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旨在探討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對國小學生法治概 念認知與法治態度形塑之成效,並進而了解參與課程教學的學生、教師對教材之 評價,依據研究動機與目的,本研究範圍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區為學生與教師部分。學生部分係以台北市某國小二年級及台北 縣某國小六年級各一個班級的學生作為研究對象,接受《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 教學。二年級學生除參與這套教材之教學外,並由參與教學教師及研究者針對法 治概念認知與態度形塑,進行觀察、記錄及訪談。六年級學生則僅在接受《民主 基礎系列》教材之教學後,由研究者進行訪談。教師部分,則以參與本研究課程 教學之教師及教授《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一年以上之教師,作為本研究的訪談對 象。

二、教材分析

本研究除了探討《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法治理念、課程與教學、師資訓練 方式之外,亦分析國內教科書之法治理念、課程與教學內涵。就教科書分析的科 目而言,受限於研究者工作、時間及家庭之因素,僅就與法治教育有直接關係的

社會科教材作分析,其他與法治教育有間接關係之教材,例如:語文、健康、藝 術,則不做分析。所以,茲以國內三大版本(南一、翰林、康軒)的社會科教科 書為主,其中低年級部分為《生活課程》,中高年級部分為《社會學習領域》。

其次就小學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教材分析的範圍來說。《民主基礎系列》

教材所呈現之法治意涵,並非採用「形式化」或「明確性」的法治概念,即在課 文內直接冠上「權力分立」、「刑法有責性判斷」、「比例原則」…等等法治專有名 詞,而是在課文內隱含這些法治概念。基於這樣的設計,本研究在分析國內小學 生活課程及社會學習領域的教材,亦是採取相同的分析方式。故教材分析的範圍 涵蓋歷史、地理、經濟、文化、教育、法律、政治等等社會學科領域。

最後,就本研究所分析之國內小學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教科書教的出版 年份而言,本研究所蒐集到之康軒、南一及翰林版的教科書與教學指引,其出版 年代涵跨 2007、2008、2009 年版本。由研究者分別就各版本三個不同年份的教 科書作比對結果來看,例如:翰林版 2008 年版與 2009 年版的生活課程,教科書、

教學指引之內容和編寫並未有重大改變。故教材分析時,仍以研究者當前所蒐集 到的版本為主。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主要研究方法係文獻分析、參與教學、教室觀察與質化研究。首先,

就文獻分析之國內小學生活課程及社會學習領域教科書的教材分析而言,二類教 科書之法治概念、課程與教學內涵之分析,理應採用「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由評定員、專家或學者,針對分析類目與分析單位,進行信度、研究 者信度及效度之檢驗。但國內對於《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法治意涵、課程設計、

教學策略及教學評量,知之甚詳的專家、教師或學者不多;在這套教材教學上有 豐富經驗的教師,其對該教材之法治意涵、課程設計及教學理論,了解不深。故 對於國內小學生活課程及社會學習領域教科書,採用內容分析法作教材分析時,

受限於專家、教師或學者之人數,而有一定的困難性。因此,本研究對於兩類教 材之分析,係依據文獻探討後所歸納之類目,由研究者自行作分析,並未邀請專 家或學者作分析類目與單位之信效度檢驗,此為本研究之限制一。

其次,就參與教學及教室觀察看來,由於研究者的時間及人力限制,教室觀 察僅能取一個班進行教學及法治態度形塑之觀察;再者,囿於教學者學校行政、

課程安排等因素之考量,低年級參與教學之《民主基礎系列》教材部分,僅能挑 選其中兩個概念課程:「責任」、「正義」,進行教學與觀察。原則上,一個星期上 一次課,教學時間約為二個月,故研究結果可能受到學習時間長短之影響,此其 研究限制二。

最後,就質化研究部分而言,本研究係以六名高低年級學生與六位教師為訪 談對象,所得結果僅能作為以上十二位師生教學情形之說明,難做為推論之用,

此為本研究之限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