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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不同價金給付契約案例運用於快捷式工程案例分

4.2 案例調查與分析

主要以國內高科技廠房之發包模式作研討,將列舉三個屬性相同(皆 為晶圓廠),而在工程契約之執行分屬單價承攬契約、部分單價承攬契約 混合階段性總價承攬契約、及總價承攬契約之工程案例,就工程執行過程 之情況,及所遭遇到之問題提出檢討及建議。案例一為八十九年興建於北 部 M 廠八吋晶圓廠、案例二為九十一年興建於北部 N 廠晶圓廠實驗室,屬 公共工程、案例三為九十三年興建於中部 W 廠十二吋晶圓廠。

1.

案例一:M 廠新建工程

2000 年 4 月,北部 M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興建三廠時,工程發包之初,

業主提供六張施工圖說及二張建築物剖圖以進行招標,施工圖說主要為一 般說明及建物之相關位置圖。如此資訊用來做建廠預估土建金額約 25 億 工程之招標作業顯然不足,故無法以總價承包之方式進行招標。業主委請 建築師依其過去設計其他性質相近之廠房興建經驗,提供可能發生之工程 項目,業主參照工程概算金額填入工程預估數量,交由投標廠商以單價包 之模式報價。

設計工程業主發包給總顧問,總顧問在複委託給建築師做建築工程之 設計及監造、機電工程之設計監造責付委託給機電顧問負責。工作權責為 業 主:CM-負責進度及成本管控、施工界面協調

總 顧 問:管理並負責複委託顧問執行工作之成敗、無塵室及特殊系統設 計監造、設計介面整合、微震測試

建 築 師:建築設計及施工品質監造 機電顧問:機電工程設計及施工品質監造 工程組織架構如圖 9

圖 9 M 廠工程組織架構圖 施工階段

(1)招標一般說明:

A.依 2000 年 4 月 7 日,業主於發包說明會對領標廠商所作之發包程序 說明:

a.本次土建工程,採「固定單價」進行採購作業。

b.提供部分細部圖面:(含外構假設工程、基地開挖、擋土設施、基礎 圖面),其他初步圖面(各建物之立/平面等相關資料)作為「固定單 價」估價依據。

c.標單中提供施工參考數量。

d.各承商領取標書,在指定時間內投標,及進行議價與採購作業,並 完成工程 AWARD。

e.在細部圖面完成後(約在七月中旬),承商將針對相關圖面提出

業主

總顧問

建築師 機電顧問

無塵室及特

殊系統包商

建築包商 機電包商

小包

小包

小包

小包

小包

小包

FINAL 之合約數量及總價之確認工作。

B.另外在此說明會之採購程序重要事項說明:

a.發包採「固定單價」(Fixed Unit Price)方式作為合約總價之依據。

b.當本工程決標後,在全部細部圖面完成後(約在七月中旬),得標承 商將提出最後確認之數量,與 M 在確認最後之合約數量。

c.工程決標標準,將依據各承商所提報價與施工計畫書/安全管理/工 程管理/進度/品質/成本等事項評估,以評選最終之得標承商(而非 單純以價格為考量依據)。

d.針對發包未包括之新增施工項目,在後期造價確認過程時,應分項 依材料/工資/安裝等,提出再行採購議價程序確認。

e.如在細部圖面完成後,在兩週內得標承商無法與 M 對合約數量達成 協議,M 有權力另行發包給其他廠商施作,而得標廠商應無條件放 棄本案之承造權利,並與 M 解除本工程之合約關係。

(2)實際作業模式說明:

A.發包作業

業主擬定之發包策略為,初期採單價包之模式先行發包並簽訂一 期工程契約,讓工程得以先行施工,而後待工程設計確認後再進行二 次議價以確認合約總價。

B.ㄧ期工程契約標單數量、金額的確認

如前述,標單項目由建築師提供,標單之數量則為業主承辦人除 參考建築師所提供之概算數量、考量建廠之預算編列、並加入日後工 程進行中之工程款估驗計價之其他因素而預估,而ㄧ期之工程合約金 額約為建廠預估經費之 60%。低估一期合約總價為工程執行上策略之 應用,方便在二次合約議價時之彈性。

C.施工過程之數量計算及工程款之估驗計價

由承攬廠商依建築師所提供之設計原意圖面繪製施工製造圖,再

依送審之程序,經建築師、總顧問、業主三方確認後據以施工,並以 施工製造圖核算施工數量,每月提供數量計算式,辦理工程款之估驗 計價。

D.合約總價之控制

初期之工程規劃,業主承辦人員向其高層提報工程概算金額,因 績效之考量,承辦人員期望總工程款維持在所提報之金額範圍以內。

本工程業主並未委託顧問公司作工程管理,進度及預算總額管控,由 業主自行辦理,而又在其企業文化要求中,希望於工程結案時,追加 減帳之金額可趨近於零,合約總價之控制及依此原則辦理。

E.設計變更之管控

工程之性質,原屬一面設計、一面施工的型態,即使階段性之施 工圖面提出,仍因需求及平行包施工之考量而有所調整。例如動線上 的考量、管路施工的搭配、配合後期發包之設備包機台配置調整…

等,操作模式為將二次議價前之所有工程變更事項,併入二次合約議 價時一併考量,而不視為設計變更,議價後之變更項目,再尋工程變 更模式辦理。

2.案例二:N 實驗室新建工程

因本工程為公共工程,主要為研究性質之實驗室,以培養國內半導體 人才及技術研發為目的,所以沒有一般私人企業之營運成本壓力。工程自 提案、預算爭取及編列、工程發包及施工,一切皆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辦 理。

國科會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三日召開 N 實驗室八十八年度指導委 員會,會議中通過「N 實驗室新建實驗室」之構想著手進行十年規劃,於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確定廠址。90 年 04 月遴選建築師確認,進而進行 設計規劃討論及工程設計作業。

設計作業委請總顧問統合辦理,包含建築工程、一般機電工程及特殊

廠務工程,並於九十一年六月取得建築執照並完成發包作業,九十一年八 月一日正式開工。

N 廠工程組織架構(如圖 10),除無塵室及特殊系統工程外,其餘工程 之所有設計、監造工作皆委託給總顧問;而無塵室及特殊系統部分,總顧 問仍負管理責任。另委託工安顧問,負責無塵室及特殊系統之設計準則、

細部設計,及得標廠商施工圖、施工、測試、運轉之審查(如表 10)。

業主

總顧問

特殊系統顧問

建築包商 機電包商

小包

小包

小包

小包

小包

小包

工安顧問

無塵室及特 殊系統包商

圖 10 N 廠工程組織架構圖

表 1 N 廠新建工程各單位分工權責表

設計及顧問

工作項目 業主

工安顧問 總顧問 專案管理

施工 總包商

潔淨室與 廠務包商 一、設計階段

工作執行計劃書

◎ ▲ △

地質鑽探及土壤試驗計劃

◎ ▲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 ▲

整體综合規劃

◎ ▲

微震測試計劃

◎ ▲

編訂總體進度表

◎ ▲ △

編訂造價、管控

◎ ▲ △

潔淨室與廠務系統基本設計準則

◎ ●

▲ △

模型製作

○ ▲

各式計畫簡報

○ ▲

總體招標計畫、分包策略等文件

◎ ▲ △

工程發包協辦招標及決標

◎ ▲ △

建築執照申請

△ ▲

建築細部設計

◎ ▲

建築一般機電、消防設計

◎ ▲

潔淨室與廠務系統細部設計

◎ ●

○ ▲

◎核准 ○備查 ●審查 ♁整合協調 ▲執行 △配合執行 針對消防/煙控/排氣/氣化系統

表 1 N 廠新建工程各單位分工權責表(續)

表 1 N 廠新建工程各單位分工權責表(續)

設計及顧問

工作項目 業主

工安顧問 總顧問 專案管理

施工 總包商

潔淨室與 廠務包商 三、施工階段(潔淨室與廠務系統特殊管路)

工程發包

◎ ●

潔淨室與廠務系統施工圖

◎ ●

○ ● △ ▲

消防/煙控/排氣/氣化系統

◎ ● ○ ● △ ▲

空間規劃圖

◎ ○ ● △ ▲

分包商與設備製造商資格審查

◎ ○ ● ▲

潔淨室施工計劃、管控

○ ○ ● △ ▲

設備、材料送審、樣品板製作

◎ ○ ● ▲

重要設備、設施進廠進度表

○ ○ ● △ ▲

進度管控

○ ○ ● △ ▲

品質控制

○ ●

○ ● ▲

重點執勤配合

○ ♁ △ ▲

變更設計

◎ ○ ● ▲

估驗計價

◎ ○ ● ▲

試俥運轉、調整

○ ●

● △ ▲

施工、竣工查驗

○ ●

○ △ △

竣工圖、維護保養手冊

◎ ○ ● ▲

竣工決算文件

◎ ● ▲

移交驗收

◎ ● ▲

教育訓練

○ ● ▲

◎核准 ○備查 ●審查 ♁整合協調 ▲執行 △配合執行 針對消防/煙控/排氣/氣化系統

1.實際作業模式說明:

(1)發包模式:

本工程為公共工程,以公開招標採最有利標方式進行,因本工 程之性質為晶圓設計研究,故聘請部分業界人士為評選委員,以公 開底價之方式進行招標作業。在開標過程中由投標廠商作施工簡報 及 Q & A 作業,再由評選委員確認得標廠商。

(2)工程契約簽訂:

c契約條文議約:本工程於正式合約簽訂前,舉行議約會議,得標廠 商依投標時業主所提供之工程契約樣搞,逐條討論,以消弭不適之 條款,避免日後工程執行上發生爭端。

d工程數量的確認:本工程之發包作業,由建築師提供完整之設計圖 面及不具數量之標單,交由各投標廠商計算數量,但提供數量計算 式。經比照建築師之預算數量及其他投標廠商所計算之標單數量,

除差異性較大之項目外,基本上依得標廠商所提數量為契約數量。

差異性較大:以各投標廠商及建築師之預算加總後平均,數量增減 超過 10%者,視為差異性過大之項目,再來核對承包商與建築師之 數量計算式,以確認合約數量(如附表 2)。

依表所示:除模板外,數量差異較大之項目幾乎皆為假設工程,如 鋼軌樁、噴將護坡…等;而模板部分係因得標廠商幾乎將所有清水 模板以普通模板來取代,如果將兩者數量合併計算,數量的差異仍 在 10%以內。結果顯示,無論是建築師的預算或三家投標廠商的投 標標單數量都是相近的。

e工程單價調整:工程單價基本上以得標廠商所提單價為準,依循數 量調整之模式,但以單價增減超過 50%之部份來檢討,以訂定合約 單價。單價差異較大的部份也屬假設工程,就結構工程而言差異是 不大的;然而在裝修工程部分,因為廠牌選用的考量,則有較大之 差異。

(3)工程計價說明:

請得標廠商以分層、分棟、分區之模式事先提送數量計算式送 審,於工務會議中協調日後之計價模式,結構體施工階段,得標廠

請得標廠商以分層、分棟、分區之模式事先提送數量計算式送 審,於工務會議中協調日後之計價模式,結構體施工階段,得標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