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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特殊教育與資訊科技

九年一貫「資訊教育」的精神在將資訊科技融入在各學習領域之中,培養學 生主動求知及積極探究的精神,進而實踐全人教育及終身自學的理念,對特殊兒 童亦應該朝著相同的目標前進,只是在實踐的方法有所不同。

根據 Blackhurst 和 Edyburn(2001)以及國家輔助科技研究機構(National Assistive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簡稱 NATRI,2003)的看法,科技在特殊 教育上的應用可分成下述六類(引自陳麗圓、陳明聰,2007):

一、 教學技術(technology of teaching):運用有系統的教學方法,例如增強原理、

直接教學法、工作分析、合作學習等教學理論及策略。

二、 教學科技(instructional technology):運用各式媒體進行教學及學習,例如電 腦輔助教學、多媒體及電視應用在教學上。

三、 輔助性科技(assistive technology):指的是幫助身心障礙學生的各種輔助性科 技設備及服務,包括輪椅、溝通板、助聽器、盲用電腦、輔具評估服務等。

四、 醫學科技(medical technology):協助學生存活,或維持出院後的生活功能之 科技設備及服務,例如義肢、呼吸器、尿袋等。

五、 電腦化教學管理工具(technology productivity tools):指能提高教學工作效率 軟體及硬體設備,包括使用 Word 製作學生作業單、用 Excel 管理學生成績 等。

六、 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指能豐富知識及資源的科技設備與服務,

例如電腦網路,網路圖書期刊查詢系統(如 ERIC)等。

科技在特殊教育領域的影響力不容小覷,在特殊教育上的應用也日益重視,

Martin(2006)指出適當且成功的使用資訊科技融入學習環境,對所有學生的潛 能發展有所助益,包括身心障礙兒童。因為透過科技融入教學能夠增進身心障礙 兒童不同的學習經驗、擴展寬廣的視野,並利用科技的特性幫助特殊兒童與他人 溝通、改善學習技能。以下將探討輔助性科技、資訊科技等概念應用於特殊教育 的相關文獻。

壹、特殊教育和輔助性科技

1980 年來,融合教育成為特殊教育發展的主要潮流,其概念是「不論輕度、

中重度及極重度的身心障礙學生,不僅獲得『零拒絕』的教育安置,且在極少限 制的環境下,得以融入普通教室的教育情境內與非障礙學生產生最大的互動機 會,帄等接受教育,同時獲得適切的特殊教育服務。」(張昇鵬,無日期)。因此,

教師亦應視中重度身心障礙學生的能力與需求,適時的讓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班 學生一起接受普通教育。雖然只有部份時間參與普通教育,但是透過與一般同儕 的積極互動,無論是團體遊戲、美勞創作或音樂律動,中重度障礙學生的學習動 機與參與度的提昇是顯而易見的(徐淑芬,2005)。

然而,身心障礙學生在融合教育環境下的學習參與有一定的困難度,透過輔 助性科技(assistive technology)的運用,可解決身心障礙學生在融合環境中部份 的學習困難(陳明聰、王曉嵐、吳亭芳,2002)、強化身心障礙學生殘存或不足 能力並代償其喪失部份,避免障礙所產生的負面影響,進而落實教育均等、充分 尌學與帄等尌業的理想(吳亭芳、陳明聰、陳麗如,2003;黃清華、侯明仁、楊 美新,1997)。

輔助性科技(assistive technology)一詞首見於 1988 年「障礙者科技輔助法 案」(Technology-Related Assistance for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Act),此項法令

性。1998 年頒布了「輔助科技法案」(Assistive Technology Act),並於 2004 年修 正,此法令確保全部的學生能接受科技在學習、休閒娛樂、和工作等方面的支持。

在教育法案中,1990 年的「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簡稱 IDEA)首次將之納為正式用詞(Fein,1996)。

根據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DEA)的定義,所謂輔助性科技指的是輔助性科 技設備和輔助性科技服務之應用,而我國在「特殊教育法」第三十三條中規定學 校應依據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 服務(教育部,2009c),例如調頻助聽器、盲用電腦、放大鏡等。在「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規定:「各級教育主管機關辦理身心障礙者教育及入學 考詴時,應依其障礙類別與程度及學習需要,提供各項必需之專業人員、特殊教 材與各種教育輔助器材、無障礙校園環境、點字讀物及相關教育資源,以符公帄 合理接受教育之機會與應考條件。」(內政部,2009)。

因此,以資訊科技應用在班級教學、日常學習而言,使用電腦相關輔助科技 設備幫助身心障礙兒童學習並取得資訊以減少數位落差更為重要,以下綜合國內 學者對電腦相關輔助科技,包含輸入輔具、輸出輔具、輔助軟體或作業系統,如 表 2-3(王曉嵐、吳亭芳、陳明聰,2003;吳亭芳、陳明聰、邱崇懿、王華沛,

2007;張益睿,2006;陳麗如,2007 ;Bryant&Brian,2003/2009)

表 2-3 電腦相關輔助科技

電腦輔具類別 項 目 電 腦 輔 具 名 稱 / 用 途

輸入輔具 滑鼠替代設備 搖桿(Joy-stick)、軌跡球、電子點選、口桿 器(Mouth sticks)、游標速度(Speed)控制鈕、

拖曳(Drag)替代鈕、連按兩次(Double Click) 替代鈕

鍵盤調整設備 大字鍵盤、迷你鍵盤、點字鍵盤、概念鍵盤

(Concept keyboard)、鍵盤護框、按鍵鎖、

人體工學鍵盤(Ergonomic keyboard)、延伸鍵 盤(Expended keyboard)摩斯碼輸入

按鍵調整設備 手杖、頭杖、嘴杖、腳杖、單鍵開關、多鍵

開關、頭部指標遙控器(head pointers)

其他輸入 手寫筆、觸碰式螢幕、語音辨識系統、螢幕

鍵盤、單鍵輸入系統、外接輸入板(帄面、

立體或點字)

輸出輔具 螢幕調整/替代設備 強化視覺顯示螢幕、點字顯示器、語音輸出

系統、螢幕閱讀器、調整螢幕桌面上圖示與 字的大小、改變背景顏色、點字輸出

輔助軟體 應用特定軟體 一般文書處理系統:拼字檢查、拼字預測與

字庫、文法檢查、詴算表

視覺障礙類:MAGic 6.2 螢幕放大軟體、圖 形符號輸入系統 Writing with Symbol 2000、

金點一號(語音辨識軟體)、蝙蝠語音導覽系 統(語音辨識軟體)、Screen Reader(螢幕閱讀 軟體)、Job Access with Speech(螢幕閱讀軟 體)、盲用點字圖形繪圖軟體(Tacitile Graphics Designer)

動 作 障 礙 類 繪 圖 軟 體 : 設 計 家 ( Design -works)、調色盤(Paintbrush)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身心障礙學生所產生的學習困難,大多是因為在認知、感官和動作能力等方 面有或多或少的缺陷,Mancini 和 Coster(2004)探討國小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 的活動:如上學、上一般課、上特殊課程、進餐、如廁、操場的表現來預測能夠 有意義的參與學校環境,結果能夠成功的參與學校活動的主要指標是「肢體能力」

與「認知行為活動」(引自吳郁萱,2006)。藉由輔助性科技的協助,能夠幫助身 心障礙學生跨過原有的障礙,更有效的參與班級活動,蔡雅惠、陳明聰、吳亭芳

(2003)提出輔助性科技在學習活動,包含聽、說、讀、寫、算、操作等六方面 的應用:

一、聽的方面

利用助聽器、人工電子耳放大與調整適當音量;語言學習機重複播放與調整 播放速度;電腦輔助摘要筆記與圖形溝通系統可提供學生視覺上的學習管道,並 利用文字與圖形重點提示與加強注意力。

二、說的方面

透過語言控制機的練習,讓學生練習正確的發音方式及改善說話的清晰度;

利用語音指令辨識來辨認語障學生所發出的語音;而電腦語音溝通板、溝通器可 利用簡單的選取方式,提供無口語能力的學生替代性溝通的方式。

三、讀的方面

利用特製眼鏡放大書面教材,或利用點字浮顯示器及語音合成器改變文字呈 現的方式,以利視障學生閱讀;整合型無障礙電腦系統與圖形溝通系統能提供圖 形及語音內容,結合有趣及具體影視效果,可提升身心障礙學生的注意力;電腦 語音合成能多元的提供語音與文字的轉換,提供文字以外適合的閱讀方式,以減 低在閱讀上的挫折。

四、寫的方面

智能障礙與學習障礙兒童因心裡認知因素無法抄寫或對書寫空間無法掌 握,可利用語音辨識系統,以語音、指示、選擇等方式替代冗長的書寫;文書編 輯系統協助空間感不好的學生編排作業及版面。

肢體障礙兒童手部操作有困難,可利用特殊握筆器改善寫字困擾,或是利用 電腦類輸入輔具如軌跡球,搭配軟體來改變一般電腦打字的方式,改以點選、掃 描等方式完成書寫作業。

五、算的方面

利用文書處理器、詴算表可替代繁雜計算,應將重點放在學生對問題的理解 而非計算;特殊計算機如放大按鍵、放大字體及有聲按鍵可幫助身心障礙學生做 有效學習。

六、操作方面

利用行動輔具(如電動輪椅)使特殊學生使用最少的動作控制而獨立移動;

擺位輔具(如長腿支架、骨盆固定帶)可協助特殊學生固定姿勢與擺位;特殊開 關可改以利用手指、手、頭、口語、呼氣或吸氣等方式選取所欲執行的動作。

以上文獻可知輔助性科技應用在特殊教育的範圍廣泛,在 Derer、Polsgrove 與 Rieth(1996)的研究中,老師們指出輔助性科技為特殊學生帶來許多好處,

最常見的包括獨立性、技能進步、自我概念、融合情況、教學改進、動機及溝通 技能(引自陳麗圓、陳明聰,2007)。可見輔助性科技帶給了身心障礙者希望,

儘早提供輔助性科技以增加融合教育的機會,拉近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同儕的距 離,學習適應學校、進而適應社會,若特教教師對輔助性科技有正確的認知並應 用於學生生活及教學中,必能提高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成效、達成獨立生活的目 標。

貳、特殊教育與電腦輔助教學

一、電腦輔助教學的意義與模式

電腦輔助教學(Computer Assisted Instruction,簡稱 CAI)在 1966 年由 Atkinson 以閱讀教學引入教育領域,從此 CAI 在教育上的應用與研究逐漸萌芽(Atkinson,

1966)。在這過去的四十多年來,由於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教師使用「電 腦輔助教學」來教導學生,許多學者的研究亦肯定 CAI 對身心障礙兒童的教學成 效,所以利用電腦教導身心障礙兒童為一可行策略(陳愛治,2007;裘素菊,2004;

1966)。在這過去的四十多年來,由於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教師使用「電 腦輔助教學」來教導學生,許多學者的研究亦肯定 CAI 對身心障礙兒童的教學成 效,所以利用電腦教導身心障礙兒童為一可行策略(陳愛治,2007;裘素菊,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