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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權力轉移理論的發展與內涵

第二節 權力轉移理論的基本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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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tz)曾放言核大國間戰爭的可能性接近於「零」,61 奧根斯基卻認為核武器並不能阻 止後起國家對「主導者」的嚮往,也不會阻止「競爭者」用軍事手段對「主導者」發起 挑戰。62他雖然認為「權力轉移」引起的霸權爭奪戰,並不是不可避免的,但感覺卻是

「非常困難」的。63但 90 年代後,特別是近年來「權力轉移」理論學者的看法有了明顯 區別。例如權力轉移理論的支持者最近對中國,以及中美力量對比發展趨勢的一系列研 究認為,美中是否會發生「權力轉移」理論所強調的霸權爭奪戰的可能性並不一定很高,

關鍵取決於美國是否能夠在現有體系中兼容中國,並且對中國力量發展性質的關注應該 高於對其規模的重視。64蘭姆克則強調,中國即使在實力上超越美國,只要中國沒有要 求改變現有國際體系的組織原則,「權力轉移」所產生的霸權戰爭就完全可以避免。65但 總的來說,1990 年代以來「權力轉移」理論的追隨者,並沒有對該理論作出實質性的理 論發展。許多學術努力都是在給奧根斯基所創立的基本假設修建「防禦性的外圍」,而 不是在進行主體性的理論深化,以及概念體系的完整化。66該理論在如何通過定量分析 確定可能導致戰爭的結構條件的具體化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依然缺乏全面的理論解釋 能力,來說明為什麼「權力轉移」在相當程度上將導致戰爭,也未能清晰地解釋導致「權 力轉移」的戰爭結果的因果關聯,究竟是什麼。

第二節權力轉移理論的基本內涵

奧根斯基觀察國際政治的理論方法和立場,基本上承襲了漢斯.摩根索的現實主義 理論。根據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國際關係處於無政府狀態,缺乏權威和秩序是其基 本特徵。國家為了維護自身排他的國家利益,總是在國際行為中不斷地追求權力。權力

61 Kenneth N. Waltz,―The Origin of War in Neo-Realist Theory,‖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History, vol.17, no.

3(Sp ring 1988), p. 627;有關核武器對大國戰爭的有效遏止作用的理論性分析,詳見 John Mueller, Retreat from Doom sday: The Obsolescence of Major War(New York: The Basic Books, 1989);Kenneth Waltz, ―Structural Realism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25, no.1 (Summer 2000), p.5-11。

62 Organski, World Politics, 2nd, 1968, p. 326-330; Organski and Kugler, The War Ledger, p. 33.

63 Organski, World Politics, 2nd, 1968, p. 333.

64 David Rapkin and William R. Thomp Son, ―Power Transition Challenge and the (Re) Emergence of China,‖ p.

334-337.

65 Douglas Lemke, ―Power Transition Theory and the Rise of China,‖ p. 270.

66 Jonathan M. Dicicco and Jack S. Levy, ―The Power Transition and Problem Shifts: The Evolution of the Power Transition Research Program,‖ p. 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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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國家利益的直接內容,由於國家利益表現為權力,國家對權力的追求不僅是必要的、

也是正當的。只有權力才能代表國家在國際關係中行動的最主要準則。摩根索強調,國 家的權力慾和對權力的無止境追求既來自於人性的弱點,又來自於國際關係的無政府狀 態。

在現實主義看來,國家利益是由權力界定的。權力獲得的多少,決定了一個國家的 國家利益的大小。沒有足夠的權力,就不能充分地獲得和保障國家利益。國家利益的不 斷滿足需要靠對權力的持續不斷的追求來實現。67雖然現實主義的理論大師們對什麼是 權力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摩根索認為權力主要是一種影響力,斯拜克曼認為權力是一種 支配關係,享利·基辛格主張權力是可以讓別國做、或不做某些事的能力;但是,現實 主義普遍認為,權力是由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實力構成的。國家對權力的追求 就是不斷地增強其政治、經濟和軍事實力,並以此為基礎不斷地擴大其在國際關係中的 對外影響力。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在評價現實主義理論時曾明確指出,

以權力來衡量與規范國家利益是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核心。68現實主義理論從 40 年 代末到 70 年代,在美國國際關係學術界佔絕對的主導地位。

奧根斯基對國際關係的看法和現實主義理論幾乎沒有什麼區別。他認為,一個國家 最重要的特徵是它的權力。因為「權力是國家在國際關係中所扮演角色的決定者」,世 界政治的本質就是「權力政治(power politics)」。至於什麼是權力,奧根斯基認為,權 力是「按照自身的矛盾影響他國行為的能力」。69他進而補充說, 國家間的關係也是權 力的一部分,因為不同的國家間關係的狀況往往取決於各國影響力的使用。一個國家雖 有實力,但不去把它變成影響力、不去對國家間關係發生作用,那麼它的實力依然不能 成為國際關係中的真正權力。因此,實力的行使比實力的單純存在對權力更為重要。奧 根斯基以美國在二戰前後的國際地位變化來說明這一點。他指出二戰前後美國都是世界 上最強大的國家,但戰後的美國之所以成為超級大國,是因為美國廣泛地捲入了國際事

67 漢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著;肯尼士.湯普森(Kenneth W. Thompson)修訂;徐昕等譯,

國家間政治:尋求權力與和平的鬥爭(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0 年),頁 84-123。

68 Stanley Hoffmann, ed.: ―Contemporary Theor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Englewood Cliffs, Prentice-Hall, 1960, p. 22.

69 Organski, World Politics, 2nd, p. 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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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具有將其實力變成現實影響力的巨大慾望。奧根斯基的結論是,不斷地對外使用實 力、不斷地影響他國的行為是權力的本質。

從這一點出發,在奧根斯基看來,財富(經濟實力)、資源、人力和軍事力量都是 權力的工具(instrument of power),但不必然導致一國的權力。只有不斷地使用這些實 力並影響他國的行為,才會賦予一國以權力。他強調,權力來源於實力使用的有效性。

奧根斯基的這一觀點是其權力轉移理論的重要基礎。當一國、特別是大國的實力不斷增 強以後,其實力的顯示和對外行使,是權力轉移在權力追求同時的根本推動力。

漢斯·摩根索也曾如此分析過權力,但摩根索更強調的是權力行使和外交政策與國 際政治之間的關係。他認為,保持權力、增加權力和顯示權力是國際政治的三種基本模 式,外交政策也可以相應地分為「威望政策」或「帝國主義政策」。70奧根斯基所強調的 是權力的行使對權力本身的作用。摩根索在分析權力行使時,還提到了政府和外交質量 的問題,即認為制約外交政策的各種因素對一國權力具有影響力。奧根斯基卻認為,權 力的行使主要與「權力的主觀性」(subjectivity of power)有關;即一國在估計和評價本 國和他國的實力與權力時的主觀意識,包括如何思考權力的用途和使用權力的具體方 式,以及國家在運用權力時的意志、手段等等。他認為,雖然權力是由影響他國行為的 能力所構成,但這種能力很可能被運用權力手段的水平所左右。50 年代末行為主義興起 之後,外交決策理論和博弈理論的出現,都更深入地研究和解釋了國家外交行為中的權 力意圖和如何運用權力的問題。奧根斯基闡發其權力轉移理論的「世界政治」一書於 50 年代後期出版,對權力的主觀性的分析充其量也只能達到這樣的高度。他所強調的是運 用權力的意志本身也是權力的一部分。

權力轉移理論的內涵龐大,若加以簡要劃分,可為以下幾個部份,分別為層級體系

(hierarchical system)、動態的權力(dynamics of power)、滿意與不滿意(satisfaction and dissatisfaction)、超越與均勢(overtaking and parity)、超級強權對世界政治的經營(the management of world politics)等。

壹、層級體系(hierarchical system)

70 漢斯.摩根索著,徐昕等譯,國家間政治:尋求權力與和平的鬥爭,頁 6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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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轉移理論描述一個權力層級化的系統,換言之,國際體系是一個金字塔型的層 級結構。(圖 2-1)所有國家都認知到這個層級的存在及權力在其中的相對分配情形,權 力不是平均分配,而是集中在少數幾個國家手中。在此金字塔的結構中,具統治地位的 超級強權國家或稱為支配國家(dominate nation)位於最上層,這個國家掌握了系統內 最多的資源。其次,強權國家(great power)位於超級強權的下方,它是最有可能威脅 超級強權國家地位者。再其次,位於強權國家之下的是次強權國家或稱為中等權力國家

(middle power)。最後,位於金字塔最底部的是弱權國家或稱為小國(small power),

僅有一點點力量與少量資源。71

事實上,這種權力層級模式,在新一代權力轉移理論者如林克看來並不限於全球層 面,也存在於區域層面,可稱之為「多重層級(multiple hierarchies)」。72換言之,在世 界地圖中的每個區域內,例如南美洲、南亞,或中東也有區域的權力層級。(圖 2-2)不 同於圖 2-1,圖 2-2 以三度空間的角錐型態來表示,每一個角錐代表一個權力層級體系,

最大的角錐代表全球性層級,較小的角錐代表區域性層級。將金字塔型態轉為角錐型 態,增加了地理距離的第三構面,例如巴西與印度同樣地強大,兩者幾乎可以放置在金 字塔之相同位階上,但是他們並不在相同區域層級體系中相互影響。他們被數萬哩的海

71 Tammen and Kugler(eds.), Power Transitions: Strategies for the 21st, p. 6-8

72 Douglas Lemke, Multiple Hierarchies in World Politics, Ph. D. Dissertation, Vanderbilt University, 1993.

超級強權國 家

強權國家

次強權國家 弱權國家

圖 2-1:傳統金字塔形式的國際體系

資料來源:Ronald Tamman and Jacek Kugler (eds.), Power Transitions: Strategies for the 21st Century (New York : Chatham House Publishers, 2000),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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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與陸地所分離。因此,印度在南亞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巴西則在南美洲扮演另一個重 要角色。

這些區域的權力層級附屬於全球性權力層級。在各種情況下,區域層級體系中的掌 控國家均受到全球性超級強權和強權國家架構的影響。一旦那些全球性的超級強權國家 或者強權國家覺得相關爭議涉及其利益者,它們可以介入區域性權力層級內成員之間的 關係互動。例如歷史上許多全球性強權國家干預區域小國的事件,促使區域權力層級發

這些區域的權力層級附屬於全球性權力層級。在各種情況下,區域層級體系中的掌 控國家均受到全球性超級強權和強權國家架構的影響。一旦那些全球性的超級強權國家 或者強權國家覺得相關爭議涉及其利益者,它們可以介入區域性權力層級內成員之間的 關係互動。例如歷史上許多全球性強權國家干預區域小國的事件,促使區域權力層級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