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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自日治時期開始,陽明山地區就在統治者的建構下型塑出不同的文化象徵 意涵,且在國家權力有意推廣、宣傳之下,看似衝突卻又帶有延續性的空間意 象於是產生,例如草山在臺灣總督府的建構下,成為休憩甚至是帝國展演其統 治權力的空間;到了戰後初期,草山作為國家權力展演的空間一度被延續下 來,隨著行政長官公署的日產接收事宜、黨國機構陸續遷入、草山更名為陽明 山、中山樓興築等,都可以視為戰後對於陽明山地區空間意象重構的歷程。另 一方面,目前在北投並存著日治時期引入的溫泉文化和戰後廣設的防空洞壕,

士林囊括了芝山岩六氏先生的歷史記憶與中華民國最高領袖的居住官邸等,都 可以發現看似對立的文化象徵卻存在於同一個空間,也引發了本文最初的問題 意識「執政者究竟會怎麼建構一個符合統治目的的空間?」,另外一個問題便是

「為什麼是陽明山地區?」。

為了要解決上述兩個問題意識,首先就必須理解臺灣總督府以及國民黨政 府對於陽明山地區的想像,換句話說,陽明山地區作為「被圈劃」出來的空間 範圍,對兩個統治政權而言,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特殊意義。

過去許多學者傾向於研究國家權力如何將一個空間從非現代轉化為現代的 歷程,大多數學者也都會以「地方(place)轉化為空間(space)」來論證「非 現代/現代」國家體制的差異對於某一特定範圍的影響。在此基礎下,本文從

「現代國家」、「治理權力」以及「空間建構」三個視角切入,配合歷史發展的 脈絡,試圖解析不同時期執政者在陽明山地區的作為,以及國家在諸項作為背 後的權力意圖。與過去研究成果較為不同的是,本文在進行國家擴展權力的分 析時,相當重視當時執政者(或可說是當權者)對於空間意象的影響,也因 此,本文除了使用官方既有的檔案、資料、報紙外,尚運用當權者的日記、回 憶錄甚至實地進行口述訪談來補足歷史檔案的不足。在研究視角的方面,本文 也採取傳統「由上而下」式的分析,期望能較為縝密地檢視國家權力與空間建 構的邏輯關係。

現代國家

本文設定兩個具有現代統治技術的政權─臺灣總督府以及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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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國家權力的推展者,在同樣的基礎下,不僅排除上述研究者「非現代/現 代」國家體制的二元式對比,且可更清楚地檢視不同政權對於空間建構、空間 意象形塑的邏輯,甚至對比出兩者的差異,這樣的思考邏輯也是第二章所欲討 論的重點。

現代國家統治者透過數字化的調查、表格化的統計,得以確實地掌握到空 間中的人、事、時、地、物,並以此圈劃出最適合管控的行政範圍,而歷次行 政區劃的更動,除了突顯不同時期執政者的行政能力,更反映出統治者在面臨 各種不利於統治的因素時,究竟會作出什麼樣的應對策略。本文發現,儘管在 日治時期多次的行政區劃變革中,始終沒有出現一個明確的行政區劃將士林、

北投、草山囊括於其中,然而,在淡水線陸上轉運功能逐漸消逝後,在臺灣總 督府有意的推廣下,「觀光線」、「遊覽線」形象遂成為淡水線最重要的功能,再 加上 1916 年「新北投線」的開發,都反映國家權力想要把草山、北投建立為鄰 近島都的觀光休閒空間的意圖,這樣的意圖,到了 1927 年的「八景十二勝」票 選活動時,甚至出現了將「北投草山」視為單一休閒觀光範圍的空間概念,在 1927 年的《臺灣鐵道旅行案內》中,也就出現了「北投草山」的專文介紹,並 形容草山、北投「肯定是一大遊園勝地」。便利的交通運輸以及國家權力型塑的 空間意象,使得到草山、北投的旅客人數越來越多,這也影響到了 1934 年大屯 山國立公園選取設置範圍以及設置目的,在 1935 年的始政四十周年紀念臺灣博 覽會召開時,甚至將展覽會場延伸至草山一帶,「草山觀光館」以及觀光館內部 的展覽品也就作為殖民政府展示統治成果的重要指標。

綜上所述,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結束前,草山、北投在統治者刻意的經 營、宣傳下,建構出一個有別於行政範圍的空間概念,在講到「北投草山」

時,則會讓人立刻聯想到是一個可以泡溫泉、可以賞櫻的休閒意象。這樣的空 間範圍,也延後到了戰後初期來臺接收的行政長官公署。

到了戰後,黨、政單位利用日產接收的契機,將原本屬於日本人的房舍、

土地,轉變為長官公署或是黨國高層的私人招待會所。換句話說,從日產接收 後的使用狀況來看,戰後的國民黨政府延續了臺灣總督府建構於陽明山地區的 休閒觀光氛圍。在此基礎下,儘管在 1949 年以維護風景區名義設置的「大屯山 區署」並未成功,但從設置辦法中刻意圈劃出草山、北投以及士林來看,也正 好說明臺灣省政府對於陽明山地區的空間建構藍圖,在蔣介石以及黨國高層陸 續來臺並集中居住於草山後,草山管理局以及陽明山管理局相繼成立,儘管在 設置辦法或是對外界的宣傳上,強調管理局的主要作用是在於「維護風景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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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以及「加強行政以及地方自治工作」,然而,管理局成立的目的,還是必 須置入整個戰後臺灣史的發展脈絡進行檢視,也正如本文所述,不管是草山管 理局或是陽明山管理局,都是為了要從法制的層面合理化「管理局」如此特殊 的臨時行政體制,也在黨國體制的指揮下,進行符合國家統治權力的空間建構 作業,更重要的是,推展黨國空間意象的重構行為。

不管是大屯山區署、草山管理局或是陽明山管理局,都是在臺灣被納入動 員戡亂體制之後(1947 年)所設立,也因此從設立條文中可以發現,管理局除 了要「建設風景區」之外,還被賦予兼顧地方行政業務以及「地方自治」等業 務,實際上,儘管士林、北投地區的民眾可以透過投票的方式選出地方議員,

但卻沒有辦法成立專屬於陽明山地區的地方議會,再加上陽明山管理局的局長 是來自官方指派,一般民眾的選舉權益遭到剝奪,陽明山管理局並不符合條文 中所標示的「地方自治」。另一方面,管理局的經費得以向臺灣省政府申請補 助、管理局局長直接受臺灣省政府所指派等,都突顯統治者賦予陽明山地區有 別於其他地區的特殊權限,陽明山地區也就這樣成為了一個政治意味濃烈的黨 國空間。

治理權力與規訓

在現代國家的前提下,藉由精確化、數據化的統治技術,原本散置於空間 中的建築、人際網絡等訊息,將成為統治者對於空間建構的知識性基礎,此 外,再加上警察制度以及鼓勵人民彼此監視、相互告發的監控網絡,國家權力 將可進一步地獲得社會控制的能力,換句話說,「空間」既是現代國家統治者擴 展權力的工具,如何在空間中建構一套「規訓」,使人民定期舉報、相互監督的 科層化監控體系,也將是統治者進行社會控制的重要議題。

日治時期利用警察派出所、保甲制度、壯丁團的協力,不僅讓統治者可以 快速地掌握戶籍資料,在保甲和壯丁團配合警察單位進行調查、治安事業的同 時,殖民政府也視各地狀況在空間中圈劃出警察官吏派出所的設置地點,藉由 定時的「巡邏」與不定期的「抽查」,座落於重要街庄或是偏遠地點的警察派出 所內的警察將可在空間中建構出一套無時差的監控體系。另一方面,統治者也 利用警察來傳遞一套符合「守法」概念傳遞給人民,隱藏於保甲制度背後的連 坐法則則是以人際網絡為基礎,建構出一套「監視/被監視」的氛圍,每個人 都成為法令的遵守者,每個人也都成為統治者的耳目,一個由國家權力掌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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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訓空間,於是成立。

到了戰後,為了提供了國家元首、黨政高層一個安全無虞的空間,陽明山 地區在黨、警、管理局三位一體的制度下致力政治教育的工作,例如規定里民 大會一定要向國父遺像敬禮、政治教育時間不得少於四十分鐘等,這種將人們 集中在有限的時間、空間裡,並重複地進行各種教條式的儀式行為,都是為了 要將黨國的政治意識灌輸給參加里民大會的民眾,也可以說里民大會就是產生 規訓權力的空間。

1956 年成立的「匪嫌線索集中清查小組」,使陽明山地區被納入臺北市匪 嫌清查小組的作業範疇,保安司令部第一諜報組(化名「金石開」)、陽明山警 察所內兩名職員(陽明山警察所秘書、刑警隊政治組組長)進行協力調查,在 陽明山地區被以「匪嫌」名意調查者有外省籍 64 名、本省籍 10 名、籍貫不明 者 10 名,共 87 人,雖大多被歸類為丙級(事、證兩者皆乏,尚待長期研究查 證者),然而從調查報告中也可以發現,大多數外省籍「匪嫌」不是和中國有通 訊聯繫者,就是曾經在國共內戰時期與共產黨陣營有接觸經驗的人士,這也說 明了戰後國民黨政府力行的「檢肅匪諜」、「保密防諜」的統治方針。也就是 說,戰後的國民黨政府除了利用密集的警察、監視網絡外,尚會利用散置於空 間中的黨、政甚至是情報組織,由下而上地將空間中的社會、經濟、政治網絡 等納入統治者的監控對象。

空間建構與空間意象

本文以士林、北投以及陽明山作為研究範圍,主要是期望突破前人僅針對

本文以士林、北投以及陽明山作為研究範圍,主要是期望突破前人僅針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