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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漢字的造字原理與特性

作語言的紀錄是文字最基本的功能。語言因為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阻隔,不能明確的 傳示於異時異地,於是各種嘗試記錄語言的方法因而產生。《周易.繫辭傳》:「上古 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中國文字之起源最早便是由結繩記事發展出來的。

經過一段漫長的時間,至文字衍出以後,語言才算有了最精確的記錄方式(林尹,1994)。

漢字有別於拼音文字,乃方塊字體,同時具有表形、表音和表義成分。如欲對識字 教學法的研究作深入之探討,必須先深入了解漢字構造,故本節第一部份由介紹六書著 手,以為下文之開端。

壹、 漢字的造字原理

先人在不同的時空分別造字,當時並無六書概念,是經後人歸納出來的。在《說文 解字•敘》首先做針對漢字之造字原理作一系統性整理分類:「周禮:八歲入小學,保 氏教國字,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

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

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轉注:建類一首,

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依上述 分類,茲將「六書」定義概述如下(林尹,1994):

一、象形

《說文解字•敘》:「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所謂象形本由

原始的圖畫演變而來的,乃描繪實物的形狀或特徵之造字法,多為名詞。植物、動物、

人體等物因易於使用簡單線條畫出輪廓,而且容易分辨,常作為象形字之來源。象形字 分作兩類:

(一)正例

即「純體象形」,如「水」、「人」和「刀」等,都是畫出實物的原形,並無增減。

(二)變例

即在形體內或外有所更動。

1.增體象形,如「雲」。

2.省體象形,如「片」。

3.加聲象形,如「齒」。

二、指事

《說文解字•敘》:「指事者,識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所謂指事,即 以符號表示事象的意思,使人透過抽象符號可以識得沒有具體之形可象的事情。同象形 字屬初文,多為獨體。共分做四類:

(一)純體指事,即使用不成文的符號表示某種事象,如「一」。

(二)增體指事,即以不成文符號加上原已成文的形體,如「旦」。

(三)變體指事,即變更位置或筆畫,如「乏」。

(四)省體指事,即減省原已成文的形體筆劃,如「夕」。

三、會意

《說文解字•敘》云:「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所謂會意,

即將兩個或三四個初文組合成一個字,表示一個新的意義之造字法。「比類合誼」指的 是組合二類或三、四類相關的部件,合成一個新的字義,藉此表示所指的意義為何;「以 見指撝」則是發現新合成的字的意向,例如「信」字,結合「人」、「言」合成「信」

字新義,代表人能實現諾言,才算有信用。其類型可分為:

(一)正例之異體會意 1.順遞見意者,如「美」。

2.並峙見意者,如「教」。

3.以位見意者,如「闖」。

(二)正例之同體會意

1.會同體二字見意者,如「林」。

2.會同體三字見意者,如「品」。

3.會同體四字見意者,如:「茻」。

(三)會意變例

1.省體會意,如「孝」。

2.兼聲會意,如「婚」。

四、形聲

《說文解字•敘》云:「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所謂形聲即 結合形符與聲符而成。「以事為名」指事物的形體、形態,「取譬相成」指事物之聲音,

例如「江」、「河」,以「水」為形狀符號,再取「工」、「可」為聲音符號,模擬事 物之聲。形聲字的形符可以表示類屬。例如:从「鳥」為形符的形聲字,多為鳥類;从

「金」為形符的形聲字,多為金屬類。而形聲字的聲符除了表音,也有表義的功能,語 根相同的字,意思大多也相同,如「淺」、「錢」字中的聲旁「戔」都兼有「小」的意 義。形聲字在中國字裡占了最大的比例,可分為:

(一)正體形聲

1.聲韻畢同者,如「捷」。

2.四聲之異者,如「唱」。

3.聲同韻異者,如「員」。

4.韻同聲異者,如「翁」。

5.聲韻畢異者,如「蓋」。

(二)簡體形聲

1.簡略形符,如「弒」。

2.簡略聲符,如「哭」。

3.形符聲符均有所簡略,如「量」。

(三)繁體形聲

1.會意加聲,如「碧」。

2.形聲加形,如「牽」。

五、轉注

《說文解字•敘》云:「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所謂轉注即 形體不同,但意義相通之文字互為注釋。其功用在溝通古今南北因時空不同所造出的形 體不同的文字。「建類一首」是指語根相同,它們可能是雙聲關係,或者是疊韻關係,

或根本是同音。至於「同意相受」則是指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通。讀音相同或相近 的文字,意義也往往相同或相近。例如考和老、爸和父、舟和船。其類型包括:

(一)同音轉注,如「不」與「否」。

(二)雙聲轉注,如「依」與「倚」。

(三)疊韻轉注,如「超」與「跳」。

六、假借

《說文解字•敘》云:「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所謂假借即 借用已造出的同音文字來代替尚未造出的文字。「本無其字」是指字形而言,就是表示 語言上已有這種詞彙,可是文字的形體還未造出;所謂「依聲託事」是說記錄語言的時 候,依靠同聲音的文字,來寄託會說卻不會寫的意思。「依聲」所指乃字音,而「託事」

是指字義而言。如「北」原為「背」意,借用為東西南北的「北」;又如「耳」本來是

「主聽者也」的耳朵,卻假借為語末助詞。其類型包括:

(一)有義的假借,如「縣」之本義為懸掛,借作郡縣之「縣」。

(二)無意的假借,如「留連」表示不忍離去的意思,與「留」、「連」兩字本義無關,

僅借其音。

貳、漢字之特性

世界上的書寫系統可分為拼音文字、音節文字與意符文字三類,中文即為僅存之意 符文字,其特性可歸納如下:

一、單音節,四聲表義

文字本身沒有時態、性別和多數之分的漢字屬於「音節-語素文字」,每個字通常 都念一個音節(裘錫圭,1995)。漢字裡一個音節就表示一個名物,或一個意念,如「花」

這個字記錄了「ㄏㄨㄚ」這個音節,這個音節即代表「花」這個語素。但由於單音節語 音有限,無法滿足語言交流的要求,因而後以四聲來表示更多不同的意念。凡同一個音 節,聲調不同,意思就不同,代表不同的詞。故發音時只要聲調不對,字或句子的意思 便可能產生失誤。

二、結合形、音、義,以形聲字居多

含形、音、義之漢字既是書寫文字,也是意義單位。可透過語音為媒介,也可不靠 語音直接表義,如偏旁部首自身便具有一定的含意。漢字雖有六種構字條例,但由形符 和聲符組成形聲字兼有表義與表音之功能,能提供較多訊息,故成為漢字主要之造字方 法,亦有人稱漢字為「義音文字」(萬雲英,1991)。

三、具規則性

從文字的結構來看,漢字可分為獨體文與合體字。《說文解字•敘》:「倉頡之初

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所謂「文」乃原始構造之 初文,如象形和指事;「字」則是由初文相配合而產生之孳乳字,包括形聲和會意。前 者等於是漢字的字根,當我們學習由初文組合而成的「字」時可藉由偏旁部首所具有之 含義,理解文字(林尹,1994)。例如看到「心」,聯想到部首屬「心」的字,如「恍」、

「忘」、「念」等,都和「意念」有關。

針對複雜結構的漢字,古人多根據字形、部首來分析分類,然受限於部首的數目有 限,許多字往往無法歸部,或因漢字系統的轉變,在現代的使用上有些偏旁已不具有表 義或表音的功能,使得在字形分析上不夠周詳,故近代又產生了「部件」的觀念。所謂

「部件」是漢字字形結構上最基本的單位,可以小至筆劃,大至部首。按照現代漢字學 的說法,是先由筆畫組成部件,再由部件組成漢字。黃沛榮(1996)根據教育部常用字,

分析出430 個部件,發現其中前70 個部件之構字比率佔70%以上。故進一步建議配合 傳統六書的造字規則與部件的教學,幫助學生掌握字形。

四、構詞能力強

漢字容易組合成詞,個別漢字如衍生之詞語多,即表示構詞率越高。國小學童所學 之生字大約有三千個,由此又能組成眾多詞彙供其運用。例如:「畫」字可衍生出「畫 紙」、「油畫」或「水彩畫」等;「車」字則可組成「汽車」、「火車」、「摩托車」

等(杜晉秀,2004)。

五、具完整性

漢字是正方體結構。不論形符、聲符、部件、筆畫怎麼組合,字形都力求外型方正,

以完整的方塊出現代表一個聲音、一個本義,充分表現出便於學習之「完形」特性。和 西方文字相比,學習中國獨體的初文和由二三個初文合成的字較為簡便(林尹,1994)。

六、含藝術性

漢字造字是以象形為主,字的本身多具備圖畫的意義,因此字形外觀多變,非但能

入畫,還能寫成對聯或單條,成為空間藝術。此外,在聲音上,中國的文字一字一音,

講求平仄和對仗工整,節奏鮮明,韻律和諧,展現出另一種時間藝術(林尹,1994)。

從上述文獻中可知,以六書方式整理之漢字具有組合性、系統性。故在進行識字教 學時,教師可加強造字原理的解說,協助學童理解各單位間彼此關係的聯繫,習得組字 規則的能力,進而運用組字規則,去學習其他新字,甚至避免書寫時不必要的錯誤。教 育部在國語文能力指標指出低年級要能利用部首或簡單造字原理,輔助識字。而字族文 教學正是利用同一部首或偏旁之母體字衍生形似音近的字族,進行課文編纂與教學。故 本研究以母體字為基礎,結合圖像或動作協助受試記憶母體字,並以字族組成識字教學 單元編寫短文,探討識字教學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