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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我國之可行性與限制

一套外來教材要在國內生根著地,乃至開花結果,這套教材所要給學生的課 程內涵、課程設計、教學方法及教學評量方式,是至為重要的因素。然而這四項 設計即使再精良,如果無法適應國內的教育生態環境,教學者使用意願低落,這 套教材必被束之高閣,乏人問津,落得無疾而終的下場。因此,教材的轉化就扮 演著非常關鍵的角色。而師資訓練(或教師研習)的推廣、教材可行性及教材侷 限性的探討,是攸關新教材能否轉化成為適於國內學校教學之重要因素,前者讓 有意願參與新教材教學的老師,能夠熟悉教材的操作,使其在教學上更能得心應 手;後者使新教材推廣單位及參與教學者,瞭解新教材與現有教育結構、學校氛 圍之間的銜接問題,進而能修訂教材,成為適於國人學習的課程。故本章擬從教 師研習(或師資訓練)、教材可行性及教材侷限性兩個層面對《民主基礎系列》

教材作一探討。文分二部分:一為對《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目前在國內推行之教 師研習或師資訓練方式,作一探討;二為就《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在國內實施之 可行性及限制,進行檢討。

壹、當前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師資訓練方式檢討

教師之專業能力對法治教育實施的良窳,影響體大。特別是著重法條學習的 法治教育(又稱法條教育),譬如:《小學生小執法說故事》、學校每年定期舉辦 的法律大會考、法律常識測驗或現今坊間社會學習領域之法治課程(例如:法律 與生活單元)。而教師在這種法條式法治教育中,所表現的專業能力,就是要具 備法律科系背景或修過法律學程。如未具備這樣的能力,法治教育不是流於記憶 背誦,便是對學生產生誤導。以部分學校在推行的法治教育《小學生小執法說故 事》為例,由於當前教師的教育背景多為師範體系或大學教育學程班,具法律系 背景的教師本來就不多。相對地,教師對法的概念就很薄弱。因此在教導學生犯 罪預防時,很容易把法律當作「道德」來教(法律道德化),對當前的社會問題 或案例作不當聯結、簡化。以研究者學校的法治教育為例,就曾有位教師在作「小 學生小執法說故事」的教學時,就對學生作出這樣的結論:

既然法是如此崇高森嚴,為何社會上依然有許多作奸犯科的人呢?真的 犯法的人都得到了應受的處罰嗎?(2002.12.六年級小執法說故事教學意 見調查)

由此可見教師的法治專業素養,影響兒童法治概念之認知與法治態度之形 塑。問題是以法條作為法治教育的內容適合嗎?以研究者服務學校今年度(97 學年度)的高年級法律大會部分考題目為例,看到的人都可能要搖頭,質疑這樣

的題目適合國小學童嗎?

6.( )將以偷拍、竊錄等非法手段取得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而意圖 散布、播送或販賣者,將構成『圖利為妨害秘密罪』,若放在網站 上或以電子郵件寄給他人,雖未營利,依然觸犯『散布猥褻物品 罪』。

8.( )哪些行為是法律上認定的少年虞犯?○1 經常和有犯罪習性人交往○2 經常逃學、逃家、出入不正當場所○3 以上都是。

相對這樣的迷思,《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展現出另類的法治教育風格,此從 前面章節對這套教材所作分析可看出。而目前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紮根中心對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所採用師資訓練或教師研習方式為:由中心所培訓的種子 教師擔任學校的講師,為有意願參與的教師,講授這套教材的法治理念。種子教 師之培訓是以律師或具有法律學經歷的教師為主,由中心進行培訓,受訓完後至 各校擔任研習講師。本小節擬針對當前及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教師研習或師資訓 練方式,透過深入訪談,了解研究參與者對於《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所要具備的 教師資歷及師資訓練方式之看法。

首先,就 A 師的觀點而言。A 師認為在教師研習過程,除了四個法治概念的 教授外,她認為教材實際操作才是重點。因為她覺得國內的老師們習慣,一拿到 教科書或教學指引,就會照本宣科的教,完全未去思考教材中所要傳遞的重要理 念,只教到表面的知識:

現在老師們很習慣就是,一拿到教學指引,反正照本宣科,就這樣教下 來。…然後你講完了,…他就會反問你說,那你到底要我怎麼講?…這 個…老師們,真的要自我反省的地方,因為,我會覺得說,老師總是希 望就是說,…,反正你就告訴我我怎麼教,那我就照著你的去走...其實 你照著別人的方法去走,我覺得那個都是很表面的東西,你要深入一點 的話,真的要自己要能夠去融入一點,…帶一點自己的東西進去,然後 自己去做深入一點的探討,這樣會…小孩子的獲益會比較多,比較不會 只教到表面的東西(ATI24)

A 師甚至發現她學校的老師將《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當作繪本在教,連指導手冊 都沒有去翻過:

對!就是丟下去,然後就開始…裡面…的解釋…可能老師們根本連這一 本指導手冊,也沒有去翻,他們就把它當作只是繪本,或許老師們會覺 得…,既然…用繪本來帶法治的概念的話,那…我就應該可以告訴小朋 友一些法治的概念。(ATI24)

除此之外,A 師覺得擔任第一線種子教師應該法律、教育兼修,才能將法治概念、

課程與教學理論帶給參與研習的教師。因此,她非常認同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教 師研習方式。然而她亦提及到學校法治教育研習的怪現象,即教師只關心保障自 己權利或維持本身權力的法治概念,而卻沒有關心對學生有幫助的措施:

像我們學校之前也有律師來演講過,…老師…就是(關心)對學生一些 管教,會有什麼樣的可能就會觸法或什麼…什麼。可是我覺得說,…有 些老師們的想法…比較會想到…怎樣才可以保障我,通常都會這樣,就 直接想到說,怎樣我可以受到保障,那可是他們並沒有想到說,那我們 應該要怎麼做,…對小朋友會是最好的,…對…自己會有些保障。(ATI24)

其次,就 B 師的想法而言。B 師認為擔任這套教材教學的老師並不需要法律 背景,可以藉由研習方式,由種子教師(律師)將法治理念傳授給參加研習的老 師。B 師覺得經由這種方式,除了年輕的老師之外,大部分有經驗的老師都可以 得心應用(BTI14)。她也認為研習亦如同學生一般,要給參與研習教師體驗課程,

這樣教師才知道要如何將法治概念教給學生(BTI15)。而 C 師對教材研習的看 法,亦與 B 師相同:「我覺得先備知識要啦!但是不一定要有這樣的學、經歷…

像這一套書,…就算我是法律系出來的,也沒有接觸過這套書。那我覺得像事前 參加研習,還蠻重要的,我去參加過六場…。」(CTI22)但她覺得擔任研習講師 要法律、教育兼備,因為 C 師覺得教學這個部分很重要:

我覺得這很有必要,不然你沒有實際教,我完全都沒有教學經驗,我等 於是邊做邊摸索,我們去想說我怎麼樣教,才會教的比較好。那因為當 然我的教材不是只有單純這一套教材,我會比較希望說,我學了這個東 西以後,我還可以跟平常的生活情境做結合。那我…頂多能做的可能就 是說,盡量把那個概念扣緊,可是是不是有更好的教學方式,我也不是 很清楚。…如果說可以幫老師做這種訓練的話,或是說你幫他專業知識 更加強,…我覺得是比較好的方式。(CTI23)

故她也贊同採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師資訓練方式。

接著就 D 師的觀點來說,D 師認為法律學經歷不是重點,法治概念可以經由 教師研習方式來獲得。但他覺得教師的教學態度更重要。D 師認為教師要一種開 放的態度來進行教學,教師本身亦要具備基本人權的理念,這樣才能體會課程的 含義:

所以老師可能在教學的態度方面,應該是必須要以開放的態度提供這一 個…讓學生是有發表意見的機會,那能夠接受學生的…表達意見的權 利。…還有另外就是,老師…,當然不可能說每個人全部都是要法律系 畢業,但是至少…要去瞭解人權法治的內涵。例如說像人性尊嚴,但是

因為人性尊嚴的話,可能就是比較一個蠻抽象籠統的一個概念,…基本 上就是說對人的尊重,態度上,…你在做事情的話你有沒有考慮到別人…

性尊嚴。(DTI31)

另外,D 師認為種子教師應該要結合法律與教育背景,因為教師從種子那裡獲得 法治概念,例如:比例原則,但是要如何連結至教學上,非常重要。但一般老師 無法馬上連結(DTI32)。而在研習過程中,參與研習教師應該扮演學生角色,這 樣才能熟悉整個教學內容,顯見其非常認同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教學方式:

所以在整個研習過程裡面,…師資那一塊的話…,我們剛剛所提到的那 個是最理想的。…整個進行的方式…,讓這些研習的老師,扮演學生的 角色,讓他知道說,整個教學的過程是這樣。所以有一次我去宜蘭講的 時候,我就給他們(操作)…因為(上午)律師他們都講過了,後來下 午我就先介紹我怎麼教,然後我就給他們實作,…我事先就收集很多報 紙,然後我是要他們做的思考工具是,分配正義,然後我就把報紙發下 去,叫他們剪報。…因為他們早上已經知道…分配正義是什麼,它的思 考工具是怎樣。…剪報完以後,我要他們把…要分配的是利益還是負擔

所以在整個研習過程裡面,…師資那一塊的話…,我們剛剛所提到的那 個是最理想的。…整個進行的方式…,讓這些研習的老師,扮演學生的 角色,讓他知道說,整個教學的過程是這樣。所以有一次我去宜蘭講的 時候,我就給他們(操作)…因為(上午)律師他們都講過了,後來下 午我就先介紹我怎麼教,然後我就給他們實作,…我事先就收集很多報 紙,然後我是要他們做的思考工具是,分配正義,然後我就把報紙發下 去,叫他們剪報。…因為他們早上已經知道…分配正義是什麼,它的思 考工具是怎樣。…剪報完以後,我要他們把…要分配的是利益還是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