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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對其自我概念之影響- 新移民家庭與本地家庭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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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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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碩士論文. 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對其自我概念之影響新移民家庭與本地家庭之比較 The Co-parenting Perceived by Children on Their Self-concept―Comparison Between the New Immigrant Families and the Native Families. 研究生:陳孟微 撰 指導教授:黃馨慧 博士. 中華民國一 O 二年六月.

(2) 謝 誌. 終於來到撰寫謝誌的時刻,直到這一刻,心中還是充滿著感動與感謝。因 為這一路走來的艱辛以及受到的幫助,實在不是兩三句話就能交代完成。而對於 這些不求回報,盡力幫助我的人,我點滴在心頭。 如同大多數人一樣,完成此論文並非靠自己一人之力。首先,謝謝指導教 授黃馨慧老師,在我完成碩士論文期間常常是先放下自己的事情,和我一起討論 我的論文。除了不厭其煩地為我解惑、想解決問題的辦法外,在生活中也常給我 許多的鼓勵,讓我能夠在多重的壓力下還保持正向的態度來面對。另外也感謝兩 位口試委員―陳若琳副教授及賴文鳳副教授,在論文上給予我許多的建議與提醒, 讓我能突破瓶頸,向前邁進。此外,感謝周麗端老師與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幼兒教 育系的陳修元老師幫我做論文量表的專家效度,因為有您們的幫助,讓這份論文 更加完整。 接著,也感謝幫忙我發放問卷的朋友們,謝謝你們的熱心,讓我能度過尋 找研究對象的這個大難關,也因為有你們的協助,讓我有更寬裕的時間進行後續 資料分析與撰寫工作。還有,碩士班的同學們一起討論與支持,讓我感受到寫論 文的路並不孤單,特別是珮榆給我的鼓勵與無條件地幫忙,細心的妳總是提醒我 許多該注意的事情,讓我覺得很安心。 最後,最感謝的還是我的家人,當我心情低落時,能有你們分享我的心事, 給予我正向力量,實在是件很幸福的事。這一路上,因為有你們的陪伴與關心, 讓我有更多的力量來面對論文與教甄的多重壓力。寫到這裡,發現要感謝的人真 的太多太多,但我最想說的還是―謝謝你們,有你們真好!. ii.

(3) 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對其自我概念之影響新移民家庭與本地家庭之比較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父母共親職對子女自我概念之影響。採問卷調查法蒐集資料, 以新移民家庭與本地家庭家庭之子女為研究對象,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國小高年 級之學生,共發放 693 份問卷,回收 635 份問卷,其中本地家庭子女有 318 份, 大陸籍子女有 120 份,東南亞籍子女有 105 份。研究工具為研究者自編的「自我 概念量表」、「共親職量表」。問卷調查所得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t考驗、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獨立樣本二因子變異數分析相關分析及多元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 進行處理。主要結果發現如下: 一、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分析: (一)子女知覺父母合作共親職程度高,抵制共親職程度低。 (二)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不因「性別」、「家庭社經地位」、 「父親教育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會因「國籍」、「年級」、「母親教育 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 二、子女自我概念分析 (一) 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大致良好。 (二) 在「心理自我概念」向度中,大陸籍子女優於本地家庭、東南亞籍;在「 學校自我概念」向度中,本地家庭、大陸籍子女較東南亞籍佳。 (三) 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不因「年級」、「家庭社經地位」、「父親 教育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 (四) 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學校自我概念」會因「性別」不同而有所差異;新 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生理自我概念」會因「母親教育程度」不同而有所 差異;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家庭自我概念」會因「父親教育程度」不同 而有所差異。 三、知覺父母共親職與自我概念之相關情形 (一) 子女知覺父母合作共親職程度越高,其自我概念越佳。 (二) 子女知覺父母「抵制共親職」程度越高,其「生理自我概念」、「家庭自我 概念」、「學校自我概念」及「整體自我概念」皆越低。 四、國籍、父親教育程度對子女「生理自我概念」有顯著影響;父親教育程度對子 女「心理自我概念」有顯著影響;父母親教育程度對子女「家庭自我概念」具有 顯著影響;背景變項對子女學校自我概念未具有顯著影響。 關鍵字:共親職、自我概念、新移民 iii.

(4) The Co-parenting Perceived by Children on Their Self-concept―Comparison Between the New Immigrant Families and the Native Families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explore the influences of the co-parenting perceived by children on their self-concept and makes comparison between the new immigrant families and the native families. In this study, 693 quantitative data was collected from elementary upper students in New Taipei City and Taipei City. Among them,318 are from natural born students, 120 from new immigrant children with their mother from Mainland China and 105 are from those whose mothers are from Southeast Asia. The research instrument used is including "Self-Concept Scale" by the author and "the Parenting Alliance Inventory" (PAI). Data from the questionnaires are analyzed by independent-samples , T test , one-way analysis of variance , and canonical correlation analysis ,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leading to what follows: 1. Analysis of the co-parenting perceived by children (1) Participants reported that they felt both parents support the coparenting system, less reported to recognize the “counter coparenting”. (2)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coparenting, were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country, grade , mother’s education . 2.Analysis of self-concept (1) Children have high self-concept. (2) The mental self-concept of Minland Cina pupils was higher than native and iv.

(5) Southeast;The school self-concept of native pupils was higher than Minland Cina and Southeast. (3)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school self-concept, were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gender; physical self-concept, were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mother’s education;family self-concept, were significantly related to father’s education. 3.Correlation among children’s perception of co-parenting and children’s self-concept. (1) The higher children perceive parents support the coparenting, the higher is their self-concept. (2) The higher children perceive parents counter coparenting , the lower are family self-concept, school self-concept,whole self-concept . 4.Conutry and father’s education can explain physical self-concept;father’s education can explain mental self-concept.. Key word: Co-parenting、Self-concept、New Immigrant. v.

(6) 目錄 摘要............................................................................................................................... iii 表次............................................................................................................................. viii 圖次............................................................................................................................... x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新移民家庭探討 .................................................................................... 9 第二節 共親職的探討 ...................................................................................... 13 第三節 自我概念的探討 .................................................................................. 23 第四節 父母共親職對子女自我概念之影響 .................................................. 32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37.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7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38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3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41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方法 .................................................................................. 51 第四章. 研究結果.................................................................................................. 53. 第一節 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與自我概念之現況............ 53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 61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差異情形........ 71 第四節 第五章. 影響子女自我概念之因素.................................................................. 87 研究結論與建議...................................................................................... 97. 第一節 結論........................................................................................................ 97 第二節 研究建議與限制.................................................................................. 102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106 二、英文部分.................................................................................................... 111 附錄一. 學生基本資料與自我概念量表初稿........................................................ 114. 附錄二. 自我概念量表專家效度名單.................................................................... 115 vi.

(7) 附錄三. 學生基本資料與自我概念專家效度內容整理........................................ 117. 附錄四. 自我概念正式量表.................................................................................... 123. 附錄五. 知覺父母共親職量表專家效度名單........................................................ 126. 附錄六. 知覺父母共親職量表專家效度內容整理................................................ 127. 附錄七. 知覺父母共親職正式量表........................................................................ 131. vii.

(8) 表次 表 2- 1 台灣地區外籍配偶人數 ................................................................. 10 表 2- 2 台灣地區新移民子女按區域別人數 ............................................. 11 表 2- 3 台灣地區新移民子女按縣市別人數 ............................................. 11. 表 3- 1 正式施測樣本分布及其回收,有效情形一覽表 ......................... 39 表 3- 2 自我概念分類 ................................................................................. 42 表 3- 3 自我概念量表編製參考之問卷 ..................................................... 43 表 3- 4 自我概念量表各題依據與來源 ..................................................... 44 表 3- 5 自我概念量表信度值 ..................................................................... 45 表 3- 6 知覺父母共親職量表信度值 ......................................................... 47 表 3- 7 改良版新職業社經地位量表 ......................................................... 49. 表 4- 1 樣本背景資料情形 ......................................................................... 55 表 4- 2 不同母親原屬國籍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現況 ......................... 57 表 4- 3 不同母親原屬國籍子女自我概念之現況 ..................................... 60 表 4- 4 不同母親原屬國籍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情形 ......................... 61 表 4- 5 不同母親原屬國籍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情形 ................. 61 表 4- 6 不同性別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情形 ..... 62 表 4- 7 不同性別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情形 .............................................................................................................. 63 表 4- 8 不同年級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情形 ..... 64 表 4- 9 不同年級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情形 .............................................................................................................. 64 表 4- 10 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viii.

(9) 情形...................................................................................................... 66 表 4- 11 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差異情形.............................................................................................. 67 表 4- 12 不同母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情形...................................................................................................... 68 表 4- 13 不同母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差異情形.............................................................................................. 69 表 4- 14 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情形...................................................................................................... 68 表 4- 15 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差異情形.............................................................................................. 69 表 4- 16 不同母親原屬國籍子女自我概念之情形 ................................... 72 表 4- 17 不同母親原屬國籍子女自我概念之差異情形 ........................... 72 表 4- 18 不同性別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情形 ................... 73 表 4- 19 不同性別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差異情形 ........... 74 表 4- 20 不同年級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情形 ................... 76 表 4- 21 不同年級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差異情形 ........... 77 表 4- 22 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情形 ... 79 表 4- 23 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差異情 形.......................................................................................................... 78 表 4- 24 不同母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的自我概念情形82 表 4- 25 不同母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差異情 形.......................................................................................................... 83 表 4- 26 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的自我概念情形85 表 4- 27 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差異情 ix.

(10) 形.......................................................................................................... 86 表 4- 28 知覺父母共親職與子女自我概念之相關情形 ........................... 87 表 4- 29 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共親職與子女自我概念之相關分析 ....... 89 表 4- 30 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共親職對子女自我概念階層迴歸分析之摘 要表...................................................................................................... 96 表 5-1 本研究之假設考驗結果摘要表………………………………………………….95. x.

(11) 圖次. 圖 2-1 共親職組成要素模式 ..................................................................................... 16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37. xi.

(12)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壹、 新移民女性與其子女人數日漸上升,改變就學人口結構 近十年來因跨國婚姻與文化交流的成熟,再加上越來越多的婚姻仲介,使得 來臺結婚的新移民人口日漸增多。根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資料,我國民 國一百年全年結婚對數為 165,327 人,其中外籍配偶(包含大陸配偶籍)總人數為 21,516 人,佔總結婚人口數之比例為 13.0%(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2) ,相 當於平均每七對新婚夫妻,就有一對是本地家庭與外籍(包含大陸配偶籍)聯姻 夫妻;此現象不僅對社會文化產生了衝擊,也使我國就學人口結構的比例上產生 了改變。 根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顯示,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階段的學生數是與日俱 增,民國九十七年,就讀國中小的學生數共有 262,9415 人,而新移民子女計有 129,917 人,占國中小人數 4.94%;至民國一百學年度時,就讀國中小的學生數計 有 233,0224 人,其中新移民子女增為 192,224 人,占國中小學生總人數的 8.25% (教育部統計處,2012) ,由此可見,新移民子女人數成長之快速。然而,由於新 移民子女人數的增加,臺灣人口在結構上已產生了質的變化,此變化不僅影響我 國未來人口素質,亦影響我國在教育上的發展。雖然新移民子女減緩了我國少子 化的現象,但這些新移民子女可能因語言、家庭背景或社經地位等因素,衍生出 許多生活適應的挑戰,尤其是教育問題最受學術界與社會所重視。然而,相較於 教育問題倍受關注的程度,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發展的相關議題就被忽視了許 多。 另一方面,國內外學者對於生長在跨文化家庭的子女提出了不同的觀點,認 為跨文化的環境對子女來說有其優勢與挑戰。許文盈(2011)提及對於從小就有. 1.

(13) 機會接觸兩種語言環境的新移民子女而言,他們從小就認識與接納不同文化;對 人與人之間的差異也往往更能包容,甚至比其他人有著更多元的可能。國內學者 高淑清(2005)亦曾提及新移民家庭子女的優勢有三,分別是多管道語言學習、 種族優生學的實現及跨文化的成長學習。但另一方面,國外學者 Brofenbrenner (1986)指出來自兩個不同文化結合婚姻家庭的子女,他們可能承受比單一文化 婚姻結合家庭的子女有更多壓力,較不容易建立其自我認知,加上同儕的排斥, 讓他們較容易發生適應困難的問題,同時他們的自尊心也會比較低。郭添財、陳 星貝(2006)指出,新臺灣之子夾雜在兩種原生文化中,加上處於不穩定的弱勢 家庭,極可能會影響其自我認同,產生自卑感及自我封閉的心態,影響他們的學 習經驗。蔡翠玲(2007)亦指出在其教學工作十四年中,所接觸到的新移民子女, 某些部分學生有自我概念低落、學習適應困難、同儕互動關係不良或行為適應欠 佳等情形。多面向的生活適應問題,不單帶給家長教養方面的困擾,也帶給老師 教學上的困境。由上述可見,究竟新移民子女之自我概念為何確實有探討之必要。 貳、 正向自我概念發展對國小學生整體發展有正面的影響 自我概念是一種自我意象(self image),是行動的參考架構,更是瞭解個人的 重要線索(郭為藩,1996)。早在兒童步入青少年的這段時期,身心發展主要著重於 自主與表現個性,一方面欲掙脫成人社會對其個人的約束,另一方面又想展示自 己的特色,以追求自我認定,此時青少年會主觀的認定、主動的納入自己的精神 層面,而形成自己的人格。他更進一步指出自我概念是一種自我意象(image), 是行動的參考架構,更是瞭解個人的重要線索。 自我概念不健康的人通常會被他人排斥,因此是否能接納他人以及被他人接 納,與自我概念的建構息息相關。若無法順利達成以上的情形,其可能會造成青 少年發展的阻礙或危機,使青少年無法順利與他人建立友誼關係(Rice & Dolgin, 2002)。 另外,在自我概念與個人學業成就兩者的關係上,王美華(2008)指出新臺 2.

(14) 灣之子的學業自我概念對於學業成績是有預測性的,而學習動機與學業成就間亦 有正相關存在。因此提出,對於新台灣之子自我概念與學習動機的提升,不僅依 賴學校給予的鼓勵,還需要再加上父母親家庭教育的配合。若是父母親可以多給 予鼓勵,增加他們在各方面的學習動機,才不會因為一時的挫敗降低其自我概念。 再者, 沈如瑩(2003)表示自我概念的建構也會影響自我評價的形成,也就 是自尊。換句話說,國中小學生對自己的整體評價具愈多正向看法時,同時也傾 向對自己擁有較佳的整體自我概念。而 Diane、Sally 及 Ruth 等學者(1981/2001) 認為青春期約持續十年之久,從 11、12 歲左右開始一直到 18、19 歲。而張春興 (1984)則提到,以目前社會變遷的快速而言,學童青春期已提前到國小五、六 年級。Estrada(1996)指出對自己有較正面感受的青少年,更容易提升其友誼關 係(引自 Way & Pahl, 2001) 。Roger(1951)亦認為青少年時期是個人自我概念發 展的重要時期,此時期青少年對自主性的要求逐漸增加,其自我概念亦漸漸因生 活經驗的擴展而改變。因此,青少年時期是影響個人自我概念發展最大的一個時 期(沈如瑩,2003) 。洪秀梅(2007)也同樣提出自我概念較好的高年級學童,擁 有較佳的人際關係。 除此之外,自我概念也會影響學童情緒能力的發展。陳彤羚(2007)以國小 高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指出自我概念愈積極正向的學童,其情緒能力發展愈佳。 另外,就早期發展為後期發展的基礎來看,兒童時期具有積極的自我概念, 將有利於青春期心理我的成長。Dusek 與 Danko(1994)指出:青少年時期,個體 在身體、外貌改變及扮演新角色,開始重新評價自我,因之自我了解和重新評估 成為青少年時期重要的發展目標。 綜合以上,我們可以知道發展正向的自我概念是相當重要的事,擁有良好自 我概念的人,對自己的接納度及評價會較高、人際關係較好、學業成就較佳,且 對於情緒能力的發展也會有正向的影響,因此,探討學童自我概念發展之情形, 顯然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3.

(15) 參、 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發展之困境 當新移民子女進入國小校園後,從學習、人際活動中,感受自己的語言、發 音與一般兒童不盡相同;母親的長相、國籍也與其他同學的母親不一樣;更嚴重 的是,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對新移民女性的刻板印象,也透傳播媒體或家庭錯誤 觀念而誤導國小學童產生族群歧視的行為或語言。國外學者Schmidt(2006)指出, 相較於本地生,新移民之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比本地生多了必須面對與處理父母不 同文化與種族的認同與衝突之議題。也就是說,這些外籍配偶子女的自我概念為 何?與本地生是否有差異?此外,吳碧娥(2006)研究中也提出,關於「孩子對 家長國籍的看法」 ,有部分學生會出現言語或態度的歧視現象;這些都可能使新移 民子女產生自卑感,而形成對自我概念的負面看法。此外,劉雅純(2009)認為 新移民子女的自我概念也會因為母親受環境壓迫與歧視的壓力、經濟的弱勢、在 校人際互動的困難以及語言無法溝通等等因素而造成負面的影響。胡蘭沁(2012) 亦整理出國內研究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間的自我概念差異的相關文獻,發現其 研究結果皆不盡相同,由此可知此議題仍有被探討的必要性。 綜合以上敘述,探討新移民子女進入國小後,透過學習活動與同儕互動,感 受到自己的語言、長相以及家庭背景等與一般生有較多差異,或了解到母親的國 籍與其他同儕母親不同時,其自我概念是否會與一般生有差異?或在與一般家庭 相較,新移民家庭可能擁有的家庭教育資源較為不足、社經地位較為低落等等條 件,是否影響新移民子女產生較大的自卑感,進而在自我概念上產生負面看法? 其為非常重要的議題,也是本研究的重要研究動機。 肆、 父母對於子女自我概念的重要性 影響自我概念發展的因素很多,黃德祥(1994)認為父母教養方式、家庭社 經地位、個人生理的成熟度、心理的認知發展程度、學校因素及社會文化皆是影 響自我概念發展的因素。李麗珠(2003)指出影響自我概念因素大致可分為三類: 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及學校因素。其中家庭因素包含社經地位、父母管教態度、 4.

(16) 居住地區等。此外,李雅芳(2005)指出孩童會因為認同父母而建立與其相近之 自價值體系。 另外,研究指出家庭和學校是孩子社會化的兩個重要因素,家庭成員、同學、 老師和同儕是孩子和青少年社會化的重要他人,也就是說,孩子的自我概念受家 庭和學校經驗很大的影響(Lau,Siu,&Hhik,1988)。 然而,研究者檢視過去的研究,雖有許多學者討論父母的教養行為對子女各 方面的影響,但隨著家庭結構的改變、社會的變遷等因素,Belsky 等人亦開始加 入家庭系統的概念,進行共親職的研究。其所探討的共親職是夫妻對於彼此親職 教養所表現的支持或抵制行為。共親職的情境可以是顯性(overt)的,包含父、 母及孩子三人,也可以是隱性的(covert),並不需要雙親皆在孩子面前(引自陳 富美、利翠珊,2004) 。目前國外相關研究大多關注於夫妻在共親職過程中的互動 如何影響孩子的情緒發展、福祉、學業與社會適應能力,對於自我概念發展之相 關研究數量仍不多。另一方面,綜觀目前國內文獻,少有學者以「共親職」的角度 來探討其對子女的影響。尤其在新移民家庭中,共親職對其子女的影響究竟如何? 正是本研究所關注的重要主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據研究動機所述,本研究欲了解新移民子女家庭與本地家庭子女家庭,其 父母共親職對其自我概念之影響,並比較不同國籍間之差異。其具體的研究目的 如下: 一、了解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與其知覺父母親共親職之現況。 二、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 三、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差異。 四、探究影響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因素。. 5.

(17) 貳、待答問題 一、新移民子女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之現況為何? 二、分析不同背景變項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是否有顯著差異? (一)不同母親原屬國籍之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為何? (二)不同性別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為 何? (三)不同年級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差異為 何? (四)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差異為何? (五)不同母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差異為何? (六)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知覺父母共親職之 差異為何? 三、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是否有顯著差異? (一)不同母親原屬國籍的子女,其自我概念的差異為何? (二)不同性別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其自我概念的差異為何? (三)不同年級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其自我概念的差異為何? (四)不同家庭社經地位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其自我概念之差異 為何? (五)不同母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其自我概念之差異 為何? (六)不同父親教育程度之新移民與本地家庭子女,其自我概念之差異 為何? 四、不同背景變項與知覺父母共親職是否對子女自我概念具有顯著影響力? 6.

(18)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使研究範圍更加明確,並方便有關變項的分析與探討,茲將本研究所 涉及的名詞及操作性定義界定如下: 壹、. 新移民女性 本研究所稱的「新移民女性」係指和臺灣男性有正式婚姻關係,在臺灣享有. 合法居留權之外籍女性配偶。婦女新知基金會於 2003 年舉辦「別再叫我『外籍新 娘』新移民女性徵文活動」 ,票選結果顯示外籍配偶最想被稱呼的名稱為「新移民 女性」。本研究者新移民女性指原生國籍為東南亞籍及中國大陸籍之婚姻移民婦 女。 貳、. 新移民子女 指中國大陸、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緬甸、柬埔寨等國,透過各種通. 婚管道而進入台灣地區的女子,其與本國男子婚生之子女,其年齡為國小高年級 學童。 參、. 家庭社經地位 社經地位是結合受教育的時間、聲望、職業技能及收入的指標(Berk , 2000)。. 家庭社經地位係指個人家庭背景中的社會經濟地位。本研究指得家庭社經地位是 黃毅志(2008)於「台灣職業聲望與社會經濟地位量表」中所做的五等社經地位分 類,等第越高代表社經地位越佳。 肆、. 共親職 共親職(coparenting)是丈夫與妻子在他們的親職角色上成為夥伴的關係。. 本研究所指共親職,是修訂陳佳汎(2005)翻譯自 Stright 以及 Bales(2003)的「 共親職量表」之得分,該量表係測量原生家庭父母親合作和抵制的共親職行為,含 括六題「合作」與六題「抵制」的共親職行為,採四點量表計分(1=從不,4=總是)。 在「合作」向度中,得分越高表示父母彼此關係越正向;在「抵制」向度中,得分越 7.

(19) 高則表示父母關係越負向。 伍、. 自我概念 張春興(2007)之「張氏心理學辭典」指出自我概念係指個人對自己多方面. 知識的統合,其中包括個人對自己性格、能力、興趣、慾望的瞭解,以及個人與 別人和環境的關係、個人對處理事物的經驗和生活目標的認識與評價等。本研究 之自我概念係指受試者於研究者自編的「自我概念量表」之得分。該量表含生理 自我概念、心理自我概念、家庭自我概念以及學校自我概念,共四個分量表。受 試者得分愈高者,表示自我概念愈好;反之,得分愈低者,表示自我概念愈差。. 8.

(2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新移民家庭探討. 壹、新移民女性之現況 2003 年婦女新知基金會所舉辦「『請叫我…』讓新移民女性說自己徵文活 動」 ,由來自大陸與東南亞的外籍配偶們,票選他們最喜歡的名稱,票選結果以「新 移民女性」為最高票(夏曉鵑,2005) ;以「新移民女性」一詞代替以往的「外籍 新娘」等名稱;而「新移民子女」指的便是由這群「新移民女性」所生的第二代 子女,而本研究所稱之「新移民子女」乃依此所定義。 在全球化資本主義浪潮下,1980年代以後,嫁入台灣的新移民女性愈來愈多, 來自東南亞大量的婚姻移民,正逐漸改寫著台灣人口組成的樣貌。根據內政部戶 政司統計資料,截至101年6底之臺灣地區外籍配偶人數為152,313人,較97年6月的 138,330人,多了13,983人(詳表2-1);以國籍來分,越南占44.74%最多,其次依 序為泰國占13.53%,印尼占10.23%。此外,外籍配偶在國籍方面的排名也略有變 化。依據95年6月的數據,外籍配偶國籍的排名為越南占62.46%最多,其次依序為 印尼占10.85%,泰國占10.14%,菲律賓占4.10%,但近年來因外籍配偶有逐漸減 少且均勻化,至101年6月底雖仍以越南籍最多,但其所占已減了14.5個百分點,其 次泰國籍則增2.8個百分點、印尼籍亦減了0.57個百分點。. 9.

(21) 表 2- 1 台灣地區外籍配偶人數 年度. 累計外籍配偶人數. 101/06 100/06. 152,313 147,845. 99/06 98/06 97/06. 145,315 141,532 138,330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 由數據統計可知,外籍配偶人數每年仍有增加的趨勢,且在國籍方面也逐漸 的發生轉變,是值得注意的現象。 貳、 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分布現況 根據教育部統計,100 學年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學生人數逾 19 萬 2 千人, 較 99 學年成長 8.6%。如與 93 學年比較,8 年來國中、小學生數自 284 萬人降為 233 萬 2 千人,新移民子女學生數卻由 4 萬 6 千人成長至 19 萬 2 千人,遽增 14 萬 6 千人,占國中小學生數之比率亦由 1.6%快速增加至 8.3%;另 100 學年度國小一 年級新生人數為 20,8843 人,其中國小新移民子女一年級新生數近 2 萬 5 千人,平 均約每 7 位國小新生即有 1 人。以下就區域別、縣市別分析新移民子女的人數現 況(教育部統計處,2012): 一、按區域別分析:國中小新移民女性子女仍以北部 8 萬 2,187 人為最多,占 42.76 %;以下依序為中部地區 5 萬 3,361 人,占 27.76%;南部地區 5 萬 1,578 人,占 26.83%;東部地區 3,825 人,佔 1.99%;金馬地區 1,273 人,佔 0.66%。 (詳表 2-2). 10.

(22) 表 2- 2 台灣地區新移民子女按區域別人數 縣市別. 國中小人數. 佔新移民子女數百分比. 北部地區. 82,187. 42.76. 中部地區. 53,361. 27.76. 南部地區. 51,578. 26.83. 東部地區. 3825. 1.99. 金馬地區. 1273. 0.66. 資料來源:教育部100學年度新移民子女就學國中小人數分布概況統計. 二、按縣市別分析:以縣市觀察100學年國小新移民子女分布情形,經排序結果顯 示,依序集中於新北市32,410人、桃園縣21,521人、高雄市19,725人、臺中市19,396 人、臺南市12,952人、彰化縣12,258人等6個行政區。另外,因本研究有使用臺北 市之新移民子女作為研究對象,故將臺北市人數亦同時列出,臺北市9,970人,以 上累計人數為12,8232人(詳表2-3)。. 表 2- 3 台灣地區新移民子女按縣市別人數 縣市別 人數 新北市 32,410 桃園縣 21,521 高雄市 19,725 臺中市 19,396 臺南市 12,952 彰化縣 12,258 臺北市 9,970 總計 12,8232 資料來源:教育部100學年度新移民子女就學國中小人數分布概況統計. 11.

(23) 參、新移民女性相關研究與其面臨的挑戰 根據黃玉幸、李明堂(2008)分析民國 87 年至民國 97 年之臺灣東南亞外籍 配偶研究趨勢,其結果指出針對外籍配偶的相關研究主要以生活適應與社會網路 議題為主;而對於外籍配偶子女研究議題則主要以學習方面最多,其次包含學校 與生活適應等。 另外,在提到新移民女性本身所遭遇的問題,蘇雅雯(2007)指出新移民女 性進入台灣,多半是以經濟動機為主,藉由跨國婚姻外嫁台灣,以改善原居住地 家中經濟困苦的問題。新移民女性進入台灣後,因為語言文化、生活習慣、風俗 民情及環境適應問題,她們皆面臨跨文化適應的衝擊,諸如飲食習慣、價值觀念、 親屬關係適應、生活適應、情緒困擾、人際互動及家人溝通等適應問題。這些跨 國婚姻的家庭,多數在婚後第一、二年便有下一代,而跨國聯姻的本國男子其教 育程度都不高,外籍配偶本身的學歷更無法期待,即使學歷高的也不會中文,加 上外籍配偶對於異國生活環境的不適應,往往造成這些跨國婚姻產下的孩子於就 學階段中,在學業表現及生活適應可能出現一些教育上的問題。跨國婚姻家庭在 種族、教育、社經地位等弱勢下,造成其社會地位被邊緣化,較常產生的問題, 主要有七類:1. 生活適應問題 2. 經濟、教育、文化的弱勢族群 3. 婚姻暴力問題 4. 子女教養問題 5. 新台灣之子學習問題 6. 新移民就業權益問題 7. 社會歧視問 題。 然而,新移民女性除了須克服自己本身的挑戰外,王宏仁(2001)的研究發 現,越南籍的移民女性來台後生第一胎的時間約為 16 個月,而臺灣一般女性約於 婚後 30 個月生第一胎。亦就是說,越南移民女性生第一胎的時程早了臺灣一般女 性將近一倍。而這種結婚後很快的懷孕生子的現象並不限於越南籍的移民女性, 因為,臺灣男性決定和東南亞籍女性結婚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是傳宗接代(王宏仁, 2001;夏曉鵑,2002;陳美惠,2002) 。然而,在這種尚未完全適應以及充分準備 的狀況下就成為人母的情況,以及對於親職角色之擔任尚未有清楚的認知,就得 12.

(24) 擔負起教養兒女的重責大任,使得這些新移民女性承受許多教養子女的壓力(引 自王貞云、黃欣蕙、何淑菁,2012)。而這些新移民女性倘若無法獲得充分的教 育資源以及親職概念的輔導,再加上其本身語言與文化的隔閡問題難以解決,就 容易讓自己的子女在後天的學習成就以及教育水準的發展上受到限制。 因此,王貞云、黃欣蕙、何淑菁(2012)在整理許多相關文獻後,歸納出新 移民家庭所面臨的子女教養問題,大致有五類:1.社會壓力與社會資源的缺乏;2. 語言的隔閡 3. 家庭經濟的限制;4.夫妻教養態度的衝突 5. 缺乏親族支持。 由上述可知,新住民女性在教養子女時確實常會面臨夫妻教養態度的衝突, 再加上本身的語文隔閡、程度及社經地位低落等因素,使得其子女在語言學習上 較為弱勢,因而造成新住民子女有較低的自我概念(周美慧,2006;林憶芝,2009)。 然而,過去對於新移民女性與其配偶間的相關研究並不多,尤其能以大樣本 的進行調查新移民女性與其配偶間的相處情形者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研究及試 圖探討新移民女性與配偶間的共親職情況,期望透過本研究能發現更多新移民女 性與配偶雙方在教養子女上的困難,進而提出解決的方法。 綜合以上敘述,本研究欲探討夫妻共親職與其子女自我概念兩者的相關性, 期透過本研究提升新移民女性教養子女的能力以及新住民子女的自我概念。. 第二節. 共親職的探討. 壹、共親職的意涵 「親職」(parenting)意指父母親所扮演的角色與與其行為的表現,包 括許多情感、感受結合而成的經驗(邱書璇譯,1995)。而開始有「共親職」一詞 是源於心理分析與臨床學者對「親職聯盟」(parenting alliance)的界定。Cohen 和 Weissman 將親職聯盟定義為「一位父親或母親承認、尊重、重視另一半的親職角 色與職責的能力」,意謂當夫妻面臨許多親職挫折時,可賴以相互支持的關係(引 13.

(25) 自許學政,2004)。而國內以此概念研究家庭議題時,較常使用「共親職」(朱俞 蓉,2008;呂翠夏,2002a;卓文婷,2007;林惠雅,2007;許學政,2004;陳 富美、利翠珊,2002;葉光輝,2000;魏嘉眉,2011)、「協同親職」(呂翠夏, 2002c) 、「共同育兒」(陳若琳,2003) 、「親職角色支持」(周炳言,2009)或「教 養聯盟」(江秀晏,2007;林惠雅,2010) ,其中又以「共親職」一詞為最多學者使 用。 過去在研究有關親職教養的議題,常著重在初期婚姻關係的動態次系統, 或者親子間的次系統,但已經有證據指出概念上的共親職是與婚姻關係和親子關 係有區別的(McHale,1997)。因此在國外學者 Belsky 和 McHale 加入家庭系統 的概念後,開始了以父母為對象的共親職研究,進而探討夫妻對於彼此親職教養 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是支持或抵制(陳富美、利翠珊,2004),此亦引發許多學者 陸續進行父母共親職的研究。 共親職,一般可以從廣義及狹義兩方面來做解釋。從廣義而言,共親職指 至少兩個以上的個體彼此協議或是社會期望他們對一個特定孩子的福祉負起共 同責任(許學政,2005)依此定義,共親職關係則不論其是否具有婚姻關係,或 此孩子是否為其所生。因而可能是未婚媽媽與其母親或是一般母親與褓姆(郭育 祺,2004)的共親職關係,甚至對某些一起養育孩子的文化或團體。由此可見, 從廣義來定義共親職,其範圍涵蓋非常的廣,但本研究欲研究的對象是父母親在 親職方面皆不缺席的情況,因此廣義定義不適用於本研究。 狹義而言,國外學者 McHale 指出「共親職」是夫妻雙方在養育孩子上彼此互 相支持的程度。家庭系統和心理分析的學者亦定義「共親職聯盟」,指的是夫妻在 養育自己孩子時,雙方是互相合作關係或敵對關係。 (引自 Belsky, Crnic, & Gable, 1994) 。Abiden&Brunner(1995)則認為共親職是指夫妻在教養子女的承諾與合 作的程度。而國內學者呂翠夏(2002a)認為「共親職」是雙親在養育子女時互相 的投注與參與,它聯繫著夫妻雙方為人父母的關係。依上述共親職之狹義定義, 14.

(26) 可以發現狹義共親職強調夫妻雙方在「共同」養育子女時,雙方的關係是彼此合作 的程度。此定義符合本研究欲測量的概念,因此本研究欲從狹義角度來定義共親 職。 在目前許多共親職的相關研究中,不若以往只將親職角色視為單獨的雙向 關係,而是加入了家庭系統理論的概念來詮釋三人的關係與影響,父母親以及子 女三方的關係是複雜且緊密。例如 McHale(1997)研究家庭中公開或隱蔽的共 親職行為,將共親職分為完善(Family Integrity)、譴責(Reprimand)、抑制 (Disparagement)以及衝突(Conflict)四大向度,以了解父母的親職行為是相互 促進或是破壞,並探討父母的行為思考是正向或負向的影響孩子的家庭觀念。 由上述各學者的定義,可以發現共親職的研究趨勢,已從單獨的夫妻關係, 漸漸加入親子關係的概念。期望藉由這兩個概念的整合,能釐清更多家庭中的關 係,以及夫妻互動對孩子的影響。然而國內有關共親職的研究仍較缺乏,對於共 親職影響孩子發展之相關研究就更少之又少了。因此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即是探討 家庭中父母的共親職等家庭變項對其子女自我概念的影響。 從內涵來看共親職,Cohen 和 Weissman 建議發展親職聯盟的要素,包括: 1.每位父(母)親均需投注心力在孩子身上。 2.每位父(母)親均須看重對方在孩子成長上的重要性 3.每位父(母)親均須尊重對方的判斷 4.無論父母之間個人的關係品質如何,雙方須建立溝通的管道以及持續滿足 孩子需要的聯盟機制等四要素(引自呂翠夏,2002a)。 Feinberg(2003)提出共親職包含四個要素,四個要素間有重疊也有區隔,且 這四個要素的連結程度在不同的家庭中也是有變化性的。舉例來說,有些父母不 同意對方的教養價值觀,但卻可以有其他相互支持的方式,例如在協商後找一個 彼此皆能滿意的責任分配或解決衝突的方法,如此孩子就可以不必暴露於充滿敵 意的環境。但其他父母在教養價值觀的分歧下,也許就會發展出另一個有害關係 15.

(27) 的模式。綜合這四個要素構成一個「共親職組成要素模式」,如圖 2-1。. 圖 2-1 共親職組成要素模式 資料來源:Feinberg(2003). 1.教養協議(Childrearing Agreement) 指父母對於子女教養的各種相關議題之同意程度,包括道德價值觀、行為的期 待和規範、子女情感需求、教育的標準與優先權、安全感和同儕關係。 2.家務分工(Division of Labor) 指日常例行的家務工作和養育子女的責任分配,包含有關子女財政、法律或醫 療的議題。 3.支持/抵制(Support/Undermining) 支持意指肯定配偶身為父母的能力、知識以及尊重對方的貢獻,且贊成配偶在 教養的決定和權威性。抵制指批評、輕視和責備配偶的教養。. 16.

(28) 4. 參與家庭管理(Division of Labor) 家庭互動管理是個執行父母責任的重要系統,其包含三方面: (1)指父母有責任管控自己的行為且和配偶溝通。 (2)指父母基於他們的關係所產生的行為、態度與家中成員一致或衝突。 (3)指父母在沒有公開的衝突或其他問題的作用下,能在不同程度上維持整個家庭 的互動,以平衡的方式進行貢獻。 由上面的論述看來,可以發現一個「有效能的共親職」應有助於促進彼此親 職責任並支持另一半的權威,且能傳達一種互相尊重與信任的氛圍(Margolin et al., 2001)。 此外,有的學者從歷程觀點或情境事件來解釋共親職。Katz 與 Gottman(1996) 指出,共親職的歷程包含了雙親如何在子女面前相互互動,以及支持對方做為父 母角色的過程。而 Belsky、Putnam 與 Crnic(1996)認為共親職必須滿足兩項指 標:1.父母親其中一人必須表現出親職行為;2.此事件須包含父母及其子女三者同 時在場。接著,在滿足上述兩項指標後,再將共親職的事件分為支持的、非支持 的以及混合的三類。 然而有的學者則認為共親職的情境事件並不一定要同時包含父母及子女三者。 McHale(1997)指出,即使只是父親或母親單一與孩子的互動情境,只要父親或 母親單一的教養行為,涉及到支持或反對不在場配偶,都可以看成是隱性的(covert) 共親職情境,雙親都在場的情境是顯性的(overt),兩種共親職情境應有所區隔 (Margolin et al.,2001;McHale,1997)。意謂無論父親或母親,只要單一方向子女 談論到配偶的教養方式或是在子女面前批評其教養行為,皆可視為一種共親職的 情境。 整理以上眾多學者對於共親職的定義以及內涵論述,可以發現,即使學者們對 於共親職的看法不完全一致,但其皆同意共親職是指夫與妻在教養子女的承諾與 合作的程度(Abidin & Brunner,1995)。 17.

(29) 貳、共親職的類型 不同面向的共親職行為,有不同的意涵,對子女及婚姻關係的影響力也可能 不同(引自陳富美、利翠珊,2004) 。目前國內對於共親職尚未有一個公認的分類方 法,但已有學者嘗試對共親職的組型進行分類。葉光輝(2000)以父母在共親職 的「同心」、「協力」及「對孩子教養涉入情形」三向度為根據,建構出四種共親職組 型,分別為「共識合作」、「共識極化」、「歧異極化」及「歧異競爭」四種類型。 呂翠夏(2002a)採取 Belsky 等人(1995)發展的行為分類法,以臺南地區 32 個 3 至 6 歲幼兒的雙親家庭為對象,分析出共親職的行為包含支持與不支持兩大 類。陳富美與利翠珊(2004)亦以台灣北部家有 3 至 6 歲幼兒,未曾離婚或分居 的夫妻作為研究對象,欲探討夫妻在親職分工與共親職行為間的相互影響,從因 素分析中亦建立出共親職的四種類型,分別為主動支持、被動支持、積極抵制及 消極抵制。 而國外雖然較早開始對共親職進行研究,累積的共親職研究文獻數量較多,但 對於共親職的分類仍有很大的歧異。Fivaz-Depeursinge 等人以 Lausanne 的三位體 (triadic play paradigm)扮演典範實際觀察,使用包括相互間的注意力、眼神、姿 態、情感表達等指標,評定同一家庭內,包括父子(女)互動時母親在旁、母子 (女)互動時父親在旁、父母共同對孩子互動,以及孩子對父母互動等四種互動 組合關係後,區分出合作的(cooperative) 、一般的(moderate) 、共謀的(collusive) 及病症的(disordered)等四種共親職聯盟型態(引自葉光輝,2000)。 McHale(1997)則除了測量雙親及孩子皆在場的情境外,進一步將親子獨處的 狀況(private),亦即配偶一方不在場,只有父或母單方與孩子互動的情境,也納 入共親職的測量。McHale 歸納出四種類型,第一種是促進家庭完整感(family integrity),如對配偶或孩子有親密動作,第二種是貶抑(disparagement),如在孩 子面前說配偶的壞話,第三種為衝突(conflict) ,如在孩子面前與配偶爭吵,第四 種則指在配偶教養執行上的支持或抵制(reprimand)。 18.

(30) 參、共親職的測量 整理國內外對於共親職的研究所使用的測量方式,大約可分為三種,包括 自陳量表(陳富美、利翠珊,2004;Abidin &Brunner,1995;McHale,1997; Stright&Bales,2003)、自然觀察法(呂翠夏,2002;Belsky et al.,1996; Katz&Gottman,1996;McHale,1997)以及實驗室觀察法(McHale,2000) 。茲分別 說明如下: 一、.自陳量表 目前國內外所使用的共親職夫妻自陳量表有三,一是 Stright&Bales(2003) 的「共親職量表」;二是 Abidin &Brunner(1995)發展的「親職聯盟量表」(Parent ing Al l iance Inventory,PAI) ;三是陳富美&利翠珊(2004)發展的「共親職品質量表」; 四是 McHale(1997)自行開發的「父母親自陳量表」。 (一)共親職量表 Stright 和 Bales(2003) ,參照 Belsky 等人以及 Gable 等人之共親職編碼系統, 發展出兩個向度、各六個題項之共親職量表,分為支持型態的親職,含共同的親 職行動或父母雙方回應孩子的方式相同,或重複父母一方之親職行動或聲明,或 以言語或行動補充配合另一半的親職行為;抵制型態的共親職則為相互爭取孩子 注意、反駁另一半、批評另一半的親職行為,以及打斷另一半教養孩子親職行為。 (二)親職聯盟量表(Parent ing Al l iance Inventory,PAI) Abidin 與 Brunner(1995)將 Abidin(1988)最初發展的親職聯盟量表(PAI) 80 題修定為 20 題,沿用 Cohen 與 Weissman(1984)親職聯盟四要素而發展,目 的在測量父母親自己與配偶在教養子女上合作之程度。Abidin 與 Brunner(1995) 證實 PAI 具有很高的內部一致性(F=.97) ,且男性與女性的回答間並沒有顯著差 異。PAI 亦被證實與已知的婚姻滿意度、親職壓力與親職類型等量表有顯著相關。 此外,亦與教師評估學生正向適應與社會能力有顯著相關。受試者針對不同的敘 述選取其同意程度,加總 20 題的分數,得分愈高,表示其與配偶的共親職愈好, 19.

(31) 也就是受訪者認為從配偶所獲得的支持愈多之意。 (三)共親職品質量表 陳富美&利翠珊(2004)參考 Brody&Flor(1996)所採用 Ahrons 的共親職品 質量表(Quality of Coparenting Scale)的型態,並納入 McHale(1997) ,Belsky 以 及 Hsieh(1998) ,Belsky,Putnam 以及 Crnic(1996)及國內葉光輝(2000)等人所 提出的有關共親職的概念,編製而成適用於本土夫妻之測量。該測量共有 20 題, 由夫妻分別評量其與配偶的共親職行為,內容分為支持及抵制行為,在支持行為 部分,包括讚美、促進、主導、加強、重複述說、補充指示、回應要求、聲援、 附和及同盟;在抵制的部分,則包括相反回應、反對、爭辯、批評、雙重指示、 干擾打岔及干涉。未涉入的狀況,包括沉默隔離、沉默疏離的行為也涵蓋於測量 中。在研究者進行因素分析擇取出四個因素後,分別命名為主動支持、被動支持、 積極抵制、消極抵制。內部一致性係數分別為:.75,.84,.85,.70。 (四)共親職量表(Co- parent ing Scale) McHale(1997)發展的共親職量表(Co- parenting Scale),對育有相同年齡 子女的 102 位美國母親,回答 16 題有關自己在家中外顯或內隱的共親職行為,測 量四類行為的頻率,包括:家庭凝聚力(有助於凝聚雙親情感的行為) 、貶抑( 對 配偶教養孩子表達負面觀點)、衝突(在孩子面前爭執)、鞏固(教養孩子時強調配 偶所設立的規矩或共同的立場)。得出三個主要的共親職行為,包括有助於家庭凝 聚力的行為、共親職的衝突以及對配偶的限制、譴責的行為,內部一致性分別 達.88、.80 以及.75。 整理以上三種測量共親職之相關量表後發現,Stright&Bales(2003)之共親 職量表將父母共親職分為合作與抵制兩向度。Abidin 與 Brunner(1995)發展的「 親職聯盟量表」主要是測量父母親自己與配偶在教養子女上合作之程度。陳富美& 利翠珊(2004)「共親職量表」著重於夫妻之支持及抵制行為。而 McHale(1997) 發展的共親職量表則注重父母於家中外顯或內隱的共親職行為。而其中又以 20.

(32) Stright&Bales(2003)的「共親職量表」內題項所能測得的概念與本研究對「共親職」 的定義最為相符。因此,本研究將以陳佳汎(2005)翻譯修訂自 Stright 以及 Bales (2003)的「共親職量表」作為主要參考,將內容加以改編,以成為適合新移民女 性及本地家庭女性填答之共親職量表。 二、自然觀察法 Gable、Belsky 與 Crnic(1995)採用自然觀察法,觀察並擷取日常生活中父 母親與孩子三方互動的事件,進行編碼與分類,發現父母親的共親職大致包括支 持、不支持或混合型。支持的行為分共同行動、重複、互補、要求協助成功;不 支持的行為又分為要求協助不成功、情緒性不支持、就事論事不支持。 國內學者呂翠夏(2002)以 Petit and Bates 的方法,持續地以文字描述家庭所 發生的互動事件,並將其共親職的行為加以分類。(引自許學政,2005) 三、實驗室觀察法 McHale 等人(McHale,1997;McHale, Rao&Krasnow, 2000)使用自行開發的 父母親自陳量表與實驗室觀察兩種途徑,試圖了解協同親職的個別差異與類型。 從以上各種不同的共親職測量方式可以發現,共親職是個複雜的概念,不同 的測量方式可以得到不同的共親職面向。例如自陳量表測量的內容是夫妻對於配 偶扮演共同教養角色所知覺到的感受,不一定是研究者能觀察到的行動。而問卷 調查的方式則是讓夫妻檢視其互動後的心理認知層面,呈現受訪夫妻深思熟慮後 的結果。而自然觀察法與實驗觀察法可以得到許多細微且深入地的家庭互動訊息, 透由即刻的反應可以察覺潛意識的行為,此方式與自陳量表能深思後填答所得到 的信息不同。 肆、影響共親職的因素 國內外的研究發現,國籍、教育程度、社經地位等不同變項皆會影響共親職 的品質(Gable 等人,1995;Stright&Bales,2003;吳明玨,2005),且亦會進一步影 響到子女的發展狀況(吳明玨,2005) ,而兩者的相關性即是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 21.

(33) 以下僅列出本研究欲了解的影響共親職品質之相關因素: 一、.教育程度: 教育是一項重大的個人資源,可幫助父母有效能地一起教養子女,父母的教 育程度一致被認為與親職品質有關。教育可提供父母支持共親職的技巧,例如前 景(perspective-taking)技巧、對共親職與競爭的態度,以及成功教養子女的技巧。 然而,有研究檢視父母教育程度與共親職品質之間的關係,結果發現並無相關 (Gable et al.,1995)。Stright 和 Bales(2003)研究則發現,支持性的共親職與父母親的 教育程度呈正相關。 二、社經地位: 對於知覺父母共親職程度與社經地位的相關性,陳佳汎(2006)發現在合作向度 上,高社經及中社經學童知覺父母合作程度較低社經佳;而在抵制向度上,則未 有差異。有鑑於此對此進行研究的相關文獻並不多,因此將之列為本研究之研究 變項進行探討。 三、子女性別 對於知覺父母共親職程度與子女性別的相關性,陳佳汎(2006)發現子女性別不 同,其所知覺得父母共親職並沒有差異。研究者發現對此進行研究的相關文獻不 多,因此將之列為本研究之研究變項進行探討。 四、年級、國籍 對於知覺父母共親職程度與子女年級、國籍的相關性,目前並無相關研究。因 此本研究將之列為背景變項進行探討。 基於以上研究共親職與教育程度、社經地位、子女性別、子女年級、國籍的相 關性,學者的看法不一,且相關研究數量非常少,因此本研究將作進一步探討。 從以上國內外學者的研究結果可以看出夫妻間彼此的共親職品質對子女發展 的影響力不容小覷。因此本研究將探討子女發展受其母親共親職情形之影響程 度。 22.

(34) 第三節. 自我概念的探討. 艾瑞克森(Eric H. Erickson)提出人格發展論,認為人的一生從嬰兒期到成 年晚期間的八個不同發展階段皆有其不同的發展任務,而自我概念不僅是其中的 重要任務之一,亦是人格發展的重要核心概念。再者,自我概念亦能幫助我們了 解自己並控制、調節我們的行為(黃慧真譯,1998) ,在成長過程中是個不可或缺 的要素,尤其對於國小學童,影響層面更是廣泛,例如其自我概念發展與學習適 應有關,進而影響學習態度、學業成績、人際互動關係等。但許多研究亦已經指 出異族通婚家庭的子女需要面臨更多認同上的挑戰(引自陳毓文,2010) ,因此本 研究希望能了解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的現況為何,針對其困難,進而提出建議。 本節分別闡述自我概念的意義,而後就自我概念的內涵及理論作解釋,最後 整理與自我概念相關之研究,依其背景變項分類並討論。 壹、 自我概念的意義 最早對自我概念進行定義的學者為美國心理學家 James(1890),在其所著 的「心理學原理」(principle of psychology)一書中提到,他所認為的自我包括兩部 分:一為「被認知的客體」(self as known)又稱客體我,一為「認知的主體」(self as knower),又稱主觀我。 社會學家 Cooly(1902)提出鏡中自我的概念。他認為每個人對他人都是一 面鏡子,反映出他人所表現過的事情,人們在彼此互動的過程中,會推測別人對 自己的評價,並根據此評價進而產生自我概念。 Mead(1934)根據 Cooley 的觀點之後,亦從客體我來切入,認為自我概念 是個體與環境的互動中發展而來。個體之所以能夠知道自己進而採取行動,是根 據別人對自己的態度與反應來決定。 Rogers(1959)認為自我概念是由「主觀我」和「客觀我」對自己或生活中的知 覺,再賦予這些知覺價值,一起合成有組織的、協調一致的概念性,即所謂的自 23.

(35) 我概念。 Wylie(1979)進一步將自我概念分為三方面:1.個人自我:指用身體行為和 心理特質等建構自我。2.社會自我:自我與他人彼此的互動所建構的部分。3.理 想自我:個人期待自己的形象。以其分類與 James 的分類做比較,其中個人自我 與主體我的概念相似,又社會自我與客觀我相似,而理想我則是個人與社會互動 後,對自己所產生的期待。 Shavelson 以及 Huber Stanton(1976)提到,自我概念是一個人對自己的知覺。 這些知覺是藉由個體對環境的解釋與互動的經驗所形成的,其會受到重要他人評 價、增強物以及對自己行為的歸因所影響。再者,有鑑於當時自我概念尚未有一 個明確的結論,因此 Shavelson 等人提出自我概念的定義可以從以下七個特徵來進 行建構,分別為組織性(organized) 、多面性(multifaceted) 、階層性(hierarchial) 、 穩定性(stable)、發展性(developmental)、評價性(evaluative)、區分性 (differentiable)。 針對組織性(organized) ,Shavelson等人(1976)認為個體的自我概念奠基於 個體本身複雜的多樣性經驗。為了減少這些經驗的複雜度,個體會將之轉化成較 簡單的形式或者類別,而個體採用獨特的類別系統某個程度反映個體本身的文化。 第二個特徵為多面性,即特定的面向能反映個體或團體採用的類別系統。在白人 中產階級的學生研究中,類別系統傾向於包含學校、社會接受、外表吸引力及能 力等方面 (Jersild ,1952;Sears1963;引自Shavelson,1976) 。第三個特徵是階層 性,也就是說自我概念的多面向架構也許會在某個一般性的面向上形成階層(Super, 1963;引自Shavelson,1976)。換句話說,自我概念的面向也許從最底層的「特定情 境的個人經驗」到最頂層的「一般性自我概念」而形成一個階層,此型式類似於心理 學家British的智力階層模式。一般來說,自我概念被區分為學術的自我概念和非學 術的自我概念。而學術的自我概念也許又被區分為一般領域和特殊領域;非學術 的自我概念則可能被分為社會的和生理的自我概念等。自我概念的第四個特徵是 24.

(36) 一般性的自我概念是穩定的。但是每下降一個階層,自我概念會越容易依賴於某 個特殊的情境而發生變化,因此越往下層的自我概念會越不穩定。第五個特徵是 發展性(Engle ,1959;Long,Henderson&Ziller,1967;Long,1968;Sears,1964,引自 Shavelson,1976),指的是嬰兒會隨著生理的成熟和經驗的累績,開始建構自己的 概念。且隨著他們的成長,發展的重點也會產生重要的改變。第六個特徵是評價 性,意指在一個特殊的情境中,個體不僅會發展出一個自我描述,而且也會在這 些情境中形成自我的評價。而這些評價可能與個體過去的經驗、所處的特殊文化 或特殊的社會等等有關。由此可知,自我描述與自我評價之間的區別已經很難在 概念上或經驗上被澄清。因此,在文獻中自我概念與自尊常被學者們互換使用。 最後,第七個特徵是區別性,即自我概念要在理論中與相關的概念作區別。也就 是說,盡可能指出具體的描述來解釋自我概念是如何與其他概念有區別或相關。 在國內方面,國內學者張春興(2007)在「張氏心理學辭典」中將自我概念定 義為個人對自己多方面知覺的總和,其中包括個人對自己性格、能力、興趣、慾 望的了解,個人與別人和環境的關係,個人對於處理事物的經驗,以及對生活目 標的認識與評價。 陳慶福、鍾寶珠(1997)則認為自我概念是與個人角色和特質有關的自我描 述,它是經由個體與他人互動而逐漸發展而成。而個體的自我概念亦受到生活中 重要他人,例如父母、師長;手足、同儕團體對其的接納程度而有所影響。 郭為藩(1972)所定義的「自我概念」是指自我的客體而言,是個人對自己所 知覺的形象,亦所謂自我意象(image)。自我亦是個人對身體、能力、家庭、團 體、他人、社會價值、生活目標及社會結構等的態度所組成,是了解自己的重要 線索。 綜合上述各國內外學者對自我概念的定義,個體的自我概念形成是多面向的, 除了個體對自己主觀的認知與感受外,還包括在與他人社會互動的歷程中,所知 覺到他人對自己所產生的評價與態度,藉此個體能形成一個整體的自我概念。雖 25.

(37) 然這些自我概念多是主觀意識,並非絕對正確或事實,但卻會影響個體的人格發 展或外顯行為,甚至是價值的判斷、道德發展、人際關係、生活適應等,故在本 研究欲深入探討之。 貳、 自我概念的內涵 整理學者對自我概念的描述,發現自我概念涵蓋許多層面,從不同角度 切入分析,就會有不同向度的分類,茲分列如下: James(1890)認為自我概念可以分為三部分: 1.物質我(material me):包括個人對自己的身體、衣物,再其次是親族、家庭, 以及擁有的財產、創造物等; 2.社會我(social me):友伴的認同、尊敬和注意,及親友的讚美、榮譽及聲望。 3.精神我(spiritual me) :心理傾向、想法、感受和行動意識。精神我位於自我的 最高層統籌全體,所以有些人會為了實現自我而放棄親友、聲譽與財產。 Fitts(1972)將自我分為內在架構與外在架構兩部分: 1.外在架構,包含五個層面: (1). 生理自我(physical self) :指個體對自己的身體、健康、外貌、技能 等方面的看法。. (2). 心理自我(personal self):指個體對自己的價值、情緒與人格評價。. (3). 家庭自我(family self):指個體對自己在家庭中所感受的價值感與 勝任感。. (4). 道德自我(moral-ethical self) :指個體對自己的道德行為和意志的看. 法。 (5). 社會自我(social self) :指個體藉由與他人的互動所意識到的價值感 和勝任感。. 2.內在架構包含三層面: (1) 自我認同(self identity):指個體對自己現況的了解。 26.

(38) (2) 自我滿意或自我接納(self satisfaction or self acceptance) :指個體對自 己的現況感到滿意或接受的程度。 (3) 自我行動(self behavior):指個體了解自我、接納自我或拒絕自我之 後,所採取的行為反應。 Hurlock(1974)將自我概念分為以下四種不同的形式: 1.基本的自我概念(the basic self-concept) :指個體對其外表、能力、價值及抱負 的看法和態度。 2.短暫的自我概念(the transitory self-concept):指個人對自我認知所持的概念是 暫時的、變動的。 3.社會的自我概念(the social self-concept) :所謂的鏡中自我,即是個人以他人對 自己的看法作為評價自己的依據。 4.理想的自我概念(the ideal self-concept):指個人所欲成為理想自我的知覺。此 理想的自我概念會受到基本的自我概念與暫時性的自我概念所影,而不斷調整 或修正。 Shavelson, Huber Stanton(1976)提出自我概念接成模式,將自我概念分成學 業自我概念及非學業自我概念兩部分,其中非學業自我概念包含社會自我概念、 情感自我概念及身體自我概念。 1. 學業自我概念:不同學科的自我概念。 2.. 社會自我概念:同儕、重要他人。. 3.. 情感自我概念:特殊情緒狀況。. 4.. 生理自我概念:外貌、能力。. Harter(1987)針對不同時期的兒童自我概念發展做了解釋,其中Harter認為 八歲以上兒童的自我概念可以分為五個部分: 1. 學業能力:兒童感受自己學業成就的能力及智力程度。 2. 運動能力:兒童在需要運動技巧及運動能力的活動或比賽,感受自己能勝任 27.

(39) 的程度。 3. 社會接納:和同儕互動時,兒童感受自己被接納的程度。 4. 行為:兒童對自己行為所感受到的適切性。 5. 身體外貌:兒童在與他人互動中所獲得對於外貌、體格的感受。 Lawrence(1988)認為自我概念包括三方面: 1. 自我形象(self image):個體知覺自己所擁有的身體及心理特質。 2. 理想自我(ideal self) :個體對欲擁有的期待。 3. 自尊(self-esteem):個體對自己所擁有與欲擁有之間差異的感受。 郭為藩(1996)將自我概念分為: 1.軀體我(corporal self):指對自己身體及生理需要的認定。 2.社會我(social self):指對個體在社會生活中所擔任各種角色的認定。 3.心理我(psychological):對自己信念、意願及價值體系的認定。 Hatties(1992)指出自我概念是一個對自己的看法,而此看法則可分為好幾 個部分。例如: 1.學業自我(academic self):個體對自己學業能力的看法。 2.朋友對我的看法(friend view of self):朋友對自己的看法。 3.家人對我的看法(friend view of self):家人對自己的看法。 4.身體自我(physical self):個體對自己的外貌或運動能力的看法。 5.自信(confidence in self):個人對自己的滿意程度。 另外,國內學者林邦傑(1970)於民國六十九年依據Fitt所編定TSCS修訂而 成田納西自我概念量表,適用於國中學生。後由林幸台等人(2000)重新審定, 分為成人版和學生版,其內容包含六個自我概念分數:生理自我、道德倫理自我、 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會自我和學業/工作自我。 整理上述各學者對自我概念的分類後,從Shavelson的階層模式看來,自我概 念可以分為學業自我概念及非學業自我概念。在非學業自我概念部分,林幸台提 28.

(40) 出道德倫理自我。而從James的物質我、Fitts的生理我、Hurlock的基本的自我、 Shavelson的生理自我、Harter的身體外貌、Lawrence的自我形象、Hatties的身體自 我、林幸台的生理自我以及郭為藩的軀體我,可歸納出生理自我概念;從Fitts的家 庭自我、Hatties的家人對我的看法,林幸台的家庭自我,可以歸納出家庭自我概念。 從James的精神我、Shavelson的情感自我概念、郭為藩的心理我、Hatties的自信、 林幸台的心理自我可歸納出心裡自我概念。而就Shavelson的學業自我概念、Harter 的學業能力以及Hatties的學業自我、林幸台的學業自我,可歸納出學校自我概念。 最後,從Fitts的社會自我、Shavelson的社會自我概念、Harter的社會接納、郭為藩 的社會我、林幸台的社會自我以及Hatties中朋友對自己的看法可歸納出社會自我概 念。 綜合以上各國內外學者對自我概念的分類後,發現自我概念大略包含生理自 我、家庭自我、心理自我、學校自我以及社會自我。生理自我主要是個體對自己 的外貌或運動能理的接受程度;心理自我主要指個體對自己情緒狀態、價值、信 念或自信的感受程度。家庭自我指的是個體感受家人對自己的看法以及自己身處 於家庭的價值感或勝任感。社會自我指的是個體在社會中擔任各種角色的認定以 及在與朋友互動時感受朋友對自己的看法或接納自己的程度。學校自我指的是對 自己作為學校中的一份子的價值感和勝任感,包括師長的誇獎、同學的讚美及其 他與同學良性的互動。 根據以上自我概念的五大分類,研究者選擇生理自我、家庭自我、心理自我 以及學校自我四大向度做為本研究的自我概念內涵。其原因是研究者認為,國小 高年級到國中階段的學生幾乎一整天的時間都身處於學校,在社會人際方面所接 觸到的人亦多是同儕或師長,即使有更多其他的長輩,可能也是因為接觸父母的 社交圈,並不是學童本身的人際範圍。因此,在本研究中在學校自我與社會自我 兩者中,只選擇了學校自我當作測量變項。 參、 影響子女自我概念之因素 29.

(41) 影響自我概念之因素很多,以下僅列出本研究欲了解的影響自我概念之相 關因素:. 一、國籍 目前雖然已有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之相關研究,但其結果亦不全然一致。周 美慧(2006)指出新移民學童自我概念普遍低落,有身分認同感混淆問題,產生 自我認同感危機。李文盛(2007)研究臺中市國民小學自我概念的現況,發現新 移民子女的自我概念得分低於全國性常模平均,而非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則與 全國性常模相似。林憶芝(2009)研究發現本地家庭子女自我概念高於大陸籍與 東南亞及子女之自我概念。魏瑞謀(2009)研究指出家長原生國籍為「臺灣」之學 童在社會我以及總體自我概念表現上顯著高於家長原生國籍為「大陸」之學童。 然而,吳孟娟(2006)研究發現新移民家庭的國中子女,自我概念發展在中 等以上。黃瓊瑤(2008)則發現不同母親原生國籍之外籍配偶子女在整體自我概 念上沒有顯著差異。王美華(2008)亦在研究中指出母親不同國籍的新台灣之子 在自我概念上均無顯著差異。林信言(2008)以臺北市國小高年級學生作為研究 對象,研究結果發現新移民子女不因母親國籍的不同而在自我概念的各向度接受 上而有所差異。胡蘭沁(2011)研究發現新移民女性子女與本國及子女的自我概 念皆屬中等以上。邱琍敏(2012)亦以國小高年級學童作為研究對象,調查結果 同樣指出其自我概念並不因母親不同國籍而有明顯差異。 二、性別 許多研究顯示,性別是影響自我概念的一個重要因素。 伍至亮(2001)研究發現國小高年級男生在生理自我的得分明顯高於女生, 但在心理自我、能力自我、社會自我與家庭自我層面上,均無顯著差異。戴嘉南 (2003)使用侯雅齡(1998)編製「國民小學兒童自我概念量表」進行調查,發現 不同性別的國民小學兒童在整體的自我概念有顯著差異,女生在家庭自我概念與 3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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