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共分四節,第一節闡述研究背景與動機,說明現今創造力的研究現況;

第二節為研究目的,提出本研究旨在了解國內學童視覺藝術創作現況、編製學童 視覺藝術創造力影響因素量表,並探討各子量表間的關係;第三節說明研究範圍 與限制;第四節為相關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 創造力的重要性

歷史學家Toynbee(1964)強調「社會的興衰存亡,繫於創造力發展之有無」

(引自張玉成,1993)。如果沒有創造力,人類的理念不會翻新,社會制度也不會 改善,科學不會革新,多樣的藝術面貌也不會興起(曾志朗,2006),所以創造力 可以說是促使人類進步的重要推動力。

過去企業界徵才是看學經歷或是認真的精神態度,而現今更要考量其是否具 備創造力。2010 年 IBM 針對全球 1,500 位企業執行長(CEO)進行訪談,在報告中 提到:創造力是現今領導者最需要具備的特質。這些 CEO 認為,領導者為了更能 適應未來愈來愈錯綜複雜、訊息萬變的世界,必須具備富有創意的心態和多元思 考的智能(IBM,2010)。身處在新知識、新訊息的傳遞迅速且無遠弗界的世代,

不僅是企業領導人需要創造力,創新思考、批判思考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是每 一個未來世界的公民非常重要基礎能力,所以對於創造力與創新能力之培育可以 說是提昇國家競爭力的關鍵要素之一(教育部,2002)。由此看來,創造力可以 說是現代教育中的重要條件,而透由教育提升國民創造力,幾乎已成了各國努力 的目標(洪懿妍,2001)。

二、 創造力的研究現況

有鑑於創造力議題逐漸為大家所重視,國內外近年來愈來愈多人致力於 創造力學術研究上。自學者 Guilford 在 1950 年呼籲學術界應該要開始重視創造 力之後,有關於創造力的定義、創造力的測量、影響創造力的因素以及提昇創造 力的方法等相關研究議題,已如雨後春筍般逐漸增加(李慧芳,2000)。早期創 造力研究可以分成兩種觀點,一是創造力普遍被視為個體信念與行為中較固定且 永久的層面,此觀點中人格特質(personality traits)向度一直都是創造力研 究的重點(Feist,1998 ; Sternberg & Lubart,1995;陳昭儀,2003;葉玉珠,

2005)。另一個觀點是創造力被視為專業人士的特有技能,屬於天賦異稟的特定 人士才會具有的才華(詹志禹,2007)。但是近來創造力研究有了不同的轉變。

首先,研究者認為創造力並非穩定不變的人格特質,某些情境因素可能會影響個 體的創造力表現,並致力於影響因素的探討(Chan & Chan,2007;Rostan,2010;

Chan & Zhaoa,2010;王昕馨,2007;黃瓈瑱,2009;陳麗君,2009;李欣眉,

2010;陳姿羽,2010;李鵑后,2010;鄭安琪,2011)。再者,學者開始主張創 造力是人人皆有之,並非有或無的區別,而只是高低程度的不同(林幸台,1995)。 創造力並非傑出人物或藝術家才有的專利,每個人或多或少、或在不同的領域中 都具有創造的潛能。創造力與智力高低並無絕對的相關,高智力並不意味一定有 高創造力。創造力可以從不同的向度來理解並測量,它是一種可以被教導與可以 提升的能力(李慧芳,2000)。此種觀點強調了教育在創造力上扮演的角色,使得 創造力研究更具教育意義。

國內學者針對中小學創造力的研究,多著重於科技創造力、創造力相關的因 素探討以及嘗試不同的教學法進行提升學童創造力的教學實驗。在眾多研究中,

不管目的是為了瞭解影響學童創造力的因素或是實驗提升創造力的成效,使用適 合的評量工具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雖然Hocevar與Bachelor(1989)將創造力 評量工具分為八大類,但在國內適合學童使用的評量工具並不多。國內的研究者

大多使用由學者林幸台、王木榮(1986)修訂Williams (1980)所編之威廉斯創 造力測驗,以及吳靜吉、陳甫彥、郭俊賢、林偉文、劉士豪與陳玉樺(1998)修 訂陶倫斯創造思考測驗(Torrance,1974)編製之新編創造思考測驗、由丁興祥、

陳明穗、蔡啟通、邱皓政與李宗沅(1991)編製的羅塞浦創造傾向量表,以及由 吳靜吉、李慧賢、陳淑惠、郭俊賢、王文中及劉鶴龍等(1996)所共同編製的創意 經驗量表。除了上述這些修訂國外學者的創造力量表外,近年來國內也有很多自 編的工具被發表使用 ( 張玉山,2003;葉玉珠,2005;賴足菁,2006;陳思穎,

2007;潘裕豐、潘朝昱,2009;李秀鑾、陳韋銘、盧玉玲,2009;李佳茵,2008;

洪久賢、胡夢蕾,2008;賴慕回,2008 )。但是,如果從不同的學科領域來看,

目前在科技創造力、技術創造力領域及廚藝創造力領域有不同類型的量表編製 外,其餘評量工具多針對一般創造力做量測。

三、 研究動機

學者 Treffinger、Sortore 與 Cross(1993)在回顧許多文獻後指出,創造力 是可以被教導的,國內的研究亦認為兒童和青少年的創造力是可以藉由適當的訓 練來培育(陳龍安、朱湘吉,2001;張玉珮,2002;詹志禹、陳玉樺,2011)。

現代生活很明顯的特性就是變遷非常快速,未來社會所需的能力可能在現在的學 校中都無法預知,而創造力可以協助學童因應生活挑戰和壓力,也鼓勵發展個人 擴大自我實現,所以創造力教育可以說是學童適應未來歷程上的重要準備之一 (張世彗,2007)。我國學者不斷努力於研究培育創造力教學的方案,在不同領域 不同年級的教學中實驗研究 (張玉成,1989;陳龍安,1990;劉誌文,1994;翁 凱昕,2005;張永康,2009;胡博閔,2009;張永康,2009;莊杏如,2009;蔡 淑君,2009;徐湘評,2010;廖書霈,2011),期望透過提供助於創造力發展的 環境以及實施不同的教學策略,能更有效提升學童的創造力。由此可見,有效透 由教育提升國小學童創造力教育是當今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議題。然而,在創造

力教育研究當中,具備客觀性與標準化的創造力測驗工具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如果沒有精確的測量工具,那麼所有的研究數據即失去客觀分析的基礎(邱皓 政,2005)。但是,要能獲得客觀的創造力量測,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因為創 造行為並不是非常容易觀察的現象,而且在不同領域,創造表現也會有差異(Kerr

& Gagliardi,2003)。因此,如何依據不同使用者及不同學科領域的需求,編 製合適的創造力量表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議題。近年來,特別是藝術領域在創造力 教育上所扮演的角色愈來愈受重視(Zimmerman ,2006;Boughton ,2008;

Haller、 Courvoisier & Cropley,2010;林小玉,2005;張家琳,2010),因 為相較其他領域而言,藝術創作較為彈性,不論是表現形式或是內容,往往不受 限制,不僅允許人們展現天馬行空的想像力也鼓勵創作者發揮創意打破傳統的規 範(Zimmerman , 2006;王延煌,2006)。我國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中涵蓋視覺 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三大類別,不同類型的藝術其展現的創造力也會有所不 同。近年來已有多位研究者從藝術領域特別是視覺藝術的角度進行提昇學童創造 力的教學研究(張玉山,2003;張凱涵,2005;莊錦欣,2007;黃滿珍,2010;

林巧玲,2010;廖書霈,2011)。然而,國內視覺藝術議題研究工具多使用改編 自國外創造力量表的工具進行量測,少有為國內學童編製的視覺藝術創造力相關 量表。故本研究以國小高年級學童為對象,以視覺藝術領域為研究向度,瞭解影 響我國國小學童視覺藝術領域創造力表現之影響因素並編製成量表。

綜合以上所述,本研究之動機如下所示:

一、國內創造力相關研究所採用的量表大都使用改編自國外的量表進行量測,較 少專門針對國內學童編製的量表。

二、創造力的展現會因為學科領域而有所不同,而視覺藝術領域一直被學者視為 非常適合進行創造力教學的學科,而目前國內並無視覺藝術創造力相關量表 可使用。

三、暸解影響國小學童在視覺藝術領域創造力的發展因素,將有助於學童家長及 教育單位採取更合適的教學方案,提升學童視覺藝術創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