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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的執行能力」之回應觀點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法令規章的執行能力」之回應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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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法令規章的執行能力」之回應觀點

壹、體育班學生之培訓及出賽的相關規定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8 條,高中體育班每日的訓練時 間以三小時為原則。雖然在設立辦法有明定時數,但是因為缺乏強制力,過往文 獻的研究結果也顯示學生訓練時數超過四小時比例有逐年往上的態勢(林欣怡,

2019;楊承勳,2012 王光輝,2008)。關鍵在於體育班學生必須利用運動成績來 升學,因此需要不斷的練習來精進自己,也讓規定形同虛設。選手在運動專項訓 練的課程外,課餘時間也拿來進行自我加強,往往總訓練時數都超過規定上限,

卻也無法可管,造成學生受傷機率變高和沒有心力複習課業。

在訪談中也觀察到一個現象,受訪學生表示若沒有在晚上自主訓練,大多從 事玩手機或聊天等活動,而非複習功課。其中的原因可能是體育班學生在升學上 不必仰賴學科,抑或科任老師因為學生的程度調整授課內容,讓學生不用額外花 時間在課業上也能達到老師的要求。

高中練球時間大概是下午到晚上,下午就是表定兩點到四點,然後放學 會繼續練到六點半左右,晚上的話七點到九點會做重量。(A1)

就表定時間而已,兩點到六點左右吧。晚上有些人會下去做重量或自主 訓練,但我沒有下去,我都在房間偷懶,滑手機之類的。(A2)

高一的時候比較認真,因為高一進來的時候就想說我要好好練球。兩點 開始練,練到六點,然後去吃飯,吃完飯回來晚上,就開始夜訓,七點 半開始練到十點左右。到高二的時候,因為交女朋友,變得說我又要打 球又要談戀愛,然後我沒有辦法兩邊都顧,就有點忘記說我現在還在打 球,就變得不太想練球,重心有點跑錯地方了。(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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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差不多兩點到六點,晚上就有時候會下去。我高一跟高二都在玩阿。

就玩手機,然後睡覺,不然就打牌。(A4)

兩點到六點半,然後吃個飯睡個覺,到八點。我晚上會去做重量,如果 有比賽晚上會加強打擊訓練,會找隊友一起打。(A5)

兩點到六點,晚上就自主,有時候會有時候不會,沒練球的時候就在睡 覺或玩手機這樣。(A6)

除了表定時間外,晚上會下去練。以前很認真,每天都下去,現在還好 就偶爾,大概一兩個小時。(A7)

兩點到六點左右吧,晚上常下去做重量而已,不然就在房間聊天,段考 前看一下書這樣。(A9)

除了球隊團體訓練外,晚上額外一個小時吧,有時候重量有時候打球,

其他時間都在做自己的事,聊天之類的。(A10)

兩點到六點阿,高一的時候比較拚,晚上會下去自主訓練,現在就不會 了。其他時間就在玩阿。(A11)

差不多兩點到六點吧,晚上看心情,有時候會下去有時候不會,不會的 時候都在玩手機。(A12)

目前球隊的練習時間我覺得合乎我個人想要要求的時數,大概在3.5 個 小時到4 個小時。雖然我不希望小朋友練習的時間拉得太長,那問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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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學校環境跟設備的關係,有時候必須要多增加30 分鐘到 1 個小時 的肌力訓練,這部分應該還能夠接受,自主的肌力訓練通常會在晚上,

就是團體練習之後的個人加強上。(C2)

另外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8 條也寫到,課業成績未達各 學校所訂定之出賽基準時,應給予課業輔導或學習扶助後始得出賽。其用意是希 望學科能力不足的學生能夠在加強課業輔導後再來參加術科練習或比賽,以均衡 每項科目的學習。但訪談後發現,學生大部分表示沒有參加課業輔導或根本不知 道有。而關於因公出賽的補課措施,似乎在學校執行上也不確實,這可能也是學 生課業程度有問題的原因。

我有參加過課後輔導,就是有老師在放學後說你想來加強就來加強,好 像是英文科吧,我有去幾次,但因為後來跟我們訓練時間有衝到,就沒 去了。(A5)

沒有,老師們知道我們課後要練球,有的話我應該也不會去吧,因為比 起上課我比較喜歡打球。(A6)

沒有,我成績都有及格,而且那個時間要練球,就算有開課輔我也不會 參加。(A7)

沒有欸,看是要往課業方面去還是打球,如果我現在是想往課業方面,

就會想去參加,可以多學一點東西。(A8)

沒有,我沒有興趣,但如果是跟金融相關的課程,我會想要去聽看看,

因為我對金融有興趣。(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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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有我也不會去,因為我不喜歡讀書,但假如我有要讀大學的話我 可能會拚看看。(A12)

往下深究沒有課業輔導的原因,原來是學生都達到出賽標準,因此不需要補 救措施。但事實是他們的學科能力都有待加強,怎麼會發生這樣矛盾的現象?導 師表示會針對他們的學科程度做調整,因此跟我們普通高中所認知的標準會稍有 不同。一般高中生的及格分數跟體育班學生的及格分數即使在數字上是一樣的,

但是其中的意義可能有段差距。這說明雖然體育班學生平時成績有及格,但是學 測成績不佳的原因。這樣的差別待遇雖然可以讓體育班學生輕鬆一點,不會被禁 賽,可一旦到了參加升學考試的時候,學科的落差就會很明顯,也無法在短時間 內去彌補。

就是說它有一個約束力。訂這個參賽基準就是希望他們能文能武,所以 我們的學業成績的要求也並不是很難……像我這屆學生就全部都畢業 拉,而且我覺得現在老師都以教育為目的,本來就是讓他們能補考就補 考,能補救就補救,能讓他們畢業就讓他們畢業,沒有刻意要去刁難他 們。雖然他們的學科我說實話,實在是不行。很多科目的老師都很願意 給他們及格,就可能從其他地方補救,可能是抄作業或是補考,或是上 課寫報告……有沒有用我覺得不是一朝一夕,你對孩子們要課輔的話也 是要長期。我一個重點,你國中三年的根基就不是那麼理想,你要用短 時間去把三年的根基慢慢弄上來的時候,本來效果就是有限的。(B1)

補課措施停辦的原因,學校表示一方面是由於教育局僅做原則性的規範,實 際上各學校可以依照狀況決定要不要去做。另一方面是學生的學習意願不高,時 間上科任老師與學生也很難配合。通常在練球後學生已經處於疲勞狀態,之後補 課的效果不大,老師要補課也必須額外撥空在晚上進行,通常很少有老師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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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還是因為學生的學習態度問題,讓補課變得毫無意義,淪為形式。

我們第一屆是有,那後來也有難度啦。所謂的難度是指孩子們的學習效 果也不是那麼理想,那你要聘請他們訓練完的時段,通常是晚上的時間,

師資的問題還要請願意配合的老師來輔導。有的老師上了一整天的課,

課務也是很繁重了,那如果他們學習意願跟學習態度不是很好的時候,

這樣實在是不容易呀。(B1)

我們第一屆招收的學生大部分都不是國中體育班的,所以學生學科能力 稍微好一點,然後因為我們剛成立,所以就沒有什麼比賽成績的壓力,

他們會比較專注在課業。那一年也嘗試在他們出去比賽以後,回來幫他 們找老師補課,只有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以後我們陸續要這樣做,

但是後來學生上課的情況不理想,我們去拜託老師來上課,老師也覺得 沒有成就感,因為上課還是在睡覺。所以慢慢的這個補課的機制就不做 了,因為沒有效果。那當然政府有課後補救的經費的補助,都很好,但 是實際我們執行面很難。尤其我們這種團體性的比賽很難去做。(B2)

棒球是屬於團體性的項目,你像桌球它是屬於個人的項目,它可以針對 學生個人不同的動作去做不同時段的訓練。但是團體性的項目不管你今 天好不好,一旦要集體訓練的時候,大家都要去做。所以相對它訓練的 時間會比較長一點,要做課業的加強會有很多挑戰。(C1)

依照教育局的規定是有一定的補課的程序,但各校在實施方面可以自行 決定,原則上並不會要求我們學校怎麼做,我們會視情況去做。主要是 沒有效果,如果是為了補課而補課,那只是形式上的,真的是有效我才 補。我們一般學生坐在教室上課,通常再加第八節,學生都快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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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我們體育班的學生,白天要上課,下午要練球,晚上你還叫他補 課,那不可能。(B2)

貳、是否具備高中基本學力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體育班課程實施規範中提到,必修課程規劃是以培養高 中體育班學生奠定基本學力,由教育部訂定必修學分標準。其目的是確保學生的 學科能力,避免過度專注在運動專項,而導致學術科失衡。學生必須在高中階段 發展全人教育,而不僅僅只是體育優異的選手而已。

但是經過訪談後發現,大部分的學生在學測的成績都不盡理想,低於109 學 年度學測總級分底標28 級分,顯示體育班學生在學科遇到的困境。而這樣的成 績似乎並沒有達到教育機關設立體育班所希望的,具備高中基本學力。學生在不 重視學科的情況下,不管是繼續升學或者在未來出社會,都會遇到一定的挑戰,

之後必定會產生就業或就學的相關問題。

我學測總共26 級分。國文 8 級分、數學 3 級分,數學我都不會、英文 我只有寫作文而已,我單字量不太夠都看不太懂。(A5)

就亂猜,我決定沒有要讀書就不在意了。(A6)

總共十七級分,我都亂猜。(A7)

總共十七級分,我都亂猜。(A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