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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的奠基:軍事掃蕩與通訊網絡(1895-1923)

第三章 殖民政府的權力拓展與空間意象形塑(1895-1945)

第一節 現代化的奠基:軍事掃蕩與通訊網絡(1895-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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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惡劣、治安狀況不佳等困境,也因此是帶有痛苦性質的經驗。5隨著 18 世紀 快速工業化促使時空區隔的短縮,人們不僅提升了移動至他地的能力,移動本 身的思想概念亦隨之改變,研究者紛紛將研究視角從「旅行」(travel)轉往

「觀光」(tourism),619 世紀國際爭相進行海外殖民行為下,「觀光行為」成為 了國家權力得以支配的「活動」,殖民母國藉由經過設計的、制度化的觀光活 動,向外展示其殖民地統治成果,同時利用殖民地內部空間配置以及資源分配 來建構、強化其統治正當性,此種社會地位再生產的過程成功地將「近代/非近 代」、「文明/落後」的意象深入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不平等權力位階之中。

在「殖民現代性」的脈絡下,統治階層得以掌握空間規劃的權力,在「感 覺性」與「視覺性」雙重性質的改造下,不僅提供統治者更有利的統治環境,7 更在空間中劃分出一道無形的分界線,「日優臺劣」的階層化現象趨於明顯。8

作為 1895 年後日本帝國第一個海外殖民地,臺灣的現代化歷程顯示出高度 的政治性動機。因此,從「殖民現代性」的觀點來看日治時期下的陽明山地 區,將可清楚的看出由殖民政府所建構的空間「現代化」與「象徵化」歷程,

以及建構歷程背後的國家權力擴展邏輯。

由於現代性所牽涉的範圍甚廣,本章將從陽明山地區如何建立現代化空間 談起,再來檢視國家如何在營造出空間中的休閒觀光意象,最後則解釋國家權 力在進行了「現代化」與「象徵化」之後,陽明山地區所呈現的殖民地「展演 空間」特性。

第一節 現代化的奠基:軍事掃蕩與通訊網絡(1895-1923)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確立臺北作為島都的優越地位,隨著臺北城內日益 增多的日籍人口,9殖民政府投入大量人力與財力資源建立現代化設施,無疑是

5 蘇碩斌,〈觀光/被觀光:日治臺灣旅遊活動的設會學考察〉,《臺灣社會學刊》(臺北:臺灣 社會學會,2006.06),第 36 期,頁 170-171。

6 Robert Lanquar 著,黃發典譯,《觀光旅遊社會學》(臺北:遠流出版社,1993),頁 1。

7 蘇碩斌,《看不見與看得見的臺北》,頁 140-143。

8 張隆志,〈後藤新平─生物學政治與臺灣殖民現代性的構築(1898-1906)〉,頁 1251。

9 參考 1915 年第二次戶口調查結果,主要鎖定全島日人與臺北城內的日人進行比較。該年統計 結果顯示全島內地人總數為 135,397 人,臺北城內的內地人總數為 52,503 人,約占內地人總人 口數的 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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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臺北打造成一個兼具文化、政治以及商業為重的都市。陽明山地區作為最靠 近島都的自然環境區,在成為日後廣為人知的休閒觀光場所之前,殖民政府尚 須面對一個治安不良、通訊不便、衛生觀念低落的空間,如何確立並落實現代 化建設將會是本節的重點。

一、簡大獅事件:軍事掃蕩與道路修築

往時之臺灣殆無所謂道路,貫通南北幹道亦係我征臺軍工兵所開 闢,其街庄、村落間之道路易僅為循獸路鳥徑,而成之人行步道 耳。然而如此小徑之盡頭沒入蒼鬱森林,賊眾逃匿於斯則無以追 其蹤跡。10

蔡龍保的研究指出,清治時期的官吏認為交通不便將有助於阻隔土匪橫行 之道,並不用心經營道路橋樑的設置,疏於管理之下,形成多數道路隱沒草木 之中,此舉也造成日治初期各地軍事行為的困擾,11儘管在名義上獲取臺灣島 的統治權,但是臺灣各地武裝抗日情事頻仍,一直要到 1895 年 10 月底臺灣民 主國瓦解後,才不再出現以官方名義而起的反抗行為,抗日行動也轉為地域集 團性的游擊行為,12臺灣總督府檔案多稱此類游擊反抗份子為「土匪」集團,13 更凸顯此時期反抗勢力的雜散型態。

就陽明山地區而言,官方檔案中以簡大獅的北山集團(草山、士林、北 投)為主要反抗勢力,偶有金包里集團(許紹文)、文山集團(陳秋菊、詹 振),以及宜蘭地區的林李成、徐祿等集團參與零星戰事,近衛師團在征討北部 反抗勢力的過程中,利用「軍事掃蕩─招降歸順─道路修築─保甲制度&警察 制度」等步驟,將統治權力延伸至臺北近郊。明治 28 年(西元 1895 年)12 月 27 日,總督府接到密報稱「有本月三十一日上午四時為約定日,糾集潛伏各地 匪徒,即新進自清國渡臺之賊兵,企圖襲擊附近市街之因謀…魁首為新近自清

10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上卷,頁 22。

11 蔡龍保,〈殖民統治的基礎工程:日治時期臺灣道路事業之研究(1895-1945)〉(臺北:國立 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05),頁 105-108。

12 翁佳音,《臺灣漢人武裝抗日史研究(一八九五─一九O二)》(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委 員會,1986),頁 92-93。

13 陳怡宏,〈忠誠與反逆之間─1895~1901 年間臺北、宜蘭地區「土匪」集團研究〉(臺北:國 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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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渡海來臺者」,對此,士林警察出張所將關渡作為最初的搜索點,然而當時並 未發現抗日反抗勢力的蹤影,在景美、新店巡視警部的報告中也認為「匪徒蜂 起之聲,純屬謠言」,14然而從 12 月 28 日起,頂雙溪、瑞芳、深坑、金包里等 軍警單位皆遭攻擊,其中金包里憲兵駐屯所 10 名憲兵中有 7 名遭到殺害、2 名 獲救、1 位下落不明。15

明治 29 年(西元 1896 年)1 月 1 日,簡大獅、陳秋菊、詹振以及板橋、

士林等勢力集聚大屯山,晚間十二點起,簡大獅等反抗勢力以火號為訊,多方 齊攻臺北城,並斷日軍電信、鐵路設備,到了凌晨四點二十分,反抗勢力距離 東門及南門僅有兩百餘公尺,雙方互相槍擊之聲不絕於耳,槍戰約一個多小時 後,來自新竹的守備隊也抵達現場,反抗勢力最終因為兵源、武器彈藥不足,

退守大屯山之中,史稱「元旦事件」。16

此次事件後日軍重新編制 4 備急隊(見表 3-1-1),隸屬該單位者皆編入所 屬隊列之中,以民政局為例,全體局員與臺北支部派出所被列編為第二備急 隊,以此細分為四區隊以及七分隊(見表 3-1-2),以此補充日軍所需兵源,並 快速地掃蕩匪徒勢力。元旦事件後,日軍特針對臺北、宜蘭山地區域進行匪首 搜索,為避免匪徒等躲藏於民家家屋,沿途多將家屋焚毀,遂造成當地居民反 感,反倒助長土匪蜂起之勢。17

【表 3-1-1】元旦事件後備急隊編制

職稱 隊長姓名 單位成員

第一備急隊 田中少校 陸海軍局職員

第二備急隊 小野少校 民政局職員

第三備急隊 志水上校 臺北縣職員

第四備急隊 山根部長 鐵道隊員

14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上卷,頁 51。

15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上卷,頁 54。

16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上卷,頁 58-59;陳澤主編,《臺灣前期武裝抗日運動有關檔案》(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 會,1977),頁 15。

17 蔡龍保,〈殖民統治的基礎工程:日治時期臺灣道路事業之研究(1895-1945)〉,頁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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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1】元旦事件後第二備急隊(民政局)編制

有鑑於北部地區反抗之勢越趨猛烈,各地方長官多認為軍事鎮壓並非唯一 良策,7 月臺北知事橋口文藏接納宜蘭廳警察署長所提出招降之策,即免除歸 順者之死刑或將其放逐,經總督乃木希典核可後施行,18一度因 8 月公布的

〈律令第四號〉而中止,19直至同年 10 月再行公布沿用,截至 11 月底,北部 共計有 879 名匪徒前來歸順,卻也時常聽聞警察、憲兵為爭功誅殺對方的歸順 者,因此終止此歸順政策。20

明治 30 年(西元 1897 年)5 月 8 日,簡大獅再次率領反抗勢力千餘人,

與陳秋菊、詹振等四、五千人分路會攻臺北城,但是事前消息走漏,使得日軍 包有戒心,並利用三段警備制遏止反抗勢力增援行動,簡大獅勢力再次因為寡 不敵眾,敗退至大屯山區,21此役結束後陳秋菊、盧錦春等歸順。22

18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上卷,頁 38。

19 〈律令第四號〉原文:「在臺灣之犯罪,以帝國刑法處斷之。但其條款中,難以適用於臺灣 住民者,依另行規定為之。」

20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上卷,頁 38、41。

21 陳澤主編,《臺灣前期武裝抗日運動有關檔案》,頁 17。

22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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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 31 年(西元 1898 年)3 月兒玉源太郎接任臺灣總督,有鑑於乃木總 督時期的招降政策多有弊處,經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建議採取四項招降事務的 改革,包含(1)規定軍政單位不得在民政部門未要求下貿然進行軍事行為、

(2)改革並強化地方行政組織之統制、(3)廢除三段警備制,改以「保甲條 例」與警察制度相互輔助,採取軍事與民政並行的招降策略、(4)有意歸順之 匪首直趨官邸,甚或有疑慮者民政長官將親自移往匪徒勢力地就教。23

【圖 3-1-2】 領臺當初土匪分布並襲擊略圖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編、蔡柏壎譯註,《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編.領臺以後的治安狀 況》(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2008),上卷。

在警察與保甲制度的雙軌併行下,北山集團於明治 31 年 8 月接受景尾辨務 署長谷信敬的勸降,9 月於芝山岩進行歸順儀式,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臺北 縣知事村上義雄的見證下,簡大獅等保證日後不再收取「保庄金」與私藏武 器,24又在臺北縣書記官松岡辦的監督下,協助修築士林通往金包里的道路工

在警察與保甲制度的雙軌併行下,北山集團於明治 31 年 8 月接受景尾辨務 署長谷信敬的勸降,9 月於芝山岩進行歸順儀式,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臺北 縣知事村上義雄的見證下,簡大獅等保證日後不再收取「保庄金」與私藏武 器,24又在臺北縣書記官松岡辦的監督下,協助修築士林通往金包里的道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