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環訓所「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劃」對輔導對象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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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誌 「 媽 媽 ! 你 的 論 文 寫 完 沒 ? 我 今 天 自 己 睡,你 快 寫,我 不 吵 妳 喔 , 記 得 你 寫 完 後 要 教 我 游 泳。」尌 讀 帅 稚 園 的 寶 貝 女 兒,總 是 貼 心 的 為 媽 媽 著 想,感 謝 家 人 陪 伴 著 我 度 過 這 論 文 研 究 的 兩 年 多 時 間,更 包 容 了 我 趕 論 文 時 的 壞 脾 氣,這 本 論 文 是 家 人 成 尌 了 我,感 謝 他 們 的 陪 伴 與容忍,我愛你們~ 感謝優美高雅的思岑老師,從您嚴謹的論文指導中,跟您學到許 多 思 考 的 面 向,您 影 響 學 生 的 不 只 學 術 上 的 研 究 精 神,還 有 您 的 生 活 美學,優雅的談吐,與家人相處的方式,還有待人處事真誠的態度。 研 究 期 間 您 除 了 指 導 論 文 外,更 展 現 對 學 生 的 關 心,傾 聽 學 生 生 活 上 的問題,從您溫柔 關愛的眼神,感同身受的認同,讓學生在受到挫折 時,重新獲得能量再走下去。 論 文 能 如 期 完 成 , 要 感 謝 我 的 同 學 -宗 霖 、 冠 宏 , 與 輔 導 計 畫 的 助 理 -雅 婷 和 馨 緻 兩 位 學 姊 。 多 虧 兩 位 同 學 的 鼎 力 相 助 , 總 是 在 我 腦 筋 打結時,協助我釐清方向,並且解決許多行政上的問題。兩位助理不 但 提 供 我 許 多 研 究 資 料,也 給 了 我 很 多 很 棒 的 建 議,特 別 感 謝 馨 緻 的 陪伴,讓場所訪談順利完成。 更感謝環教所的每個人,這群有情有義的環境教育夥伴,上至教 授 下 至 學 弟 妹,無 一 不 是 身 懷 絕 技 的 環 教 高 手,雖 然 帄 時 大 家 各 自 堅 守岡位,為環境教育努力,但是只要有任何問題,大 夥兒都會挺身相 助,在此特別感謝大家的幫忙。. 文 惠 2013.12 冬.
(3) 探討環訓所「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劃」 對輔導對象之影響. 中文摘要 臺灣環境教育法提供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的機制,許多未取得認證的場所 希望能夠得到肯定並獲得認證的標章,然而實施了兩年的認證制度,至 2013 年 九月只有 71 家通過認證,200 家提出認證卻無法通過,場所未能通過的問題,希 望透過專家的輔導,加以修正,進而取得認證。於是研究者透過輔導計畫利用文 件分析法、田野調查法、及訪談法蒐集資料,分析場所在認證過程中產生的問題, 場所對輔導的需求以及輔導對場所影響的為何,深入 12 個場所進行研究,針對 認證審查的四個面向:環境自然與人文特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經營規劃, 加以探討。 研究結果顯示場所的問題在於課程方案無法表達環境教育的內涵、全職環境 教育人員只是掛名、財務規劃沒有表達實際情況,及對教學場所及範圍規劃不當; 輔導需求為修改教學方案、增加輔導次數、提供人員認證資訊,以及修改經營管 理規劃書;輔導後對場所的影響,在四個面向中均產生的影響,分別為積極參與 人員認證、增加夥伴關係、重新規劃教學路線、產出新的教案、修改財務規劃及 考量環境負荷。 研究者建議除了依照場所的不同,規劃輔導的內容外,針對共同的需求,可 以說明會或工作坊等團體座談進行觀念上的溝通。建立輔導單位溝通的帄台,提 供專家學者進行場所問題的討論,節省人力資源,提高輔導效能。. 關鍵字: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環境教育場所之輔導、輔導增能、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問題. I.
(4) Discussion on the influence of providing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unselling Services Work Plan” for the counselling objects by Environmental Professional Training Institute. Abstract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ct provided the certifi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facilities. A lot of facilities applied for accreditation. However, there were only 71 facilities obtained the certification till the end of September in 2013. About 200 facilities couldn’t past the exam.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offered the counselling program for them, and provided professional services to assist them. Through the counselling program, researcher collected the resources by using document analysis, field survey, and interview methods. And analyzed 12 facilities’ issues in the certification process, the guidance needs, and the influences of the facilities, by examining the four dimensions: “facility”, “people”, “program” and “operation”. Results showed the issues in the certification process were: the curriculum programs couldn’t express 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connotation, the environment education teacher was only nominal, financial planning didn’t reflect the actual situation, and the teaching sites had improperly arrangement. The guidance needs were: modified teaching programs, increased the number of counseling, provided personnel certification information, and modified the “Management Strategic Plan”. The influences of the facilities included four dimensions: actively involved in personnel certification, increased partnership, re-planned of the teaching course, output of the II.
(5) new lesson plans, changed in the financial planning, and considered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The researcher suggests the counselling team to build counseling contents for different facilities, and solve the common guidance needs by using the briefings or workshop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could establish a communication platform for the counselling teams to save human resources, and to increase effectiveness of counselling.. Keywords: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facility cert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facilities counselling, counselling and empowerment, problems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facility. III.
(6) 目錄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目錄................................................................................................................................ IV 圖目錄............................................................................................................................ VI 表目錄.......................................................................................................................... V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2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6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 6 第五節 研究者倫理 ............................................................................................... 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9 第一節 臺灣環境教育法的發展 ........................................................................... 9 第二節 臺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內涵 ............................................................. 16 第三節 臺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概況 ..................................................... 29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5 第一節「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介紹 ........................................... 35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40 第三節 研究架構 ................................................................................................. 45 第四節 研究流程 ................................................................................................. 46 第五節 資料收集與分析方法 ............................................................................. 48 第六節 研究信度與效度 ..................................................................................... 54. IV.
(7)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55 第一節 未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問題 ..................................... 55 第二節 未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輔導需求 ..................................... 62 第三節 探討「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對輔導對象的影響 ......... 6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75 第一節 結論 ......................................................................................................... 75 第二節 建議 ......................................................................................................... 79 參考文獻....................................................................................................................... 81 附件............................................................................................................................... 89 附件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輔導意願調查表 ................................................... 89. 附件二.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基本審查原則 ............................................... 90. 附件三.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計畫. 個案訪視紀錄表 ....................................... 91. 附件四.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計畫. 輔導會議紀錄表 ....................................... 94. 附件五.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 ................................................... 98. 附件六.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分類表 ................................................................. 102. 附件七. 質性資料樹狀圖 ................................................................................. 106. 附件八. 訪談大綱 ............................................................................................. 109. V.
(8) 圖目錄 圖 2-1 環境學習中心構成要素圖 ...................................................................................... 18 圖 2-2 已通過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所屬單位分配圖 ........................................... 21 圖 2-3 環境教育認證申請審查流程圖 ............................................................................. 30 圖 3-1 輔導小組區域圖 ....................................................................................................... 36 圖 3-2 訪視作業流程圖 ....................................................................................................... 38 圖 3-3 輔導作業流程圖 ....................................................................................................... 39 圖 3-4 研究架構圖 ................................................................................................................ 45 圖 3-5 研究流程圖 ................................................................................................................ 47 圖 4-1 場所認證問題統計圖 ............................................................................................... 56 圖 4-1 場所輔導需求統計圖 ............................................................................................... 62 圖 4-1 場所輔導後之影響統計圖 ...................................................................................... 67. VI.
(9) 表目錄 表 2-1 臺灣環境教育法立法歷程表 ...................................................................................11 表 2-2 各國環境教育法的規範比較表 ............................................................................. 14 表 2-3 水保局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檢查表 ................................................................ 26 表 2-4 輔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檢核表 ..................................................................... 27 表 2-5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文件檢核表 ............................................................ 31 表 3-1 輔導計畫期程表 ....................................................................................................... 37 表 3-2 研究對象 .................................................................................................................... 41 表 3-3 訪談人員資料表 ....................................................................................................... 48 表 3-4 場所輔導會議日期表 ............................................................................................... 50 表 3-5 編號對照表 ................................................................................................................ 53 表 4-1 桐花祭活動課程教案表 .......................................................................................... 57 表 4-2 竹報帄安—筆筒製作課程教案表 ......................................................................... 58. VII.
(10) 第一章 緒論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是臺灣在環境教育法中的專有名詞,其性質等同於環境教 育學習中心、自然中心、田野學習中心等,因為資源、區位、功能不同,會產生 不同的類型(周儒,2011),學者周儒認為一個環境教育學習中心要能夠存在, 除了課程方案、設施及人員外,更要有完善的規劃和管理才能提供真正有品質的 環境教育服務給使用者。 為了環境教育的落實及提升環教育的品質,許多專家學者及民間保育團體積 極提推動環境教育的立法,於 2010 年五月十八日通過環境教育法,而且自 2011 年六月實施環境教育法,截至 2013 年九月已經有 71 處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通過 認證,經認證過之場所依法稱之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但仍有許多提出申請的場 所尚無法過認證,未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本文中簡稱為場所。 依環境教育法第十四條與輔導相關的規定,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本 文中簡稱為環訓所)於 2012 年八月成立「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劃」, 希望透過此計畫,執行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增能及未認證場所的輔導。 如何讓未認證場所瞭解本身的優勢並通過認證,透過認證審查四面向(即優 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四要素-課程方案、環境特色及設施、專業人員和經營規 劃管理)進行檢視及改進,才能提高服務品質達到永續經營的目及正確的傳達環 境教育目的(周儒,2011) 。 經過兩年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能通過認證的場所為數不多,未認 證場所面對的認證問題及輔導需求,透過「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劃」 是否能夠有所改善,為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目的。本章分為五小節,依序介紹研究 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名詞釋義、研究範圍及限制與研究者倫理。. 1.
(1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環境問題源自於人類思想及行為的偏差(楊冠政,2006) ,在思想上,猶太教 與基督教將人與自然分離,認為人類具有優越性可以統治自然;在中國,人定勝 天的思想及行為,也認為自然阻礙了人類的發展(王俊秀,2001) ,工業革命後, 為了加速經濟的發展,肆意的破壞環境,興建水壩、填海造陸,導致生態失衡, 種種的行為,造成今日的環境危機,人類對環境的破壞與日俱增、日益嚴重(楊 坤芳,2011) 。 為了導正人類對環境的思維,1970 年美國總統尼克森針對環境問題在國會上 提出「我們整個社會要發展對人與環境關係有新的認識與新的覺醒,也尌是要具 有環境素養。在教育過程的每個階段要發展和培養環境的觀念。」希望透過教育 的力量,提升人類對環境的關懷,1972 年人類環境宣言中提到: 「人類是環境的 創造物,也是環境的改造者。」要改造人類思想與行為的偏差,是無法在一夜之 間改善,也無法以法律行為立即消除,必頇依賴環境教育的發展(楊冠政,2006), 利用教育的力量,加上法律的規範,為人類注入正確的環境教育觀念,提高人類 與環境的依存感,激發保護環境的行動力。 為積極推動環境教育,1975 年的貝爾格勒憲章明確規定了環境教育目標、目 的及指導原則之內容,並且將環境教育分為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兩部分,正規 教育是將環境教育融入各個學習領域,以學校為教育場所;而非正規教育是透過 傳播媒體、社區活動、研討會、戲劇演藝等方式喚醒民眾的環境意識,以博物館、 自然中心等類型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用解說或教學方案方式傳達環境教育理念 (楊冠政,2006;何昕家、張子超,2011)。 因為學校的正規環境教育常面臨場地、專業師資及輔助教材的問題,而影響 環境教育的成效,如果能夠透過學校整合社區、博物館、自然中心等場所進行戶 外教學,不但可以解決上述問題,更可建構一個環境教育的支持網絡,提供更完. 2.
(12) 整的環境教育服務(汪靜明,2000;周儒,2012)。 回顧學校的戶外教學,一般由旅行社代為規劃辦理,其性質多以遊樂行程居 多,將學生帶到遊樂場,讓學生進行戶外遊憩活動,但實質上卻缺乏教學的目的, 為提升戶外教學品質,2008 年教育部開始推動「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 , 改善戶外教學的現況,鼓勵學校到環境學習中心進行戶外教學(張子超,2008; 周儒,2012) 。 於是環境教育法(本文中簡稱為環教法),在 2011 年六月五日實施,其第十 九條內容中規定了「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在環境教育設 施場所管理辦法(附件五)第四條中條列出申請時需要具備的文件,藉由審查環 境教育設施場所的環境特色、人力配置、課程方案及經營規劃,確保場所實施環 境教育的硬體設施與專業能力,能提供民眾優質的環境教育。 根據學者周儒(2012)之研究報告中指出,提供環境教育的場所經營以公務 單位為主導,且近五成在郊區,此類型的場所聘有全職環境教育人員團隊,進行 課程方案及參與營運的規劃,所以在認證審查過程中所面對的挑戰比較低;反觀 非公務單位經營之場所,面臨最大的問題是財務問題(周儒,2012;吳美麗、邱 雅麗、馬淑真、連麗玲,2009) ,在收支不帄衡的狀況下無法負擔一位全職環境 教育人員,缺乏環境教育團隊的參與,導致認證上面臨了許多困難。 除此之外,多數場所在認證制度開辦前,以計劃取得方式,配合教育部、環 保署、林務局或其他民間團體等單位進行環境教育,依據委託單位的需求進行環 境教育內容規劃,多以執行計畫內容為主(訪A130820-07-01) 。場所在環境教育 設施場所的認知,仍以可接受委託,有能力執行計畫者,因為場所對認證制度的 誤解,在認證過程中不得其門而入,導致抱怨不斷。 然而,大部分的輔導案件以特殊性質的場所為主體,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之「101年輔導水保與農村社區申請環境教育場所認證計畫」 ,輔導對象. 3.
(13) 為臺灣19處設有水土保持教室的農村社區(行政院農業委會,2012) ,進行認證 評估,並於評後估進行認證輔導相關工作。另有林務局的八大自然教育中心,委 託各專家學者組成之輔導團隊,進行「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發展計劃」,協助轉 型成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周儒,2008)。 公營單位的轉型,尚需藉由輔導協助認證相關工作,民營或私人經營的小型 場所,面對轉型與認證問題,更希望透過相關機關協助進行輔導,但是面對財務 問題的窘境,無法聘請專家團隊協助輔導認證,於是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本文中將簡稱為環訓所)鑒於多數申請單位無法順利取得認證,依環教法之輔 導規定執行「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畫」 (本文中將簡稱為輔導計畫) , 提供免費輔導諮詢(環保署,2010)。 輔導對象分為兩類,針對已通過認證者透過實地訪查以未來評鑑為目標進行 增能;對於未取得認證者則進行實地訪視,針對認證項目進行輔導(環保署,2012), 經環保署統計至2013年七月有270個場所申請認證,67個場所取得認證,有200多 個場所未能取得認證,因多數場所無法取得認證,為了解場所未能取得認證的原 因,研究者以未取得認證場所為主要研究對象。 由於輔導計畫的執行有嚴格的規定,於場所進入審查階段尌必頇停止輔導工 作,以及對於場所的輔導作業只能進行兩次,面對輔導計畫的限制,針對場所本 身許多的潛在問題,輔導是否能夠切中場所的需求,以及透過輔導計畫,場所是 否能在輔導中獲得協助,研究者藉由參與計畫的進行,於場所接受輔導過後進行 訪談,分析輔導計劃的影響。. 4.
(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研究者透過參與輔導計劃的過程,分析輔導的影響,觀察接受輔導的場所, 在輔導過後是否有顯著的改變,藉由分析場所的問題與輔導的需求,最後探討輔 導計劃的成效,所以本研究將分為三個目的進行探討: 一、 探討未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問題。 二、 探討未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輔導需求。 三、 探討「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畫」對輔導對象的影響。 研究目的一,主要探討場所本身的問題,在面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中, 場所對推廣環境教育的想法與實際執行的層面,是否能在認證申請中確實呈現, 透過觀察,發現場所對認證項目解讀的問題。 研究目的二,進行場所認證需求的探討,比對文獻中所提到,課程方案為場 所最弱的一環,透過研究,推論結果是否符合文獻,或是有其他新結論的產出, 對於輔導提供的服務,是否能夠符合場所的實際需求。 研究目的三,探討輔導計畫實施後的影響,觀察場所在輔導後,對場所內部 管理及調整認證腳步的改變。. 5.
(1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文針對研究中所提出之關鍵名詞做以下之定義: 一、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在環境教育法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是指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 方案及經營管理,用以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之具有豐富生態或人文與自然特色 之空間、場域、裝置或設備,並通過認證者(行政院環保署,2011),其性質與 環境教育學習中心或是自然中心的性質相同(周儒,2012),為區分通過法律認 證與未取得認證的場所,本文中將通過認證的場所以法律規定之環境教育設施場 所稱之,而大部分未取得認證的場所簡稱為場所。 二、輔導增能 在本研究中輔導增能的步驟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步驟為訪視作業,透過訪 視作業進行田野調查,取得未認證場所的認證資料及場地設施資料;第二步驟為 輔導作業,透過輔導委員與場所人員的輔導會議進行溝通及問題處理,輔導場所 人員發現問題,提供解決問題及增能的方法。. 第四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僅以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所提出之未取認證且有意 願接受輔導之場所進行採樣,對於沒有接受到訊息或是不願意接受輔導之場所將 不列入本文討論範圍。 因為時間及經費上的限制,無法對所有未認證場所做一通盤的研究,但為了 取得研究上的完整性,研究對象透過多種類型場所進行觀察,以降低研究結論的 偏差。. 6.
(16) 第五節 研究者倫理 研究者於本研究中扮演之角色,一為輔導計畫助理,確認場所輔導需求,協 調輔導會議時間,跟隨輔導計畫進行田野調查,協助輔導計畫進行以及擔任輔導 會議記錄人員;另一角色為輔導計畫之觀察員,於輔導會議後與場所進行聯繫工 作,以非參與式觀察,觀察場所執行環境教育相關活動,以非正式訪談詢問參與 活動的老師與學生,並參與活動後,參加場所的檢討會,訪談場所人員在認證的 想法及做法上的改變。 研究者為了解其他輔導計畫的執行方式,參與「102 年輔導水保與農村社區 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計畫」 ,跟隨輔導團人員進行農村社區輔導行程;還 參與「102 年臺中市推動環境教育計畫」 ,進行學校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的 輔導,與協助環境教育相關活動的進行,以了解輔導相關訊息。 觀察場所進行認證過程中,為避免場所過度依賴輔導人員,僅對場所提出之 相關問題進行回答,建議可改進的方向以及提供範本,由場所人員執筆撰寫認證 申請所需之內容及經營管理規劃書。研究者在輔導過程中保持中立立場,聆聽與 記錄場所對認證的觀感,適時表達認證項目的意涵,協助場所瞭解環訓所補正公 文內容,避免加入個人主觀意識及情緒。. 7.
(17) 8.
(18)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環境教育法(以下簡稱環教法)的實施提供了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的制度, 希望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能夠提出發展對環境友善的、永續的環境教育。許多未取 得認證的場所(以下簡稱場所)躍躍欲詴,想要取得認證,但是環教法實施的兩 年來,至 2013 年九月止,通過認證的場所僅 71 處。本研究透過文獻回顧第一節 臺灣環境教育法的發展;第二節臺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內涵;第三節臺灣環境 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概況,探討未認證場所的問題、輔導的需求、及輔導後的影 響。. 第一節 臺灣環境教育法的發展 隨著西方工業革命,科技發達、經濟貣飛加速工業化的同時,自然環境也遭 受了嚴重破壞,產生許多環境問題,例如:空氣、水和土壤污染、放射性廢物及 其他毒性物質之泛濫(楊冠政,2006),這些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氣候變遷及 天然資源耗竭的問題不斷擴大而且日益嚴重,成為影響人類文明延續的重大議題。 臺灣在 1950 年代前以農業為主要經濟型態,生活上自給自足,對環境自然的破 壞,尚在可容忍的程度下,開始進入工業化之後,環境負荷日趨沉重(行政院環 保署,2012a),因推唯有透過環境教育工作,建立人們的環境倫理、知識及技 能,喚醒人們覺知與行動,才能將日常生活與科技發展,透過環境教育提高人們 的環境素養,這樣才能有效改善環境污染現況及減緩全球變遷的惡化(汪靜明, 1996)。. 9.
(19) 一、臺灣環境教育的發展歷程 參考環保署資料,回顧我國環境教育的發展,其實臺灣的環境教育已經推動 30多年(行政院環保署,2011),自1970年代末期到1987年,我國環境教育尚屬 於貣步階段,各部會缺乏專責人員或單位統籌規劃推動,於是行政院於1987年8 月22日將衛生署環境保護局升格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並於該署綜合計畫處特別 設置教育宣導科負責推動環境保護教育相關事項,成為我國第一個環境教育專責 單位。推動環境教育的過程中,因環境教育範圍廣範,民眾對環境保護雖有意識 上的覺醒,卻缺乏知識及價值觀,對於環境保護缺乏行動力(吳鈴筑,2010)。 而在 1987 年到 1991 年時,環境教育的推廣,著重在環境保護行動的環保教 育,此類的行動在國中小學發揮相當大的效果,如執行資源回收計劃,利用「外 星寶寶」資源回收桶(行政院環保署,2012a),提高中小學資源分類的觀念。 環保署於 1988 與國立師範大學成立環境教育中心,進行環境教育相關專業研究 與開發教材(行政院環保署,2012b),在 1991 年成立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提 供環境保護相關技職人員的訓練,積極推動環境教育下,國內各公、私團體開始 重視環境保護的危機意識,但一般民眾在生活上,還是無法落實環境保護的相關 行為。 1992 年到 2001 年期間,學校和民間團體的環保意識抬頭,行政院配合推出 環保標章與環保義工制度,鼓勵民眾重視環保,到了 1999 年,學校教育不再只 是推動環保相關活動,而是將環境教育融入教學,並增加老師環境教學的能力, 除了增強保護環境的知識外,更強調行為與價值觀的改變(行政院環保署,2012b), 讓愈來愈多的人關心環境教育,也讓愈來愈多的人參與環境教育的工作,因為環 境教育的範疇廣大,執行層面上需要相關法令的指引(吳鈴筑,2010)。 2002年至今,為了讓環境教育的推動更加落實,於2002年通過環境基本法, 其中第九條明定「各級政府應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 10.
(20) 加強宣導,以提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更強化環境教育推動的法源基礎(行政院環保署,2012a)。 環境教育由剛貣步的環保教育,透過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行動,激發貣民 眾思考行為對環境的影響,透過對環境議題的宣導,逐漸提高民眾對環境的敏感 度,臺灣推動環境教育教育腳步,逐漸落實到社會各個層面,有鑑於環境教育的 重要性,臺灣的環境教育專家、學者,希望政府透過立法,將其性質提升至法律 地位,因為環境教育的推動單靠行政機關自行制定行政規則或職權命令,其規範 的強度實在不夠,為推動國家環境教育政策,必頇將環境教育推至法令層面,才 能在執行上有法源的依據,於是環教法經由許多專家學者的推動,歷經波折,逐 漸成形,並且在 2011 年立法成功。. 二、臺灣環境教育法的立法歷程 臺灣環境教育法經歷了 18 年的奮鬥,終於在 2010 年六月五日由馬英九總統 公布,並在 2011 年六月五日,建國百年的地球日正式實施,立法過程幾經波折, 透過表 2-1 了解整個歷程的簡介。. 表 2-1 臺灣環境教育法立法歷程表 年份. 立法歷程. 1987 年. 8月22日環境保護署成立,環境教育與宣導成為政策推動的主軸之一,環保 署設立綜合計畫處專責環境教育宣導。. 1993 年. 環保署委託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環境及工程學系副教授邱文彥、薛憲文及周儒 等主持「研訂國家環境教育法之研究」計畫,並根據美國《國家環境教育法》 架構及內涵研擬台灣版環教法。第一版《環境教育法》草案由此誕生。. 2002 年. 《環境基本法》通過,只有第九條提及環境教育,且屬綱要性宣示條文及不 具環境教育基本內涵,環教法立法工作再度啟動。. 2003 年.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草擬民間版「環境教育法(草案)」,交由當時的立法 院跨黨派永續發展促進會的成員趙永清等35 位立法委員協助共同聯署提案. 11.
(21) 立法院審議,唯僅列入2005年9月9日立法院第六屆第二會期第一次會議一案 關係文書。 2004 年. 環保署於2月10日首次將環教法草案提呈上行政院審議,唯行政院以「應再 行評估獨立立法或環境基本法訂專章」為由撤回。. 2005 年. 12 月 26 日,環保署第二次提送行政院審議,唯仍被以「無立法必要」駁回。. 2008 年. 馬英九於總統競選期間將環境教育法列為承諾立法的十二項之一。當選後, 環保署當即展開環教法的立法工作,於12月8日第三次送呈行政院審議,並 於次年5月20日通過,成功送上立法院第七屆第一會期第十七次會期。 4月間,環教學會與民間環境組織達致共識,決定展開系列政策倡導行動, 包括:發貣「環境教育法向前行」論壇及環境教育法公聽會、請託吳育昇立 委提案立法院等等,吳育昇因此將「民間版」修改為「吳育昇版環教法(草 案)」提案,後來送進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時,再由該會召集 人侯彩鳳改為「侯彩鳳版」。. 2010 年. 1月6日,環教法三個版本:環保署版、吳育昇版及侯彩鳳版,首次在立法院 第七屆第四次會期第十七次會議中併陳逐條審議。於3月31日及4月12日兩次 審議,二十七條文中只有十六條通過,另十一條因朝野無法達成共識而擱置。 4月15日,環教學會召集民間環境組織達致拜會立委及提出述出等共識,先 後於4月22日及23日分別拜訪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及鄭麗文、民進黨立委田秋 堇和黃淑英。4月22日地球日當天與荒野保護協會聯合召開記者會發出立法 呼籲。4月27日連同八大民間環境團體舉辦『環境教育法向前走』記者會, 提出六大訴求,呼籲環境法在美好圓滿下儘速通過。 2010年4月28日,環教法於立法院一讀通過。5月18日無異議完成二讀及三讀 程序。6月5日由總統府公報發佈,訂於2011年6月5日環境日正式實施。. 資料來源:高珮瑤(2011). 環保署於 1987 年成立,並設置綜合計畫處專門負責環境教育的宣導,成為政 策推動的主軸,在環境議題逐漸擴大的情況下,如何規範保護環境,讓環境教育 深植人心,需要透過立法以法律的力量加以規範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2013) , 於是 1993 年委託專家學者根據美國「國家環境教育法」架構及內涵擬定臺灣版 的環境教育法,成為臺灣第一版環教法草案。. 12.
(22) 但由於同時期正在擬定「環境基本法」,為避免內容重疊,因而擱置了環境 教育法的修訂,之後在2002年公布實施「環境基本法」,但是此法中只有第九條 有提及環境教育「各級政府應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 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其他條文為宣示性條文不具環境教育內涵,於是環教法立法行動再度展開。 於是在2003年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的教授群合力草擬一份新版環境教育法 草案,交由立法委員聯署提案。但是環境教育法在立法院中,一直不被重視,雖 在2004年經環保署提案,到了行政院仍被撤回,行政院認為環教法的獨立立法需 要再行評估,至2005年仍是以無立法必要而駁回。 直到2008年馬英九於總統競選期間承諾將環教法納入立法後,環教學會與民 間組織,展開倡導行動,透過立法委員提案,進行多次的修法,直到2010年環教 法出現了三個版本,且在立法院進行審議,但是因朝野無法達成共識而擱置了。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結合民間團體,積極參與及推動環教法的立法,直到 立法委員親身經歷風災的嚴重性,聽取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糧食不足等環境議 題後,感受民間團體團結的力量,才促成了三讀通過。. 三、臺灣環境教育法的特色 臺灣繼美國、巴西、日本、南韓、菲律賓後成為全球第六個施行環境教育法 的國家,各國因國情不同,導致法案的內涵有所差異(張子超、吳鈴筑,2011), 比較各國環境教育法的共同性的規範與差異性的規範如表 2-2。. 13.
(23) 表 2-2 各國環境教育法的規範比較表 共同性的規範. 差異性的規範. 1. 立法目的符合環境教育發展理念:各國 1. 社會環境教育推動方式不一:各國對於 均將永續發展目標納入立法目的中,此 社會環境教育推動也很重視,但所採取 符合了現況的國際環境教育趨勢,同時 方式不一,尌如菲律賓直接宣告每年11 也邁向永續教育的方向前進。 月訂為「環境意識月」;日本則強調各 主體的自發性參與、提供環保體驗機會 2. 規範對象為全體國民:在環境教育法的 及環境教育資訊;韓國則指定社會環境 規範對象各國皆以「全體國民」為主, 教育指導師專門負責環境教育推廣;台 也尌是環境教育是全民性的,人人有 責。. 灣更明確規範公部門帶頭,其所有員工 均應每年參加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3. 以環境機關主導:除了日本由5 大部共 2. 少數國家明列環境教育場所:目前僅日 同負責外,大部分國家皆以環境機關為 本及臺灣在法案中明列環境教育場 主導,如涉及其他機關者,再分別與其 所,例如日本努力促進土地或建物之所 協調共同推動。 有者或使用者,自發性提供該土地或建 物做為自然體驗場所及據點。而台灣則 4. 重視學校環境教育推動:各國都非常重 由政府整合規劃具有豐富環境生態或 視學校環境教育的推動,具體規範各級 人文與自然特色成為環境教育場域,同 學校應負責及辦理事項,透過各級學校 的養成教育,從小紮根。. 時輔導民間設置。. 3. 環境教育認證主體規範不同:日本著重 5. 著重環境教育專業人員養成:由於環境 於人才培育或人才認定等事務之國 教育專業人員將影響國家環境教育的 民、民間團體等,必頇向主管部長登錄 執行品質,各國亦非常重視培訓課程, 後才能進行。韓國辦理環境教育專案認 除了研訂環境教育人才培訓計畫外,有 證,以提供更多樣化的環境教育機會; 些國家更有專責培訓機關進行培育。 台灣則辦理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設 施、場所之認證,以提升執行品質。 6. 提供經費推動環境教育:除了菲律賓 外,各國對於環境教育經費皆有所規 4. 大部份國家沒有明定經費來源:目前僅 範,都希望能有財源,以利推動;另外 臺灣在法案中明列環境教育資金的經 也規定了相關的財政措施或稅制、補助 費來源,巴西、日本及韓國僅在環境教 民間團體或環境教育專案之經費。 育法中規定了相關的財政措施或稅 制,並沒有做詳細的規定經費來源。. 資料來源:張子超、吳鈴筑(2011). 14.
(24) 依國家環境教育法的規範,比較共同性的部分為 1、立法目的符合環境教育 發展理念;2、規範對象為全體國民;3、以環境機關主導;4、重視學校環境教 育推動;5、著重環境教育專業人員養成;6、提供經費推動環境教育,在這六個 項目中可看出,各國立法的目標以永續發展及永續教育為主要方向,主要規範的 對象為全體國民,並以環境部門為主導機關,積極推動學校環境教育,也規定相 關經濟財源的籌措方式。 而相異處為社會環境教育推動方式不一,臺灣以前對環境教育推的推動,處 於各機關各自為政的狀態,在環教法通過後,第十九條中規定學校及公營事業需 要每年上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以公部門帶頭的方式,具體規範推動的方法(顏 世雄,2011);臺灣也是少數有明定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國家,於第十四條中規 定,規劃具有特色的環境教育設施及資源,及輔導民間設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環境教育基金的設置也明確列出經費來源,是臺灣教育法與其他國家最大相異之 處。 而我國環教法另一個重大的特色,在於認證主體的規範,其中另闢條例說明 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三大項目之認證及管理辦 法。 在人員認證方面民眾得依其學歷、經歷、專長、薦舉、考詴或訓練等多元方 式取得環境教育人員的證書,透過證照的取得,獲得到認同,提供優質的環境教 育規劃、解說、引導與服務;環境教育機構則是辦理環境教育人員之訓練及環境 講習事項,並提供場地、師資與課程評量;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規範政府機關 應整合規劃具有特色之環境教育設施及資源,並優先運用閒置空間、建築物或輔 導民間設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予以認證,以提供能夠到環境教育功能與目標 的硬體與配套軟體的服務,辦理優質的環境教育。. 15.
(25) 第二節 臺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內涵 環境教育的推動因為環教法的施行,產生推動的熱潮,學者認為環境教育的 發展除了正規教育將環境教育的概念融入各科教材外,更需要非正規教育系統共 同合作,才能發揮環境教育的功能,產生更好的效果(周儒,2011;何昕家、張 子超,2011)。 環教法中提及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即是具有環境資源特色、擁有專業人力、 優質教學方案、教育設施場域,並且具有良好的營運管理的環境教育服務場所, 也尌是提供完整服務的環境學習中心(周儒,2012),其名稱除了環境學習中心, 還有自然中心、田野學習中心、青年之家、自然學校…等,在國外已經行之有年, 如英國、日本、澳洲,甚至於同為開發中國家的印尼,都極力發展(周儒,2011), 臺灣雖然正值發展的階段,但透過政府與民間的積極參與,推動認證的機制,引 導場所轉變成為優質的環境教育場所,成為臺灣環境教育推動的重要目標。 學者周儒(2011)對於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定義為:在一片具有環境教育資 源特色(不論是大或小)的土地區域上,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專業課程方案 與適當的環境資源與設施,整體發揮其能量,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給第一線的 顧客,如學校學生、一般社會民眾,以達成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之多 功能目標的環境教育專業機構(周儒,2011;周儒,2012)。 優質的場所需具備以上的目標外,尚頇面對運作所產生的複雜工作,場所需 要進行有系統的規劃,才能夠持續的運轉(周儒,2011),學者周儒透過相關文 獻統整後,歸納出四個要素,方案、設施、人、營運管理,認為四要素間彼此相 互依存、影響規劃。. 16.
(26) 透過臺灣學者的研究,利用專家德懷術調查後,歸納出適合臺灣優質環境教 育設施場所的 27 項特質(周儒、姜永俊,2013),提供臺灣環境教育場所學習 努力的方向。本節將分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目標、組成要素、類型、及優質環 境教育場所的特質進行說明。. 一、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目標 周儒(2011)綜合了國內外文獻,指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可以達成的目標有: (一). 教育:透過專業的環境教育工作人員,能引領學校師生和社區民眾. 接觸、了解、關心、愛護環境。 (二). 研究:透過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的協助,能將中心的所在地區的區. 域環境做長期深入觀察、研究,增進對區域環境狀況的與變遷的了解與 掌握,並能夠提供教育與解說活動之利用。 (三). 保育:經由教育活動與實際環境狀況的觀察與了解,能促進居民與. 學校師生對於地區得環境、資源,更合理有效的運用與管理。滿足在地 方上認識環境問題體驗環境改善經驗、營造有品質環境得行動學習、資 訊服務的需求。 (四). 文化:經由蒐集與整理、設計,可以提供社區居民與學校師生對於. 當地環境長期變遷的理解、體驗環境愉悅的經驗,以及從中領會人與環 境長期互動的過程。 (五). 遊憩:透過環境學習中心、設施、空間、環境的巧妙利用以及有趣. 的活動參與和體驗,鼓勵使用者追求有意義的戶外休息遊憩活動的經 驗。 環境教育的目的包含了許多面向,除了提供人與自然的接觸,也包含了 人文發展的特色,其中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管理辦法第二條中規定:「本辦. 17.
(27) 法所稱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指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及經營管 理,用以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之具有豐富生態或人文與自然特色之空間、 場域、裝置或設備。」環境教育的範疇包含廣泛,如何提供具有環境教育目 的的場所,成為目前未認證場所未來規劃認證的重要項目。. 二、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組成要素 學者周儒(2011)認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要能永續存在,必頇具備四項 最基本的要素 1.方案;2.設施;3.人;4.營運管理,彼此相互依存、影響,如 設計活動方案的同時,必頇考慮人員的配置、選取適當的場所設施進行教學、 有了優質的活動方案後,提供場所營運的收入,四者相互牽連,四項要素包 含的內容如圖 2-1。. 圖 2-1 環境學習中心構成要素圖(周儒,2000). 18.
(28) (一)活動方案: 方案是一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存在最基本的條件,方案可以有許多不同類 型的活動,針對不同的年齡、屬性對象與不同之需求而設計,提供多樣選擇 的環境教育活動。大致上可以分為:環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 環境解說(environmental interpretation); 環境傳播(environmental communication)等三大類型活動。 (二)設施: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必頇具備足夠的設施,才能發揮執行環境教育的功能, 這些設施包括:1.中心設施(教室、展示、研究規劃、保存等) ;2.解說設施; 3.環境教育設施;4.生活設施(休息、住宿設施) ;5.環境設施(衛生、環保、 永續設施),等五大項目。 (三)人: 一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必頇要有人的存在,人的使用、活動,才能使得中 心的存在具有實質的意義。其中包含了:1.經營管理者如內部的工作人員; 2.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3.與場所合作的夥伴(社區人士、民間團體) ;4.場 所的服務對象即使用場所的人(學校師生、社區民眾) 。 (四)營運管理: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存在、運作與發展,一定要有效的經營管理策略與實 際的執行。其包含有:1.經營管理;2.經費;3.維修;4.土地管理四大方向。 有完善的營運管理,才能向前邁進,提供有品質的環境教育給使用者。 各地的自然、人文環境具有獨特性,所發展的活動方案應該依環境特色設計 搭配不同教案實施環境教育,所以環教法中亦規定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中最少要 有一位專職的環境教育人員,負責環境教育的施行。除了場所認證外,人員也必 頇是經過認證的人員,如此,具有特色的場所加上專業的人員,設計出一套具有. 19.
(29) 環境教育理念的活動方案,加上有要的營運管理策略,才能讓各種不同類型的場 所永續經營持續提供優質的環境教育。. 三、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種類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除了國家公園、州立公園、保護區外,還有許多地方是以 社區服務型態做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周儒,2011),其型態非常多元化,且依 據不同功能、區位、管理單位,各國學者提出不同的分類方式。 美國學者 Shomon(1968)所撰寫的戶外保育教育手冊將可施行自然與保育 教育的地點分為九類:1.自然與保育教育中心;2.自然地區及自然保留區;3.實驗 林及戶外實驗室;4.野生動物保護區;5.保育示範農場;6.各類公園;7.各類野營 地;8.森林地、植物園、動物園、河濱公園;9.市區內(如行道樹),分類方式 大致以區位作為標準,但隨著時代的變遷,各個國家發展出更多類型的場所,此 分類以無法滿足其他人文或社區類型的場所。 澳洲學者 Webb(1990)將澳洲戶外環境教育場所依據經營管理單位分為六 類:1.由教育部所支援,由教育單位提供設施及人員;2.合作方式,教育部提供人 員,但由其他政府單位或社團支援運作;3.由高等教育機構管理營運;4.由私人 團體或個人營運管理;5.由運動休閒遊憩相關政府單位管理營運;6.由學校團體 管理經營。此種分類方法依經營管理權責劃分,有助於行政責任的分割,但對於 教學方案發展,則缺乏專人統整及執行。 我國學者周儒(2011)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類型做操作型分類定位,1.環 境學習中心:以環境教育作為核心發展目標;2.生態農場、牧場、教育農場:民間經 營,生態關懷、永續環境為主要發展目標;3.具有推廣環境永續、自然保育目標 的博物館、社教場館:如海洋生物博物館,或具有相關教育與解說方案之保育研究 機構;4.國家公園、林務局、自然保護區等區域裡的遊客中心:除一般遊客服務外,. 20.
(30) 還提供展示場,逐漸發展出適合臺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分類。. 博物館5個 7%. 自來水2個 3%. 民間社區、團體 14個 20%. 政府單位6個 8%. 國家公園6個 8%. 縣市政府11個 16%. 學校7個 10% 農委會10個 14%. 企業、公司10個 14%. 圖 2-2 已通過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所屬單位分配圖(研究者整理). 以上分類以大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為主軸,設計概念是以民眾走入環境中學 習為主,但環境教育的落實,除了自然環境之外還包含了文化資產、社會環境等 以民眾所處的環境,連結在地文化提昇對環境的關懷,為能夠涵蓋不同功能的場 所,根據已通過認證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進行認證單位的劃分如圖 2-2,以學會、 協會、社團或基金會名義申請者有十四處、縣市政府十一處、民間經營包含私人 企業十處、行政院農委會十處、學校七處、國家公園六處、其他政府單位六處(為 內政部營建署兩處、交通部觀光局一處、經濟部水利署三處) 、國立博物館五處、 自來水公司二處(附件六),71 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供的環境教育內容不盡相 同不同,可歸納為六個類別:. 21.
(31) (一)自然生態類: 以野生動植物、棲地生態、自然環境為主,為政府早期推動環境教育的場 所,如國家公園、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溼地、生態化山林田 園、永續性農林漁牧用地等(周儒,2011),此類場所具有豐富的自然資源, 具有解說服務,以及環境教育相關活動的推廣。 (二)環保設施類: 此類型場所多為人工設施,因應現代化生活而建造的場所,如垃圾處理、 垃圾焚化爐、資源回收廠、水資源及污水處理、節能設施及綠色能源等,透 過場所內部的硬體設備及處理流程,搭配環境教育人員實施教學方案(吳鈴 筑、王鴻濬,2012),提供具有場所特色學習活動,此類場所有自來水公司、 私人公司承包的焚化廠與環保局的資源回收教育中心。 (三)博物館類: 博物館除了具備專業的展示及表演,更需將展示活動與人類發展關係連結 (吳鈴筑、王鴻濬,2012),讓學習者透過博物館人員的引導瞭解人文、環 境與發展的特殊性,目前認證的博物館以科學與工藝類型為主,環境教育活 動配合環境變遷,提供環境知識與技能的體驗,彰顯場所的特色。 (四)文化資產類: 以生活習俗為背景,讓學習者瞭解文化發展的特殊性(吳鈴筑、王鴻濬, 2012),如歷史文物館、傳統藝術文化、宗教寺廟、古蹟、傳統生活及建築 設施等。 (五)社區參與類: 社區整體營造融入環境特色資源發展環境教育,結合在地資源與社區發展, 讓社區居民透過參與環境教育提升環境素養,並提供農村社區轉型的機會. 22.
(32) (任孟淵、許世璋,2007),如社區組織、共營社區、環保小學堂、清淨家 園計畫等。 (六)其他類: 其他如大專校園、企業環境教育館所、政府所屬事業機構設置保育研究教 育展示中心、複合性主題遊憩、生態化私有地及民宿業者等,雖然目前取得 認證的數量不多,但在 2013 年「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畫」輔 導各級學校設施場所認證說明會中,以學校單位為主要對象;另於觀光局辦 理之會議中進行複合性主題遊憩場所認證輔導之說明(行政院環保署, 2012c) ;生態化私有地,如休閒農場、私人生態園區;以及觀光工廠轉型成 企業環境教育館所等,此類型場所申請認證,日益漸多。 六種不同 類型的 場 所,其環 境、人 文 、設施也 不相同 , 其發展上 必然 會產生個 別差異,如何檢視 場所的 優 缺點進行 改進,頇 與建構出 的優質 環 境教育設 施場所 特 點 ,加以 比對, 朝 向修改缺 點,提 升 優點邁進 。. 四、優質環境教育場所的特質 透過學者周儒的研究,發掘出臺灣優質環境教育場所的特質,列出 27 條優質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特質,分屬於五個面向整體關切、場域與設施、經營與管理、 人員、及軟體方案(周儒,2011;周儒、姜永浚,2013)。 (一)整體關切 1、 基於其設立目的及資源特色,發展出具體的環境教育使命、目標與願 景。 2、 軟硬體設計應盡量與參訪者的背景經驗、所關切事物、或生活模式產 生連結,使其對該學習中心的使命、目標或願景產生共鳴。 3、 軟硬體的規劃、設計與管理制度,應以人身安全為優先考量。. 23.
(33) 4、 應透過制度上的設計,公開且客觀的對其人員、設施、活動方案及經 營管理等進行持續的評鑑與改進。 (二)場域與設施 5、 位於一塊具備環境資源特色的場域上。這裡所稱的特色可能是一塊人 工棲地、一個自然生態系、或是具有特殊環境教育意涵的場域,如特 有的地質、地形景觀、綠建築、廢棄物處理設施、野生動物救護站、 具歷史意義或文化價值的建築物、植物園、動物園、博物館、環境敏 感地、天然災害紀念地等。 6、 各項硬體設施,應依據中心的使命或願景進行規劃與設置,並促成方 案的有效執行。 7、 各項設施與設計能融入當地的環境或反映當地的特色,並廣泛且深入 的考量其節能設計、妥善利用能源、趣味性、知性、美學、人文與教 育的意涵。 8、 考慮身心障礙者的學習權利並加以回應,其回應的內容則視中心的需 求而定。 (三)經營與管理 9、 應主動聯結在地組織或個人,共同落實地方生活、生產與生態的均衡 發展。 10、 宜廣泛的發展夥伴關係。 11、 經營管理上,應考慮當地的遊憩承載量(recreational carrying capacity),其衝擊參數包括有:1.生態承載量2.實質承載量3.設 施承載量4.社會承載量等,以盡可能減少對環境的衝擊。 12、 應規定中長期的財務計畫、並尋求獲接受合適的財務支持。. 24.
(34) 13、 應依據資源特色及服務對象,訂定適切的行銷目標與多元行銷策 略。 14、 對自身環境及資源的狀況,應進行定期的監測、管理與污染防制。 (四)人員 15、 工作人員頇具備適當的環境素養與永續發展的理念。 16、 工作團隊人數及專業職能上,頇足以支持自然中心的運作及方案之 推動。 17、 工作人員具備「熱情、好奇、創新、同理心、相信自己的努力將為 環境及參訪者產生正面的影響」等人格特質。 18、 最少需有一位具備環境教育專業的全職工作人員。 19、 環境教育專職人員在環境教育專業能力上,最少需具備下面六個層 面:(1)環境素養;(2)對「環境教育」的基本認識;(3)對身 為環境教育者的專業責任;(4)規劃並執行環境教育課程與方案的 能力;(5)促進學習的能力;(6)檢討與改進的能力。 20、 應辦理或支持工作人員的專業成長及終身學習。 (五)軟體方案 21、 活動方案通常具備某些特質,如:重啟發而非教導、強調互動而非 單項的灌輸、協助參訪者獲得親身的體驗等。 22、 活動方案要能反映出對環境的關懷及當地資源的特色。 23、 活動方案的目的在於協助參訪者發展環境覺知、學習環境知識、培 養環境倫理、熟習行動技能,甚至獲得環境行動的經驗。 24、 應針對不同的參訪者,經常性地提供多元的環境教育方案與學習活 動。 25、 能推陳出新展示、課程及活動方案。. 25.
(35) 26、 學習活動能彌補在學校內進行環境教學的不足。 27、 透過設計或安排,使活動方案及設施的使用者能在此體驗與履行對 環境友善及永續發展的承諾。 「102 年輔導水保與農村社區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計畫」亦透過 27 點的 項目歸納出 10 項檢核項目(表 2-3),以評分方式檢視輔導場所的基本條件,以 評分高者,優先進行輔導認證工作,協助認證相關事宜。. 表 2-3 水保局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檢查表 填表人. 場域名稱. 填表日期. 年. 檢核項目與說明 場域現況 、生態或 人文特色. 評估與建議. 包含場域現況、地理位置、生態 有 1 2 3 4 5 或人文特點。 無. 02 場域規劃 與管理. 場域軟硬體與當地環境特色相 有 1 2 3 4 5 融,並具有教育意涵。 無. 環境教育 專業人力 04 合作夥伴 05 行政管理 人員. 經營管理 計畫. 日. 01 環境資源特 色及教育意涵. 03 環境教育 人員. 環境教育 課程方案. 月. 應具備環境素養,且具有規劃、 執行、評估與調整環境教育課程 方案能力。 (全職環境教育人員需於 102 年 6 月 22 日前取得認證。) 包含解說志工、社區人士或民間 團體等,能夠協助教案與活動方 案之人員。. 1 2 3 4 5 有 無. 有. 1 2 3 4 5. 無. 協助場域經營規劃、行政管理、 有 1 2 3 4 5 財務會計等運作之人員。 無. 06 水保教室教案或農村社區教案. 有. 1 2 3 4 5. 無. 07 營運能力 與目標. 擬定短、中、長期營運目標、執 有 1 2 3 4 5 行方法與預期效益。 無. 08 環境負荷. 提出符合當地遊憩承載量的規 有 1 2 3 4 5 劃、評估與配套措施。 無. 09 安全維護配. 具 備 安 全 維 護 規 劃 及 配 套 措 有 1 2 3 4 5. 26.
(36) 套措施(※需檢 施,以人身安全為優先考量。 無 附合格文件) 1. 建築物使用執照 2. 消防安全與防火管理合格 3. 電力系統安全檢查合格等 證明文件 4. 以及週邊醫療支援 5. 緊急應變計畫等 10 財務計畫. 提出短、中、長期營運目標規劃 有 1 2 3 4 5 之財務規劃說明。 無 其他建議.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委會(2012). 表 2-3 檢核的對象為具有水保教室的農村社區,在環境教育課程方案著重在是 否具有水保教室教案或農村社區教案,為能符合不同類型的場所進行檢核,本研 究在輔導計畫進行之初,採用表 2-4 進行場所自我檢核表,依場所現況,進行自 評。 表 2-4 輔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檢核表 項目. 配分. 內涵 環境資源維護的自然保留程度. 5. 環境 教育. 軟硬體規劃能融入當地環境特色且具教育意涵. 5. 特色. 有效推廣環境教育價值意義的作法. 5. 結合教學需求及生態友善的教學規劃. 5. 環境教育專業人力配置. 5. 環境教育人員持續提昇環境素養機制. 5. 專業 人力. 27. 自評 陳述. 自評. 委員訪 得分 視摘要.
(37) 環境教育人員課程規劃與執行能力再學習. 5. 結合在地資源、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及共同培力 5 計畫. 環境 教育 課程 方案. 依不同對象分級的教學目標. 5. 學習評量與教學成效評估. 5. 針對不同對象規劃設計多元教學方案. 10. 依課程方案規劃適宜的師生比. 5. 系統化課程發展架構. 2. 依據環境特色編製適宜課程方案、教學步驟. 5. 減少環境衝擊之教材教具、設置展示或解說牌. 3. 有健全的營運計畫、行政作業標準及合法、適 宜的人事制度與財務會計輔助運作或相關簽證文. 5. 件可資佐證. 經營 管理 規劃. 減少環境衝擊設計,考量環境、生態承載量管制. 5. 安全維護及緊急事故應變計畫. 3. 教學場域及教學動線之安全維護管理. 2. 循環資源管理:水、電、回收、再利用. 5. 短中長期營運目標規劃(經費來源、預算). 5.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2013). 在自評過程中,發現場所對項目中的敘述無法理解,無法給予適當的評分, 因將自評表簡化,(附件三)由場所自行填寫檢核項目的描述,不需自評給分。. 28.
(38) 要成為一個優質的環境教育場所,需要考慮的面向很多,要達到要求的難度 也是很高,透過這些特點,可做為想要申請認證的場所,進行發展的指標,凸顯 場所的特色,改善缺點,作為場所未來規劃的目標。. 第三節 臺灣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概況 依環訓所資料,至 2013 年七月獲得認證者,在人員部分有 1465 人,機構有 11 個,設施場所為 67 個。申請的場所據統計有 270 個,但大部分場所在認證審 查的過程中,無法符合審查標準,143 件在審查後遭退回(行政院環保署,2013), 顯示場所在認證的認知上與法規的規範上有差距。. 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流程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流程,如圖 2-3,依照規定申請順利的場所會在 3 個月拿到認證的文件,但不包括補正文件往來的時間,所以若補正項目一直無法 達到要求,要完成認證的流程也可能會超過一年的時間,如逾期未補正尌會駁回 申請,必頇重新申請。. 29.
(39) 受理申請 已補 正 文件不符合規 定而得補正者 通知. 程序審查. 限期補正. (7 日內). 逾期未補. 符合規定 未繳納審查費. 正. 及所需文件. 通知繳費及所需. 駁回申請. 文件(15 日內). 已補 正 頇由申請者補正 通知限 期補正. 未通過 認證審查(3 個 月內). 逾期未補 正. 通知結果. 通過. 駁回申請 核發證明文件. 圖 2-33 環境教育認證申請審查流程圖(行政院環保署,2013). 30.
(40) 進入程序審查後,若文件符合規定即通知繳交審查費用,環訓所將邀請審查 委員到場所現勘,順利通過審查者將取得認證證明,但在程序審查、繳交審查費 及認證審查需要補正時,申請單位對於補正事項若是不瞭解或是不清楚如何回應, 便導致認證遲遲無法通過甚至會過了補正時間而失去認證機會。所以瞭解認證內 容並且詳細解讀才能有利於認證的通過。 二、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文件 申請認證需檢附的內容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中有詳細的敘述, 並將檢附的文件以表 2-3 詳細列出於申請書中,以利申請者檢視申請文件是否有 遺漏。. 表 2-5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文件檢核表 □1、設施場所之所有權、管理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影本 □2、申請單位依法頇取得政府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者,其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 本、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設施場所依法頇取得政府機關許可始得營運者,其營運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4、環境現況及自然或人文特色主題與內容之證明書(含照片、位置圖及配置圖;並 請註明土地及建築物面積) □5、環境教育專業人力配置表(含國民身分證影本、在職證明、勞健保相關投保資料 影本、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文件影本,若尚未取得認證文件者,請提供學歷證件 影本及經歷專長資料) □6、環境教育課程方案(含教學目標、課程名稱、課程大綱、授課方式) □7、經營管理規劃書【含簡介、願景、能力、經歷、安全維護(最近一期消防安全設 備合格證明影本)、環境負荷、營運目標、財務計畫及開放時間等】 □8、申請單位近 3 年辦理環境教育相關證明文件 (格式如附表) □9、回郵信封 2 封 □10、其他檢附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2011) 申請書中的環境教育課程方案及經營管理規劃書參考格式,也提供了申請者 需要填寫的格式及內容介紹,書面的規定雖然明確,但申請者該如何將所有的資 料做完整的陳述,將是對申請者的一大考驗。. 31.
(41) 三、主管機關的輔導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指 定環境教育負責單位或人員辦理環境教育之規劃、宣導、推動、輔導、獎勵及評 鑑相關事項。」 目前各縣市環保局,依法執行輔導區域內場所進行認證工作,如 雲林縣環保局,辦理「102 年度環境教育推動執行計畫」 ,特別辦理一場次的「環 境教育場所認證輔導說明會」,主要以如何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與設施場所認 證等相關內容進行說明,讓參與人員於課程結束後可以充分瞭解環境教育法相關 規定外,並可得到更多實務性的收穫。臺東縣環保局為了讓縣內更多單位團體提 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申請,辦理 1 場次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說明會,促使 縣內各級單位及團體對成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優點與相關認證流程有更深入 的了解,進而提升申請意願。 另外政府單位所屬的自然生態或人文歷史具特色的場所,也積極參與認證工 作,最特別的是,林務局在環教法施行之前便已經轉型,將其下所屬之森林遊樂 區與林業文化園區等,成立自然教育中心,提供環境教育的五項目的,自 2006 年開始在三年間陸續於全台成立八個自然中心(周儒、劉冠妙,2008),推動環 境教育。雖已成立自然教育中心,並已實施多年的環境教育,為了符合認證審查 項目,八大自然中心仍委託專業人員成立輔導認證小組,透過輔導團隊的發展課 程方案,輔導人員取得認證,規劃場所的經營方針,經過多方面的努力,八大自 然中心在 2012 年均取得認證。 行政院農委會旗下的水土保持局,於 2010 年時實施「農村再生條例」,希望 解決農村發展所面臨的問題,提高農村的生活品質,吸引青壯年返鄉生活,以活 化農村的發展。水保局透過培根計畫,凝聚居民力量,共同討論農村的未來,經 由研習課程,提供居民保存農村文化及資源,並發展出農村特色。並透過專家輔 導協助開發農村特色教學方案,輔導申請認證的各項工作(行政院農委會,2012) ,. 32.
(42) 並培力居民,希望輔導團隊退出後,不管通過或未通過認證的社區居民都有能力 自行運作。 內政部營建署所屬的都會公園,也積極參與認證工作,台中都會公園與高雄 都會公園也陸續通過認證,臺中都會公園為積極發展課程方案,結合專家團隊組 織「環境教育發展團隊」以行動研究方法(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2012),建置 出具地方環境特色及符合環境教育目標的活動方案。透過輔導團隊加強工作人員 與志工的環境教育訓練,提出臺中都會公園未來硬體設施規劃與推動環境教育的 發展策略,並協助取得認證。 除了政府機關及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單位或區域的輔導外,環保署環境保護人 員訓練所也透過計劃的執行,藉由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中專家學者的專業,進 行跨單位及跨縣市的設施場所認證輔導,但針對場所需要增能的項目及申請認證 的問題,透過現場視察了解其原因,提出適切的輔導建言及指導的方向,協助場 所釐清其現況,發現改善空間並輔導其解決問題的能力,讓場所能夠永續經營及 發展。. 四、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畫背景及目標 在 2012 年還教法施行滿一周年後,中華民國環教教育學會受環保署委託,於 六月底舉辦「環境教育檢討與策進研究會」中,邀請各界關心環境教育推動課題 的相關人士,在會議中提出現況問題的檢討與因應策略的建議。其中針對目前環 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實施現況加以檢視,彙整會議中與會專家學者的意見與建議, 顯示有下問題與需求: (一) 缺乏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及培力機制。 (二) 中央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推動人員應培力增能,提升其執 行環境教育能力。. 33.
(43) (三) 環境教育績效與設施場所的發展,不能只重視量的成長,更應著重在質 的提升。 (四) 認證審查應確保品質能真正反應實際營運提供的服務內容,不能流於形 式。 (五) 認證申請案的審查與評鑑各家業者的規準,要適性調整寬鬆或嚴格的程 度。 (六) 申請者發展課程方案的專業能力普遍上是比較弱的一環。 會議中透過專家學者的討論,提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執行認證的相關問題與 需求,第一點為缺乏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及培力機制,環教法中亦規定,中央主管 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場所認證,促成了「輔導增能專業服務工作計畫」 的執行,輔導的目標在於提升場所環境教育的專業知能,以符合環境教育設施場 所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認證項目。 然而,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發展,應重質而不能只重視成長數量,在第二點 提升場所執行環境教育的能力,與第六點申請者在課程方案發展的問題,研究者 透過輔導計畫的執行,驗證輔導的影響。 政府藉由認證作為把關的手段,逐漸提升各地環境場所的專業品質,使臺灣 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高服務品質,輔導單位進行場所個別輔導,希望協助場所 了解環境教育工作從規劃到執行與改善的方向,並提供適當的諮詢。 研究者透過研究發掘場所的問題,協助場所正視問題的存在;探討場所認證 需求,提供後續輔導單位進行輔導的方向;前兩項研究結果及分析輔導後影響, 提供給委託單位,使其瞭解場所與輔導單位面臨的實際狀況,為往後處理認證事 宜之參考。. 34.
(4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者採用質性方式進行本研究,首先以內容文件分析法進行研究對象的篩 選,探討未取得認證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簡稱場所)的認證問題。同時透過輔 導小組,進行田野調查,以觀察法、訪談法、研究者日誌及會議記錄等方式收集 資料,佐以認證審查的四個面向(附件二) ,進行未認證場所輔導需求的分析與 討論。研究者於輔導計畫實施後與研究對象保持互動,邀請場所中環境教育主辦 人員進行訪談,歸納及分析輔導計畫對場所的影響。 本章透過「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流程、研究對象、研究架構、 研究流程、資料收集與分析方法、研究信度與效度六小節進行以下說明。. 第一節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介紹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 所(簡稱環訓所),於 2012 年六月 12 日公布的招標計畫,同年八月委託中華民 國環境教育學會執行計畫。輔導範圍遍及全省,其中一項重要的執行業務,是對 未取得認證之設施場所進行訪視作業(圖 3-2)與輔導作業(圖 3-3)。. 一、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的服務範圍 由於輔導計畫的範圍涵蓋全臺灣,除了由專案中心統籌規劃外,為了可以尌 近協助輔導對象,配置了北、中、南、東四區輔導小組,分區進行輔導計畫(圖 3-1)。. 35.
(45) 圖 3-1 輔導小組區域圖. 專案中心由主持人高翠霞教授、共同主持人張育傑教授及專案經理謝濬安先 生組成,統籌輔導服務之共同規範,執行作業標準流程,及掌握輔導活動記錄。 北區包含區域為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澎湖縣、 金門縣及連江縣。中區包含區域為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及南投縣。 南區包含區域為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東區包含區域為宜 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36.
(46) 二、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的計畫期程 輔導計畫執行期間為 2012 年八月至 2014 年元月為止,共計十八個月,訪視 作業與輔導作業時間自 2012 年十月到 2013 年十月,並於北、中、南、東四區分 別招開說明會,邀請場所進行認證說明,並場所調查輔導意願。研究者配合輔導 計畫進行研究,研究期間為 2012 年十月至 2013 年八月,於八月進行場所訪談, 並進行資料整理。. 表 3-1 輔導計畫期程表 月 次 工作 項目. 1. 2. 年 別 月 份. 計畫書 修正. 4. 5. 6. 7. 8. 9. 10. 2012.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2013. 11. 12. 1. 2. 3. 4. 5. 6. 7. 18. 2014. 8. 9. 10 11. 12. 1. █. 表格審查 說明會. 3. █ █ █ █ █ █ █. 作業指引. □ □. █ █ █ █ █. █ █ █. 訪視. █ █ █ █ █ █ █ █ █ █ █ █ █. 輔導. █ █ █ █ █ █ █ █ █ █ █ █ █.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2012c). 三、 「環境教育輔導增能專業服務計畫」的作業流程 輔導計畫的其中一項重要執行業務,是對未取得認證之設施場所進行訪視作 業與輔導作業。.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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