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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運動的特質,是不受天候影響,也不需極大空間,只要擺設一張球桌,穿著 適當的運動服裝,即可進行單打或雙打的練習或友誼賽;在消費性上,比起羽球、高爾夫 球、網球等運動,桌球是屬於消費性相當低的運動(謝淑娟,2001)。另從動作技術 特質而言,身體必須具有高度協調、靈敏、細膩精確。在擊球時全身肌肉、關節高度 的協調作用,以及手腕、手指瞬間的動作技巧細膩、精確,手指所起的微調作用是最 突出的技能特徵(北京體育科學學會,1994)。並且使用的球,重量輕、體積小,擊 球時往返速度快、變化大,在技術上和其它運動項目相較之下,更是需要複雜、精準、

快速的技巧,但不必太大的肌力和耐力,較偏重反應、敏捷和瞬發力,在比賽進行中更 是需要完美的協調和正確反應時間的配合(姚漢禱,1989)。此項運動的基本能力,

所需的生理特徵與陳俊忠(1982)提及發展神經協調的觀點相符合。此外,學者(姚 漢禱,1986;Bompa, 1999/2001)指出桌球運動中最重要的感覺器官是眼,最主要的運 動器官是手,兩者建立新關係-手眼協調,它是桌球技術的靈魂。周資眾(1999)以海 峽兩岸學者針對桌球運動選手進行選才之研究,如表2-1,從表中得知手眼協調、敏捷 與反應能力,皆是成為桌球運動選手所須具備的基本能力。

表 2-1 桌球運動員選材項目與內容

資料來源:周資眾,1999,1999年海峽兩岸大專院校體育研討會,461-462頁。

綜合上述分析,從事桌球運動是可以增進手眼協調、敏捷與反應能力,而智能隌礙

適應體育是教育部目前積極推展的項目之一,身心障礙者能因此受惠,得到更多 的關注。黃月嬋(1997)指出當教師針對智能障礙兒童實施適應體育教學時,以關懷 的態度引導學生並耐心等待學生,配合鼓勵與回饋,對其動作學習有良好成效。有關 身心障礙學生在適應體育教學上的相關研究中:Lahtinen、Rintala 與 Malin(2007)

透過一個長達三十年的研究,了解有關於肢體動作的表現,說明大部分的智能障礙者 很少有參與體育課學習的經驗,以至於在他們成人後也不是一位從事規律性運動習慣 的人,並且在研究中強調智能障礙者其身體表現的特殊組成因素是有其研究發展的重 要性。許又文(2008)針對 11 位中度智能障礙學生進行休閒治療後發現對於中度智能 障礙學生在動作技能有顯著成效,但是體適能無顯著成效。王惟俊(2006)研究發現,

在融合式適應體育的教學下,水中活動的參與度有提升,腦性麻痺兒童與同儕的互動 情況受到課程設計影響而呈現不同之互動情形。劉德山(2009)對 4 位高職輕度智能 障礙學生實施六週 18 節課的高爾夫球和壘球教學後,教學效果有顯著差異,在體育教 學光譜中的練習式教學維持效果優於互惠式教學。吳嘉峻(2010)篩選出發展協調障 礙學童 32 位,年齡介於九至十歲,經由 12 週的足球運動課程介入,發現能有效提昇 發展協調障礙學童的動作協調和視覺動作統整發展能力。陳勇安(2010)對於三位國 小特教班中度智能障礙兒童,男生一位及女生兩位,施以直排輪運動教學,經過十週 19 節課,對受試者的平衡能力有改善,但能力提升的程度不相同。相關內容詳見表 2-2。

表2-2 身心障礙學生在適應體育學習的相關研究

Rintala and Malin

在桌球運動應用於特殊學生的研究方面,潘麗芬(2005)以二位各自八、九年級 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為研究對象,學習三項運動項目:籃球定點運球墊步跳投、羽球與 桌球發球連鎖動作工作,發現能產生良好的立即學習效果,且達到正向滿意度,而羽 球、桌球的發球動作具有某些類化效果,能達到正向滿意度。楊姿娟(2008)以 30 位 國小四年級 DCD 學童為研究對象,隨機分為實驗組 14 名及對照組 16 名,實驗組接受 10 週、每週 3 次、每次 40 分鐘的桌球運動教學。受試者在訓練前後均進行 Movement ABC 和 BOT-2 工具測驗,發現實驗組的整體協調動作、手部操作靈活度、球類技巧、

平衡能力、整體熟練動作、手部精細控制、手部協調、身體協調、肌力與敏捷性(p<.05) 後測均有顯著差異,桌球運動的教學對 DCD 學童之動作協調能力及動作熟練度是有效 的介入方式。林宜鍵(2010)針對國小三年級 3 位輕度智能障礙學生,進行每周三次 40 分鐘的教學,共計 27 次,對於桌球學習具有立即提升成效,在停止桌球教學後能 有維持成效。相關內容詳見表 2-3。

表2-3 桌球運動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相關研究

四、 學習的成就感:適應體育是以成就為根據的課程模式,與上述研究相符合,給 予成就感提高參與活動的動機與興趣,更能達成設定之目標。

五、 提升學習成效:經由課程教學實施後,能增進課程教學技能外,能學會擔任簡 易裁判、養成身為觀眾時應表現的禮儀、培養運動家精神。

特殊學生更是需要個別的整體規劃課程,在教學時,指導要簡單、清晰、明確,

給予學生成功的練習經驗及足夠的機會,並且營造支持之學習環境,給予必要的鼓勵

(黃月嬋,1997)。洪儷瑜(1994)表示教師宜針對學生的特性,先行給予合理的調整,

不要待問題出現再處理。因此教師要保持對學生學習的洞察,隨時做必要的安排或調 整。何善欣譯(1996)指出無論調整的幅度有多大,共同的目的是;建立孩子的自尊 心與自信心。林清和(1994)指出讓學生獲得成就感、考慮學生的需要、有效的教學 過程、營造具有挑戰性的情境、提共比賽表現機會、教師認同學生成就等均是激發學 生學習興趣的策略。由上述研究整理可得知,在實施教學時要注意個別差異,時時不 斷調整教學腳步與方法,以利學習者融入教學課程,才能有效的執行課程,完成技能 動作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