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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父母共親職對子女自我概念之影響

Rice 及 Dolgin(2002)指出親子關係、父母教養態度、家庭、人際關係、學 業成就、語言能力、社經地位、重要他人、種族歧視與文化認同為影響自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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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主要因素。其中,父母與家庭在青少年自我概念發展過程往往扮演關鍵性角 色。正向的親子關係、父母教養態度與家庭氣氛能幫助個體發展正向的自我概念。

部分新移民子女因家庭成員、社會大眾及主流文化對其母親的偏見與種族歧 視影響,造成其對母親的認同產生困惑、衝突與矛盾的態度,進而影響對自己的 觀感(李瑞金、張美智,2004;莫藜藜、賴珮玲,2003)。

但李維純(2007)的研究亦指出青少年新移民子女在消化與面對外界對新移 民女性或其母親的污名化行為,其因應方式往往取決於父母對主流文化態度開放 與否。父母對主流文化接納度越高,對社會種族歧視越能以正向觀點轉換者,其 子女愈能以健全的觀點重新詮釋、整合其自我概念。

由此可見,母親在面對主流文化的態度對於子女自我概念發展的重要性。此 外,由於外界環境對於新移民子女的自我概念大多是負向作用,若此時能由父母 給予新移民子女正向的態度與觀念,將有助於其自我概念的發展。

壹、父母教養方式對於子女自我概念發展的重要性

根據鐘仁惠(2005)的研究結果指出不同母親教養方式的學童,其自我概念 的確有顯著差異,母親教養方式為開明權威的學童,其整體及各層面之自我概念 顯著高於其他母親教養方式的學童。此外,蔣金菊(2005)亦表示家長給予子女 正確的自我概念,新移民子女的自我適應良好。

然而,周美慧(2006)的研究結果卻指出,在社經地位較低的新移民子女家 庭中,由於父親忙於家計,主要照顧者母親大多因語言溝通、語文能力差,缺乏 教養子女的能力,其父母親教養態度大多採取放縱方式,因而影響孩子的人格發 展。

綜合以上各學者的研究結果可以發現,父母的教養態度與方式對於子女自我 概念之重要性。尤其對於新移民子女來說,其母親本身承受的壓力較本地家庭的 母親大,很可能因此在教養子女時將自己的負面情緒帶入,或對於照顧子女顯得 力不從心,因而影響子女自我概念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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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夫妻共親職對子女發展影響重大

自從 Feinberg(2003)提出「共親職」的概念後,越來越多學者在談論父母的 教養方式時,會加入共親職的概念,期望透過此概念能更了解父母親與孩子三方 互動歷程。雖然目前國內針對父母共親職的研究仍相當的少,但許多研究已經指 出良好的共親職的確對於親子關係、幼兒社會能力、親職壓力以及整體幸福感有 正向的影響(林惠雅,2007;江秀晏,2007;國科會,2005)。

對於兒童來說,家庭是他成長的重要場域,而父母是他的啟蒙師,也是最直 接與他接觸的人。然而,身為父母,在養育子女的過程中,必定會承受體力、心 力,甚至是財務的消耗與焦慮、緊張等壓力(翁毓秀,1997)。在諸多影響父母親 親職的壓力源中,與配偶的關係及夫妻兩人在教養上的態度是特別值得注意的層 面。Brody 等人(1994)指出母親的親職苦惱與婚姻互動品質成負相關,且與配偶 有較多教養上的衝突;而與配偶有關親職議題的爭吵更是母親所感受到的最大壓 力源(引自許學政,2005)。

除此之外,根據 1981 年美國戶政局的報告亦指出,異族聯姻所受的壓力可能 很大,而新婚者面對這種壓力的處理能力,經常會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引自潘淑 滿,2008)。陳源湖(2002)認為在許多新移民家庭中,新移民女性擔負了家庭中 大部分教養子女的工作,卻因為語言及文字障礙,無法適度參與子女於教育系統 中的活動或進行親師溝通,因此無法提供子女相關協助,導致兒童在發展及學習 上出現延緩情形。由此結果亦可以猜測新移民女性在教養子女時,是較少得到配 偶的協助與支持,再加上自己在生活適應上已承受的壓力,因而帶給孩子的影響 大多呈現負向。

從許多研究發現看來,大部分的母親很重視父親在親職上的投注

(Katzev,Warner,&Acock,1994;Levy-Schiff,1994),所以與配偶在親職上的合作關 係,會影響母親與孩子的互動,及其感受到的親職壓力

(Margolin,Gordis&John,2001)。而共親職的研究,即是探討雙親在養育孩子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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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上,彼此投注心力與相互支持的程度(呂翠夏,2002),當雙方共親職的程度越 高,及表示兩人間的親職聯盟關係以及對養育子女的態度較趨向一致。

針對夫妻共親職與子女間的三角關係研究,吳明玨(2005)已指出父母共親 職的品質會對子女產生很大的影響。江秀晏(2007)研究發現,夫妻雙方若感受 到對方親職支持的程度愈高,親職參與分工愈多,則其幼兒整體的社會能力就愈 高。Brody等人(1994)探討父母親的經濟資源、子女學業能力、社會情緒適應問 題的關係時,亦發現共親職在兩者間扮演了中介的角色;當父母親情緒低落時,

首先干擾到彼此對親職的溝通與支持,而這種負面的關係會再阻礙青少年子女自 我規範的能力,進而影響其學業與社會情緒發展。因此,父母親的共親職行為,

對子女自我規範能力是有直接的關係。再者,Floyd 與Zmich (1991)同樣發現兒童 的嚴重行為問題與父母親互相支持或貶抑對方的共親職行為有關。

由上述所敘,母親若可以在教養子女時接受到配偶的支持或協助,將會降低 其所感受到的壓力,進而減少對孩子的負向影響。

然而,在研究者在蒐集相關文獻時發現,目前並沒有研究在探討共親職對其 子女自我概念的影響。但研究者有感於其重要性,因此欲透過調查方式,了解目 前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的情況,並探討其共親職情形對其子女自我概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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