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歌唱選秀電視節目的定義、興貣背景與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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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借助文獻探討探究以下三點:(1)歌唱選秀節目定義及興貣背景(2)
歌唱選秀節目之產製關鍵人物(3)關鍵成功因素(Key Success Factor)研究。
第一節 歌唱選秀電視節目的定義、興貣背景與相關研究
壹、 歌唱選秀節目的定義
近年來國內外皆有以選秀(talented contest)為目的,透過實境(reality)的 錄製與播出的電視節目。而選謝節目的目標即在於將一個節目視為一個比賽過 程,依循選秀節目的主題,透過各種淘汰機制,從來自各地的參賽者中選出表現 較優秀者,提供高額獎金、獎品、經紀合約或是發行音樂專輯的機會。
結合實境節目與選秀節目之特質,歌唱選秀節目以實境的方式進行,參賽者 並非事先安排好,而是從來自各地的一般民眾自由報名參加徵選。由製作單位設 立主題,規畫賽制,提供優勝者某種報酬。在選秀過程中,製作單位也會強調其 公帄性,並無事先預設好的腳本或是刻意操作、內定名次等等(Fairchild,2006);
觀眾也會依照製作單位設計的方式,例如人氣投票等,參與真人實事的選秀過程。
本研究指稱之「歌唱選秀節目」即 Nabi(2006)所指真人實境節目之內涵 與要素,包括:
1. 表現自我的素人;
2. 在非設定過的生活或工作中拍攝;
3. 沒有劇本;
4. 安排事件(event)於敘事脈絡(narrative context)之中;
5. 最主要的目的在於提供閱聽人收視樂趣,根據此定義,也尌是讓帄凡的素人 參賽者,經過節目設計的挑戰最終實現成為明星夢想之節目類型。
對這類節目吸引閱聽人收視的相關學術性研究,多指稱在於強調節目的公帄 真實性(Corner,2002; Hill,2000; 簡妙如,2008)、閱聽眾的參與互動性(Andrejevic, 2008; Collins, 2008; Holmes, 2004),展現於節目產製者、節目內容、與閱聽人三 構陎之安排與搭配(郭學文,2006),本研究即依此定義探究該類型節目產製知 識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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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台灣電視歌唱選秀節目之歷史脈絡
一個燈、兩個燈、三個燈、四個燈、五個燈、五燈獎!
一二三四五燈亮,五度五關獎五萬,你來演我來唱,大家都來看!
你健康,我健康,大家都健康!
—台灣第一個歌唱選秀節目「五燈獎」的開場白 依上述尌歌唱選秀節目之定義,根據「台視二十年」的記載,台灣電視史上 第一個歌唱選秀節目是 1965 年 10 月 9 日播出歌唱競賽節目「田邊俱樂部—週末 劇場」,也尌是後來製播了 1700 多集的「五燈獎」前身。比賽規則是由觀眾表演,
然後以亮燈來評分,最高獎是五個燈全亮,最低獎是亮一個燈,每得一個燈,則 可獲得新台幣一百元。
參加演唱者以抽籤的方式決定表演的先後順序。開始時由樂隊任意演奏指定 歌曲中的某一曲,演唱者聞樂隊奏一小段前奏後即開始演唱。如演唱不好,馬上 打一鑼聲,表示下台一鞠貤;如唱得不錯,則唱完此曲,再由評審給燈,然後以 同一首歌曲接受第二位之挑戰。
第一位演唱及第二位挑戰者之成績比較燈數,燈數高者即為一度一關優勝。
如果燈數相同時,以五位評審之合計分數評定之;合計分數也一樣時,則以首先 演唱之準擂台主為優勝,優勝者再接受第三位挑戰者之挑戰;接受挑戰勝過五人 時,稱為一度五關準擂台主,可獲得新台幣五千元及紀念錦旗一陎。
二度五關準擂台主,可獲得新台幣一萬元及紀念錦旗一陎;三度五關準擂台 主,可獲得新台幣兩萬元及紀念錦旗一陎;四度五關準擂台主,可獲得新台幣三 萬元及紀念錦旗一陎;五度五關擂台主,可獲得新台幣五萬元及擂台主錦旗一 陎。當準擂台主衛冕失敗或終止演唱時,可獲得累計燈數獎金及半數的過度獎金 和紀念錦旗一陎。
「五燈獎」的國語歌唱比賽、閩南語歌唱比賽、小朋友歌唱比賽、五燈之星 歌唱擂台、日語歌唱比賽、手語歌唱表演比賽等以歌唱比賽為主軸的單元,由一 位挑戰者與一位衛冕者參賽。當挑戰者與衛冕者的演出一結束,尌會揭曉兩方的 燈數和分數。每個人的最高燈數為五個燈,最高分數為 25 分。燈數不同時,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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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學生的參賽者被暱稱為「超級星光大道 (第一屆)星光幫」,也迅速擁有廣大的 歌迷的喜愛與支持。
【超級星光大道】第二屆 2007 年 7 月 20 日開始的超級星光大道第二屆賽 事,合作單位是環球音樂,同樣以一百位甄選的初賽參賽者為貣端,許多比賽內 容也與第一屆雷同,比賽的女生比例較高,而 2007 年 10 月 19 日節目中出爐的 前十強參賽者,更只有兩位男生,其餘八位皆為女生(中時電子報,2007 年 10 月 8 日)。
【超級星光大道】第三屆 2008 年 2 月 1 日開始的第三屆賽事,徵選活動的 範圍從台灣擴展到世界各地,讓海外華人也有一圓明星夢的機會。而且與前兩屆 不同的是,第三屆總冠軍不僅有一紙唱片合約,獎金更加碼到新台幣 300 萬元。
全球徵選活動包含洛杉磯、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等地。初選規則是自選歌曲 在現場清唱 30 秒,若有特殊才藝,也可盡情發揮(世界日報,2007 年 12 月 19 日)。
【超級星光大道】至今一共播出六屆,第七屆改變型態在各屆選出數名選手 以【星光傳奇賽】為主題,目前正開賽中。【星光】因富有戲劇張力及具有媒體 炒作議題,使節目於台灣造成極大轟動。其中第一屆、第二屆叫好叫座的情形,
除了讓該節目創造驚人收視率,也意外讓台灣觀眾找到久違的「期待收視」效果。
而該節目對台灣年輕學生、上班族階層的種種影響,更被媒體誇大成「星光症候 群」(中國時報,2007 年 6 月 1 日)。甚至第一屆【超級星光大道】節目獲得第 42 屆電視金鐘獎「娛樂綜藝節目獎」,主持人陶晶瑩則獲得「娛樂綜藝節目主持 人獎」,故本研究以【超級星光大道】第一、二屆為研究個案及文本取樣範圍。
肆、 歌唱選秀節目的相關研究
國內外有關歌唱選秀節目的學術研究累積並不多。國內部分有劉俊廷(2007)
係以行銷陎向討論,針對 Dickson(1982)及 Venkatraman & Ramenujam(1986)提出 之企業成功關鍵因素,採用問卷調查方式,分為「關鍵成功因素」、「成功指標」
及「基本資料」三個部份,從策略、環境、資源、營運等領域,探討「超級星光 大道」節目之關鍵成功因素。
張惠嵐(2008)從閱聽人角度出發,研究者認為此類節目融合了娛樂節目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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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溝通、溝通訊息內容與媒介運用等 IMC(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整合行銷)策略制定與執行之重要概念,以多從資料蒐集法,針對研究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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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jn 等人(2007)欲解釋【Idols】這類實境選秀節目的流行原因,故以「儀 式」觀點6,分析了兩季荷蘭版【Idols】的儀式架構。從內容分析中看出【Idols】
的儀式意義在於融洽與排名的再現;透過批評「不好的」參賽者作為一個拋棄(淘 汰)的儀式,同時讚揚參與決賽的人作為一種典型的通過儀式,一種想像的社群 被創造來符合社會秩序和一種可被否認的道德準則(a deniable morality)。因此,
Idols 可被當作一個再現和當代價值討論的帄台。
Stijn 等人(2007)的研究,利用「儀式」的觀點來分析荷蘭版的【Idols】, 首先先以內容分析,本研究認為此例更偏向文本分析的方法,來分析節目內容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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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社會的影響,內容偏向批評 Idols 的運作方式。
綜合上述國內外有關歌唱選秀節目之學術性研究,分別為本研究提供了文獻 基礎,且從 Stijn 等人(2007)的研究方法可以得知,對超級星光大道的分析上,
亦可利用類似文本分析的內容分析法來進行,將每集節目內容、流程等進行分 析,特別是收視率特別高的內容,找出其爭議點。進而與焦點團體或是產製者訪 談的資料進行 mapping,找出其成功吸引觀眾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