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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綜合討論

第三節 構念效度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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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構念效度探討

由於 HPH 已廣泛使用在臨床場域中,但是過去研究僅檢驗過在一般族群上 的構念效度,並未探討在臨床族群上量尺構念是否仍如同原先設計。再者,區辨 效度的好壞,也會受到測驗本身構念效度的影響,因此本研究基於上述兩原因,

欲探討 HPH 量尺在臨床上的構念效度,包括:

(1)結構上,各類量尺有哪些因素?是否與原量尺編製的架構一致?

(2)內容/構念上,根據題項歸屬情形與 DSM 診斷準則,探討量尺內容/構念 有否待改善之處,以期後續研究能進而提升量尺的構念與區辨效度。

(3)並與過去結果相較,探討在臨床與一般族群上量尺構念的異同。

一、 A 類量尺

整體來說,因素分析以精神分裂症、躁型情感、與鬱型情感之三因素結果最 具意義性,此結果與原量尺因素結構相符,大部分題項也都歸屬至所屬量尺中,

也跟柯永河與張小鳳(民 88)結果一致,故 A 類三量尺的構念效度獲得支持。

但根據題項歸屬情形,A 類量尺仍有少許待修改之處。精神分裂症(A1)量尺 中分別有 5 題與 6 題歸屬至鬱型情感與躁型情感量尺中,進一步檢視內容則可以 發現這些題項也同樣可為重鬱症、躁症之症狀,如「(#171)曾有幾次,我情緒非 常激動,經過藥物治療才安定下來」、「(#129)過去我得了精神病,曾看過好幾 次精神科醫生」、「(#11)我一直相信我的身體已經染上得很嚴重難治的病」等 題歸屬至鬱型情感,以及「(#122)我是個了不起的人,常和魔鬼打交道」、「(#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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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經常有人或一種力量在我身邊,雖然我看不到他或它」等題歸屬至躁型情 感。因此,A1 量尺有著構念不純的情形,也可能影響 A1 在精神分裂症與重鬱症、

低落型情感疾患間的區辨。

躁型情感(A2)與鬱型情感(A3)量尺,則沒有上述構念不純的問題,大部分題 項也都歸屬至所屬因素中。但若與 DSM 診斷準則相較,卻可發現兩量尺內容/

構念不完整。A2 量尺的內容以心情高昂(#167)、易怒(#133)、膨脹的自尊心/自大 狂(#62、#64、#152、#200、#212)、睡眠需求減少(#63)為主,但缺少話多、意念 飛躍、注意力分散、目的取向活動增加、過度參與可能帶來痛苦後果活動之題項。

A3 量尺的內容也以憂鬱心情(#105、#182)、興趣/活動減少(#164)、無價值/罪惡 感(#4、#159、#160、#216)、自殺意念/嘗試(#148、#173)之內容為主,同樣缺少 體重/食慾明顯改變、失眠/嗜睡、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動、疲勞/失去活力、思 考/專注/決斷力減退之題項。綜合上述,A2、A3 量尺構念/內容不完整的情形,

也可能影響量尺的區辨效度。

若與過去研究相較(柯永河與張小鳳,民 88),A 類量尺獲得的三個因素與過 去結果一致。其中,A1 量尺仍有少部分題項歸屬至其他因素,同樣有構念不純 的問題。但有更多因素負荷量大於.3 的 A1 題項歸屬於精神分裂症因素中,顯示 在臨床族群中,A1 量尺的構念更為明確。若能將少部分題項予以改善,相信 A1 量尺效度能有所提升。而 A 類量尺的題項分佈情形也與過去相近,顯示在一般族 群或臨床病人,A 類量尺的因素結構具有穩定性。

二、 B 類量尺

整體來說,B 類量尺因素分析結果以生理型焦慮、憂鬱型焦慮、認知型焦慮、

強迫型焦慮、恐懼型焦慮之五因素最具意義性。此結構雖與原量尺編製略有不同,

但仍不違背原量尺編製架構:因為憂鬱型焦慮、強迫型焦慮、恐懼型焦慮因素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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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原量尺結構一致,量尺構念效度獲得支持;而生理型焦慮因素主要也來自恐慌 型、泛焦慮型量尺的生理層面題項;認知型焦慮因素則來自各焦慮疾患中的認知 層面。因此,B 類量尺的構念效度仍獲得支持。

但根據題項歸屬情形,B 類量尺仍有待修改之處。首先,恐慌型焦慮(B1)與 泛焦慮型焦慮(B3)兩量尺中幾乎所有題項都歸屬至生理型焦慮因素中,顯示兩量 尺內容以生理型焦慮為主,且有量尺構念混淆不清的問題。因為兩量尺缺乏兩疾 患特有的部分,而主要都是兩疾患或焦慮疾患共同有的生理型焦慮部分。如果能 多增加兩疾患所特有的層面,如納入認知層面的考量,應能改善其量尺構念混淆 不清的問題。例如恐慌症患者除了一再發生未預期性的恐慌發作之外,還要有持 續擔憂再度發作、傷害或後遺症的認知層面(孔繁鐘,民 92);以及,恐慌症的認 知 理 論 也 認 為 , 恐 慌 症 者 對 它 們 的 身 體 感 覺 過 度 敏 感 , 並 會 賦 予 災 難 化 (catastrophize)的解釋(Beck & Emery, 1985; Clark, 1986, 1997)。同樣的,在廣泛性 焦慮疾患方面,過度且無法控制的擔憂(worry)目前被認為是廣泛型焦慮疾患的核 心特徵(孔繁鐘,民 92),由於 GAD 患者會過度認為世界/生活環境是危險的(Beck, Emery, & Greenberg, 1985);而生活中並沒有真的存在實際威脅,患者無法採取 實際行動來解決,因此只能以持續性地擔憂生活瑣事作為因應策略(Borkovec &

Newman, 1998; Borkovec & Roemer, 1995),以降低世界/生活環境的無法預測性與 無法控制性(Craske, 1999)。綜合上述,研究者認為兩量尺歸至同一因素,反映兩 者構念混淆的問題,如果能多增加其他如認知層面的題項,應能改善構念與區辨 效度。

B4 量尺有 5 題(佔 1/3 題項)分散至生理型與認知型焦慮因素中,其內容與胃 口、睡眠、易疲勞、難專注有關,雖然不歸於同一因素,但由於低落型情感/憂 鬱型焦慮本身就包含生理與認知層面,因此歸至這兩因素中也算合理。不過研究 者認為,焦慮因素也會造成胃口不好、失眠、易疲累、難專注等症狀,且低落型 情感診斷準則中也提及,上述症狀是要出現在「心情憂鬱時」,因此若能在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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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項描述上,多表述清楚上述症狀與憂鬱的關聯性,或許能與因焦慮而產生的症 狀加以區分,在焦慮與憂鬱的區辨上也不容易混淆。

另外,單一量尺區辨效度討論一節中,也提到 B5 量尺的某些題項描述不清、

非特定於該疾患,導致非強迫症個案也有可能在此量尺上得分。而因素分析也發 現一致性的結果:B5 量尺中有七題(第 29、38、50、94、136、137、184 題)歸屬 至認知型焦慮因素中,而非強迫型焦慮因素,佔了 B5 量尺的 1/2 題項。因此若 能將上述題項更具體的描述出強迫症特有的症狀,如檢查、計數、清潔等,或許 更能提升量 B5 量尺的構念與區辨效度。

若與過去研究相較(柯永河與張小鳳,民 88),B 類量尺獲得同樣的五個因素,

但題項分佈情形稍有不同。B1 與 B3 量尺的題項分佈相同,顯示兩量尺的結構穩 定,在一般族群或臨床組群都沒有太大的改變,但過去研究中,兩量尺同樣有構 念混淆的情形。而認知型因素的題項組成與過去研究稍有不同,內容更偏向焦慮 的認知層面,且大半來自於 B5 的題項,可是內容不特定於任一疾患,故仍命名 為認知型焦慮。強迫型量尺題項較過去少了許多,因大部分題項歸屬至認知型焦 慮因素中,顯示 B5 量尺的上述題項在臨床疾患間較不具特定性。而恐懼型因素 的題項也皆為 B2 量尺組成,量尺內涵較過去研究清楚。

三、 D 類量尺

過去研究沒有呈現 D 類量尺的因素構念。整體來說,此次因素分析結果以 中重度受損、輕度受損、罕見:男女、自評作答可靠、自評心理健康、心理功能 無損、罕見量尺的七因素結果最具意義性。此結果也與原量尺結構相一致,大部 分題項也都歸屬至所屬量尺中,故 D 類量尺的構念效度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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