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介紹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 所(簡稱環訓所),於 2012 年六月 12 日公布的招標計畫,同年八月委託中華民 國環境教育學會執行計畫。輔導範圍遍及全省,其中一項重要的執行業務,是對 未取得認證之設施場所進行訪視作業(圖 3-2)與輔導作業(圖 3-3)。
一、「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的服務範圍
由於輔導計畫的範圍涵蓋全臺灣,除了由專案中心統籌規劃外,為了可以尌 近協助輔導對象,配置了北、中、南、東四區輔導小組,分區進行輔導計畫(圖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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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 輔導小組區域圖
專案中心由主持人高翠霞教授、共同主持人張育傑教授及專案經理謝濬安先 生組成,統籌輔導服務之共同規範,執行作業標準流程,及掌握輔導活動記錄。
北區包含區域為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澎湖縣、
金門縣及連江縣。中區包含區域為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南投縣。
南區包含區域為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東區包含區域為宜 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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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2012 2013 201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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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訪視作業介紹
訪視作業如圖 3-2 是透過申請單位填寫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意願調查表
(附件一),經由中心人員與分區助理電話或 e-mail 連絡後,安排訪視人員及 訪視時間,並請場所先填寫基本資料後,由分區助理員進行現場訪視和訪談,
評估是否需要邀請輔導委員前往輔導,並報請環訓所核定,確認需要輔導後,
進行安排輔導作業。
圖 3-2 訪視作業流程圖
藉由分區助理與研究人員的實地訪視與訪談,記錄未認證場所的實際情況,
報請專案中心與環訓所進行輔導作業的確認,執行輔導流程。
請單位場所填寫需求 表
電訪或 E-MAIL 聯絡了 解需求與現況
安排訪視人員與訪視時 間
寄發 E-MAIL 請場所填 寫基本資料表
現場訪視
1.實地勘查並提供場所 相關資訊
安排輔導
報請環保署環訓所核定 是否同意輔導
專案團隊評估是否需專 家前往輔導
2.踏查和訪談瞭解場所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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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輔導作業介紹
輔導作業如圖 3-3,申請輔導場所由環訓所核定輔導後,由分區助理安排 輔導委員與未認證場所的輔導會議時間,並將未認證場所基本資料及整理後 的訪視記錄單(附件三)e-mail 給委員審視,安排輔導流程,並與專家一同 前往。
圖 3-3 輔導作業流程圖
接受輔導單位先做簡報後,和輔導委員進行認證問題的溝通及討論,並帶 領輔導委員進行場所的現場勘察,輔導委員勘查後進行指導與建議。輔導委
環訓所核定,安排專 家約定輔導會議時
間
提供場所相關資料 給輔導委員
發送 E-MAIL 給雙方 確定輔導內容與流
程
安排專家前往輔導
場所簡報
雙方尌申請認證議
題進行溝通討論 輔導委員勘查指導 與建議 撰寫輔導會議記錄 輔導紀錄請場所簽
名回傳 評估是否二次輔導
安排二次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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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撰寫輔導紀錄單(附件四),分區助理整理記錄會議及輔導內容後請受輔導 單位進行確認。輔導計畫團隊進行是否二次輔導評估,如果需要則進行第二 次輔導安排。
輔導作業透過輔導委員與受輔導單位的對話,進行問題的討論,經專案團 隊評估後,若無進一步輔導需求,則將此場所的輔導結案;若需要第二次輔 導則進行安排輔導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