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正式問卷自2012年01月01日開始蒐集資料,一直到2012年03月31日截 止,針對一般民眾進行問卷調查,有效回收樣本為402份,有效回收率為79.17%,
而本研究的對象侷限於使用平板電腦的消費者,除了到各大電腦通路賣場尋求紙 本填寫問卷外,也採用滾雪球的方式請同學、朋友代為轉寄問卷,受測者的基本 資料分析情形,如表4-1 所示:
一、 個人基本背景之描述
(一) 性別方面:以男性佔最高 58.46%、女性佔 41.54%,在受測者上之男 女比率上以男性居多。
(二) 年齡方面:受測者以 26-32 歲為最多(35.57%),其次為 19-25 歲 (34.08%) , 33-39 歲 以 上 (20.40%) 為 第 三 高, 18 歲 以 下 則 為 最 少 (3.73%),由此得知,本研究的樣本大多為 19-32 歲,以青年人口居多 (69.65%)。
(三) 教育程度方面:以大學程度之受測者為最多,佔全體 47.76%,接者 是專科以下程度(25.12%),碩士以上程度為 14.18%,高中(職)或以下 程度則為最少(%);因此可知本研究受測者的教育程度(大學以上佔 61.94%)普遍較高。
(四) 職業方面:以學生最高(26.87%),軍警公教業次之(17.66%),第三為 服務業(14.93%),商\金融業佔(14.18%)資訊業佔(8.21%),其他行業的 樣本數量皆低於 7% 以下,最少則為農林漁牧業(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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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每月收入方面:受測者每月收入以 10001-20000 元(26.12%)為最多,
其次為 20001-30000 元(24.63%),第三為 10000 以下佔(22.89%),第 四為 30000-40000 元,佔(14.93),可見受測者每月收入都為 40000 元 以下為居多(88.56%)。
(六) 使 用 品牌 : 以 APPLE 品牌 使 用者 最多 (34.33%) ,其 次為 其 他 佔 (23.88%),第三為 SONY 佔(14.43)。
(七) 每週觀賞運動競賽次數:以 1-2 次最多(44.78),其次為 0 次以下佔 (33.58%),第三為 3-4 次佔(14.43%)。
表4-1基本資料分析表(N=402)
外在變數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性別
男性 235 58.46 58.46
女性 161 41.54 100.00
年齡
18 歲以下 15 3.73 3.73
19-25 歲 137 34.08 37.81
26-32 歲 143 35.57 73.38
33-39 歲 82 20.40 93.78
40 歲以上 25 6.22 100.00
教育程度
高中(職)或以下 52 12.94 12.94
專科 101 25.12 38.06
大學 192 47.76 85.82
碩士以上 55 14.18 100.00
職業
軍警公教業 71 17.66 17.66
農林漁牧業 3 .75 18.41
商\金融業 57 14.18 32.59
醫療業 18 4.48 37.06
資訊業 33 8.21 45.27
製造業 22 5.47 50.75
服務業 60 14.93 65.67
自由業 23 5.72 71.39
家管 0 0.00 71.39
學生 108 26.87 98.26
其他 7 1.74 100.00
每月收入
10000 元以下 92 22.89 22.89
10001-20000 元 105 26.12 49.00
20001-30000 元 99 24.63 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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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變數 人數 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30001- 40000 元 60 14.93 88.56
40001 元以上 46 11.44 100.00
使用品牌
APPLE 138 34.33 34.33
SONY 58 14.43 48.76
ASUS 38 9.45 58.21
ACER 34 8.46 66.67
SAMSUNG 38 9.45 76.12
其他 96 23.88 100.00
每週觀賞運動競賽的次數
0 次以下 135 33.58 33.58
1-2 次 180 44.78 78.36
3-4 次 58 14.43 92.79
5 次以上 29 7.21 100.00
樣本總數 402
二、 各研究變項之敘述性統計
本研究問項採李克特五點尺度進行評分,其範圍從「非常同意」至「非常不 同意」,分別給予5、4、3、2、1 等級的分數,各變項之平均值為衡量該變項之 問項得分平均,表4-2 為各研究變項之敘述性統計。在X衡量構面之平均分數介 於「3.940」至「3.398」之間,其中以「X14」分數最高,其平均數為3.940,以
「X6」分數最低,其平均數為3.398;在Y衡量構面之平均分數介於「3.995」至
「3.687」之間,其中以「Y3」分數最高,其平均數為3.995,以「Y14」分數最 低,其平均數為3.687;各變項之平均數皆在2.6 以上,其中以「認知有用性」3.99 最高,可見多數受測者認為,使用平板電腦能符合消費者觀賞運動競賽之需求,
茲將上述資料整理於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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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331、3.338、.270、2.572、.317、2.226,顯著性皆大於.05,再由其 t 值與顯著性判斷資料與分析結果,其八個變項的 t 值分別為.968、1.156、2.382、
2.935、2.497、2.457、1.466、1.919,唯「認知易用性」、「相容性」、「使用態度」、
「使用意願」達顯著差異,根據平均數顯示得知,男生在「認知易用性」、「相 容性」、「使用態度」、「使用意願」的認知是高於女生。
表4-3「性別」在「各構面」上之平均數差異性檢定表
研究構面
平均數
F 值 Sig F t 值
(2-tailed) Sig t (1)男生
(N=235)
(2)女生 (N=161)
媒體豐富度 3.798 3.739 .194 .660 .968 .334 認知有用性 3.911 3.842 1.088 .298 1.156 .248 認知易用性 3.855 3.720 .331 .566 2.382* .018 相容性 3.526 3.298 3.338 .068 2.935** .004 使用態度 3.882 3.722 .270 .604 2.497* .013 使用意願 3.817 3.648 2.572 .110 2.457* .014 認知娛樂性 3.896 3.806 .317 .574 1.466 .144 個人創新特質 3.753 3.638 2.226 .137 1.919 .056
註:*P<.05
(二) 年齡對於構面之差異分析
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討論「年齡」下的五組對於八個變項的看法與認 知有無不同(差異)。根據表 4-4 所示,不同「年齡」的受訪者在八個變項的 F 值分別為 2.383 (P 值=.051)、3.232 (P 值=.013)、5.491 (P 值=.000)、4.329 (P 值
=.002)、3.697 (P 值=.006) 、3.506 (P 值=.008) 、2.514 (P 值=.041)與 2.226 (P 值
=.066),唯「媒體豐富度」、「個人創新特質」未達統計上顯著差異,其他皆達 統計上的顯著水準。表示在「認知有用性」、「認知易用性」、「相容性」、「使用 態度」、「使用意願」、「認知娛樂性」六個變項上的看法與認知,會因為「年齡」
的差異而導致看法與認知上的不同。
經過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就「認知有用性」而言,組間無顯著差異。
就「認知易用性」而言,「19~40 歲以上」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18 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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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數 分組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 事後比較 認知
娛樂 性
(1)18 歲以下 15 3.6381 .81685 2.514 .041 n.s (2)19-25 歲 137 3.7769 .57740
(3)26-32 歲 143 3.8641 .61814 (4)33-39 歲 82 3.9983 .57428 (5)40 歲以上 25 3.9771 .51620 個人
創新 特質
(1)18 歲以下 15 3.6444 .67220 2.226 .066 NA (2)19-25 歲 137 3.5912 .54081
(3)26-32 歲 143 3.7599 .62724 (4)33-39 歲 82 3.7683 .57542 (5)40 歲以上 25 3.8400 .53679
註:*P<.05;NA 表示不須事後比較;n.s 表示事後比較後未有顯著差異。
(三) 教育程度對於構面之差異分析
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討論「教育程度」下的四組對於八個變項的看法 與認知有無不同(差異)。根據表 4-5 所示,不同「教育程度」的受訪者在八個變 項的 F 值分別為 1.452 (P 值=.216)、1.256 (P 值=.287)、2.641 (P 值=.033)、1.518 (P 值=.196)、2.084 (P 值=.082) 、3.567 (P 值=.007) 、.714 (P 值=.583)與.443 (P 值=.777),唯「認知易用性」、「使用意願」達顯著差異,其他皆未達統計上的 顯著水準。表示在「認知易用性」、「使用意願」兩個變項上的看法與認知,會 因為「教育程度」的差異而導致看法與認知上的不同。經過 Scheffe 事後比較 發現,就「認知易用性」而言,組間無顯著差異。就「使用意願」而言,組間 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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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數 分組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 事後比較 (9)家管 0 0.0000 0.0000
(10)學生 108 3.6543 .61129 (11)其他 7 4.0476 .59094 認知娛
樂性
(1)軍警公教業 71 3.9256 .65504 1.397 .187 NA (2)農林漁牧業 3 3.7143 .62270
(3)商\金融業 57 3.8747 .60312 (4)醫療業 18 3.9365 .65046 (5)資訊業 33 3.9048 .59833 (6)製造業 22 3.8312 .54645 (7)服務業 60 4.0048 .45932 (8)自由業 23 3.8012 .61179 (9)家管 0 0.0000 0.0000 (10)學生 108 3.7130 .61994 (11)其他 7 4.0612 .73242 個人創
新特質
(1)軍警公教業 71 3.6854 .53121 .899 .527 NA (2)農林漁牧業 3 3.7778 .69389
(3)商\金融業 57 3.6842 .67383 (4)醫療業 18 3.6667 .74973 (5)資訊業 33 3.7374 .65488 (6)製造業 22 3.7727 .54807 (7)服務業 60 3.8389 .47733 (8)自由業 23 3.7826 .45626 (9)家管 0 0.0000 0.0000 (10)學生 108 3.6049 .60997 (11)其他 7 3.9048 .62994
註:*P<.05;NA 表示不須事後比較;n.s 表示事後比較後未有顯著差異。
(五) 收入對於構面之差異分析
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討論「收入」下的五組對於八個變項的看法與認 知有無不同(差異)。根據表 4-7 所示,不同「收入」的受訪者在八個變項的 F 值分別為 2.651 (P 值=.033)、4.542 (P 值=.001)、1.425 (P 值=.225)、6.823 (P 值
=.000)、4.092 (P 值=.003) 、4.419 (P 值=.002) 、2.927 (P 值=.021)與 3.223 (P 值
=.013),唯「認知易用性」未達顯著差異,其它皆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表示 在「媒體豐富度」、「認知有用性」、「相容性」、「使用態度」、「使用意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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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娛樂性」、「個人創新特質」七個變項上的看法與認知,會因為「收入」的差 異而導致看法與認知上的不同。
經過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就「媒體豐富度」而言,「30001- 40000 元」
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10000 元以下」的受訪者認知。就「認知有用性」而言,
「10001-20000 元、30001- 40000 元、40001 元以上」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10000 元以下」的受訪者認知。就「相容性」而言,「30001- 40000 元」的受訪者認知 是高於「10000 元以下」的受訪者認知。就「使用態度」而言,「30001- 40000 元」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10000 元以下」的受訪者認知。就「使用意願」而 言,「30001- 40000 元」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10000 元以下」的受訪者認知。
就「認知娛樂性」而言,「30001- 40000 元」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10000 元以 下」的受訪者認知。就「個人創新特質」而言,組間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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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8「使用品牌」在「各構面」上的平均數表比較差異分析表
層面/變數 分組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 事後比較 媒體豐富度 (1)APPLE 138 3.8333 .52173 2.070 .068 NA
(2)SONY 58 3.7974 .58949 (3)ASUS 38 3.8618 .48175 (4)ACER 34 3.5368 .82603 (5)SAMSUNG 38 3.8882 .64120 (6)其他 96 3.7083 .60553
認知有用性 (1)APPLE 138 3.9022 .50674 1.913 .091 NA (2)SONY 58 4.0172 .48409
(3)ASUS 38 3.9671 .47990 (4)ACER 34 3.7132 .74907 (5)SAMSUNG 38 3.9408 .62177 (6)其他 96 3.7917 .69174
認知易用性 (1)APPLE 138 3.8599 .53856 1.949 .085 NA (2)SONY 58 3.7931 .48697
(3)ASUS 38 3.8509 .51230 (4)ACER 34 3.6765 .72235 (5)SAMSUNG 38 3.9649 .57364 (6)其他 96 3.7049 .55750
相容性 (1)APPLE 138 3.5000 .83053 2.255 .048 n.s (2)SONY 58 3.6149 .68910
(3)ASUS 38 3.4386 .69362 (4)ACER 34 3.3529 .85257 (5)SAMSUNG 38 3.5263 .70873 (6)其他 96 3.2431 .70831
使用態度 (1)APPLE 138 3.8841 .58506 1.915 .091 NA (2)SONY 58 3.8879 .53838
(3)ASUS 38 3.8421 .50811 (4)ACER 34 3.5882 .88524 (5)SAMSUNG 38 3.9079 .53405 (6)其他 96 3.7292 .69837
使用意願 (1)APPLE 138 3.7754 .68368 2.647 .023 n.s (2)SONY 58 3.8333 .64057
(3)ASUS 38 3.7982 .70408 (4)ACER 34 3.6275 .77314 (5)SAMSUNG 38 4.0263 .57150 (6)其他 96 3.6042 .6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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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面/變數 分組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Scheffé 法 事後比較 認知娛樂性 (1)APPLE 138 3.8747 .56526 .501 .776 NA
(2)SONY 58 3.8596 .52471 (3)ASUS 38 3.8534 .56900 (4)ACER 34 3.7227 .77047 (5)SAMSUNG 38 3.9398 .65645 (6)其他 96 3.8601 .63041
個人創新特質 (1)APPLE 138 3.7850 .54304 1.362 .238 NA (2)SONY 58 3.7414 .58587
(3)ASUS 38 3.5877 .54489 (4)ACER 34 3.5784 .74900 (5)SAMSUNG 38 3.7281 .53611 (6)其他 96 3.6493 .61818
註:*P<.05;NA 表示不須事後比較;n.s 表示事後比較後未有顯著差異。
(七) 觀賞競賽次數對於構面之差異分析
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討論「觀賞競賽次數」下的四組對於八個變項的 看法與認知有無不同(差異)。根據表 4-9 所示,不同「觀賞競賽次數」的受訪者 在八個變項的 F 值分別為 5.666 (P 值=.001)、1.791 (P 值=.148)、3.219 (P 值
=.023)、0.047(P 值=0.954)、7.547 (P 值=.000) 、6.991 (P 值=.000) 、5.207 (P 值
=.002)、7.279 (P 值=.000)與 3.396 (P 值=.018),唯「認知有用性」未達顯著差異,
其它皆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表示在「七個變項上的看法與認知,會因為「觀 賞競賽次數」的差異而導致看法與認知上的不同。
經過 Scheffe 事後比較發現,就「媒體豐富度」而言,「4 次以下」的受訪 者認知是高於「5 次以上」的受訪者認知。就「認知易用性」而言,組間無顯 著差異。就「相容性」而言,「2 次以下」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5 次以上」的 受訪者認知。就「使用態度」而言,「2 次以下」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5 次以 上」的受訪者認知。就「使用意願」而言,「2 次以下」的受訪者認知是高於「5 次以上」的受訪者認知。就「認知娛樂性」而言,「2 次以下」的受訪者認知是 高於「5 次以上」的受訪者認知。就「個人創新特質」而言,組間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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