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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機率概念之理論性研究

Jones et al.(1997)認為在他的機率思考架構中,思考層次的主張與 Piaget

& Inhelder(1975)的發展階段認知研究一致的。茲列舉 Piaget & Inhelder(1975)

及其他認知發展理論如下:

壹、認知發展理論

一、皮亞傑認知發展論的階段觀(張春興,民 86)

(一) 動作期(0-2 歲):

1.憑感覺與動作以發揮其基模功能 。 2.由本能性的反射動作到目的性的活動。

3.對物體認識具有物體恆存性概念。

(二) 前運思期(2-7 歲)

1.能使用語言表達概念,但有自我中心傾向。

2.能使用符號代表實物。

3.能思維但不合邏輯,不能見及事物的全面。

(三) 具體運思期(7-11 歲)

1.能根據具體經驗思維以解決問題。

2.能理解可逆性的道理。

3.能理解守恆的道理。

(四) 形式運思期(11 歲以上)

1.能作抽象思維。

2.能按假設驗證的科學法則解決問題。

3.能按形式邏輯的法則思維問題。

二、Biggs & Collis(1991)的認知官能層次

(一) 學習循環中的先前結構層次:雖然學習者能持續進行工作(例 如會回答機率問題),但會轉向或迷失在不恰當的方向。

(二) 單一架構層次:學習者能持續進行工作且朝著某一方面持續進 行。

(三) 多重架構和關係層次:學習者能在工作中挑選一個以上有意義 的特徵,且傾向於整合不同的特徵。

(四) 關係層次:學習者整合工作中恰當的方向成為有意義的結構。

三、Klausmeier(1979)的概念學習與發展理論

層次一:具體層次(concrete level),個體可以辨認出他曾經接觸過或 學過的概念。

層次二:識別層次(identity level),即使是從不同的角度或以不同的 形式呈現個體過去曾接觸或學習過的概念,個體仍然可以辨 認出來。

層次三:分類層次(classificatory level),個體對於相同概念有兩個以 上不同的例子,能歸納出相同種類的特徵。

層次四:形式層次(formal level),個體可以清楚地理解概念所代表 的一般屬性輿獨特屬性,且也能夠分辨與此相似概念差異之 處,進而應用在對問題解決的能力上。

貳、機率認知發展理論

一、Piaget & Inhelder(1975)兒童機率概念的認知發展階段論

在 Piaget & Inhelder(1975)的實驗中,是給兒童兩組代幣,其 中有些代幣做上記號,要兒童估測哪一組代幣中拿到有做記號代幣的 機率比較高。題型呈現的方式有 10 種:(1)兩組的可能性都是「不可 能」 (所有代幣都沒有做記號);(2)兩組的可能性都是「一定」 (所有 代幣都有做記號);(3)一組是「一定」、另一組是「不可能」;(4)一組 是「可能」 (某些代幣做記號)、另一組是「一定」;(5)一組是「可

能」、另一組是「不可能」;(6)兩組中有做記號的代幣數一樣,總代幣 數也一樣;(7)兩組的總代幣數不同,但有做記號的代幣數與總代幣數 之「比」是一樣的;(8)兩組中有做記號的代幣數不一樣,但總代幣數 一樣;(9)兩組中有做記號的代幣數一樣,但總代幣數不一樣;(10)兩 組中有做記號的代幣數與總代幣數都不一樣,且比例也不相同。根據 實驗研究結果,他們歸納出「機率概念」發展的層次:

(一)階段一(七歲以下)

無法區分事件之必然性與可能性,沒有「不確定」的概念。

年齡在四至六歲的孩童連較簡單的比例也無法區分機率 的大小。例如:兩組代幣中,有做記號的代幣與總代幣數的比 是 1:2 和 2:4、或 l:2 和 l:3 時,兒童無法區分何組較容易拿到 有標記代幣;根據 Piaget & Inhelder(1975)的說法,兒童無 法同時注意到有做記號的代幣數與總數間的關係,而從不重要 的訊息來判斷。例如在 1:2 與 2:4 的這組中,他們認為有做記 號代幣與總代幣數的比是 1:2 時,較有可能拿到有做記號的代 幣。理由是因為兒童比較容易注意到那一個唯一有做記號的代 幣;而在 1:2 與 1:3 一組中,他們認為兩組拿到有做記號代幣 的機率一樣大,因為有做記號的代幣數都一樣多。Piaget &

Inhelder(1975)的解釋是,此期的兒童因缺乏「可逆性」,故 不能理解「部份」與「全部」的關係。因此,由於缺乏邏輯結 構的關係,四至六歲的兒童無法在估測勝算(odds)時作比較。

年齡在六至七歲的孩童不能理解的題型有兩種:一是兩組 總代幣數不同,但有做記號代幣與總代幣數之比是相同的(第 7 種題型);二是兩組中有做標記的代幣數與總代幣數不相同,

且比例也不相同(第 10 種題型) 。依據 Piaget & Inhelder(1975)

的說法,兒童只能處理一個變項,孩童偶爾能答對的原因不是

基於運思的推理,而是來自於「直觀」。

(二)階段二(七歲到十四歲)

已能認清事件之必然性與可能性,但無法以有系統的方法 產生一系列的機率。

上述兩題型中,兒童在此階段能夠同時考慮到兩個變項,

但無法解題,其主要原因乃受智力上的限制,因為這樣的題型 必須同時比較兩個比例,而 Piaget & Inhelder(1975)認為比 較兩個比例之能力是在「形式運思期」才會出現的。

其後,兒童開始能解決雙變項的問題,但仍限於使用試驗 性的方法,而非形式上的推理,他們會輪流考慮到期望事件與 非期望事件。而若缺乏所需的形式運思時,他們就以直觀來判 斷。

(三)階段三(十四歲以上)

開始發展組合的才能,並且了解相對次數之極限(大數法 則)的機率。

兒童雖無法正確使用分數來計算,但仍能正確估計其比 例,兒童開始會利用組合(combination)及排列(permutation)的方 法來計算機率,並以「大數法則」來預測。

由其研究結果可知,在層次一中之孩童無法區分「可能」(possible) 和「必然」(certain)之意義;接著在層次二中之孩童能瞭解「可能」、「必 然」、「機率」之意義,也可量化成機率,但是沒有足夠的解題策略來 計算較複雜的勝算(odds)。最後,在層次三中之學重,能統整推演性 的邏輯,以及機率概念的形式結構,藉以推估事件發生之機率。Piaget

& Inhelder(1975)特別指出,在最後層次中,兒童除強化層次二之特 徵外,在對稱性機率實驗裡,兒童已能發現「大數法則」概念。

二、Fischbein(1975)的兒童機率概念學習發展觀點

Fischebin(1975)從兒童的直觀想法出發,研究兒童機率概念的 發展。他提出:即使是前運思期的兒童,也有相對次數和機率的先前 概念暸解,這些概念是由初始直觀建立的,初始直觀是由兒童每天生 活經驗自發性形成的晦隱知識(implicit knowledge),例如從每天的生 活情境知覺偶發事件。當兒童成熟些後,這些初始直觀可以發展成相 對次數、機會、機率等概念,這個轉化的過程並非自發性或是成長中 自我調整的類自動化的結果,而是經由學校教學介入做為媒介轉化,

若無這樣有目標的介入,可操作的機率概念無法被發展,就算是成人 也一樣。

Piaget & Inhelder(1975)只研究了兒童客觀性的機率概念,因此 在兒童機率概念的發展上,認為需至具體運思期才能夠具備機率概念 之能力,根據 Fischebin(1975)的研究指出 Piaget & Inhelder(1975)

的機率概念發展階層模式有兩個嚴重不足之處,第一是機率學習成長 方面的發現,第二是輕忽了學習導致機率概念形成的過程。

根據 Fischebin(1975)的研究,機率教學對兒童的機率概念形成 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三、Bognar & Nemetz(1977)的機率教學觀點

(一)在七至八歲時可以教導簡單的機率概念,像確定事件(certain events)、不可能事件(impossible events)及互斥事件(mutually exclusive events)。

(二)在九至十歲時,可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情,教導較可能事件(more likely events)、較不可能事件(1ess 1ikely events)及次序事件 (order events)。

(三)在十一至十二歲時可教導相對次數(relative frequencies)及畫機

率事件的圖表如樹狀圖(diagrams)。

(四)在十三至十四歲時可以教導獨立(independent)和相關(correlated) 的實驗和事件。

四、Munisamy & Doraisamy(1998)的機率概念層次特徵

•層次一:屬於本層次的兒童具有機會和機率的直觀概念,對大部分 基本機率概念都能了解。

•層次二:屬於本層次的兒童能了解到機率加法原理和實地的應用。

•層次三:屬於本層次的兒童能了解獨立事件的乘法原理和延伸到條 件機率的推理,並且能成功的應用在新的機率問題上。

歸納上述,Piaget & Inhelder(1975)認為七至十四歲的兒童無法以有系統 的方法產生一系列的機率概念,但 Bognar & Nemetz(1977)卻認為在十一至 十二歲時可教導相對次數(relative frequencies)及畫機率事件的圖表如樹狀圖 (diagrams),在十三至十四歲時可以教導獨立(independent)和相關(correlated)的 實驗和事件。正如 Fischebin(1975)所述 Piaget(1975)輕忽了學習導致機率 概念形成的過程,因此機率教學對兒童的機率概念形成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