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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無障礙校園環境的意義及重要性

第一節 無障礙校園環境的意義及重要性

一、無障礙校園環境之意義

無障礙校園環境係透過無障礙理念所建構的校園環境,又可稱為可及性學校,

為使其定義更加清晰便於了解,茲根據文獻探討的結果,將學者對於無障礙校園 環境的相關定義分述如下:

(一)字義

無障礙環境,就英文的意義來說,常以“barrier-free environment”或

“accessible environment”來表示,前者直譯為「去除障礙」,意指除去對所 有人有關的生活環境上的障礙(崔征國譯,2002);後者直譯為「及近的環 境」,意指容易接近、方便的環境(金桐、林敏哲,1994)。

(二)狹義

林敏哲(2001)指出公共建築物設置無障礙環境之目標,是為讓身心障礙者 方便抵達、進入使用,亦即方便身心障礙者「可達、可入、可用」公共建築物。

湯志民(2002)認為無障礙校園環境係以無障礙空間和設施構成行動不便者可到 達、可進入、可使用的學校建築與校園環境。

(三)廣義

楊國賜(1992)認為「無障礙校園環境」就是要排除現存於校園環境內對身 心障礙學生形成障礙的一切措施,使身心障礙學生在最少限制的校園環境中,接

形的物理條件,如:建築、教育場所等設施設備;以及無形的人文環境,如:社 會接納。

綜合上述,從以上學者的觀點可得知無障礙校園環境的定義,有從字面上解 釋;有從有形硬體狹義層面解釋,有從廣義的物理環境及社會環境歸納無障礙校 園環境的內涵,方便讓身心障礙學生能參與所有的活動達到適性學習的目的。

二、無障礙校園環境之重要性

無障礙校園環境的重要性在於實踐融合教育的理念,使身心障礙學生享有機 會均等的教育。楊國賜(1992)即指出各級學校的校園環境對身心障礙學生影響 很大,不單只是學習與生活適應主要場所,且對日後身心障礙學生的生涯發展也 有所影響。以下綜合各文獻探討的結果,將無障礙校園環境的重要性作一闡述(李 素珍,2003;周俊華,2007;梁明華,2010):

(一)照顧身心障礙學生

受回歸主流與融合教育思潮的影響及「特殊教育法」、「零拒絕」等規定,

學校不得以障礙或特殊為理由來拒絕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因此,學校更應提供無 障礙環境來滿足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以維護身心障礙學生的就學權益(周俊華,

2007)。然而,校園的建築與設備長期依一般學生需求與方便所設計的,忽視了 身心障礙學生的特殊狀況及需求,對身心障礙學生在活動上相當不方便,希望能 夠藉由校園內軟硬體的改善,克服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增進身心障礙 學生在學校中行動與適應能力,期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夠在最少限制條件的環境下 與一般學生享受學習的權益,發揮自我生命的價值(魏俊華、蒲建成,2006)。

(二)共享公共設施資源

學校是開放的地方,屬於公共財,提供各項公共活動使用,加上週休二日政 策實施,學校就成為休閒活動的空間,校園開放之後,所有人皆能進入使用,身 心障礙者和老年人也不例外。依據內政部社會司的推估,臺灣在2025年會達到20

%,進入超高齡社會。我國將進入高齡社會,隨著高齡社會的到來,高齡者之需 求,必須同時考慮,依聯合國之定義,65歲以上為高齡者,我國的高齡人口逐年 增多,由此可預見將來無障礙校園環境服務人口將有增無減。(中華日報社論,

2010)

(三)改善校園障礙建築

以目前無障礙環境實施的情況來看,仍有許多值得改進的地方,綜合相關研 究指出,校園中無障礙環境的推動,有以下問題的存在(許天威,1992;

金桐,1995;李素珍,2003;吳東鋒,2008):

現今因無障礙環境法令及規範日漸完善,舊有建築物無法符合現有法令規範,

必須投入龐大的經費進行無障礙改善工作,再加上學校建築整體結構較為複雜,

因無障礙改善工程的經費有限,學校只能部分規劃某一區域或是做重點式處理,

無法「全面性」建設,無障礙環境的建立常未能瞭解使用者的障礙特性與使用輔 具的不同,使設計施工無法規劃完善。目前學校建築物在改善上常會遇到通道地 面不平及引導不連貫,加上不同時期興建之校舍在連結上的一些問題,造成身心 障礙學生在校園內活動受限。學校內又因普遍性缺乏無障礙環境理念,故常常出 現許多人為障礙,而導致身心障礙學生行動不便。

無障礙校園環境規劃設計之目的,主要改善學校建築物和教學環境設施,希 望排除校園內各種影響身心障礙學生有形與無形之障礙,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在校 園生活學習和適應能力,使其能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中,與一般學生學習共同享用 各種的教育資源,進而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多元參與、機會均等」的融入校園生 活(周俊華,2007;湯志民,2006;Eriksson,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