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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一節 樣本資料描述

本研究以台灣北中南三區之國小高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問卷總計發放 707 份,無效問卷 54 份,有效問卷 653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 92.3%。本研究將 所調查的基本資料,以敘述統計方式進行分析,用以瞭解樣本資料在各變項所佔 百分比例,並加以探討樣本資料所呈現的特性。

一、人口統計變項敘述性分析

表 4-1 是對樣本敘述性的描述,包含學校所在地區、性別、年級、美術才藝 班學習時間、得獎經歷、在校視覺藝術成績自評及視覺藝術創造力自評等。受測 樣本北部地區有 292 位,占全部樣本的 44.7%;中部地區 173 位占 26.5%;南部 地區有 188 位,為全部樣本的 28.8%。受測學生男性有 332 位,占 50.8%;女性 有 321 位,占 49.2%。五年級學童有 333 位占 51%;六年級學童有 320 位,占全 部受測者 49%。在視覺藝術才藝班學習時間方面,本研究考量受試者的年齡為 12 歲以下學童,將學習時間分成學習時間五年以上視為長期學習,二到五年視為中 期學習時間,二年以下視為短期學習時間,以及完全沒有上過視覺藝術才藝課程 一共四個等級。長期學習學童一共有 26 位,占全部樣本 4%;中期學習時間學童

有 58 位占 10.2%;短期學習學童有 68 位占 13.7%;沒有上過視覺藝術才藝課程 的有 471 位占全部受試學童 72.1%。在視覺藝術成績自評方面,評為優異學童有 49 位占 7.5%;評為良好學童有 270 位占 41.3%;評為普通學童有 257 位占 39.4%;

評為不佳學童有 56 位占 8.6%;評為非常不好學童有 21 位占 3.2%。在視覺藝術 得獎經歷方面,本研究將得將經歷分為班級內、校內、縣市、全國、世界性質比 賽得獎共五個項目,學童就自己的經歷勾選。無任何得獎經驗學童有 444 位占 68%;具一項得獎經驗學童有 59 位占 9%;具二項得獎經驗學童有 86 位占 13.2%;

具三項得獎經驗學童有 36 位占 5.5%;具四項得獎經驗學童有 14 位占 2.1%;具 五項得獎經驗學童有 14 位占 2.1%。在視覺藝術創造力自評方面,評為優異學童 有 69 位占 10.6%;評為良好學童有 209 位占 32.0%;評為普通學童有 262 位占 40.1%;評為不佳學童有 69 位占 10.6%;評為非常不好學童有 44 位占全部受試 學童 6.7%。

表 4-1 樣本基本資料敘述性分析

樣本特徵 項目 樣本數 百分比

地區別 北部 292 44.7%

中部 173 26.5%

南部 188 28.8%

性別 男性 332 50.8%

女性 321 49.2%

年級 五年級 333 51%

六年級 320 49%

(續下頁)

樣本特徵 項目 樣本數 百分比 視覺藝術才藝班學習時間 5 年以上 26 4%

2-5 年 58 10.2%

2 年以下 68 13.7%

無 471 72.1%

視覺藝術成績自評(5-1 分) 優異 49 7.5%

良好 270 41.3%

普通 257 39.4%

不佳 56 8.6%

非常不好 21 3.2%

視覺藝術得獎經歷(5-0 分) 5 項得獎紀錄 14 2.1%

4 項得獎紀錄 14 2.1%

3 項得獎紀錄 36 5.5%

2 項得獎紀錄 86 13.2%

1 項得獎紀錄 59 9%

無得獎紀錄 444 68%

視覺藝術創造力自評 優異 69 10.6%

良好 209 32.0%

普通 262 40.1%

不佳 69 10.6%

非常不好 44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