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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現況監造普遍因子與案例分析

3.4 案例問題之關連圖分析

3.4.3 案例一

本案例苗栗縣○○國小校舍老舊危險校舍整建工程,為整建計畫之第 二期工程(以幢區分期別),一、二期為同設計監造單位辦理,工程概要詳 如附錄一。

2.主辦單位背景

本案例由縣府發包中心統籌發包,工程管理由學校承辦,主辦機關之 承辦人由學校教師兼任總務主任辦理,主辦人為工程採購需要曾參訓採 購、品管人員但非經專業養成對工程概念仍有限,由於工程金額契約金額 (肆仟玖佰萬)貼近於查核金額,主辦單位於契約要求,以符合查核金額以 上之相關規定辦理。

3.施工單位背景

承包商由地區乙級综合營造業承攬,過去類似規模建築工程經驗豐 富,公司內部組織人數10以上,部門分工於本研究之四案例中,最為健全。

4.監造品質影響問題

由本章圖3-3執行流程說明,執行過程影響監造品質問題點如下,供 後續作關連分析:

(1) 文件審查之影響,監造單位按契約、「監造計畫製作綱要」規定,製 作監造計畫書,並由主辦機關委請某大學教授審查核可,提供乙份予 施工單位,使其了解監造作業流程與標準,作為編制施工品質計畫書 參考。開工時主辦單位即召集監造與施工單位相關人員舉行開工前說 明會,會中監造報告執行與文件管理作法及注意事項;承商於開工前 ㄧ週提送施工及品質計畫書並在計畫書審查會中承商表示對監造單 位審查結果及要求修正內容並無異議,此後卻未見回覆;開工時,施 工品質計畫書尚未能核定,即載運相關假設工程圍籬等材料機具進

場,遭監造以計畫書尚未核定為由,阻止假設工程進場施作,期間監 造經多次發文催促、施工單位經更換二次品管人員,計畫書仍未能符 合要求,使工期延宕近一個月,引起主管機關關切。爲考量工程進度,

經主辦單位協調監造同意簡化其標準、先行提出假設工程部分計畫 (整體計畫尚未完成),准許進行施工。

(2) 承商發文日期與送達日期,常差距逾一週以上,使監造單位在回復文 件時形成延遲之假象。例如: 某單位發文日期即為文號,發文日期為 該月10日,但實際送達日期該月18日,收文者雖簽押實際收文日,但 在一般公文回復格式上經常頇承對方來函字號,則有逾監造契約之 (五日)審查期限假象。監造認為不受尊重且影響對文件的管制作業。

(3) 材料品質管理標準,已定於圖說與監造計畫並開工前告知,未能被承 包商所配合,產生執行問題如下:

a.未按規定時間提送材料送審文件或頇修正部份屆期仍未見回覆。

c.監造日報對於每日施作及進場數量管制不易,除混凝土現場澆置當 日使用可於供料單上得知立即登入日報外,其他如鋼筋、板材、磚 料、水電管線、設備等材料,進場時檢驗未申請、相關文件不能配 合,監造在現場難以管制實際使用與施作數量並控制進度,填寫時 甚為保孚也顯的模糊。

d.本案例發生多次材料如鋼筋進場,監造辦理抽驗時,承包商不能隨 及提出出廠數量與證明或缺漏 (拖至估驗期間數量查對時),材料進 場後,曾有未經告知而運離工地狀況。

e.在材料文件送審方面由表 3-9,顯示承商對應送審文件,逕轉交材料 商之規格文件予監造單位,基本應注意事項及重複性缺失發生率高。

表 3-9 文件審查缺失概要表(案例一) 提送

次序 材料名稱 監造回覆意見 說明

1 鋼筋 鋼筋無輻射偵檢人員,結訓證書超出有效 期限。

2 混凝土 1.未檢附混凝土配比材料、CNS 檢驗紀錄。

2.缺自主檢查表。

3 廁所搗擺、輕隔 間

1.送審之測詴報告與契約板材圖說不一。

2.詴驗報告說明已註限用於某工程。

3.材料商與施作分包商資料不齊。

4.請詳列出圖說規範與提送資料、含測詴 報告數值…等,比較表以便審核。

除主要結構材料 或契約規定項 目,監造接受材料 商提出ㄧ年內,其 他工程所測詴之 詴驗報告。

4 塑鋼門窗 1.頇補提送自主檢查表。

5 弧形磁性黑板 1.施工圖尺寸、材質未ㄧ致 無磁性、黑板面帄 剖標示厚度不一。

6 玻璃磚 1.未檢附材料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 執照、工廠登記證。

7 空心磚 1.未附施工詳圖 為管制疊砌施工

法。

8 彩晶石 1.非綠建材。 未按契約規定

(4)監造發現施工品質不佳,尤以鋼筋工項較為嚴重,如基礎查驗即發現 部分主筋短少,圍束區之柱箍筋間距不符規定與繫筋未綁紮、樑之肋 筋底部未固定等缺失,爲此曾撤換工地主任仍未見改善,而撤換小包 則僅有更換分包商資料,並沒有更換施工人員,分包商是所謂「皇家 包商」,聲稱有二十幾年鋼筋綁紮經驗,但所呈現之施工成果品質低 落,據了解工班全部十餘人僅負責人與領班識圖。監造發現工地主任 雖為該公司工務經理卻無管理實權、品管人員亦無落實管理,似乎「施 工品質」責任全落於監造身上。

(5)施工查驗未經改善完成,影響後續工項施作與估驗計價,當缺失改善 問題影響估驗時,承包商借此作為對分包商遲延付款理由,使監造成

為擋人財路之絆腳石。

(6)專任工程人員未見於現場勘驗、督導施工,查核期間告病未出席。

(7)監造執行可能盡依圖說規範要求,與承包商之施工表現落差大,由資 歷背景來看,雖具專業性,但溝通技巧不佳而引發衝突。

(8)於開工即因計畫書之遲延、工地主任、品管人員徹換,施工品質經多 次鋼筋施工缺失而屢次改善未能符合,使進度落後又在工程進度60%

左右工程,傳出承包商財務狀況問題,應給付分包商之工程款出現遲 延,出現出工不正常或怠工情事,使進度落後明顯共經三次,爲修正 進度總表而調整計畫,此問題顯監造進度管理不利。

(9)圖面疑義處理不計,零星變更發生11次,一般變更問題發生6次,(設 備容量變更、銜接走廊等一、二期工程介面問題)實際辦理工程變更 為ㄧ次、建築執照二次。監造認為處理設計問題相當頻繁。

(10)本案例採每月估驗計價方式,承包商於文件與施工之配合默契,甚不 理想,需辦理缺失改善事項經常累積至估驗計價期間或利用各種方 式,包括運用政商關係等外部壓力迫使監造單位同意估驗。監造可能 受關說及人情壓力,造成管理立場偏差

(11)主辦單位材料核備作業時間延宕,為承包商要求展延工期的理由。

(12)本案例工程品質查核結果屬監造單位之缺失:

a.未訂各材料/設備及施工品質管理標準。

b.監造組織架構內人員職掌未符合需求。

c.材料詴驗報告應以簽名為之,會同承包商現場詴驗。

d.未於檢驗停留點檢驗部份項目未落實。

e.監造日報應填寫完全(水電施工項目記載不詳)。

監造品質

專業能力

品管文件 不能配合

施工品質不佳 分包轉包

配合默契 機關能力

專任工程人員 未盡督導責任 設計品質不佳

查核人員專業屬性

查核小組區域化 查核結果不客觀

未訂各品質管理標準 人員職掌未符合需求

公司資源

材料試驗報告未簽名 停留點檢驗項目未落實 水電施工記載不詳 查核制度

服務費用

文件審查延宕

監造工作量 施工技術

主管機關 主辦單位 監造單位 施工單位

圖 3-4 監造品質關連圖(案例一)

3.4.4 案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