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理論背景
綠了綠了,兩片漿葉 / 綠了綠了,一根竹篙 渡口春曉,渡口春曉 / 春風也來把船搖
搖啊搖,搖 / 搖出了朵朵桃花雲 / 搖啊搖,搖 / 搖出了青青小麥苗 ──佘致迪《渡口春曉》
以上三行歌詞可以見到對稱、反覆、排比等修辭,每行各自具有整齊的部分 也摻入了變化,三行在形式上並未重複,整體卻能呈現一致性,自然的結合成一 體且讀來饒富音樂性。除了單一段落內的規律與變化,段落與段落之間也會有相 似佈局,再加上不同的段落排列方式,整體遵循「多樣化統一」的原則,即可使 歌詞在形式上展現美感並由此帶出音樂性。
總結來說,歌詞的音樂性質會展現在文字的音韻和節奏上,結構的呼應則從 歌詞架構上再加強音韻和節奏,而以上三者須建立在歌詞本身的文字形式上,形 式往往透過修辭展現,這些面向彼此之間緊密關聯,缺一不可。本論文擬從音韻、
節奏、呼應三方面討論歌詞譯文有無展現音樂性,藉由分析具體的修辭及文字形 式,配合實際的音樂,觀察譯文與音樂結合的情形,並進而了解譯文在展現音樂 性的同時,能否輔助音樂電影整體的呈現,使觀眾有更好的觀影體驗。
第二節 理論背景
本研究的文本在形式上為電影字幕,內容上為歌詞的翻譯,因此本節先介紹 字幕翻譯的相關背景,接著再針對歌詞翻譯進行相關探討。
一、 字幕翻譯
(一) 字幕翻譯的功能與特點
隨著大眾視聽文化的傳播,以不同語言錄製的電視節目、電影、DVD、戲劇 等已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字幕翻譯因在視聽媒體中扮演了跨越語言障礙的要 角,近年來在翻譯研究中逐漸受到重視(O’Connell,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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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翻譯不只是將一種語言轉換成另一種語言,字幕是將來源口語轉換濃縮 成書面譯文的過程。Eithne O’Connell (2007)指出,字幕翻譯又可分為語內翻譯和 語際翻譯,語內翻譯通常用來幫助聽障人士理解視聽素材的內容,對移民及留學 生等少數族群也有不少幫助,除了視聽素材內的對話,還會提供影片內容的相關 資訊,例如:門鈴響,而語際翻譯則是一般常見不同語種間的字幕。字幕在技術 上可分為封閉式字幕和開放式字幕,封閉式字幕可由觀眾自由選擇是否在畫面上 顯示字幕,以及字幕的語種。開放式字幕則和影片一同播出,無法從畫面上去除 (O’Connell, 2007)。
(二) 字幕翻譯的限制
Panayota Georgakopoulou (2009)在 “Subtitling for the DVD Industry” 一文中 提到,字幕翻譯受到三種限制:技術限制、文字限制、語言限制。
1.技術限制
技術限制有三種,分別是空間限制、時間限制、畫面呈現的限制。字幕在螢 幕上的空間有限,最多能呈現兩到三行,一行內的字數則因畫面比例及各家廠商 的製作要求而略有不同,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字幕可能需要對原文做摘要,無 法提供詳盡的譯文。
字幕能在螢幕上呈現的時間,和片中說話者的速度有關,一行字幕出現和消 失的時間點必須與畫面及影片內容配合,字幕更換太慢或停留太久都會影響到觀 看品質,甚至影響理解。字幕的字數多寡,還需要考慮觀眾閱讀的速度,由於口 語速度比閱讀速度快,因而字幕有時無法完整譯出原文。
第三點是畫面呈現的限制,字幕不能佔去畫面空間太多,需保留畫面的完整 性,但同時又要清晰容易辨識,字體、大小、顏色、位置、以及各家廠商的慣例 做法都必須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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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字限制
由於字幕翻譯的語言轉換過程跨越兩種模式,從口語到書寫,或說是從影片 的聲道到畫面上呈現的字幕,這兩種模式同時呈現在影片中,觀眾一邊觀看畫面,
同時還需分心觀看字幕文字,認知負荷較大,可能無法輕鬆欣賞影片。但視聽媒 體主要還是依靠影像來傳遞訊息,字幕只是輔助的配角,因此字幕最好能使觀眾 一目了然,Georgakopoulou 也指出,成功的字幕最好是自然融入而使觀眾不受干 擾,甚至沒有意識到字幕的存在。而且觀眾若在觀看字幕的當下無法理解,多半 也沒有機會再反覆觀看或進行文字推敲。
為了避免讓觀眾有額外的認知負擔,Georgakopoulou 建議,當影片的重要訊 息來自影像時,字幕應盡可能地精簡,觀眾才能專注於畫面,反之,當重要訊息 來自對話時,應提供完整的字幕,確保觀眾能吸收所有訊息。字幕譯文使用簡單 易懂的文字、常用的句型結構,並且在適當的位置斷句及換行,也都能增進觀眾 的閱讀速度,使觀眾更容易理解。
3.語言限制
語言對話在字幕中可分為三層:必須翻譯的部分、可以濃縮的部分、可以省 略的部分。必須翻譯的部分與情節緊密相關,若缺少這部分觀眾會無所適從,難 以跟上劇情發展。可以省略或濃縮的元素則包括重複、稱謂、文法錯誤、禮貌問 候語、驚嘆聲、為維持講話流暢的無意義插入語等等,這些元素若通通翻譯出來,
字幕會顯得冗贅,尤其像是重複或驚嘆聲,觀眾容易從聲音中自行辨識出來,不 一定要在字幕中一字不漏地呈現。若是為了劇情推展、表現憤怒、緊急等情緒、
或是角色個性鋪陳,譯者應適度地在時間限制下做濃縮或省略。
(三) 字幕翻譯的原則
國內有許多針對字幕翻譯研究的學位論文,除了文本的比較分析、策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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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的主題也相當廣泛多元,包括文化詞語、俚語粗話、配音、戲劇效果、宗教 意涵、法律用語等等,分析的文本涵蓋各類型的電影、影集、影片。筆者參考蔡 宗樺(2008)及胡琦君(2008)的論文整理出一些字幕翻譯的原則:
1. 精簡:一般影視媒體,例如電視或電影院播映的電影,多半不能倒帶重看,
字幕僅在螢幕上出現數秒鐘,因此譯文應求簡單明瞭,讓觀眾一看就懂。譯 者應選用一般人熟悉、常用的字詞,多運用中文的慣用語,口語化清楚的表 達,並且盡量減少使用字數。
2. 省略:影像或原音提供足夠的訊息時,可以省略重複、冗長的對話。
3. 適當增補:若原文不夠清楚,或帶有觀眾不懂的文化背景,譯者應在時間空 間允許下加以補充說明,不致使觀眾感到疑惑而分心。
4. 配合畫面及角色:字幕要考慮說話角色的個性、身分、情緒,不同的角色說 話會有不同的特性。
5. 流暢易讀:字幕是為了幫助觀眾理解,應力求流暢易懂,即使原文的口語表 達上出現口誤、沒說完的句子、文法錯誤、語病、方言、特殊講話習慣及發 音等等特徵,若同樣的錯誤也出現在字幕譯文中,反而會降低閱讀的流暢,
有礙理解,此時可以選擇使用其他表達方法,例如使用較簡單的措詞來營造 同等效果(Georgakopoulou, 2009)。
字幕翻譯的譯者除了要清楚傳達影片內容,也要確保原影片的風格、特性、
節奏及劇情發展能完整忠實地呈現在觀眾眼前,最終的目標則是要達到影像、聲 音、文字三者間的平衡(Georgakopoulou, 2009)。
另外,O’Connell 指出,由於字幕翻譯是一種顯性翻譯(overt translation),聽 得懂來源語的觀眾便會比對來源語和目標語,對字幕翻譯的要求相對較高。因此 譯者需要遵循字幕翻譯的原則,並搭配各種策略來完成字幕翻譯,使觀眾能有更 好的視聽品質(O’Connell,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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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歌詞翻譯
音樂及歌曲向來能打動人心,融入個人生活及記憶,聯繫社會文化情感,是 個值得深究的主題,不過因為音樂的概念抽象,研究實施不易,以翻譯研究而言,
在音樂主題之下的相關研究材料通常並非正式的文本,學者因而長期受到侷限,
少數學者曾嘗試研究較經典的作品例如歌劇劇本,但其他的音樂題材則鮮少觸及,
且因音樂文本的翻譯、改寫、重寫等定義及界線模糊,再加上音樂主題牽涉到跨 領域的研究方法,使研究更窒礙難行,如何跨出文字上的分析,一併考慮旋律、
音色、節奏、拍子、和聲、甚至是視覺畫面,能從這些方面著手的跨領域人才不 足,更遑論探討文字、音樂與情感之間的關係了,因此翻譯與音樂的研究一直處 於翻譯研究的邊緣(Susam-Sarajeva, 2008),歌曲翻譯更是缺乏討論(Low, 2013)。
歌詞是一種特殊的文體,因歌詞須配合歌曲的旋律及節奏共同發展,若要將 歌詞由一語言翻譯成另一語言,除了得譯出歌詞內容的含意,還必須要顧及譯詞 與旋律和節奏間的搭配。薛范指出「如果以傳達歌詞的含意、意境、意象之美和 形式美為標準,那麼大多數歌曲都是可譯的;如果以傳達歌詞的語音、音韻美為 標準,則所有的歌曲都是不可譯的。」(薛范,2002) 因此,歌曲譯詞如何能不 失歌詞原意,又同時展現出音樂特質,使得歌詞能自然融入樂曲中,對譯者而言 是一大挑戰。
一般的翻譯要求對等,眾多學者針對對等提出了定義與評判的標準,但這些 標準並不適用於歌曲翻譯,因歌曲翻譯須顧及曲調及節奏,翻譯所面臨的問題不 只是語意轉換,因此歌曲翻譯必得在對等上有所妥協並考慮各種策略可能的得失 (Low, 2013),若歌曲翻譯追求文意精確,則很難合於歌曲,而合於歌曲的翻譯必 得犧牲文字的忠實性(Franzon, 2008)。Peter Low (2013)認為一首歌曲跨越語言時 有三種可能的情況:翻譯、改寫、或是取代(replacement),整首歌曲若在語意上 有夠高的忠實性即算是翻譯,改寫則是對譯文進行自由增刪及修改,與來源文本 的意思會有明顯的偏離,包括情境、名詞、隱喻的轉變等等,而取代是指重新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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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新的歌詞以能夠配入歌曲,這種歌詞與原本的歌詞在意思上已找不到任何關聯,
可以說已經不屬於翻譯的範疇了。三種方法並沒有優劣,唯須考慮翻譯的目的,
可以說已經不屬於翻譯的範疇了。三種方法並沒有優劣,唯須考慮翻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