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湖南省例成案》對「重農務本」理念的回應
第三節、 《湖南省例成案》中地方官對重農務本理念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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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訂定罰則這類行政指示的文書佔了大半。但是在行政指示的文書之 外,針對個別案件訂定刑罰、施行處分的刑事裁判文書也有10件被收錄於 其中。不過這些刑事裁判文書末尾的督撫之批文中,除了批准對案件的個 別處置之外,還有督撫要求將這些文書通行於省內各屬的指示。26
呈給督撫的上行文書首先是上詳或禀的地方官員之禀文,接著是督撫 交代相關上級地方官員進行調查、審議的指令,然後便是這些相關上級長 官應督撫要求執行調查與提出意見的審議部份,最後以巡撫的批做結。巡 撫對禀或詳文所作出的批示,是在審慎地參考上詳者本人及其上級長官的 調查與審議後才做出決定、下達各屬遵行的。官員之間的互相牽制,使省 例的基本精神不可能與中央立法有重大偏離。27
則例、省例等等法律刊物的編纂、刊發在雍正、乾隆時期成為制度化,
是清政府官員為了解決由於疆域規模擴大、人口和經濟的迅速增長、社會 和經濟環境的改變而產生的法律規範不完整問題的因應措施。又因清代加 嚴加密的審轉及審限制度,讓各級地方官員更熱衷於掌握這些先例,為使 行政運作得以順利進行。兼顧中央統一法與地方特色的省例之實施,讓清 廷得以不損其中央權威又能落實對地方事務的管理,達到「防弊」及「便 民」的治理目標。28
第三節、 《湖南省例成案》中地方官對重農務本理念的回應
26 由於《湖南省例成案》收錄了10件針對個別案件訂定刑罰、施行處分的刑事裁判文書,
寺田浩明依此推測,這可能是本書書名中含有成案一詞的理由之一。又因為這些文書 都有巡撫通行省內各屬的指示,編者可能著眼與此,將這些成案也收錄於省例裡。寺 田浩明,〈清代の省例〉,收入滋賀秀三(編),《中囯法制史:基本資料の研究》,
頁692。
27 王志強,《法律多元視角下的清代國家法》,頁28。
28 [清]王有孚,《一得偶談初集》,頁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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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皇帝於康熙九年(1670)頒布聖諭十六條,並使其通行全國,欲 化民成俗,其中一條即是「重農桑以足衣食」。接任的雍正皇帝於雍正二 年(1724)將康熙皇帝聖諭十六條逐條細加申解成書,並定名為《聖諭廣 訓》,接著就推廣至全國各地,深入府州縣甚至鄉鎮村里,讓士子默誦,
庶民傳習。29乾隆二年(1737),九卿根據乾隆皇帝對重農桑的指示議奏道:
「我皇上軫恤民瘼,恩膏疊沛,洞悉久安長治之道,先籌家給人足之源。
特頒諭旨,首重農桑。以力田為小民之切務。以勸課為官吏之責成」。30更 加明確地指出勸課農桑對於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性,並言明這項責任由各 地方官員所承擔,於是將此令通行直隸各省督撫一體遵行。
這道諭旨及九卿咨議在乾隆二年六月到了湖南巡撫高其倬(?-1738)
手上。皇帝在諭旨中申明「朕欲驅天下之民,使皆盡力南畝,而其責則在 督撫牧令,必身先化導,毋欲速以不達,毋繁擾而滋事。將使逐末者漸少,
奢靡者知戒,蓄積者知勸」。31責成督撫及牧令努力使百姓以農桑為本務。
而督撫即以評估此成效來定牧令之短長,皇帝也以此課督撫之優劣。並且 重點在於時時化導之,切勿急於一時得到成效反致滋擾。其並談到牧令若 非奇貪異酷極昏庸之輩,就使久於其任與民相親而勸課有成,則可見俗返 醇樸,家有蓋藏,然後禮樂刑政之教可漸。32
接著戶部咨議並特別交代,由於南楚民情不一,其教導之法應行令各 該督撫董率各該州縣隨地制宜因民勸導,並且設習農者數人以教導之。各 地方官若是勸戒有方卓有成效,境內果然地闢穀豐,該督撫就在三年後據 實題報,交戶部議敘,老農量加獎賞。33讓督撫審視各地情形做出因地制 宜的農業推廣政策,以收實效,並藉由獎勵地方官及老農使其踴躍進行農
29 王爾敏,〈清廷《聖諭廣訓》之頒行及民間之宣講拾遺〉,《中研院近史所集刊》,
22下(台北,1993.6),頁255-276;[清]崑岡(等奉敕著),《大清會典事例》(北京:中 華書局,1991,據光緖二十五年石印本影印),第11冊,卷1033,頁369-2。
30 《高宗純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44,乾隆二年六月上,頁773-2。
31 《高宗純皇帝實錄》,卷42,乾隆二年五月上,頁755-2。
32 「勸民息訟勸課農桑」,《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頁23a-23b。
33 「勸民息訟勸課農桑」,《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頁25a-2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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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推廣工作。
於是時任湖南巡撫的高其倬便通飭所屬一體遵照籌畫辦理,並且要各 司道以及守令針對「如何使百姓重農桑減逐末」、「如何可以儲備豐裕」以 及「如何實力勸課」之法各抒所見,就地因時先行籌劃議詳並且悉力勸導 倡率,以求有裨於民。34於是在《湖南省例成案》中即收錄了在乾隆二年 都為欽奉此上諭事而上詳報告巡撫的三則事案。35
湖南地方官承接諭旨廷議對農桑為首要之務的重視,並轉化為以下認 知:「為民足食之計,首在農桑;因地制宜之方,務得切要」、36「重農務 本尤為首務」、37「四民,農為之先。農也者,生人之源、萬事之根抵也」
等等,38且在乾隆二年後更持續影響湖南地方官員。不只為了回應中央的 命令,也為了讓百姓身家有賴以鞏固社會秩序,湖南各地方官隨即展開各 項落實此一理念的農業政策。
而實力勸課所關切的一大重點,同時也是皇帝相當掛心的,即勸課農 桑之後能否成功使得百姓「重農桑減逐末」。新化縣知縣姚奮冀39便認為,
「重農貴穀為先務,戒游惰急田功,則逐末者少,力穡者日益眾多而穀不 可勝用」。認定重農桑與減逐末為一體兩面,逐末者少,則從事農務者便 增,而從事農務的人力增加之後,農產量自然提昇。且若能從平日化導百
34 「勸民息訟勸課農桑」,《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頁26b;
「縣有餘山土飭民栽種雜糧」,《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
頁5b-6a。
35 此三案分別為「縣有餘山土飭民栽種雜糧」、「勸課農桑并設區田之法」、「勸民息 訟勸課農桑」。上詳者皆為布政使張璨,上詳時間相當接近,相差不超過十日。
36 「縣有餘山土飭民栽種雜糧」,《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
頁5b。
37 「勸課農桑并設區田之法」,《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頁 17b。
38 「飭民息訟勸課農桑」,《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頁27a。
39 《(光緒)湖南通志》記為姚奮翼,雍正九年任。下一任新化縣知縣為張宗衡,乾隆九年 任。[清]曾國荃(撰),《(光緒)湖南通志》,卷124,職官志15,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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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一切日用從儉去奢,珍重粒米便可厚儲蓄之實。不只要使人民多多投入 農產業,也要使人民懂得珍惜農產品,讓農產量增加的同時沒有浪費虛耗 資源的問題產生。布政使張璨亦認同其想法,以為「裕民之道,不外乎勤 稼穑崇節儉兩端而已」。40
到了乾隆五年,由於承平已久,土地開發也已大致完成。由於地不加 廣,但是人口卻日增的情形下,乾隆皇帝不得不改變開墾方針,其議道:
「從來野無曠土,則民食益裕。即使地屬奇零,亦物產所資。民間多闢尺 寸之地,即多收升斗之儲。乃往往任其閒曠不肯致力者,或因報墾則必陞 科,或因承糧易致爭訟以致愚民退縮不前」,思量各省「生齒日繁地不加 廣,窮民資生無策亦當籌畫變通之」,因此下令「嗣後凡邊省內地零星地 土可以開墾者,悉聽本地民夷墾種,並嚴禁豪強首告爭奪,俾民有鼓舞之 心而野無荒蕪之壤」,並且令各省督撫悉心定議具奏「其在何等以上,仍 令照例升科,何等以下永免升科」,以利執行此項政策。湖南的情形經戶 部覆准後之詳細規定為:「其所屬奇零土地可以開墾及溪澗之旁高灘阪 隰,零星種植禾稻不及一畝,種植雜糧不及二畝者,均免升科。其餘峯嶺 湖澤之隙尚有不成邱段之處,亦聽民栽樹種蔬並免升科」。41希望藉由開墾 剩餘荒地以盡地利,讓百姓之食糧不致缺乏。
康熙、雍正及乾隆皇帝的勸農政策皆隨著經濟環境的改變而轉移政策 重心。他們在體認到生齒日繁的困境後,為了突破此困境並進一步發展經 濟,除了持續勸導開墾荒地以外,也提倡全面地發展農業生產,特別是一 般穀物以外的各種作物種植,和農耕以外的林、牧、漁等各項生產。期望 透過這樣的多樣經營,解決十八世紀中國面臨的經濟發展瓶頸。42
而督撫為了統治一省,思慮未必樣樣周詳,且有鑑於各地氣候、土地 條件的不同以及地方官本籍有南北之異可能導致政策錯誤或是不知從何
40 「縣有餘山土飭民栽種雜糧」,《湖南省例成案》,〈戶律田宅:荒蕪田地〉,卷7,
頁8b-10a。
41 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獻通考》,〈田賦考四〉,卷4,頁4884。
42 高王凌,《活著的傳統:十八世紀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政府政策》,頁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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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諭以及如何周詳,相關農業政策的進行必須倚賴布政司、道及各州縣地 方官「度地因時」地就各地情況,表達自己的意見,好讓督撫藉此通飭各 屬以薈萃其說,做出正確的判斷。43因此許多《湖南省例成案》的事案皆 源於地方官員對勸課農桑的種種建言。
從《湖南省例成案》中所載相關事例可以看到,重農務本理念體現在 湖南的農業政策包含各項「因地制宜的勸農政策」,不只要持續勸導人民 開墾荒地,還要同時進行多種雜糧或其他經濟作物以及養蠶業這類多樣經 營的推廣。認為若人皆盡其力且地亦盡其利,則人民將可衣食充裕,且若 無業貧民有地可墾得以自食其力又可以為彌盜之源。另外還有執行無妨且 利於農務等「有助農功」的管理措施,力求能夠有助農務以提高其生產力。
從《湖南省例成案》中所載相關事例可以看到,重農務本理念體現在 湖南的農業政策包含各項「因地制宜的勸農政策」,不只要持續勸導人民 開墾荒地,還要同時進行多種雜糧或其他經濟作物以及養蠶業這類多樣經 營的推廣。認為若人皆盡其力且地亦盡其利,則人民將可衣食充裕,且若 無業貧民有地可墾得以自食其力又可以為彌盜之源。另外還有執行無妨且 利於農務等「有助農功」的管理措施,力求能夠有助農務以提高其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