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材料介紹
第四節 楚國與燕國
《史記‧管蔡世家》:
(蔡靈侯)十二年,楚靈王以靈侯弒其父,誘蔡靈侯於申,伏甲飲之,醉 而殺之,刑其士卒七十人。令公子棄疾圍蔡。十一月,滅蔡,使棄疾為蔡 公。楚滅蔡三歲,楚公子棄疾弒其君靈王代立,為平王,平王乃求蔡景侯 少子廬,立之,是為平侯。50
《史記‧管蔡世家》:
侯齊四年,楚惠王滅蔡,蔡侯齊亡,蔡遂絕祀。51
而何浩的《楚滅國研究》也說到:
楚惠王之後,陳、蔡社稷復存,只是由於陳、蔡被遷於楚之西境叢山之中,
少與中原交往,難為他國所知,以致其事跡未更多更明確地記錄下來。52
文獻中,我們可見蔡國三次遷都。西周初年受封建都上蔡,至蔡靈侯十二年時(公 元前 513 年)被楚所滅;楚滅後第三年,蔡平侯復國,遷都呂亭,改稱新蔡;蔡 昭侯二十六年(公元前 493 年)遷都州來,稱為下蔡。而我們從考古發現,上述 三個都城,以上蔡故城保存得最完整,但是貴族墓葬以州來地區發現得最多。清 代嘉慶時的《汝寧府志‧城池》云:「上蔡縣城即周初蔡國舊址。」53 這個記載 與考古發現大致相同,因此我們從文獻與考古來相互對照印證者,又一例。
第四節 楚國與燕國
49 楊伯峻編:《春秋左傳注》(高雄:復文書局,1991 年 9 月),頁 1327。
50 (漢)司馬遷:《史記‧管蔡世家》。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史記三家注并附編二種》(臺北:
鼎文書局《中國學術類編》,1993 年 10 月),頁 1568。
51 (漢)司馬遷:《史記‧管蔡世家》。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史記三家注并附編二種》(臺北:
鼎文書局《中國學術類編》,1993 年 10 月),頁 1569。
52 何浩:《楚滅國研究》(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89 年 11 月),頁 339。
53 馬世之:《中原楚文化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年 7 月),頁 153-154。
春秋戰國的青銅器銘文中,楚國除了與上述幾個國家如曾國、秦國、蔡國有 來往,提到其他國家與楚國有交集的,尚有如下文所舉的燕國,因此我們將此青 銅器〈燕客銅量〉另立一節作討論,網羅燕國與楚國的來往內容探究。
〈燕客銅量〉:
(燕)客臧嘉問王於 (紀)郢之 (歲),享月己酉之日, (羅)
莫囂(敖)臧分,連囂(敖)屈 ,以命攻(工)尹穆丙,攻(工)差(佐)
競(竟)之。集尹 (陳)夏,少集尹 賜,少攻(工)差(佐)孝癸,
(鑄)廿(二十)金 (筩),以賹(益)禾禀。
銘文首字,周世榮釋為「 」,李零釋為「燕」。銅量銘文首記年月日,此是 楚國著名的以大事紀年法紀年,據形制、銘文字體時代特徵,大體推斷其相對年 代為戰國中期。享月之享,據包山楚簡可知為享月,即楚曆六月,54 以某國客 使聘問楚王於紀郢之歲來紀年,「某國使者」經李零考釋,應該為燕國使者,55 如 同上文的大府鎬銘文一開頭的「『秦客』王子齊之歲」,還有望山楚簡、天星觀楚 簡和包山楚簡裡頭的「齊客」、「秦客」、「東周之客」等等用法,國名皆習見。
這篇銘文,其內容有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李零認為:
第一,銘文提到「紡月」的異名,「高月」。56 這在銅器銘文中還是第一 次發現。
第二,銘文對研究楚國官制和鑄造制度很重要。它提到三類官名:(一)
莫敖、連敖;(二)工尹、工佐、少工佐;(三) 尹、少 尹。第一類是 地的地方長官,第二、三類是前者下設的屬官。說明楚地方設有與中央 相似的機構。戰國時期,各國銅器鑄造,從兵器銘文看,往往分省、主、
造三級。省者(監造者)一般是中央或地方的負責官吏,如相邦、司寇、
郡守、縣令,而主者(負責製造者)一般為「工師」和「工師」的佐官57,
54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年 7 月),頁 349。
55 李零:〈楚燕客銅量銘文補正〉,《江漢考古》(1988 年第 4 期),頁 103。
56 「高月」應為「享月」。李零:〈楚燕客銅量銘文補正〉,《江漢考古》(1988 年第 4 期),頁 103。
57 三晉叫「冶尹」,秦叫「丞」。李零:〈楚燕客銅量銘文補正〉,《江漢考古》(1988 年第 4 期),
造者(直接製造者)一般為「冶」(三晉)或「工」(秦代)。過去,我們 從鄂君啟節已經知道,楚國的工官,最高一級是叫「大工尹」,而與該器 鑄造有關,還有「 尹」、「 尹」、「 尹」等官;而在朱家集楚器中,我 們則注意到,這批銅器很多都是由被稱為「鑄器客」或「鑄客」的官員的 監造,其直接制器的工匠是叫「冶師」、「冶佐」。並且這些銘文還常常提 到作器對象,即銅器的置用之所或守藏者,如「王后六室」和「大府」、「小 府」,以及可能與之有關的隸屬於「 尹」的各種官員。對照此銘,我們 似可歸納,楚國的鑄造制度,其省者是中央或地方的負責官吏,主者是「工 尹」、「工佐」、「少工佐」、「或鑄客」;造者是「冶師」、「冶佐」58。「 尹」
往往是銅器的直接守藏者,所以也參加銅器的監造。59
據包山楚簡,楚的縣級政權的官職大多仿中央機構官職。此銅量也可為之添一證 據。 ,何琳儀釋為羅。羅國於春秋初曾被迫遷於湖南平江一帶,在湘陰的河市 鄉有古羅城遺址。羅於戰國時已成為楚地。若此字肯定為羅,當為楚之縣邑。從 銘文得知,由羅縣的莫敖、連敖兩官命令鑄造,由工尹、攻佐、少工佐、集尹、
少集尹等五個正副職的工官負責製造初二十個銅量,可見當時對這一銅量製造工 作的重視。楚縣級官吏之多,與戰國中期以後楚政治日壞不無關係。60
李氏又云:
第三,此器出現不少人名,有助於古代姓氏制度的研究。銘文中有臧、屈、
穆、競、陳、 、孛七種氏名。這裡面除屈氏是楚國名族,人所周知,
其他許多氏名的來源都很值得研究。如競氏應即《姓苑》提到的竟氏,《古 璽匯編》0275「兢私鑈」3130─3132「兢訓」,就是竟氏的印;孛氏,據
《廣韻》引《世本》是宋右師之後,都是比較少見的。
第四,此器對楚國稟食制度和度量衡制度的研究也很有價值。他的實測容 量是 2300 毫升,要比過去發現的楚量都大。過去發現的楚量有兩種,一 種只有此器的一半大小,自銘為「筲」,是一種合秦制五升的量;還有一 種只有此器的十分之一,是一種合秦制一升的量。因此可以判明,這種自
頁 103。
58 據羕陵公戈,亦可省稱為「冶」。
59 李零:〈楚燕客銅量銘文補正〉,《江漢考古》(1988 年第 4 期),頁 103。
60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年 7 月),頁 349-350。
銘為「 」的量,是一種斗量。三種量器可以配合成組。它採用了當時通 行的十進制的升斗制。最後應當說的是,此器是官鑄銅器,負責製造的官 吏很多,若以通常所說的「作器者」命名,則太繁瑣,因此此器命名為「燕 客銅量」61,既取頭兩字,又符合銘文內文所欲表達者,合情合理。62
此雖為楚國的大事紀年,但考之文獻,其事於史書失載,故難定其絕對年代。
查考歷史文獻中,「燕客」的字樣,於春秋戰國的記載,僅僅在《史記‧范雎蔡 澤列傳》中出現一則記錄:「將見昭王,使人宣言以感怒應侯曰:『燕客蔡澤,天 下雄俊弘辯智士也。彼一見秦王,秦王必困君而奪君之位。』」63 不過應該與本 篇銘文的燕客無關係。再查考本銘文的第三與第四字「臧嘉」,僅在《爾雅‧釋 詁》64篇找到此二字樣「臧」與「嘉」,並且是兩個單獨的字,湊巧排在一起,
與人名和本銘文完全不相干,推測用「燕客」來表明大事紀年,係楚國之用法,
不見於歷史經傳,只見於出土文物;再者,若非燕客臧嘉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 物,史籍文獻並無記載他,就是關於本青銅器銘文的第三與第四個字的隸定尚有 疑義。不過不管隸定正確與否,外交來往的使者眾多,除去歷史上擁有盛名者65, 文獻中多不會記載使者名字,因此難於考證此事確切年代,亦無法對照文獻,印 證銘文中燕國使者與楚國國君來往的記錄。
第五節 楚國與呂國
呂國的源流歷史,於本論文的第三章有提到,因此在此不論。本節從〈 鐘〉
來看楚國與呂國的外交關係。
〈 鐘〉:
余呂王之孫,楚城(成)王之 (盟)僕,男子之藝,余不 (忒)在天
61 李零將此器命名為「燕客銅量」,何琳儀則命此器為「長沙銅量」。何琳儀〈長沙銅量銘文補 釋〉一文,《江漢考古》(1988 年 4 月),頁 97。
62 李零:〈楚燕客銅量銘文補正〉,《江漢考古》(1988 年第 4 期),頁 103。
63 (漢)司馬遷:《史記‧范雎蔡澤列傳》。楊家駱主編:《新校本史記三家注并附編二種》(臺 北:鼎文書局《中國學術類編》,1993 年 10 月),頁 2419。
64 《爾雅‧釋詁》:「儀、若、祥、淑、鮮、省、臧、嘉、令、類……,善也。」徐朝華注:《爾 雅今注》(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87 年 7 月),頁 8。
65 擁有盛名者如春秋戰國時的說客,春秋戰國四公子:趙國平原君趙勝、齊國孟嘗君田文、魏 國信陵君魏無忌、楚國春申君黃歇。
之下,余臣兒難得。
劉彬徽認為此器乃呂國被滅後,呂宗族後人入仕於楚而作此鐘。楚國與呂國 之間曾有盟約,此為楚呂之盟,時值楚成王時,呂國曾與楚國結盟,並成為楚的 從國。
何浩在《楚滅國研究》中提到:
器鑄於春秋中期。器主為了表明忠於「楚成王之盟」,示以臣服之心,誠 惶誠恐地宣稱不貳于楚,並且僅稱「呂王之孫」而不自稱「呂王」。可見 此時呂國已完全淪為楚國附庸,仰楚人鼻息以圖生存。鐘銘表露了器主對 楚王以「臣兒」自居的窘態,從而顯示了呂國將亡的徵兆。不過既然表面 上還能對等地與楚王訂立盟約,也說明器主仍保有呂國國君的名義。如果 器主屬於社稷不存的呂人後裔,那就談不上什麼「楚成王之盟」了。看來,
至少在楚成王時,呂國尚未被楚人兼併。66
本篇銘文表露出器主對楚王以「臣兒」自居的窘態,可見當時呂國已經完全淪為 楚國附庸,仰楚人鼻息以圖生存,從而顯示了呂國將亡的徵兆。67
史籍文獻中未見有呂僭號稱王之記載,但傳世的〈呂王壺〉銘云:「呂王□
作大姬尊鬲,其永寶用之。」〈呂王鬲〉銘云:「呂王作尊鬲,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這些銘文共同特色就是內容均有「呂王」之稱,看來呂國曾經一度稱王,在大約 楚成王之時被楚征服,被迫訂立了盟約。
第六節 小結
上述文物表現出了楚國在東周時期很強大,因此各國莫不與之交好,尋求同
上述文物表現出了楚國在東周時期很強大,因此各國莫不與之交好,尋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