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治以及亂,來自心知作用的思辨

第四章 由士人到聖人:剖析《荀子》超凡入聖的可能

第二節 治以及亂,來自心知作用的思辨

接續上一節的思想脈絡,我們可以提出一個疑問:「人之性惡固然,那何來治 世?既然有社會經驗積習而成的禮義規範來約束人們情欲的放縱,何以還有亂世 之發生?」

大抵有治世之稱,源於當世多君子;反之,肇因於當世多小人。因此在回答 上面的課題之前,我們可以先引〈性惡〉篇一段文字為例來討論:

今之人,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縱性情、安恣睢而違禮義者 為小人。20

20〔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705。

荀子在區分君子、小人之時,以為兩類人分享了相同的本性或情性。然而前者在 師法和禮義文理的累積下經歷了轉化,而成君子;後者則放縱情性、胡作非為、

違反禮義,終成小人。荀子再次結論說「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

假設「人之性惡」意指「人性本惡」,便意涵著君子透過某種方式改變他的本 性。但此處有一個糾結的難題:若人性之惡是內在固有的,那麼人又如何能改變 惡性,成為君子?這問題假定了人性內在固有的惡,會使「偽」(禮義)的效用無 任何發揮的可能。

因此荀子用一個類比來反駁以上的假定問題:

夫陶人埏埴而生瓦,然則瓦埴豈陶人之性也哉?工人斲木而生器,然則器 木豈工人之性也哉?夫聖人之於禮義也,辟則陶埏而生之也。然則禮義積 偽者,豈人之本性也哉!凡人之性者,堯舜之與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 與小人,其性一也。(〈性惡〉)21

聖人創制禮義,一如陶人製作陶器。我們不會假定陶器是陶人之性,同樣的,

我們也不會假定禮義是聖人之性。換言之,禮義無法合於邏輯地被認為屬於人性,

有關這點,我們在前一節的工作也論證過。

但如果善(禮義)是後天建構之物,那麼人類勢必具有使善(禮義)被建構 起來,以及被善(禮義)轉化惡性之潛能(然而這在荀子以為並非一種內在的道 德潛力)。若非「惡性」主導一切,那麼究竟是什麼關鍵,讓享有相同的本性或情 性的堯舜與桀跖、君子和小人,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呢?在荀子的立場看 來,那是「心知作用」。

一、經驗主義論所主張的「認知心」扮演治亂的關鍵

在第二章時,筆者曾評論馮耀明先生「以心為性」,將荀子的「心知」納入性

21〔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714。

之中來討論,以此來說明「人有內在價值根源」是不妥的。除了荀子學說有明確 的「心∕性之隔」之外,再者〈解蔽〉篇有言:「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 之理也。」22荀子在此處雖將認識客觀環境的能力名為「性」,但從「生之所以然 者謂之性」(〈正名〉)其後的定義,可知這只是初步的分類。無論是「本能」的欲 望情感以及「潛能」的心知認知作用,皆屬於「性」──「與生俱來」的定義。23因 此我們可以說,此句亦揭示持經驗主義論的荀子所謂「心知作用」只有認識客觀 環境的能力,並無道德性的價值判斷能力。所以我們可以說荀子主張的乃是一「認 知心」,有別於孟子主張的「道德心」(四端)。這在〈富國〉篇的一段文字亦可見 端倪:

人倫並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生也。皆有可也,知愚同;所可異 也,知愚分。24

荀子在此處說明了人類同樣有欲求,但獲得滿足的方法及滿足欲望的智慧卻不 同,這是人的本性。人們也都有自己認可的看法,但是人們對於認可的事物有所 不同,就是智者和愚者的區別了。這正是因為「心知作用」屬於「待學而能」、「成 之在人者」的「潛能」,無論在「心擇」以及「認知」方面,都有賴後天環境(禮 義、師法)而開發。

一旦有禮義遵循、有師法為楷模,人們便有比欲望這類的近利更迫切滿足的 遠大目標,是以〈榮辱〉篇有言:

今使人生而未嘗睹芻豢稻粱也,惟菽藿糟糠之為睹,則以至足為在此也。

22〔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664。

23「性之和所生,精合感應,不事而自然」謂之「欲望」;「性之好、惡、喜、怒、哀、樂」謂之「情 感」──二者皆屬「不待學而能」、「成於天而在人者」的「本能」。「情然而心為之擇」謂之「心知

(選擇作用)」;「所以知之在人者」謂之「心知(認知作用)」──二者皆屬「待學而能」、「成之在 人者」的「潛能」。請參照〔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672-673。有關「本能」、「潛能」的 論述,請參閱本文第二章第三節。

24〔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341。

俄而粲然有秉芻豢稻粱而至者,則瞲然視之曰:「此何怪也!」彼臭之無嗛 於鼻,嘗之而甘於口,食之而安於體,則莫不棄此而取彼矣。今以夫先王 之道 ,仁義之統,以相群居,以相持養,以相藩飾,以相安固邪?以夫桀、

跖之道,是其為相縣也,幾直夫芻豢稻粱之縣糟糠爾哉?

人們在沒有嚐過芻豢稻粱之前,只滿足於菽藿糟糠;就像心在尚未認知先王之道、

仁義之統前,僅會追尋桀、跖之道。所以人們一旦認知先王之道的好處,無不遵 循禮義的,這是「心擇」的結果。

甚至在遵循禮義後,會將當下自身的欲望暫且擱下,只為了追求後代子孫更 長遠的效益。

人之情,食欲有芻豢,衣欲有文繡,行欲有輿馬,又欲夫餘財蓄積之富也,

然而窮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今人之生也,方知蓄雞狗豬彘,又 蓄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餘刀布,有囷窌,然而衣不敢有絲帛;約者 有筐篋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輿馬。是何也?非不欲也,幾不長慮顧後而恐 無以繼之故也。於是又節用御欲,收斂蓄藏以繼之也,是於己長慮顧後,

幾不甚善矣哉!今夫偷生淺知之屬,曾此而不知也,糧食大侈,不顧其後,

俄則屈安窮矣,是其所以不免於凍餓,操瓢囊為溝壑中瘠者也。(〈榮辱〉)

25

然而荀子也不諱言,禮義發揮的效果因人而異,在於「心知作用」會因個人 修為積累的程度有所差異。因而社會上仍有苟且偷生、淺陋無知之輩,聽憑欲望 行事,不顧自己以後的生活,就不免於陷入困境了。

在荀子思想裡,心是「天生用以管理感官欲望的主宰」26,亦是「身體的主宰、

25〔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193-195。

26「好惡、喜怒、哀樂臧焉,夫是之謂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

精神的主管」27。它發號施令而從不接受命令,認為對的就接受,認為錯的就拒絕。

也就是說:心採納外界事物的時候,一定根據自己的見解。這也就更凸顯禮義在 人類社會的重要性了,因此荀子再三強調「心不可以不知道」:

心不知道,則不可道,而可非道。人孰欲得恣,而孚其所不可,以禁其所 可?以其不可道之心取人,則必合於不道人,而不合於道人。以其不可道 之心與不道人論道人,亂之本也。夫何以知?曰:心知道,然後可道;可 道然後孚道以禁非道。以其可道之心取人,則合於道人,而不合於不道之 人矣。以其可道之心與道人論非道,治之要也。何患不知?故治之要在於 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解蔽〉)28

綜上所述,若順著荀子「認知心」的脈絡,我們就可以疏理出儘管荀子言性 惡,但人依舊可以為善的合理性,在於心知的思辨作用有了「化性起偽」的效果。

當多數人都認可「道」、順服禮義時,便有了「治世」之稱。然而,也因為心知作 用並沒有道德性,在未認可「道」之前,是有為惡之必然性的,這也是「亂世」

的由來。因此荀子曰:「故治亂在於心之所可,亡於情之所欲。」(〈正名〉)29亦即 造就治世或亂世的關鍵原因並不在於人之惡性,而是「心」的判斷力。

二、虛壹而靜──經驗主義論的「養心」工夫

由此我們亦可知,荀子即便認為「心的認知能力」是人們生而有之的,但是 那也僅是一種道德中立的能力,無所謂善惡之別。對於這點,荀子在〈解蔽〉篇 亦有一段很生動適切的比喻:

謂天官;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天論〉)請參見〔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 頁 530-531。

27「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請參見〔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 頁 652。

28〔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647-649。

29〔清〕王先謙撰:《荀子集解》,頁 694。

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錯而勿動,則湛濁在下,而清明在上,則足以見鬒眉 而察理矣。微風過之,湛濁動乎下,清明亂於上,則不可以得大形之正也。

心亦如是矣。故導之以理,養之以清,物莫之傾,則足以定是非決嫌疑矣。

小物引之,則其正外易,其心內傾,則不足以決庶理矣。30

荀子認為人心就像盤中的水,而且這樣的「心知能力」並不會如荀子所謂的

「性(欲望)」那般讓人們衝動行事,如果用正確的道理來引導它,用高潔的品德 來培養它,外物就不能使它傾斜不正,那就能夠用來判定是非、決斷嫌疑了。但 在「心」尚未知「道」之前,甚至有可能聽憑欲望行事,造成物欲橫流的亂世。

因此治世之先決條件在於使人心知「道」。但不同於諸子在形而上的層面論 心,持經驗主義論的荀子提出一套不那麼抽象的「養心」工夫──虛壹而靜。

心何以知?曰:虛壹而靜。心未嘗不臧也,然而有所謂虛;心未嘗不滿也,

然而有所謂一;心未嘗不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

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謂虛,不以所已臧害所將受,謂之虛。心生而有 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也;然而有所謂一,

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心,臥則夢,偷則自行,使之則謀。故心未嘗不 動也,然而有所謂靜,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未得道而求道者,謂之虛 壹而靜,作之,則將須道者,之虛則入;將事道者,之壹則盡;將思道者,

之靜則察。知道察,知道行,體道者也。虛壹而靜,謂之大清明。(〈解蔽〉)

31

這裡所謂的「知」與「有血氣之屬必有知」的「知」同義,並不等同孟子所 說的四端之「是非之心」,而是指客觀感知環境的認知心。這其實同時也代表著荀

這裡所謂的「知」與「有血氣之屬必有知」的「知」同義,並不等同孟子所 說的四端之「是非之心」,而是指客觀感知環境的認知心。這其實同時也代表著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