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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溝通式任務型教學法

1970 年代以來,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逐漸受到重視,學者 將其和語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區分開來(Hymes, 1967; Paulston, 1974), Cummins 則在 1981 年提出欠缺情境(context-reduced)和嵌入情境(context-embeded)

的概念,以區別教室中語言使用和人際間互動的差別。而在 Canale 和 Swain(1980;

1983)的定義中,溝通能力由四種要素組成,即文法能力(grammatical competence)、 言談能力(discourse competence)、社會語言能力(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和 策略能力(stratetic competence),其中前兩項屬於語言系統本身,後兩項則為詮釋 溝通的功能。

學者專家不斷修正溝通能力之概念,目的在於找出理想的溝通教學模式。整 合各種觀點後,學者們提出一種參考多方理論的教學觀,即「溝通式語言教學」

(Richards & Rodgers, 2001)。相較於以教師為中心操控教學流程及所有課堂活動 並專注於文法解釋的傳統教學,溝通式教學最大的特點在於重視學習者語言溝通 能力的發展,而不僅只關注其輸出之正確性。

根據 Richards 和 Rodgers(2001)的理論,溝通式教學的中心思想在於「語 言教學以溝通為目標」,意即學習者在課堂所學,皆能運用於離開教室後的「真 實世界」溝通中,並列出下列四項特色:

(一) 語言是表達意義的系統。

(二) 語言的主要功能在於溝通及互動。

(三) 語言的結構反映其功能性及溝通性的用途。

(四) 語言要素不僅包含語法和結構,還涵蓋溝通過程中功能性與溝通性之意義。

而 Brown(2001)則歸納出互動式課堂有以下特點:

(一) 包含相當程度的小組活動。

(二) 學習者從真實世界的語境中,接受真實的語言輸入。

(三) 使用目的語進行有意義的真實溝通。

(四) 課堂中的學習任務是為了「真實世界」中的實際溝通作準備。

(五) 透過語言的輸入與輸出,進行口語溝通練習。

此外,Littlewood(1981)認為要讓語言形式以更合適的方式被學習者接受,

須在溝通活動進行之前先進行「溝通前活動」(pre-communicative activities),讓 學習者先學習到溝通活動中可能會使用到的詞彙與語法結構,並透過教師設計的 問答活動將不同句型與可實際應用之功能相結合。而後進行的「溝通活動」,則 是有意義、真實的溝通式教學活動,讓學習者使用適當的語言表達意義。

由上可知,為了讓學習者可以在「真實世界」流利地使用目的語進行溝通,

課堂中必須進行大量的真實語言互動,而溝通所需的文法、語言功能等亦是教學 目標,應將其納入教學活動中並系統性地整理排序以幫助學習者學習,而非完全 排除語言操練(曾薇慈,2006)。

受到溝通式教學觀的影響,教學界陸續出現多種教學法如自然教學法、合作 教學法、內容型語言教學法及任務型教學法(岳丹薇,2009;曾薇慈,2006),

其中心思想皆在於培養學習者的實際溝通能力。這些教學法之間有不少部分重疊,

但強調的重點卻不大相同,以下說明之:

一、 自然教學法 (Natural Approach):

為一種模擬母語習得模式的教學法,著重於學習者個人的溝通技能,即日常 會話的能力。自然教學法強調溝通,同時給予學習者大量的可理解輸入及動態活 動,學習者必須清楚地表達其意,但在語法細節上不必完全正確,便能像孩童發 展母語能力一樣自然習得目的語。教師在課堂中只使用目的語,且不會即時糾正 學生的錯誤。學習者則提供他們想學習的特定目標,參與溝通活動,並主動進行 對話(Krashen & Terrel, 1983)。

在教學內容方面,此教學法結合課室活動和現實生活之事物,讓學習者在真 實溝通情況下習得語言。其教材皆來自實際生活,包含圖片以及其他視、聽覺輔 助。除了強調可沉浸於目的語環境中學習,營造學習者樂於交談和學習的氛圍亦 是相當重要的。

自然教學法之教學步驟包含「理解表達階段」、「早期言語表達階段」及「言 語表達階段」。其中「理解表達階段」亦稱為沈默階段,主要在於發展學習者之

聽力理解,而不在其口語表達技能。到了「早期言語表達階段」時,教師則把注 意力集中於溝通意義上,除非學習者發生阻礙其溝通之錯誤,一般並不糾正其形 式。在「言語表達階段」,學習者的表達逐漸完整,句子亦發展成較長之形式,

此時教師多透過較複雜的方式如遊戲、角色扮演、討論等進行教學。

二、 合作教學法 (Cooperative Language Teaching):

合作教學法以學習者為中心進行教學,強調經由合作活動培養學習者之溝通 交際能力。教師不再只是知識的傳授者,亦是協助及指導者。在活動前教師將學 習者混合編入若干學習小組並清楚解釋活動目標與內容,活動中只提供指導與協 助,確保活動順利進行而不給予答案。學習者部分則須互相協助合作以完成教師 安排的學習活動,達到預期的學習目標,並分享其成果(Johnson & Johnson, 1991;

Slavin, 1995)。

此教學法重視學習者的合作能力和社交技能,在教學內容上則不受限,教師 可根據現有教材改編。其教學步驟為:1) 擬定目標和活動計畫、2) 分組教學、

3) 講解活動程序、4) 指派角色、5) 觀察活動過程、6) 給予學習者協助與指導、

7) 學習者呈現與分享成果、8) 教師可單獨或聯合學習者一同評估其表現是否符 合目標。

三、 內容型語言教學法 (Content-based Instruction):

此教學法強調語言能力是透過學習「內容」所取得,而非來自「語言本身」,

故主張將目的語結合某一科目進行教學,如此學習者既能學得語言也能同時學習 課程內容,還可培養其溝通能力,而其語言能力主要是透過對科目內容的學習而 取得(Brinton, 2003; Mohan, 1986; Raphan & Moser, 1994)。

內容型語言教學法以學習者為中心,教師必須有自行編寫或選擇最合適教學 內容之能力,且須對內容相當熟悉。學生則須對自己的學習負責,是獨立自主的 學習者,同時亦須相互合作進行學習(Richards & Rogers, 1985)。

此教學法強調其教學內容來自母語者真實使用的語言,教材包括報紙、廣播、

電視等(Hutchinson & Waters, 1987)。但由於真實材料有相當難度,過度使用可 能會讓學生無法理解,故教師可適度改寫其內容。此外,內容型教學法沒有固定 的教學步驟,教師可依教材內容自行設計。

四、 任務型教學法 (Task-based Approach):

任務型教學法是溝通式教學觀下較新穎的教學法,認為透過任務進行學習能 培養學習者說寫正確(符合語法)、流利(沒有不必要的停頓或猶豫)和複雜(使 用豐富的詞彙、句型)的目的語。此教學法亦強調學習內容須與生活連結,執行 之任務必須是有意義且具明確目標的,同時經由學習者任務的結果評斷成效

(Bygate et al., 2001; Ellis, 2003; Skehan, 1998; Willis, 1996)。

任務型教學中教師的角色在於提高學習者專注於語法形式的意識,是任務的 設計者,同時也扮演協助者以協助學習者溝通並完成任務。學生則是任務的參與 者,須自行監督觀察其任務進行的溝通過程及所需的語言形式。根據不同的任務 類型,學習者或需要表達自己的想法,或需要解讀並補足訊息,或根據語言及語 境線索尋求解釋並與同儕協商溝通,進而完成任務(Prabhu, 1987)。

Willis(1996)提出任務型教學法之教學步驟包含教師引進任務,幫助學生練 習所需詞彙句型的「前任務階段(Pre-task)」、進行了解、準備、執行任務及報 告的「任務歷程階段(Task cycle)」及分析與練習任務執行時出現之語法點的「後 任務階段(Post-task)」。

由上可知,自然教學法、合作教學法、內容型語言教學法與任務型教學法之 主要教學目標皆在於培養學習者之溝通能力,也都重視其語言輸出之流暢性。師 生所扮演的角色和傳統教學法亦有所不同:教師不再只是知識傳授者,也是教學 活動中的協助者,學習者的角色變得更積極主動,課室亦轉變為以學習者為中心。

教學內容皆強調實用功能,也相對生活化,同時相當重視透過活動進行大量溝通,

而後達到語言學習的目標。然而相對地,使用這些教學法的教師須花更多精力在 教材及教學活動設計,方能讓教學流暢進行。

這四個溝通式教學觀下的教學法優點皆在於重視語言溝通能力、可降低學習 者之學習焦慮、使語言學習生活化及幫助學習者自然學習語言等,缺點則是大多 不重視語言形式和缺乏形式相關之教學引導(VanPatten & Cadierno, 1993)。其 中唯有任務型教學法不僅保有上述優點,也重視語法形式,除了評量學習者在溝 通及語法上的正確度、流暢度及複雜度,也從後任務中教師給予的糾正與操練進 行學習者語法形式之補足,進而成為近年盛行的教學法。

貳、 任務型教學 一、 任務的定義

學者(Bygate et al., 2001)提到:任務的定義在不同角度下而有所不同。從 Long(1985)開始提出「任務是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的一項工作」,Breen(1987)

認為所有能引導語言學習的課室活動皆可稱為任務,Nunan(1989)則定義任務 為一種重視語言意義而非形式,使學習者運用對目的語之理解、支配、創造力而 進行的課室活動。之後則有學者認為任務是學習者為了溝通目的而使用目的語達 成溝通結果的活動(Willis, 1996),也有學者認為任務須有意義,和真實世界連結 且透過學習者完成之結果進行成效評估(Skehan, 1998)。對Bygate等學者(2001)

來說:任務是需要學習者使用目的語,強調意義、目標完成和刺激習得的活動。

而近期的Ellis(2003)綜合前人之研究,提出任務是首重意義,同時聚焦語言使 用的活動,並提出任務的六個特徵:

1. 任務是為學習者設計的工作計畫,有其目的、方法、執行過程及結果。

2. 任務的核心在於意義。

2. 任務的核心在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