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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概念之教材分析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比概念之教材分析

本研究因必須編製比概念之試題,以檢測兒童學習教科書後之比概念階 層圖,與教材地位階層圖有無一致性,故瞭解九年一貫數學教材,對本研究 是重要的。

壹、相關名詞的探討

一、比

依據 64 年版部編本國小數學教科書的定義,比是指兩量倍數關係的另一 種說法。例如:「5 塊餅乾是 2 塊餅乾的幾倍,這種關係也可寫做 5:2,讀做 五比二」。

比是指並置的兩對應關係量的紀錄,例如:「小明拿 4 顆蘋果,到菜市場 去換 6 個橘子」可以記為 4:6。這是 82 年版課程綱要的定義。(周筱亭、黃 敏晃,2002)

二、對等關係

這是 82 年版課程綱要中,給比的另一個名詞。代表任意兩數量,因某種 原因(不考慮單位是否相同的問題),而產生的關係。數學上的意義等同序對,

序對以(A,B)表示,當然也可用較常見比的符號 A:B 來紀錄。例如:小 明的身高是 140 公分,體重是 40 公斤;一籃水果有 10 顆,一共重 20 公斤;

某班級中男生有 15 人,女生有 12 人…等。諸如此類的描述,都可視為產生 了一個對等關係。140 公分對 40 公斤、10 顆對 20 公斤、15 人對 12 人,…。

記錄成 140:40、10:20、15:12(周筱亭、黃敏晃,2002)。

三、對等關係的種類─組合、母子、交換、密度

這四種分類方式是依語意結構的不同來劃分,與 Lamon(1993)依語意 結構而對比概念所做的分類有部分是重疊的。Lamon 將比概念分為熟知的量 數(well-chunked measures)、部分─部分─全體(part-part-whole)、關聯的 集合(associated sets)、擴大縮小(stretchers & shrinkers)四個類型。茲將九

年一貫數學領域綱要中對等關係的分類及與 Lamon 所做比較分述於下:(周 筱亭、黃敏晃,2002;翁宜青,2002)

(一)組合

若此兩數量是同類量,且同是一全體量的部分時,稱之為組合的對等關 係。例如:一桶積木中有 5 個紅色積木、3 個黃色積木。此部分的定義與 Lamon 分類中「關聯的集合」相似。

(二)母子

若此兩數量是同類量,且其中一數量是全體量,另一數量是全體量的部 分量時,稱之為母子的對稱關係。例如:一箱飲料有 24 杯,其中有 10 杯是 綠茶。此部分的定義與 Lamon 分類中「部分─部分─全體」相似。

(三)交換

兩個具有相同價值的物件,可以進行交換,而形成對等關係,稱之為交 換的對等關係。例如:小明拿了五個蘋果,到市場換了十個橘子。

(四)密度

兩不同類量,重量及體積,用以描述同一物件的密度性質,稱之為密度 的對等關係。例如:100 立方公分的水重 100 公克。此部分的定義與 Lamon 分類中「熟知的量數」相似。

四、比值

64 年版的比值,是直接定義前項除以後項,抽象的定義常使教師在教 學,以及學生在學習上造成困擾。82 年版的課程綱要,則先透過各種對等關 係,產生一個比,並藉由列出與它相同的比,所產生的最簡整數比相同,來 得到最簡整數比的概念。最簡整數比的單位化(unitizing)所產生的數就是比 值。也就是說對於一個比「A:B」,透過找一個後項為 1 且與 A:B 相等的 比,如 A:B=X:1,得到的 X 就是 A:B 的比值。Lamon(1990)認為單 位化是建立複雜單位結構的必經歷程。如果兒童解比概念問題時,能先求出 單位量,再利用此單位量解題,即具備比值的單位化能力(周筱亭、黃敏晃,

2002;翁宜青,2002)。

五、比例問題與對等問題

比例問題指的是 64 年版課程所進行類似:已知一比較量對基準量的比,

而且已知一個比較量或基準量,求另一個未知量的問題。而對等問題是指兩 等價的對等關係,「A:B=C:D」其中有一項是未知數的情境文字題問題。

因為對等關係有四類,故對等問題依然可分成四類,分別為組合問題、母子 問題、交換問題及密度問題等。其問題類型舉例如下:

(一)組合問題

馬場裡,每二個工人可以照顧五匹馬,有 20 匹馬,需要幾個工人來照顧?

(二)母子問題

飲料工廠將飲料裝箱,每 1 箱飲料中有 2 罐可以抽中再來一罐,問如果 要抽中 10 次再來一罐,要買幾箱?

(三)交換問題

小明用 10 個菠蘿麵包可以換到 8 個紅豆麵包,如果隔天小明只帶了 5 個菠蘿麵包,可以換幾個紅豆麵包?

(四)密度問題

3公升的水重3公斤,幾公升的水重8公斤?(周筱亭、黃敏晃,2002)

六、比例式及比例式填充題

「5:8=20:32」即稱為比例式。「5:8=20:32」中若有一數是未知量,

將其列為「5:8=( ):32」則成比例填充題。比例填充題是用在某些數學 具體活動時的記錄,包括教師布題、學生解題及結果的呈現等。(周筱亭、黃 敏晃,2002)

七、數量關係與函數

有某一對應關係的兩組數量,例如:多個三角形及其總邊數合、時速 50 公里的車子經過的時間與所走的距離、…等,都可稱為數量關係,可記錄為

(X1、X2、X3、…)與(Y1、Y2、Y3、…),特別注意其中的對應順序不可 對調。若存在此兩變項的關係式,使一變項為已知,即可知另一變項,則稱 此關係式為函數。(周筱亭、黃敏晃,2002)

八、正比例與反比例

生活中存在最簡單的函數,就是正比例及反比例,因為兒童尚未有函數 的概念,故正比例及反比例須透過比與比值的關係來引入。當一數量關係的 所有對應項的比的比值都相同時,稱這兩對應關係為「正比例」;若其中一組 數量先取倒數,與另一組對應數的比的比值相同時,稱這兩個對應關係為「反 比例」。

由上述說明,若甲組數量與乙組數量成正比例,那麼乙組數量與甲組數 量亦成正比例。同樣的若甲組數量與乙組數量成反比例,那麼乙組數量與甲 組數亦成反比例。(周筱亭、黃敏晃,2002)

九、百分率、命中率、打擊率

在母子對等關係中,若前項為子、後項為母,例如:「小王投籃球 50 次,

投進了 15 球」,其中的比值,將依不同的情境的社會文化術語,給了不同的

「率」之名稱。如果後項設定為 100,則形成的前項值就可稱為百分率或百 分數。(周筱亭、黃敏晃,2002)

貳、比概念問題之兒童解題探討

一、解題的先備知識

翁宜青(2002)認為解比概念的問題,先備知識有五項,分別是:(一)

具有因倍數的能力;(二)熟悉乘除法的問題情境;(三)有理數概念的整體 發展;(四)相對的思考能力;(五)比值的單位化能力。研究者認為,具有 因倍數的能力,乘除法必須熟稔,(一)(二)點其實無須分述,應合為同一 點說明,另(四)相對的思考能力,於第二節中已有說明,故不再贅述,以 下研究者就剩餘三點說明如下:

(一)具有因倍數的能力

解比例問題,通常是先做除法再做乘法(劉祥通、周立勲 1999)。例如:

9 顆糖果,賣 15 元,12 顆糖果要賣多少元?類似的問題都必須將 15 元除以 9 顆,得到 1 顆糖的單價是

9 15=

3

5元,再以 1 顆糖的單價乘以 12 顆,得到所

求的總數 20 元。如果兒童具備因倍數概念時,就可以先將 9 顆糖分 3 堆、15 元分 3 堆,1 堆有 3 顆糖果賣 5 元,亦可解出答案,且更可避免以嘗試錯誤 法去試出公因數。故具備因倍數能力,可以使兒童在解比概念問題時,加快 關鍵解題的要素。

(三)有理數的整體發展

兒童在遇到類似第一點的舉例問題時,如果在第一步以 15 ÷ 9 時得到 一個除不盡的小數,而不知道用分數來代表答案時,表示兒童尚缺乏有理數 的整體發展。兒童對以分數來表示除法的結果並不熟悉,所以無法解決比概 念問題(楊錦蓮,1999)。

(五)比值的單位化能力

「小明買 2 枝鉛筆要 5 元,買 10 鉛筆要花多少元?」。兒童帶遇到類似 比概念問題時,若能將 2 枝 5 元當成一個單位,算出要買 10 枝鉛筆要 5 個單 位(5 從 10÷2 來的),得到 5×5=25 元。則認為兒童已具備比值的單位化能 力。

二、解題關鍵

解題的關鍵在於兒童能具體操作累加及等分割活動(周筱亭、黃敏晃,

2002)。例如:「小王買 4 杯飲料花了 50 元,用同樣的買法,小華買 15 杯飲 料要花多少元?」,兒童必須先把前比例項的兩數量,同時累加 3 次,再把前 比例項的兩數量等分割成 4 分,合成其中的 3 分於之前累加的 3 次上,才可 得到小華所要花的錢數。較不複雜的問題可能只須累加,或等分割即可,又 累加又等分割,最後再合成,應是最複雜的問題了。故無論比概念問題中,

簡單或複雜的問題,解題關鍵都是累加及等分割。累加就是乘法,等分割即 除法,與先前所提先備知識須乘除法及因倍數觀念吻合。而複雜問題的等分 割後再合成,就須先備知識中的單位化能力。此兩部分恰不謀而合。

三、難易因素

周筱亭、黃敏晃(2002)等學者們認為,比概念的問題中,有三個難易 因素,分別為:(一)未知數的位置;(二)轉換的方式;(三)前比例項的數 值範圍。茲分述如下:

(一)未知數的位置

「5 個蘋果賣 25 元,多少個蘋果賣 40 元?」這類的問題,如果列成比 例式填充題,則可列成「5:25=X:40」;如果是「多少個蘋果賣 25 元時,

8 個蘋果賣 40 元」,列成比列式填充題,可列成「X:25=8:40」。這兩類問 題,不同的只是未知數放的位置,一個放在前比例項,另一個放在後比例項,

以成人的算則來看,這是一樣的題目,但以兒童的角色來看,這是不一樣的 題目。未知數在後比例項時,做為推論基礎的前比例項是已知的,所以這是 一個正向推論,稱為「正向活動」;反之,未知數在前比例項時,做為推論基 礎的前比例項,有部分是未知的,須反向推論來求所求,稱為「逆溯活動」

(周筱亭、黃敏晃,2002)。就兒童的發展而言,正向活動是較早發展的,逆 溯活動是相對較難的,故對兒童解比概念問題時,這是一個重要的難易因素。

(二)轉換的方式

所謂轉換的方式,係指在解比概念問題的正向活動時,前比例項須透過 累加或等分割的轉換方式,得到後比例項,求出未知數。此轉換方式依題目 類不同而不同,分述如下:(周筱亭、黃敏晃,2002)

1、整數倍的轉換:如「5 本書可以換 7 枝筆,15 本書可以換幾枝筆?」

這類型的問題,列成比例式填充題為「5:7=15:X」,通常只須將前比例項 累加 3 次,就可得到答案,稱為整數倍的轉換。

2、單位分數倍的轉換:如「15 本書可以換 21 枝筆,5 本書可以換幾枝 筆?」這類型的問題,列成比例式填充題為「15:21=5:X」,通常只須將 前比例項等分割 3 次,就可得到答案,稱為單位分數倍的轉換。

3、真分數倍或假分數倍的轉換:如「15 本書可以換 21 枝筆,10 本書可 以換幾枝筆?」這類型的問題,列成比例式填充題為「15:21=10:X」,須

3、真分數倍或假分數倍的轉換:如「15 本書可以換 21 枝筆,10 本書可 以換幾枝筆?」這類型的問題,列成比例式填充題為「15:21=10:X」,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