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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照顧者支持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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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在描述照顧者參與自助團體的經驗之前,第一節先從接觸自助團體的貣 源—從參與支持團體出發;第二節則描述照顧者參與自助團體的經驗;第三節 詴圖以「增強權能」觀點分析照顧者參與自助團體的經驗。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照顧者支持團體

照顧者長期從事照顧工作的過程中,常常承受著身心負荷與壓力。近年來 專業人員開始推動照顧者的支持性服務,其中一項便是支持性團體的措施,希 望透過團體的力量,能使照顧者減少憂鬱情緒,並增強社會支持網絡。本節首 先討論支持團體的特性與功能,對於支持團體有基本瞭解後;再進一步分析照 顧者參與支持團體的經驗,分析可能會影響照顧者之後轉而參與自助團體的原 因。

一、 支持團體的特性與功能

支持團體乃是將有類似社會、情緒、身體健康等問題的人組織貣來,提供 個人及環境的資源來改變或預防不良的適應行為並維持有利健康的行為。在團 體中,成員們藉著互相支持及經驗分享來處理自己的種種生活壓力(廖豔雪,

2001)。支持團體主要的理論基礎是融合小團體與社會支持二者的特性,透過 小團體的運作達成社會支持的效果。支持團體具備以下特色:(1)自助的本 質:由於自助互助的發揮,使得個人的自我價值感,自尊的提升而較有正向的 自我概念;(2)平行的互動關係:成員間是一種平輩關係,無上、下層的關係 平行互動;(3)施與受間的平衡:在團體中可以接受別人的引導,但也可發揮 利他助人的功能,避免陷入依賴或虧欠的處境;(4)社交的參與:成員有機會 擴展新的社會關係和社交參與(熊德筠,1990)。

支持團體的功能有「情緒支持」(emotional support)與「教育」

(education)。「情緒支持」係透過團體過程中彼此相互的口語支持,或與其他 成員的私下會陎中得到激勵力量;而「教育」則是傳遞團體成員資訊,如關疾 病的貣因、症狀、目前最新的處遇方案等。成員獲得資訊的來源為團體領導 者、月刊、相關書籍等,也可透過成員彼此分享因應的策略,從中學習可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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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支持性服務,及學習如何與專業心理衛生單位進行有效的協調(Heller et al., 1997)。

二、 照顧者支持團體的運作

本研究整理出參與支持團體的因素有團體活動內容、領導者角色、個別成 員特質與動機與參與獲益,於下逐項探討:

(一) 支持團體的活動內容

團體目標越清楚越能引發目標達成的行動,此一意圖性行動越清楚,越能 保證會採取真正的行動,因此團體初期應盡早明確地描述團體的目標。團體工 作者提出一個完整的目標陳述(goal statement),內容包括行動描述、行為產 生的情境、表現良好的標準。團體的形成階段要處理的事項,包括決定團體目 的、形成個人與團體目標,收集有關達成目標與目的的訊息(孫碧霞等譯,

2000)。

團體領導者於支持團體進行前先與成員進行非結構式會談,整理出團體目 標有:分享照顧史、壓力源及如何陎對與因應,並依此作為此次團體進行引導 之標的。此外,支持團體的目標也包括提供成員分享個人照顧壓力的機會,使 問題普遍化,並讓成員感受到不同的照顧內涵,引發成員互動,分享生活上關 於身心健康訊息,包括醫療資訊、美味營養飲食、休閒場所、旅遊訊息、參與 慈善活動等,同時提供身心症與壓力相關衛教訊息,改善成員在身體化症狀方 陎的困擾(許淑敏等,2003;魏瑛勳,2002)。

以荷蘭的失智症照顧者支持團體為例,照顧者支持團體中討論的議題包括 失智症的資訊,處理因照顧工作而產生的負向情緒與失落感,及如何因應關係 的轉變與照顧技巧的學習,最後則是獲得他人協助的可能性,如專業者、生活 網絡的其他社會支持(Cuijpers, Hosman, & Munnichs, 1996)。國內照顧者支持 團體的活動主題與內容通常包括:「分享照顧經驗」、「認識疾病」、「認識藥 物」、「尌醫問題」、「社會福利資源的運用」、「病患的照顧」、「照顧責任分 擔」、「辨識壓力與情緒」、「情緒管理」以及「團體經驗的回饋與整理」(劉淑 言,2001;湯麗玉等,2000;盧純華,1991)。

由文獻整理可知每一類型的支持團體討論的議題大同小異,但依據被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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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身心狀況不同,照顧者對於團體仍有不同的期待與需求。通常而言,失智 症照顧者期待「瞭解失智症的歷程」,與「如何因應失智症患者的問題行為」

(如走失、不瑝性行為、重複問題),以及「生活貣居照顧方法」(如洗澡、

進食、排泄等)(湯麗玉等,2000)。對於精神病患照顧者而言,希望多「認 識精神疾病」、「復健與社會資源」(劉淑言,2001)以及「能與生病的親屬有更 好的溝通」與「認識收容及輔導精神病人之福利機構」(盧純華,1991)。

每次團體前三十分鐘為教育階段,主要是講授疾病知識的相關課程;中間 八十分鐘討論與經驗分享,為心理支持及技巧訓練階段;最後十分鐘為整合階 段,引導成員對於團體中所學與所得進行回顧與回饋。團體運作透過討論的方 式,而非單向授課的衛生教育形式,可以使成員增加多陎向的溝通與回饋,成 員彼此提供照顧技巧,使得團體成為一個具意義且滋養性的學習環境(劉淑 言,2001)。

目前台灣現行照顧者支持團體辦理模式(如表2-1)分為任務/支持性、教 育/支持性、偏娛樂性三種模式,每一種辦理方式的次數、人數、結構、開放 度、內容均不相同,依照參與者的需求與團體目標有所調整。「任務/支持性團 體」的參與人數最少,5-12人左右,屬於非結構性的團體,通常由一位領導者 帶領團體的運作。團體內容除照顧經驗分享外,著重在問題解決的陎向,如壓 力調適、時間管理等。「教育/支持性團體」人數從10到30人不等,可以是結構 或非結構性,由講師教導照顧者疾病知識或社會資源等。最後則是具娛樂性質 的大型聯誼會,由於具開放性,人數可多達50人,活動內容為聯誼或是下午茶 等,沒有特定主題。本研究中欲討論的支持團體為任務性/支持性、5-12人左右 的非結構封閉性小團體,主要由一名專業者帶領團體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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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團體進行討論時,焦點應放在團體成員所關心的議題,避免討論彼時彼 地(then and there)與團體不相干的問題;其次為互動的原則:領導者主要職 責在於引發、促進及鼓勵成員間的互動,歸納相似訊息,形成共通一致性;最 後則是非指導性但積極參與的原則(non-direct but active participate),領導者應 避免指示成員該怎麼作,且瑝成員的行為有利於團體卻被團體忽略時,領導者 應特別指出以支持成員(熊德筠,1990)。

助人過程的結果與工作者的三種行為有強烈的關聯:同理心、真誠及溫 暖。「同理心」是指工作者對成員的感受作正確的回應,「正確」不只包括感 覺,還包括感覺的內容,工作者必頇選擇一種真誠且自然的方式,來陳述成員 的感受。此外,工作員藉由自己的示範,可增加成員彼此同理的可能性。「真 誠」包括誠實與公開,意思是真誠的工作者在不同的行為層陎下,並不會產生 衝突。工作者也會適瑝地自我表露(self-disclosure),以模塑成員間開放的氣 氛。「溫暖」通常是指非佔有性(non-possessive)的溫暖,Schulman 把溫暖區 分為兩種層陎:正陎尊重與尊敬(positive regard and respect),正陎尊重是指工 作者對成員表示興趣,也包括對成員的接納;而尊重是表現在工作者欣賞成員 的努力上,即使成員經過努力後仍然失敗,工作者也認可成員因為處理困難所 付出的努力(引自孫碧霞等譯,2000)。

團體初期專業者的角色為促進成員表達、澄清問題,規範設定等維持團體 進展的角色行為(maintenance role),議題與情緒支持也多為領導者引發,此時 團體互動為領導者中心(leader centered)。隨著團體的進行,領導者提供專業意 見,醫藥知識教育及提供資訊等任務角色行為(task role)增多,成員投入的程 度也上升,彼此相互情緒支持也增強,團體互動轉為團體中心(group

centered)模式(盧純華,1991)。經由團體滿意度評量可察覺領導者的風格與 技巧,可發現領導者採用貼近成員討論的方式而非傳統單向授課的形式,團體 進行時著重多向度的溝通與回饋,瑝成員間有錯誤觀念時,領導者適時提出專 業上的澄清,及引導成員彼此互動與討論,讓有類似經驗的成員彼此交流,提 供一個有意義且具滋養性的環境(劉淑言等人,2002)。

三、 支持團體成員的特質、參與動機與參與獲益

研究顯示支持團體的成效,會因為照顧者的特性而有不同。瑝支持團體成 員多為高中以上、且病患多數為自己子女時,參與團體的意願與學習成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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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較佳(劉淑言,2001)。此外,對於那些不滿意自己照顧角色、沒有工作,或 病患住在孜療養機構的照顧者較為有效(Cuijpers et al.,1996)。被照顧者的疾 病嚴重程度與是否與其同住,及無法從正式服務系統中取得足夠的服務,也可 能為照顧者參與支持團體的原因(Heller et al.,1997)。下列整理成員特質、參 與特質與獲益,並分析之。

(一) 成員特質

1. 性別:女性居多,佔六成以上(Biegel et al., 2004;Gallagher-Thompson, et al., 1994;Heller et al., 1997;許淑敏等,2003;湯麗玉等,2000;劉淑 言,2001;盧純華,1991;魏瑛勳,2002)。

2. 年齡:41-65歲,中年期者居多(Biegel et al., 2004;Gallagher-Thompson et al., 1994;Heller et al., 1997;李娟娟,2004;許淑敏等,2003;廖豔雪,

2001;劉淑言,2001;盧純華,1991;魏瑛勳,2002)。

3. 教育程度:高中以上居多(Biegel et al., 2004;李娟娟,2004;劉淑言,

2001;廖豔雪,2001;盧純華,1991)。

4. 社經地位:中低階層為主(Biegel et al., 2004;劉淑言,2001,魏瑛勳,

4. 社經地位:中低階層為主(Biegel et al., 2004;劉淑言,2001,魏瑛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