較為嚴格的方式在管教,甚至那時候 的訓導主任會直接進班檢查功課,表現不好或沒寫的就直接罰站、拿藤條打 孩子,這些狀況都是已經司空見慣了。(D2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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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孩子一而再,再而三用說的方式無法去勸導的時候,有時候給他適當 的處罰,例如罰寫、罰站,他們真得會怕,也才真得會去反省。不然有些孩 子從一年級到六年級,或是從家裡到學校,都習慣把爸爸、媽媽、老師的一 些勸導當成耳邊風,他也不在意,這個時候,我們只能用這些處罰的方法去 讓他思考以及改變。(D3Q3)
大部分都是學生一再犯錯,講也講不聽得時候,就會稍微處罰一下學生,
大部分都是打手心。(T1Q3-1)
以前有個自閉症的孩子,在學校的狀況非常糟糕,不只會欺負同學,甚至 會捉弄老師,不合他的意,他就會尖叫或大哭,但是他非常怕痛,只要輕輕 碰他一下,他就會非常懼怕,家長也贊成老師使用體罰,所以體罰對他來說,
是非常有制止做錯事的效用的。(D1Q3)
當時的狀況為學生上課不專心,甚至還做出一些行為來干擾其他學生上課的 氛圍,所以我對他的處罰就是要他罰站,並請該生思考自己的行為是不是已 經對其他同學、自己以及老師造成影響。(T2Q3-1)
因學生於下課時間,與同儕間起衝突,因此剝奪一半下課時間的權利,並 與兩位同學共同討論,下課時間該有哪些適合相處方式,或意見不合時應如 何解決。(T4Q3-1)
當好好跟學生勸導時,他不聽,那就會讓他罰寫課文或是罰站來嚇阻孩 子,讓他知道他的行為是錯的。(T5Q3-1)
像是學生上課愛講話,如果告訴學生只要被幹部登記到講話的名單,就要 罰寫課文,通常這時候學生就會變得非常的安靜,而且效果比較持久。
(T5Q3-2)
當時有一位小朋友在上課時,會去干擾其他小朋友,而且這位孩子似乎有 過動傾向,但沒有鑑定。他是單親,平常很怕爸爸打他。因為他在上課時一 直干擾其他同學,也會影響到老師,經由多次的勸說及勸導也無效,為了使 課程活動能繼續進行,就以打他手掌心來威嚇他。後來變成為了維持秩序,
在勸說無效後就只能體罰。(T6Q3-1)
學生回家功課如果沒有完成,老師會叫那些學生下課到教室後面排成一 排,雙手舉起腳用蹲馬步的蹲姿維持此一姿勢持續到上課。之後學生手腳酸 痛,作業未交的情形逐漸減少。(T7Q3-1)
打手心為教師體罰較常使用的方式之一 罰站為教師體罰較常使用的方式之一
打屁股為教師體罰較常使用的方式之一 抄課文為教師體罰較常使用的方式之一
資料來源:研究者擷取自網路新聞圖片 照片4-2 體罰方式圖
二、零體罰立法前,體罰成為教師發洩情緒的方式
受訪者表示在零體罰政策立法前,許多體罰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教師的情緒管 理不當,而導致學生淪落為老師情緒發洩的對象。
那當然此立法能避免一些以前的老師在體罰學生時,成為老師情緒發洩的 對象,例如:被老師用腳踹、被老師丟粉筆或板擦、被老師甩巴掌等等,也 沒有考慮到孩子的自尊,我覺得在體罰的觀念上,當然老師愛之深、責之切,
可是體罰後,在孩子的生理及心理,會造成什麼影響都很難預料!(P1Q2)
三、零體罰立法前,教師常承襲以往的教育方式
受訪者表示在零體罰立法前,教師所使用的教育方式幾乎都是模仿以往的老 師,所以以前的老師怎麼教,現在自己就用同樣的方式來教學生,然而以往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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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不打不成器的觀念,因此體罰便沿襲至今。
零體罰還沒有立法,當學生有頂嘴,或是很不禮貌的時候,可能以前的老 師怎麼教我,我就用同樣的方式教學生,所以我曾經打過學生巴掌,孩子的 態度真得很不服氣,隔天家長有親自來一趟,家長也表示他們是不體罰孩子 的,所以當孩子有做錯事的時候,都是用講道理的方式,從小到大沒有被體
零體罰還沒有立法,當學生有頂嘴,或是很不禮貌的時候,可能以前的老 師怎麼教我,我就用同樣的方式教學生,所以我曾經打過學生巴掌,孩子的 態度真得很不服氣,隔天家長有親自來一趟,家長也表示他們是不體罰孩子 的,所以當孩子有做錯事的時候,都是用講道理的方式,從小到大沒有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