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泰國華人族群與國內政治
第二節 泰國華人與同化
根據研究顯示,個體身分認同常因周遭環境與內在心理因素而改變。當原先 熟悉之風俗文化不復存時,個體身分認同極有可能因而轉變,逐漸對居住地產生 情感聯繫。華人起初擁有之民族認同,在移居到海外後便成同化過程中關鍵且顯 著要素。本節已介紹海外華人定義以及華人身分認同,下一節將探究泰國華人華 裔及同化此二概念如何相互影響,且進而塑造現今與許多東南亞國家甚有差異之 泰國華人族群。
第二節 泰國華人與同化
人們背井離鄉,難免有思鄉之情。中國人離開熟悉生活環境,踏出家鄉前 往世界各地並展開嶄新人生。當個體已擁有對某一文化認知,在面臨新文化時應
如何應對? 倘文化為強而有力行為塑型工具,個體在新文化環境中能否依舊遵照 原有文化認知生活?(Berry, 1997: 5) 如同搬家,人們抵達新環境後,極需儘速 調適自我並適應當地生活。對海外華人來說,新環境可碰觸、看見、聽見以及品 嚐之事物全構成適應障礙。除外在因素造成障礙,海外華人心理障礙同樣影響適 應過程。思鄉之情可能致使華人心理鬱卒,無法提振精神,踴躍參與社交活動,
進而阻礙適應進程(Anderson, 1994: 302)。個體在同一國家城鎮間遷居已需調整 與適應,更遑論移居至文化截然不同之國家,此乃新移民一大挑戰。個體為有效 適應當地生活,必須積極學習及瞭解新社會文化體系(sociocultural system),同 時嘗試獲取各類所需社會文化技能,以便參與、融入該體系,此即跨文化適應
(Anderson, 1994: 294)。海外華人在慢慢適應新環境期間,其身分認同將出現變 化。學者對於在二種或多種文化相互接觸時產生之變化,以不同詞彙定義,最主 要為涵化(acculturation)及同化(assimilation),而二者內涵異同亦屬眾多探究 議題。
壹、 涵化及同化定義
此二詞彙時常擁有相同意思,偶而則部分重疊,部分差異。Milton M.
Gordon(1964: 61)認為社會學家較偏好使用涵化一詞,而人類學家則傾向使用 同化。涵化乃個體或群體吸收並結合另一社會族群文化,此為結果亦為過程。亦 有學者認為,涵化為不同文化群體相互不斷接觸後,致使自身或他人原有文化產 生變化(Redfield et al., 1936: 149)。此涵化定義意即,其一社會族群文化將在接 觸後有所改變,而反觀同化同樣為一結果與過程,惟差別在於個體或群體完全地 吸收新文化而導致無法在其身上尋覓舊文化一絲軌跡,對舊文化忠誠不復尋獲
(Rose, 1956: 557-8)。目前學術界針對涵化或同化究竟僅發生在個體抑或為群體 現象分為二論述主軸。普遍認同涵化可為個體或群體經歷過程,惟一派指出同化 較偏屬個體現象,另一派則認為同化為個體或群體現象。
Howard Woolston(1945: 424)提及,同化發生在個體進入當地社會網絡與 關係並於吸收瞭解後外溢給他人之過程。然有學者表示,同化不應僅限於個體,
此乃群體亦可能經歷之過程(Teske, Jr. & Nelson, 1974: 361)。另研究顯示,涵化
發生進程較同化迅速,甚可在移民第一代即有顯著差異。多數移民家族第三、第 四代後裔子嗣幾毫無興趣瞭解或認識自己祖先。後裔因生長在新環境,鮮少關注 祖父母原先居住之社會。以美國為例,涵化進行得較迅速之因在於美國文化為眾 多移民所嚮往,且經新聞媒體大肆渲染,移民內心對當地文化早烙印深刻且刻板 印象,爰加速涵化進程。此亦可套用於選擇移民之海外華人,因對新國家抱有希 望及幻想,產生移民誘因,且通常較能迅速接受及適應當地文化。此外,涵化無 需當地社會接受或給予正面回應,然同化仰賴另一文化釋出善意方能進行(Gans, 1997: 878)。
除上述所提研究外,Raymond H.C. Teske, Jr. 與 Bardin H. Nelson(1974:
351)亦在其著作中詳細地定義並區分涵化及同化概念與意涵。涵化為具不同程 度之文化適應過程,並非單一事件。涵化意指個體適應新環境抑或因接觸新文化 而逐漸改變原有文化認知,此乃文化與心理上雙重變化(Berry, 2005: 698)。影 響涵化因素可分為五類:其一,時間長短;其二,涵化策略;其三,應對策略與 資源;其四,社會支持;最後則為社會態度。所謂涵化策略意指個體或群體面對 涵化所展現的態度與行為影響整體過程,而社會態度則為當地社會普遍態度是否 具偏見或歧視(Berry, 1997: 15)。無論在個人或群體中,皆可發現涵化過程,而 當地社會環境與個體、群體本身心理態度皆影響涵化進展。二種文化需長時間有 第一手接觸方能開始涵化過程,所謂第一手接觸意即與另一文化親身接觸,而非 藉由他人轉述或閱讀書籍吸收該文化。有關經由上述接觸所形成之涵化為單向抑 或雙向,則有不同學說。E. C. Parsons (1936) 以涵化為單向進程與同化區分,
Parsons 認為同化屬於二種文化付出與收穫(give and take)相互影響。15 又 Theodore D. Graves(1967:337)提出,涵化發生在社會中少數民族身上,而非多 數民族。學術界傾向將涵化視為某一文化單方面受影響而改變,然另一派認為如 同化般,乃二種文化同時受彼此影響而產生變化。16 支持雙向說法之學者指出,
涵化為其中一方或雙方都因長期第一手接觸,進而交換且改變原有文化基礎
15 Parsons 所提區分被認為無法成立,原因在於眾多文獻顯示涵化為雙向,同化為單向(Teske, Jr.,
& Nelson: 1974: 363)。
16 更 多 有 關 涵 化 屬 單 方 面 或 雙 方 面 改 變 過 程 文 獻 可 參 考 “Acculturation and Assimilation: A Clarification”(Ibid: 353-4)。
(Redfield et al, 1936: 149; Herskovits, 1938: 15)。17 另一說法為倘比較涵化及同 化,則涵化群體為即便在第二、第三代民族性消逝,仍將保留些許顯著民族社會 傳統特徵(Gans, 1997: 876)。
二種文化相互接觸為涵化及同化皆不可或缺因素,惟同化過程與涵化略為 不同。當個體或群體接觸其他個體或群體記憶、感觸與態度後,經由相互穿透及 融合過程,雙方將彼此經驗與歷史嵌入共同生活文化,此即同化(Park & Burgess:
1924: 735)。大眾普遍將同化解讀為,原不同文化個體經一段時間後,分享類似 甚至相同外貌或禮節,惟外表相似並不意味整體一致性(Woolston, 1954: 416)。
如雙親為不同民族之混血兒或在外貌上有著與某一民族近一半相似度,然其內在 身分認同、思想或與該民族天差地遠,此特徵則無法顯現在個體外貌上。
除相互接觸外,共同語言亦為不同文化群體更加親近必要工具。倘二種文 化個體缺少共通表達能力,則將構成同化過程一大阻礙(Park & Burgess, 1924:
736-7)。同化較涵化需要另一文化認同與接受,二種文化須正面互動方可同化。
有關同化為單向或雙向,部份文獻指出,同化主體分為被動(被同化者)與主動
(同化推行者)二群體,主動影響被動,而非相互影響。同化屬單向影響之關鍵 在於,二種文化原有差異與衝突逐漸消失,意即被同化者不再遵從舊有風俗文化
(Cuber, 1955:609)。同化可進一步細分為七個階段或類型,如下(Gordon, 1964:
71):
文化、行為同化 → 結構同化 → 婚姻同化 → 認同同化
→ 接受態度同化 → 接受行為同化 → 公民同化
首先,文化、行為同化(cultural or behavioral assimilation)意即文化模式 改變,包括宗教信仰與儀式,又稱涵化。如日常生活中飲食、語言這類外顯文化 特質,較易發生同化現象(李巧寧,2007: 61)。其二,結構同化(structural assimilation)意指個體為融入當地主流社會社交網絡,積極大規模參與當地各類 性質社團、俱樂部、派系或組織。結構同化可謂最為重要,個體或群體通常較難 融入主流社會,倘順利同化,此對後續同化階段影響甚鉅。其三,婚姻同化
17 Redfield et al(1936: 149)在其著作提到同化有的時候是屬於涵化過程的一個階段。
( marital assimilation ) , 此 謂 大 規 模 通 婚 , 又 稱 族 群 合 併 、 融 合
(amalgamation)。其四,認同同化(identificational assimilation)意即以當地民 族定義人民(peoplehood),認同自己屬於當地主流社會內。其五,接受態度同 化(attitude receptional assimilation)意味著不受偏見態度對待,當地居民不再對 移民抱持刻板印象。其六,接受行為同化(behavior receptional assimilation)代表 個體不受歧視性對待。最後則為公民同化(civic assimilation),表示個體在當地 社會中並無價值抑或權力衝突,且與當地民族共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為 同一群體之境界。然針對 Gordon 將通婚視為婚姻同化,Park & Burgess(1924:
737)認為通婚必須與同化有所區別。通婚為生理及種族融合,同化則屬文化融 合。惟不可否認通婚確能推動同化及雙方相互培育文化遺產。不同種族之混血子 嗣除遺傳雙方生理特徵,更受雙方生活型態、思想及感觸等影響,構成同化所需 之第一手接觸環境。
同化並非涵化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最終成果,此二者屬不同文化磨合過程。
然同化確依賴涵化,成功涵化可造就深度同化。猶如 Gordon 提出之七同化階段 或類型,涵化為其中一個類型,亦可視為同化過程第一階段(Teske, Jr. & Nelson, 1974: 364)。同化過程完整性與快速性取決於社會接觸的頻率與深度,有如學習 語言最有效方式為直接在該國生活,個體在同化過程中亦須快速、深入且頻繁與 當地社會接觸(Park & Burgess, 1924: 739)。由此可見,第一手接觸為涵化及同 化最根本且重要之構成要素。
貳、 泰國華人同化過程
當新移民初抵新國家與社會,個體身分認同在涵化過程中扮演或不可缺角 色。個體或群體民族認同乃與血緣上民族身分有所不同,前者可因環境而改變,
後者則無法。(Pinney et al., 2001: 494)。上一小節提及,身分認同易受外在環境 影響而改變,故海外華人定居新國家時,其原有文化與當地文化接觸、摩擦,涵 化及同化過程因而開始。影響身分認同之因素,除大環境外,個體家庭教育亦為
後者則無法。(Pinney et al., 2001: 494)。上一小節提及,身分認同易受外在環境 影響而改變,故海外華人定居新國家時,其原有文化與當地文化接觸、摩擦,涵 化及同化過程因而開始。影響身分認同之因素,除大環境外,個體家庭教育亦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