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死亡打開的缺口
第三節 :死亡是秘密的一個名字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1
第三節:死亡是秘密的一個名字
但列維納斯卻並不認同海德格對於死亡的看法。雖然他同海德格一樣,將 時間引入對於死亡的分析之中,卻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結論。
列維納斯認為:
一種同時既獨立於他者又向他者暴露自身的存在者——是一種時間性的存 有者:這一作為遲延的時間對抗著死亡之不可避免的暴力216。
我們無法從存有者出發去理解時間,反而在真正意義上,是時間性賦予了存 在者以意義。存在者的整個存在運動不是如同海德格在《存有與時間》中所認為 的那樣,是向著死亡而存有,相反,時間向我們揭露出這樣一個事實——存在者 的存在從來都處於「尚未」(not-yet)死亡的處境之中。由此,列維納斯展示了 不同於海德格的死亡概念。如果用「向著死亡存有」(being-towards-death)來概 括海德格的死亡觀的話,那麼列維納斯的死亡觀就可以稱之為「逆死而在」(being against death),面對著終將降臨的不可迴避的死亡,作為存在者的我們絕非向著 死亡去存在,反而是死亡在不斷地向我們逼近,我們總是在迴避著實際上全無迴 避可能性的死亡,這一迴避的可能性217都基於時間性,基於作為存有者的我們是 時間性的存有者,因此,死亡對我們來說始終是「尚未」(not-yet)。
死亡,在通俗意義上,就意味存有的反面——即虛無(nothingness),但是
216 Emmanuel Levinas. Totality and Infinity: An Essay on Exteriority.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1969.p.224
217 指迴避著不可迴避的死亡這一行為,死亡本身就決定了必然性是其內在屬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2
我們能真正擁有對死亡的某種認識嗎?列維納斯對此提出了質疑。所謂把死亡認 知為虛無的說法,在他看來,實際上仍然被總體性邏輯(非此即彼)所支配,但 是事情並不是如此簡單,死亡從來都不能在經驗意義上為我們所認識,正如海德 格所論述過的那樣,我們所經驗到無非只是他人之死,但他人之死卻仍不是本真 狀態的「此有」自己的死亡,列維納斯也持相同的觀點,我們不能從他人的死亡 中以類比的方式推導出自己的死亡。但是他比海德格更進一步的是,在列維納斯 看來,死亡「不向任何把握敞開」218,甚至連自己也無法真正地經驗死亡,從而 實際上能夠被我們所說出口的對死亡的認識,僅僅是面對死亡不斷逼近的恐懼,
這種恐懼建立在作為生命最終時刻的死亡所內在的不可預測性,我們不知道死亡 何時會降臨到我們身上來。就死亡真正的降臨來說,它來自某一個無法確定的時 刻,以至於我們對此無能為力,我們不可能絕對地掌握死亡發生的那一瞬間,這 樣的掌握已經逾越了我們能力的極限。
在此,德希達的一句話很好地切合了死亡的他異性(alterity),「死亡,是 秘密的一個名字」219,並且這一秘密是無法揭露的秘密,超出了所有視域的範圍,
「死亡從超越之處(beyond)威脅我」220,彼岸不是與此互為對子的彼,僅只如 此的話仍然處在總體性的架構之中,死亡所處的彼岸是絕對不可知的陌生。這同 時意味著他者,死亡總是他人的死亡,但是其並不使得他人消失以至於我們無法 應承(response)他人、無法以好客之道對待他人,恰恰因為如此,「使得對他 人的呼喚、對他人之友愛和他人(帶給我)的療救的呼喚成為可能」221,正如醫
218 Emmanuel Levinas. Totality and Infinity: An Essay on Exteriority.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1969.p.233
219 Derrida, Jacques. Apories. Galilée, 1996.p.74
220 Emmanuel Levinas. Totality and Infinity: An Essay on Exteriority.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1969.p.234
221 列維納斯,《總體與無限》,朱剛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第 222 頁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3
生的出現正是為了因應死亡的必然性。這也是海德格所缺乏的,所以包括列維納 斯在內的許多人都質疑海德格的哲學沒有給及倫理學以相應的地位不是沒有道 理的,死亡向來屬於自己的這種說法,實際上使得我們所能承擔的只是自己的死 亡,卻忽視對他人的死亡的所應該具有的責任,這也正是列維納斯批評海德格哲 學沒有他者的癥結所在。
死亡的步步緊逼使得我們在與其分離開來的時間愈來愈短,並且無限地趨向 於零,然而由於死亡的他異性導致從無限趨近於零到真正的死亡的最後的距離無 法為意識把握,換句話說,自始至終我們都沒有辦法經歷真正的死亡,「最後一 段路程自行延伸,並無我的參與」222,這一點也彰顯了死亡在時間上所具有的雙 重特性——「它使時間緊迫,但又留有時間」223,面對逐漸向我們湧來的死亡浪 潮,既感到生命受到威脅的危機感,同時浪潮在不斷逼近而又始終將至而未至。
死亡作為一個非同尋常的時刻,就在於:
在生命中,它是所有可能性的不可能性(the impossibility of every possibility)
——是一種完全的被動性所帶來的打擊。224
故而,對死亡的畏懼不是害怕自己不再生存於世,準確地說,這樣一種畏死 是對完全陌異的未知的恐懼。然而,對死亡的畏懼無法剝奪生命的全部意義,雖 然死亡將最終使我們在生存的意義上失去全部可能性,但是作為存有者的我們是
222 Emmanuel Levinas. Totality and Infinity: An Essay on Exteriority.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1969.p.235
223 Ibid.p.235
224 列維納斯,《總體與無限》,朱剛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第 222 頁,參照英文版有所改 動。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4
時間性的存有,多虧了時間,我們「才尚未到達其終點,才停留在與其自身的一 定距離之外,才仍然是準備性的,才只處於存有的前廳,才仍位於那非經選擇的 出生的命定性之前,才仍沒有實現自己」225,由此,列維納斯論說了一種區別於 傳統的嶄新的時間。
在他看來,時間並非是以一個瞬間接續著上一個瞬間的形式在直線上展開 的,如此只會陷入亞里斯多德式的時間空間化;同時也不是強調在場的寬度的 現象學時間,因為在胡塞爾式的現象學時間中,過去總是滯留在我們意識之 中,而未來則為前攝(Protention)所捕捉,具有寬度的在場將過去和未來都納 入現在的統治之中。基本上,在列維納斯看來,傳統時間觀存在的問題就是—
—「時間不是被看作純然外在於主體的,即一種客體的時間;就是被看作完全 容納於主體之內的」226。換句話來說,如同在上一節最後所談到的那樣,「現 在」取得統治時間的特權,這一點隨著時間觀念由客體的時間向主體的時間
(即內時間)發展而顯得越發明顯。
為什麼這麼說呢?對此,就有必要反思那個作為哲學和科學思想傳統的
「知的優先性」(the prior of knowing)。這一結構在意向性中體現得尤為顯 著,在意向性中,我們通過主題化的視見(seeing),「將所有的他異性收納到 主題化的凝視之中」227,如此一來則預設了認識對象的普遍的可理解性,作為
「我思」的對象的他者因此被以削足適履的方式還原到作為主體的我之中,因 此,意向性從一開始就意味著自我中心主義(egoism)和自我學(egology)。作 為意向性基礎的時間性也由於可理解性的特權,使得所有的過去和未來都不得
225 Emmanuel Levinas. Totality and Infinity: An Essay on Exteriority.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1969.p.237
226 列維納斯,《從存在到存在者》,吳蕙儀譯,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9,第 111 頁
227 Emmanuel Levinas. Entre Nous: On Thinking-of-the-Other. Trans. Barbara Harshav and Michael B. Smith,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8.p.13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5
不與現在聯繫起來,同時在意識中被還原到現在或者通過現象學式的滯留和前 攝被限制在現在之中。如列維納斯所言,「從笛卡爾到胡塞爾都抱持著這一種 現在的自我學(the egology of present),即便到了海德格那裡,……此有的存 有(to be)仍然是向來屬我性(Jemeinigkeit)和自我(the I)的來源」228。所 以,對列維納斯而言,時間絕不是一種單子式的封閉自我的時間,而是首先就 意味與他者的關係,並且這一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為時間奠基229;並且時間也絕 非可以被界定為可理解性和可把握性,繼而在意識中得以被把握,相反時間本 身就意味著絕對無法理解的他異性。
因此,列維納斯的時間是始終與當前保持著距離的遲延的時間,之所以稱其 為「延遲的時間」乃是由於時間本身具有的「他異性」(alterity)使然,這種延 遲抗拒著意識的把握,當我們意識到某一瞬間的到來之時,其實也意味這一瞬間 的消逝,時間的延遲使得意識總是滯後的,由此現在(the present)的統治被打破 了,這也是他藉由對死亡的分析所要告訴我們的真理。在《從存在到存在者》中 束縛主體的「現在」意味著「我是主人,可能(the possible)的主人,掌控可能 的主人」230,然而「死亡卻從未是現在」231。並且,正是藉由死亡(或由死亡帶 來的驚異),我們才得以與「現在」拉開距離,死亡無疑突出地展現了「延遲的 時間」所具有的特質,正如伊壁鳩魯所言的那般,死亡於我們並不可怕,人還活 著時死亡還沒到來,不必傻傻地為仍沒發生的事情而擔憂畏懼;而死亡來到時,
人已經不在,不會有「我」來承受死亡。換句話說,時間所具有的遲延性使得在
228 Emmanuel Levinas. Entre Nous: On Thinking-of-the-Other. Trans. Barbara Harshav and Michael B. Smith,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8.p.139
229 這樣的說法首先出現在《時間與他者》中探討時間與死亡的關係的那一部分,參見 p.79
230 Levinas. Time and the Other. translated by Richard. Cohen.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72
231 Levinas. Time and the Other. translated by Richard. Cohen. Pittsburgh:Duquesn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7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6
與存有發生關聯的時候就如同在與將來的存有發生關聯。在這個意義上,死亡對 我們來說是個絕對無法達及的未來。
對列維納斯來說,海德格所看重的「將來」並非不重要,關鍵在於他講述「未 來」所藉助的「向著死亡存有」是成問題的。在海德格那裡,死亡被理解為「可 不可能的可能性」(possibility of impossibility),在世界中之中存有的此有(Dasein)
從其被拋入世界之中時就向著死亡存有(being-toward -death),死亡因此是屬於
從其被拋入世界之中時就向著死亡存有(being-toward -death),死亡因此是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