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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日本一般職公務員人事評價制度

第三節 活用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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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活用評價制度

為了確保人事評價的實效性,評價制度首要的是:考評人必須將期待 事項傳達受考人。一般而言,人事評價的功能有二,即評價公務員「目前 狀況」及改變公務員行為,前者評價公務員的能力及工作情形,藉以促進 公務員能力發展,而後者的重要性高於前者,與人力資源管理目的有關,

如:給與、獎金及晉升之差別,以有效分配人事費,並提升組織績效135, 是以,評價基準必須向公務員公開,否則將造成公務員對制度的不信任,

因此,公布評價基準,是關乎人事評價制度成功與否不可或缺之要件136

第一款 評價基本原則

評價的基本原則,首先必須確保評價制度之公平性、客觀性及透明 性,否則一旦受考人未能接納,將導致其工作意願降低。故設定公平客觀 的評價基準,是制度實施的前提。

選擇評價基準非常重要,如:日本地方公共團體的組織目標是「提升 住民服務」,原則上即應評價足以實現該目標的基準,以保持公平客觀性,

並提高公務員對制度的接納度。若是以個人性格以外的基準作評價,即未 具公平。為了確保評價基準的公平性,客觀的標準也是必須的,考評人不 應隨個人好惡而作出不同的評價。確保評價制度透明性之作法,是公布評 價基準,使受考人明瞭應有的行為規範。

人事評價的基本原則如下表所列。

       

135 稻継裕昭,同前引註 123,頁 128 至 129、133。

136 稻継裕昭,同前引註 123,頁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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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6 人事評價的基本原則

公平性 客觀性 透明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製,整理自稻継裕昭,プロ公務員を育てる人事戦略

(2009年),頁145。

實施人事評價時,必須具備的概念如下:137

一、個人持有的能力可區分為潛在能力及外顯能力。

二、潛在能力指的是工作意願,潛在能力與工作意願發揮出來形成外 顯能力。

三、外顯能力又可分為二種:

(一)擁有完成工作所需之知識及技能,例如:能力等級制度所評量 的能力。

(二)完成工作的職務行為,屬於廣義能力評價的一種。

四、對從事難以提升業績之工作者,給予較低評價,將造成不公平的 現象。

五、績效通常是針對短期表現的評價,造成人員注重短程目標,長遠 看來對組織反而不利。

六、評價制度的設計,應檢討是否造成考評人負擔,評價紀錄儘量設 計得容易使用,勿造成「評價疲憊」。

評價過程容易產生評價誤差,所謂評價誤差係指考評人在無意識間陷 入錯誤,主要的誤差有:印象效應、寬大傾向、集中傾向、倒數傾向及對 比誤差等5種。人事評價結果容易受評價方式及考評人觀察之影響,故誤 差也可能受制於評價制度及考評人的意識。是以,在建構時要避免產生評 價誤差及考評人間評價不平衡。評價基準客觀化、給予考評人訓練、考評 人非僅一人等方法,均為考評時須加以講究的。據研析,日本地方公共團 體的評價結果,有明顯寬大傾向138

       

137 稻継裕昭,同前引註 123,頁 151 至 155。

138 山中俊之,同前引註 128,頁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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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評價方法

人事評價分為能力評價與業績評價2種。說明如下:

一、能力評價139

能力評價,係於評價期間,對公務員於執行職務中行為,依標準職務 完成能力之類型,且由人事評價實施規程所定評價項目,就各該項目應展 現的能力行為,並依人事評價實施規程所定行為,評估公務員發揮之能力 程度。

能力評價的具體評價項目與該評價項目相關行為,雖有人事評價實施 規程規定,仍須由主管人員就公務員官職等級判斷其是否具有標準職務完 成能力。而每一個評價項目與行為均設計具體的行為類型關鍵要素140。能 力評價實施的方法,須注意評價項目應排除主觀評定的「性格」項目及抽 象的要素141

二、業績評價142

業績評價,係於評價期間,依完成任務程度進行評價,業績評價採用 目標管理之方法,透過設定與業務相關的目標,對該公務員表示評價期間 應完成交付任務之程度。

進行業績評價時,除了目標之外,必要時對於預定目標以外應配合事 項、突發狀況的應變以及研修等非公務員可掌握事由,考慮其達成情形與 努力配合情況,就職務完成過程加以綜合評價143

業績評價中,公務員的目標管理有3項前提條件,亦即:(一)與機 關的政策措施相關連、(二)重視服務民眾的觀點、(三)重視面談144。        

139 新人事制度研究会,同前引註 128,頁 17-18。佐藤達夫,国家公務員制度,日本學 陽書房出版,2009 年第 8 版,頁 90-91。

140 日本人事評價政令第 4 條、人事評價通知第 3 點參照。

141 稻継裕昭,同前引註 123,頁 157 至 161。

142 新人事制度研究会,同前引註 128,頁 18-19。佐藤達夫,同前引註 139,頁 90-91。

143 日本人事評價政令第 4 條、人事評價通知第 6 點參照。

144 山中俊之,同前引註 122,頁 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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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日本地方公共團體將目標管理導入一般職務的業務評價中,有些評價 加入正確性與效率,又如:會計處理將「本年度錯誤率為零」、服務窗口 將「民眾滿意度調查達4以上」等作為目標,以提高公務員的接受度。

有關職位與業績評價的關係如下。

圖 18 職位與業績評價的關係

資料來源:翻譯山中俊之,公務員人事の研究(2006年),頁58。

日本行政機關管理目標具體的設定方法,首先須考慮顧客(市民與國 民或服務的內部同仁)的需要,配合職務應具備的功能(任務與貢獻度因 職位而異),組織與個人的目標應一致(單位與單位主管的目標相同);

而目標須兼備3個要素,即「目標為何」、「目標何時完成」、「目標應 具備水準」,如缺少任何一個要素,即不能作為目標。具體設定目標,如:

某職業訓練機關將待業人員(目標)設定為本年度結束時(完成時間)人 數減少至零(達到水準)。

目標設定過程可用下圖表示。

管理職

一般職

目標管理中心

加入工作正確 性、效率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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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9 目標設定過程

資料來源:翻譯山中俊之,公務員人事の研究(2006年),頁99。

業績評價的關鍵為「依據目標管理評價」。目標管理的基本思考,乃 是將組織目標及個人目標結合,受考人以該新結合之目標執行職務。受考 人可能只設定容易達成的目標,是以,統合全體目標,設定目標難易度,

及調整評價達成度,都是非常重要的過程,有些日本地方公共團體只側重 個人目標,而未加以統合調整,即將評價結果反映在給與上,導致制度實 施失敗145。目標管理以難易度設定及評價達成度為基礎,進行期末評價,

難易度如依據上位之組織目標設定,將降低達成度,評價成績勢必隨之提 高,故難易度的調整非常重要,最好分別就各個部門之目標難易度進行調 整146。關於目標管理設定的步驟如下。

       

145 稻継裕昭,同前引註 123,頁 162 至 167。

146 稻継裕昭,同前引註 123,頁 172 至 173。

顧客期望

職務功能

目標重點

應具備之水準 何時完成 目標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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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0 目標管理設定的步驟 設定

步驟 設定內容 說明

步驟1 整理目標設定的檢討事項

1. 因 應 工 作 環 境 變 化 酌作修正

2. 配 合 組 織 方 針 修 正 目標

3. 確 認 及 整 理 主 要 業 務

4. 確 認 及 整 理 相 關 人 員的期待(含人民或 服務對象)

5. 確 認 目 前 的 問 題 及 尚待反省內容 步驟2 從各部門及個人業務中抽出相關課題

步驟3 目標設定 步驟4 目標重點設定 步驟5 實施目標設定面談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製,整理自稻継裕昭,プロ公務員を育てる人事戦略(2009 年),頁169-170。

第三款 評價程序

第一目 人事評價紀錄

人事評價紀錄係針對每位公務員作成人事評價紀錄,其格式以人事評 價實施規程定之,保存5年,且不對外公開。人事評價的紀錄依據能力評 價與業績評價各有不同之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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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業績評價人事評價紀錄表

業績評價 人事評價紀錄表 (各部科長級以下通用)

評價期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考人 單位: 職稱: 姓名:

期初面談 年 月 日 期末面談 年 月 日

考評人 單位‧職稱: 姓名: 評價登錄日期: 年 月 日 調整者 單位‧職稱: 姓名: 調整登錄日期: 年 月 日 實施權者 單位‧職稱: 姓名: 確 認 日 期: 年 月 日

(Ⅱ業績評價:通用)

【1目標】

序號 業務內容

目標 (完成時間、項 目、應達程度)

重要 困難

自我申報 (達成狀況、狀況變 化、其他應記述事項)

考評人 調整者

(由調整者決 定是否填寫) (意見) (評

語)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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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表)

受考人 單位: 職稱: 姓名:

【2 目標以外業務配合情況等】

序號 業務內容

自我申報 (目標以外事項、

突發情況的對應等)

考評人

1

(意見)

【3 整體評語等】

考評人 調整者

(意見) (整體評語) (意見) (整體評語)

資料來源:翻譯新人事制度研究会,国家公務員の新たな人事制度-人事評価を 活用した任免.給与等の実務(2010 年),頁 21-22。

第二目 定期評價

147

一、評價期間

定期評價係針對附有條件任用期間以外人員,於每年10月1日至翌年9 月30日實施之。其中能力評價以每年10月1日至翌年9月30日為評價期間,

       

147 新人事制度研究会,同前引註 128,頁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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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3.考評人或調整者無法進行考評或調整時,由考評輔助人代替 之。

四、考評流程

(一)期初面談(目標設定)

期初面談之目的,係為了使受考人於考評期間明瞭業務目標,

使考評人與受考人達到共識。對於在邊遠地區執勤的受考人,

無法進行面談時,則以電話等通訊方式代之。

(二)受考人自我申報

自我申報係藉由受考人在考評期間檢視自己業務完成情形,提 供考評人需要之資訊,目的在獲取經驗並自我反省,以便反映 於下一次考評期間的執勤情形,並瞭解自我優、缺點。

(三)評定、調整與確認

1.評定:考評人參考受考人自我申報資料後進行評價,並給予個 人評語與整體評語。如經實施權者(如機關首長)審查認為有

1.評定:考評人參考受考人自我申報資料後進行評價,並給予個 人評語與整體評語。如經實施權者(如機關首長)審查認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