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舉與士風
關於唐傳奇的興盛原因,科舉制度往往是學界所探討的重點之一,且看李宗 為的說法:
從傳奇自身的具體發展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出,它的產生和繁榮一方面是 我國小說和其他敘事文學史傳、雜賦等本身不斷發展的結果,另一方面也 是由於它適應了朝氣蓬勃的新興社會集團-唐代進士集團的需要。它與同 時存在的古文、變文、民間說話等文學現象理所當然地相互間具有一定的 聯繫和影響。但這些文藝現象對唐人傳奇的影響,對於唐人傳奇的發展都 居於極其次要的地位,不能作為傳奇繁榮的條件,更不能改變其進士文學 的基本性質及基本表現形式。正因為傳奇作為進士文學的基本性質從來沒 有轉變過,所以它緊緊地伴隨著唐代進士集團的崛起、衰落而產生、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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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言金吾仗舍石榴樹有甘露,請上觀之。內官先至金吾仗,見幕下伏甲,遽扶帝輦入內,故訓 等敗,流血塗地。」見〔後晉〕劉昫等撰:《舊唐書》,冊 2,卷 17 下,頁 562。
38 見李宗為著:《唐人傳奇》(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頁 199-200。
李宗為肯定唐傳奇屬於進士文學的一類,因此,進士集團的興衰與傳奇小說的起 落是相互聯繫的。有基於此,俞鋼在《唐代文言小說與科舉制度》中還做了比對 與考證,分析結果可以觀察出科舉制度的消長,多少牽連著唐傳奇在內容、技巧 上的反映與呈現。39關於唐代取士各科,《新唐書.選舉志》有一個概括敘述:
唐制,取士各科,多因隋舊,然其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 曰鄉貢,皆升于有司而進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 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
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
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 才焉。40
傅璇琮推測所謂的「大要有三」,可能是指生徒、鄉貢與制舉,41不過,正確來 說,唐代科舉制度大致是分為常科和制舉兩類。在常科中,進士科尤為科舉士子 所推崇,明經科次之。清人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曾云:「大約終唐世為常選 之最盛者,不過明經、進士兩科而已。」42進士科重文辭詩賦,加上考試並無採 用糊名制度,以是,考生的名聲就顯得相當重要,43行卷之風由是興起。
程千帆〈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把行卷和納省卷做了區分:「所謂行卷,就
39 詳見俞鋼著:《唐代文言小說與科舉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頁 36-67。
40 見〔宋〕歐陽修,宋祁撰:《新唐書.選舉志》(北京:中華書局,2003 年),卷 44,冊 4,頁 1159。
41 傅璇琮認為《新唐書.選舉志》這段話,敘述的邏輯很不清楚,他在〈總論唐代取士各科〉
指出:「從上下文意推測,《新唐書.選舉志》說的『大要有三』,可能指的是生徒、鄉貢和制 舉,但這三者實際上不是同一類別,因而也是不能相比而言的。」見傅璇琮著:《唐代科舉與 文學》(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2003 年),頁 24。
42 見〔清〕王鳴盛撰:《十七史商榷.取士大要有三》(臺北:大化書局,1977 年),卷 81,頁 865。
43 洪邁〈韓文公薦士〉云:「唐世科舉之柄,顓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為之助,
謂之通牓,故其取人也畏於譏議,多公而審。……未引試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於胸中矣。」
見〔宋〕洪邁撰,孔凡禮點校:《容齋隨筆》(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頁 686-687。
是應試的舉子將自己的文學創作加以編輯,寫成卷軸,在考試以前送呈當時在社 會上、政治上和文壇上有地位的人,請求他們向主司即主持考試的禮部侍郎推 薦,從而增加自己及第的希望的一種手段。」44而納卷則是:「進士到禮部應試
(即所謂省試,禮部屬尚書省)之前,除了上面所談到的要向有地位的人投行卷 之外,還要向主試官納省卷。(稱為省卷,因為是向尚書省所屬官府-禮部交納 的。它又稱公卷,則對行卷系獻給私人的而言。)」45簡言之,省卷是舉子在考 試前按規定向禮部交納的,算是正式考試前的一次預試;行卷則是投向禮部以外 在社會上有名望的人,希望藉此能請求他們給以揄揚和推薦,以影響主司的視 聽。宋趙彥衛《雲麓漫鈔》也提到:
唐之舉人,先藉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後以所業投獻;踰數日又 投,謂之溫卷,如《幽怪錄》、《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眾體,可以 見史才、詩筆、議論。至進士則多以詩為贄,今有唐詩數百種行於世者是 也。46
這段文字,學者常引用說明唐人曾用傳奇小說作為行卷的證據。且不論傳奇作為 行卷之用是否屬實,我們至少可以獲知舉子投卷的目的,在希望主司能賞識其「史 才、詩筆、議論」,因為這正是決定他們及第與否的重要關鍵。
唐時以詩文行卷者,多非出身豪門大族,因此只能憑恃自己的才藝來博取文 名,如白居易〈與陳給事書〉所言:「上無朝廷附離之援,次無鄉曲吹煦之譽」47, 尤其中晚唐進士考試競爭愈形激烈,即使「蘊奇挺之才,亦不自保其必勝」,這 時若得到文壇前輩推薦的考生,就較容易錄取,所以行卷之風在中晚唐特別盛 行。不過,行卷並非毫無忌諱,《太平廣記》卷一五五〈李固言〉條引《蒲錄記
44 見程千帆撰:〈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收入《程千帆全集》第 8 卷(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 社,2000 年),頁 5。
45 見程千帆撰:〈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收入《程千帆全集》第 8 卷,頁 9。
46 見〔宋〕趙彥衛撰,傅根清點校:《雲麓漫鈔》(北京:中華書局,1998 年),卷 8,頁 135。
47 見〔唐〕白居易著,朱金城箋注:《白居易集箋校》,冊 5,頁 2777。
傳》,記李固言應進士試事云:
是歲元和七年,許孟容以兵部侍郎知舉。固言訪中表間人在場屋之近事 者,問以求知遊謁之所(原注:未詳姓氏),斯人且以固言文章,甚有聲 稱,必取甲科,因紿之曰:『吾子須首謁主文,仍要求見。』固言不知其 誤之,則以所業逕謁孟容。孟容見其著述甚麗,乃密令從者延之,謂曰:
『舉人不合相見,必有嫉才者。』使詰之,固言遂以實對。孟容許第固言 於榜首,而落其教者姓名,乃遣秘焉。48
〈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引此,說道:「這條資料說明,舉子是不可以私下向主 試官直接行卷的(向禮部衙門公開投納省卷當然不在此限),而是必須通過顯人 的推薦,才能使主司注意他以至於錄取他。」49指出舉子納卷時須有避忌之處,
雖可向主司投文,但不得私下相見。
然而,行卷到後來仍產生諂媚與賄賂的流弊,如《北夢瑣言》曰:「唐末舉 人,不問士行文藝,但勤於請謁,號曰『精切』。」50說明唐末科場風氣日漸浮 薄,有些舉子不管自身行為與文采如何,只講究勤於請謁。《文獻通考》卷二十 九〈選舉考二〉云:
江陵項氏曰:風俗之弊,至唐極矣!王公大人巍然於上,以先達自居,不 復求士。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騎蹇驢,未到門百步,輒下馬奉 弊刺,再拜,以謁於典客者,投其所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 而不問,則再如前所為者,名之曰:『溫卷。』如是而又不問,則有執贄 於馬前,自贊曰:『某人上謁者。』嗟乎!風俗之弊,至此極矣。此不獨
48 見〔宋〕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冊 4,卷 155,頁 1112。
49 見程千帆撰:〈唐代進士行卷與文學〉,收入《程千帆全集》第 8 卷,頁 24。
50 見〔五代〕孫光憲撰,賈二強點校:《北夢瑣言》(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卷 4,頁 79。
為士者可鄙,其時之治亂,蓋可知矣!51
栩栩如生地描摹了文士干謁權貴、卑躬屈膝的姿態。加之中晚唐政治是宦官主 內,藩鎮主外,科舉考試也受到這兩種勢力的干擾,在此情況下,多少無法避免 打通關節、納財行賄的弊端,如《侯鯖錄》載:「唐末、五代,權臣執政,公然 交賂,科第差除各有等差。故當時語云:『及第不必讀書,作官何須事業。』」52 舉子若能結交權貴、勾結宦官,考試就容易登科,否則有時難免落第。唐代還有 一條不成文規定,那就是知舉者閱卷後所擬定的名單,在正式放榜前,須親自送 到宰相府第,請宰相過目,如宰相對榜中名單有異議,或另有人選,即可掉換,
無異在說明宰相對錄取名單有最終決定權,自然其間就難免有上下其手、賄賂關 節等種種不可告人的情事發生,換言之,如果考試前能得到宰相的稱譽,登第等 於垂手可得。傳奇集中就有不少反映科舉弊病的故事,如《逸史.李君》在講靠 錢財買到登科之事、《續玄怪錄.李岳州》53在揭露官官相護、交通關節以及擅 改考生名單的科場內幕、《唐闕史.許道敏》則顯示宰相權位對科舉取士的干預。
程國賦在《唐代小說與中古文化》中把受科舉所影響的不良士風分為四類,
並逐一舉證說明:(一)文人自貶人格,請托盛行,受賄成風,干謁權貴,甚至 極盡討好、巴結之能事;(二)文士千方百計謀求出名,甚至爭奪科名;(三)抄 襲、請人代作成風;(四)進士浮華。54由是,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萬般皆 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封建時代,科舉是非貴族出身的文人作官的一條重要途徑,
因此才吸引眾多士子走上這條「單行道」,然而真正釋褐入仕的畢竟是少數,所 以在科場上難免會出現許多不依循正軌的情況。加上出身貧寒的文士,在毫無政 治背景的加持下,只能憑仗文才以自顯,行卷即是他們的籌碼之一,然而,在強 烈希冀達官貴人賞識的慾望下,自有許多不肖之徒行賄賂、抄襲之逕。尤其到了
51 見〔元〕馬端臨撰:《文獻通考.選舉考二》(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年),冊 1,卷 29,
頁 274。
52 見〔宋〕趙令畤撰:《侯鯖錄》(北京:中華書局,2004 年),卷 4,頁 103。
53 此篇亦見於《太平廣記》,冊 7,卷 341,頁 2702-2703,題作〈李俊〉。
54 詳見程國賦著:《唐代小說與中古文化》(臺北:文津出版社,2000 年),頁 1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