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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材料介紹

第二節 楚國的外交

本節選錄記載與楚國外交相關內容之青銅器銘文與石刻,總計有:〈楚王酓 章鐘〉、〈大 鎬〉、秦刻石〈詛楚文〉、〈蔡侯申編鐘〉、〈燕客銅量〉與〈 鐘〉。 由於本書緒論收錄〈楚公逆鐘〉,探討此鐘對於本書題目選擇東周青銅器的理由,

是以特將〈楚公逆鐘〉的介紹置於本節第一器。以下則再依上述六篇銘文的概況 和內容分述如下:

一、〈楚公逆鐘〉:

唯八月甲午,楚公逆祀厥先高祖考,夫(敷)壬(任)四方首。楚公逆出。

求氒(厥)用祀。四方首休多 (勤)顉(欽) (融),內(入)鄉(享)

赤金九邁(萬)鈞。楚公逆用字乍(作)龢(和) (齊)錫鍾(鐘)百 飤(肆),楚公逆其萬年壽,用保厥大邦。永寶。20

〈楚公逆鐘〉又名〈楚公鐘〉、〈楚鐘〉、〈夜雨雷鎛〉、〈楚鎛〉、〈楚公咢鐘〉、

18 本銘文選擇的是《楚金文研究》的釋文。黃靜吟師:《楚金文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 系博士論文,1997 年,頁 68。

19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年 7 月),頁 360。

20 本銘文選擇的是《楚金文研究》的釋文。黃靜吟師:《楚金文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 系博士論文,1997 年,頁 33-34。

〈楚公逆鎛〉。此器是宋代發現的。宋徽宗政和三年(公元 1113 年),出土於湖

〈楚王酓章鐘〉銘文大意為:「楚惠王五十六年時,惠王從西陽返回來,並 且作了曾侯乙宗彝,派人將之送往西陽當作奠禮,希望永隨曾侯乙身旁。」

三、〈燕客銅量〉:

(燕)客臧嘉聞王於 郢之 (歲),享月己酉之日, (羅)莫囂(敖)

臧分,連囂(敖)屈 ,以命攻(工)尹穆丙,攻(工)差(佐)競(竟)

之。集尹 (陳)夏,少集尹 賜,少攻(工)差(佐)孝癸, (鑄)

廿(二十)金 (筩),以賹(益)禾禀。24

公元 1984 年在長沙收集,通高 13 釐米,口徑 15 釐米。銘文鑄於外壁一處 方框內,6 行五 19 字(合文 3)。

銅量銘文首記年月日,按楚以大事紀年法紀年,但其事於史書失載,故難定 其絕對年代,只能據形制、銘文字體時代特徵,大體推斷其相對年代為戰國中期。

享月之享,據包山楚簡可知為享月,即楚曆六月。25

〈燕客銅量〉銘文大意為:「在燕國使者臧嘉得知楚王在 郢的那一年,享 月己酉的那一天,由羅縣的莫敖、連敖兩官命令鑄造,由工尹、攻佐、少工佐、

集尹、少集尹等五個正副職的工官,鑄造二十個銅量,以益稅收。」

四、〈大 鎬〉

秦客王子齊之 (歲),大 (府)為王□飤晉鎬。集脰。26

〈大 鎬〉於安徽省壽縣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口部外壁橫刻銘文 1 行 17 字。公元 1976 年 4 月,在鳳台縣收集到銅量一件,係鳳台城郊出土。銅量器形 類似現代的帶把搪瓷杯,容水量 1110 毫升。器壁有銘曰:「郢大 之□□。」末 二字不清,可能是器名,器底刻一「午」字。同類器,淮南市博物館曾徵集到一 件,亦係鳳台出土,形制、大小與此件相同,器壁刻一「王」字,另外尚有針刻 的文字,已模糊不清。公元 1933 年壽縣李三孤堆曾出過兩件楚銅量,大者與鳳

24 本銘文選擇的是《楚金文研究》的釋文。黃靜吟師:《楚金文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 系博士論文,1997 年,頁 62。

25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年 7 月),頁 349。

26 本銘文選擇的是《楚金文研究》的釋文。黃靜吟師:《楚金文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中國文學 系博士論文,1997 年,頁 69。

台出土的郢大 基本相同,小者容量為郢大 銅量的六分之一。27

銘文第一句為楚大事紀年之年名,「秦客王子齊」,論者解釋為「考烈王為質 於秦,鎬銘『秦客』是客於秦」,這種解釋不妥。根據我們對荊門包山楚簡中紀 年材料的研究,「秦客」非「客於秦」之意,而是指秦國的使者,銘文首句「秦 客王子齊之歲」應該解釋為:「秦國的使者王子齊出使到楚國來的這一年。」此 事在當時的楚國應是一件大事,故以此大事來紀年。但此事於史書無載,難以考 定絕對年代。其相對年代則可能與〈大 簠〉和〈大 敦〉的年代相近。〈大府 簠〉的紋飾與 前簠的差別較大,而與 簠的差別較小,並與鑄客作器中的御 室匜花紋相同。御室匜為幽王 時物。這樣,〈大府簠〉也應是 時之器。

同為大府之器的〈大 敦〉、〈大 鎬〉的年代也就很可能是幽王 在位之世(公 元前 237 年至公元前 228 年)。28

〈大 鎬〉銘文大意為:「秦國使者王子齊出使來楚國的那一年,大 為王

□晉鎬。」

五、〈詛楚文〉:

又秦嗣王,敢用吉玉宣璧使其宗祝邵鼛,布 (檄)告于不顯大神厥湫,

以底楚王熊相之多辠。昔我先君穆公及楚成王,是(繆)僇力同心兩邦若 壹。絆以婚姻,袗以齋盟。曰枼萬子孫,毋相為不利。親印大沈厥湫而質 焉。今楚王熊相,康回無道,淫失甚亂,宣奓競從,變輸盟 ,內之則 虐不姑,形戮孕婦,幽 彧,拘圉其叔父,寘者冥室櫝棺之中。外之則 冒改厥心,不畏皇天上帝,及大沈厥湫之光列威神,而兼倍十八世之詛盟,

(率)者(諸)侯之兵以臨加我。欲 伐我社稷,伐烕我百姓,求蔑灋 皇天上帝及大神厥湫之卹祠,圭玉、羲牲,述取 (吾)邊城新 及 長、

, (吾)不敢曰可。今又悉與其眾,張矜意怒,飾甲底兵,奮士盛師,

以偪 邊競,將欲復其 逑。唯是秦邦之羸眾敝賦, 棧輿,禮傁介老,

將之以自救也。亦應受皇天上帝及大沈厥湫之幾靈德賜,克劑楚師,且復 略我邊城。敢數楚王熊相之倍盟犯詛。箸者石章,以盟大神之威神。29

27 楚文化研究會編:《楚文化考古大事記》(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 年 7 月),頁 97。

28 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 年 7 月),頁 361-362。

29 本銘文選擇的是陳昭容的釋文。陳昭容:〈從秦系文字演變的觀點論〈詛楚文〉的真偽及其相 關問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993 年,第 62 本第 4 分),頁 609-610。

秦〈詛楚文〉世有三石。一為巫咸文,宋嘉祐間得於鳳翔開元寺土下,移置 太守便廳。蘇軾為賦詩,並謂「秦穆公葬於雍橐泉祈年觀下。今墓在開元寺之東 南數十步,則寺豈祈年之故基耶?」徽宗時,取歸御府。文總 326 字,滅及漫不 可辨者 34 字。以大沈厥湫文相參,其滅完字適相補,而以古文考之可盡讀。二 為大沈厥湫文,治平中,渭之耕者得之於朝那湫旁。熙寧元年,蔡挺帥平涼,乃 徙置郡。後攜以歸南京,藏故樞副敏蕭蔡公之屋壁。後 71 歲,故第燔毀,武略 大夫汶陽李伯祥來宰宋成,雅好古文,徙置郡廨。蓋紹興八年也。謂初得大沈厥 湫文於 ,又得巫咸文於渭,蓋誤。文 318 字。三為亞駝文,在洛陽劉忱家,文 325 字。

先就巫咸文來說,現印本僅 323 字,與「文總三百二十六字」不合。這是因 為第二十三行「 」之間奪一「長」字,上少一「之」字。這三字是不是原石 本來奪落雖不敢斷言,但除此之外 323 字,字字完好,與「滅及漫不可辨者三十 四字」亦不合。據此我們可以斷言,周伯琦所藏原本的巫咸文已經不是原石原拓,

而是經過後人的整理,重新摹寫的了。

同樣,大沈厥湫文現印本 318 字也是字字完整,這也和原石的情形不相符。

巫咸文和大沈厥湫文相參,「其滅完字適相補」,可見巫咸文滅者厥 文適完,巫 咸文完者而厥湫文亦有滅處。今 318 字既字,完好,亦可見原拓本也決不是原石 原拓了。

關於亞駝文,郭沫若斷定它是宋人仿刻。以前有人懷疑三石都是贗物,其理 由都很淺屑,無須辯駁,但告亞駝一文其為偽刻可無疑。郭氏在〈詛楚文考釋〉

一文裡頭云:

據周伯琦《音釋》云:「告亞駝文出於洛,亦蔡氏(挺)得之,後藏洛陽 劉忱家。」董逌《廣川書跋》引王存義說「亞駝當即滹沱」。亞駝釋為滹 沱固甚恰當,但滹沱在晉境北部,不當「出於洛」。又文中五駝字所從馬 字旁與它字旁不相協調,與全文字跡亦不相協調。它字旁及全文均很有古 意,而馬字旁除第四駝字從 作外,余均作 ,差不多成了隸書了。事 實上古文馬字是側面圖,以兩撇代四腳,犬虎象等字均同此例,並不是以 四撇代四腳。例如石鼓文馬字作 ,即存古意,後三筆是尾。小篆作 , 古意意亦未盡失。故由駝字馬旁的詭變,即可斷言告亞駝文確是出於偽 造。其文除「亞駝」二字外,都同於其他二文別無何種特徵。宋人所刻絳

帖、汝貼也均僅收告厥湫及巫咸二文而不及亞駝,大概是早已見及其為贗

右秦祀巫咸神文,今流俗謂之詛楚文。其言首述秦穆公與楚成王事,遂及 楚王熊相之罪。按司馬遷《史記世家》,自成王以後王名有熊良夫、熊適、

熊槐、熊元,而無熊相。據文言穆公與成王盟好,而後云「倍十八世之詛 盟」,今以《世家》考之,自成王十八世為頃襄王,而頃襄王名橫不名熊 相。又以《秦本紀》與《世家》參較,自楚平王娶婦於秦,昭王時吳伐楚 而秦救之,其後歷楚惠、簡、聲、悼、肅五王,皆寂不與秦相接,而宣王 熊良夫時秦始侵楚。至懷王熊槐、頃襄王熊橫,當秦惠文王及昭襄王時,

秦楚屢相攻伐,則此文所載非懷王則頃襄王也,而名皆不同。又以十八世 數之,則當是頃襄。然則相之名,理不宜謬,但《史記》或失之耳。疑相 傳寫為橫也。34

雖然楚懷王、頃襄王的名皆非石刻裡所提到的「熊相」,但是以十八世數之,歐 氏以為當為頃襄王無誤。實則由於史籍文獻傳抄的錯誤,誤將「熊相」寫作「熊 橫」,因此雖然頃襄王於文獻記載中名橫,然應為「熊相」的傳寫錯誤。

後來到了熙寧三年作〈秦祀巫咸神文別本(祀朝那湫文付增人)〉,跋文則 已修改,歐陽修則改為肯定秦所詛者為楚懷王也:

惠文王時與楚懷王熊槐屢相攻伐,則秦所詛者是懷王也。但《史記》以為 熊槐者失之爾。槐相二字相近,蓋傳寫之誤,當從詛文石刻以相為正。35

歐氏之說法歷時近千年,一般為多數研究學者所採用,由於沒有確切肯定的 證據,還是有許多不同意見不斷出現,如董逌、姜亮夫、平勢隆郎以及陳昭容等,

都提出他們自己的看法。董逌認為秦國所詛為楚頃襄王熊橫,因為「頃襄時楚猶

都提出他們自己的看法。董逌認為秦國所詛為楚頃襄王熊橫,因為「頃襄時楚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