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五節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與小學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教材之比較探討
探討完《民主基礎系列》教材與小學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教材之法治意 涵、課程設計、教學策略及教學評量等四個面向的內涵後,本節擬分別從此四個 面向,將這兩套教材作一比較探究,並以此分析結果作為本章之結語。
壹、教材法治意涵之比較探討
從本章第一、四節對《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及小學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 教材之法治意涵分析的結果看來,兩套教材之間是有差異性存在。本小節擬針對 這些差異性做一探討。
一、生活課程與《民主基礎系列》兒童版教材之差異性比較
首先,就法治意涵的呈現形式而言,如前一節所述,我國小學低年級生活課 程並不是以法治教育作為整個課程的核心,而是以兒童生活為中心,統整人與自 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係,發展生活中的各種互動與反省能力,奠定從生 活中學習的基礎。換言之,分段能力指標內涵才是生活課程的重心。然而「無心 插柳,柳成蔭」,有些能力指標本身即隱含法治理念在裡頭,特別是與第二主題 軸「體驗個人與群體生活」和第三主題軸「察覺社會與生態關係」有關的單元課 程(詳見本章第四節第壹小節)。而《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兒童版則是以權威、
隱私、責任、正義等四個概念作為法治教育的核心。四個概念看似像道德或品格 教育的德目,但若將整個教材內涵對照現代法治理念(如本章第一節第壹小節所 歸納),這四個概念蘊含相當多的法治意涵於其中,此在本章第一節第貳小節已 建構、詳敘,不再贅述。
其次,就教材所要教授的法治概念之內容而言,生活課程與《民主基礎系列》
教材相同之處在於其教材具有人權、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等隱含性之法治意 涵。然而相較於《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生活課程內之法治意涵所含蓋的層面,
就顯得淺薄。以占教材份量較多的責任與權威而言,生活課程的責任的概念雖遍 及各個領域(社會、自然、藝術與人文),但只是讓兒童知道哪些人要做什麼工 作?自己要注意哪些事項?學童並不知道這就是「責任」(定義),他們只曉得這 些個人應該要做的事,是課本內所規定的、老師所要求的,都是為了大家好。相 對地,《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對責任的界定,除了讓學生定義「責任」一詞和分 辨「負責任」的事例之外,更教導學生判斷負責任與不負責任的好處與代價,進 而去決定是否要接受一項責任,及如何在相互衝突的責任中做選擇,知道誰應該
負起責任。
同樣地,教材中權威概念的內容亦是如此:生活課程的隱含權威意涵的單元 著重於擁有權威職位者及規則之認識(學生並不知是「權威」),《民主基礎系列》
教材則是讓兒童對「權威」下定義,認識權威在社會的重要性,學習如何去判斷 規則的好壞(法律正當性)及選出領導者,了解使用權威的好處及所要付出的代 價,知道領導者的權威範圍寬廣(權力限制)。由這兩套教材在責任、權威概念 的比較來看,《民主基礎系列》兒童版教材的法治內容比較著重批判思考、學生 自主性,例如:讓學生了解權威的功能與限制,決定自己是否要選擇一項責任;
生活課程的法治內容則是偏向於教導規訓,學生須依教師、課本上所規定去做,
沒有質疑或選擇的機會。
二、社會學習領域與《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教材之差異性比較
瞭解完生活課程與《民主基礎系列》兒童版教材的差異性之後,緊接著比較 社會學習領域和《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教材。首先,就法治意涵的呈現形式而 言,社會學習領域已明確將法治教材呈現在課程內,此從社會學習領域的課程目 標「培養民主素質、法治觀念以及負責的態度」及分段能力指標第五主題軸「自 我、人際與群己」、第六主題軸「權力、規則與人權」的內容,可見端倪。坊間 教科書已明顯出現具有法治意涵的課程,譬如:守法與依法行政、權力分立、基 本權利保障、法律或規則的正當性、權威、隱私、責任與正義等法治理念或概念。
至於隱含性的法治概念,亦遍及在其他主題軸的單元之中(例如:經濟單元之消 費者責任)。而《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教材仍是以四個概念作為法治課程的核 心,但其所要教給學生的法治概念或理念,則更為深廣,例如:責任教材已具有 刑法有責性判斷的法律概念在裡頭(但並非以「刑法有責性判斷」字眼呈現於教 科書中)。
其次,就教材所要教授的法治概念之內容而言,《民主基礎系列》少年版教 材四個概念所蘊含的法治意涵,與兒童版教材相差不多,著重批判思考及學生自 主性,但內容更為深入廣泛。至於社會學習領域的法治教材,隨著學生年級的增 加,內容也逐漸加深、加廣,由中年級的隱私、班級自治、社區組織等主題,延 伸至高年級的憲法所規範國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政府組織、法律與生活、犯罪 防制等議題,可見一般。而部分所使用的法治概念也較《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來 得「專業」,例如:社會學習領域課本中所出現的「受益權」、「參政權」、「強盜 罪」、「恐嚇罪」等法律專有名詞。因此,教科書的課文多採用平鋪直敘式的內容,
讓學生方便閱讀背誦及教師提問。
貳、教材課程設計之比較分析
在比較、探討完《民主基礎系列》教材與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教材之法 治意涵後,接下來分析這兩套教材在課程設計之差異性。根據本章第二、四節的 分析結果,茲分別從以下三個方面作比較:
一、螺旋課程的設計模式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與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一樣,採用螺旋課程設計。
不過,兩套教材之間仍有差異性存在。就《民主基礎系列》教材而言,無論是兒 童版或少年版,其皆以權威、隱私、責任、正義等四個法治概念為課程主軸,在 配合學生心理發展的原則下,隨著學生年級的增加,四個教材的深度與廣度亦跟 著改變。
相較之下,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是以主題軸的法治概念為基礎,所作的 概念螺旋的課程設計,其中生活課程裡有關法治意涵之分段能力指標,是隸屬於 社會學習領域第一學習階段的能力指標。兩類課程的法治教材皆是依據社會學習 領域第五主題軸「自我、人際與群己」及第六主題軸「權力、規則與人權」之能 力指標編撰而成。第五主題軸的能力指標內容具有人權核心觀念「自我決定」的 法治意涵,第六主題軸則含有權威職位與責任、規則(法律)正當性、基本權利 保障等法治意涵。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是以上述幾項法治觀念為基礎,所做 的螺旋課程設計,依年級不同而逐漸地加深加廣。儘管如此,但每一個學習階段 所要教給學生的法治概念,卻不似《民主基礎系列》教材那麼明確。茲以《民主 基礎系列》教材之權威課程而言,無論是兒童版或少年版的教材,皆圍繞在權威 的定義、權威的功能、規則的良窳、權威職位、權威的好處與代價、權威的限制 等六個向度。然而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卻非如此,以具有權威意涵的教材來 說,從學生自治活動的單元至政府組織與功能的單元,只是在說明這些團體、機 構的工作內容及重要性,儘管其有配合課文內容的提問設計,但仍缺乏讓學生反 思、批判的課程設計。
二、實作課程之設計模式
在學生學習的過程中,知識的獲得並非只是無意義性的名詞、日期和地名之 貯積背誦而已,而是要去意會或理解,即更進一步將所習得概念、通則應用於實 際脈絡與情境之中。而法律既是用來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問題,免不了就要面對人 的因素。法治教育是兒童法律社會化的重要歷程,因此在課程教學中,學生自然 也要將學會應用所習得之概念、原理原則,去處理周遭的真實問題或模擬議題。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與生活課程、社會學習領域除了螺旋課程設計之外,另一 個重要的特色是實作課程設計。但這兩套課程設計仍有差異存在。
首先,就生活課程與社會學習領域的實作課程設計來說,這兩類課程亦同《民 主基礎系列》教材一般,具有讓學生實作體驗的課程設計。但最大不同之處在於 實作課程的比例,隨著年級而有不同。在低年級的生活課程中,具有實作內涵的 課程是占總課程的絕大部分,到了中年級的社會學習領域教材,實作課程比例比 低年級來得低,到高年級的社會學習領域教材,幾乎偏重於演繹、提問的直接教 學。而實作課程大多偏向情境演練、模擬實境的內容。
其次,就《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實作課程設計而言,其從學前、低年級的 兒童版教材至高年級少年版的教材,實作課程一直是這套教材課程設計的核心,
而且實作的教學活動隨著年級升高,深度及廣度也跟著增加,例如:兒童版教材 是以情境演練(角色扮演)來討論課本隱私的問題,即讓兒童把教師手冊附件的 紙偶(代表不同角色)著色,然後再讓兒童依據課本內的情節,以紙偶演出這些 場景,探討影響個人隱私行為的因素(CCE,2000b:9-11);但到了少年版教材 則是採用模擬立法公聽會方式來探討隱私的議題,譬如:《隱私》課程提出一個 故事:「有一家電子公司想推出一種用來監視員工在工作場所活動的新裝置─追
而且實作的教學活動隨著年級升高,深度及廣度也跟著增加,例如:兒童版教材 是以情境演練(角色扮演)來討論課本隱私的問題,即讓兒童把教師手冊附件的 紙偶(代表不同角色)著色,然後再讓兒童依據課本內的情節,以紙偶演出這些 場景,探討影響個人隱私行為的因素(CCE,2000b:9-11);但到了少年版教材 則是採用模擬立法公聽會方式來探討隱私的議題,譬如:《隱私》課程提出一個 故事:「有一家電子公司想推出一種用來監視員工在工作場所活動的新裝置─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