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環境知識、環境態度、環境行為之理論基礎
我國的《環境教育法》開宗明義進行定義,係指環境教育乃是運用教育之方 法,以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間的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
態度,以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環境保護行動,以達成永續發展之 公民教育過程。環境教育法立法之初,係以環境教育之理論進行定義,其目地需 要闡釋具備環境知識及技能之現代公民。楊冠政(1998)提出:環境教育系為一種 教育的過程,在這一種過程之中,個人和社會認知其環境及其組成環境之生物、
物理,以及社會文化成分之間的交互作用,得到有用之知識、技能,以及價值觀,
並能夠個別或集體解決現在和將來所面對之環境問題。換而言之,綜合我國的《環 境教育法》和楊冠政(1998)對於環境教育的定義。環境教育乃是一個人與環境的 互動,或是一個人與整個社會的互動過程,這種互動過程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 境,並且在此互動的過程當中,學習到一套與環境生活交互融合之生活經驗,進 而產生環境保護`之技能與親環境之價值觀。由上述內容可知,基於各種科學底 蘊之下,與環境相關之學科中的「環境知識」、面對環境問題的「環境態度」、
積極處理問題的「環境行為」三個概念,對於環境教育中具有相當之重要性,本 研究依據文獻,討論此環境知識、環境態度、環境行為之三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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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環境知識之定義與內涵
Nonaka (1994)認為當訊息(message)被賦予意義後,就成為資訊(information),
而資訊再經過整理後,才轉化為知識(knowledge);知識是人類理解與學習的結果。
邱媚珍(1998)則提出知識,係為個人對於事物之認識與瞭解。而將知識的概念延 伸進入環境教育時,最早於 1969 年,美國密西根大學環境資源系教授 Bill Stapp 與其同事在《環境教育期刊》首次提出環境知識的定義:「環境教育的目的在於 培養一群瞭具有關懷生物物理環境及其相關問題知識,並意識到如何積極解決環 境問題以及積極採取解決行動的公民。」
科學家們接倡導學習環境知識,為何要學習環境知識?究其原因 Arcury and Johnson(1987)提出了看法;Arcury and Johnson 於環境教育期刊中發表關於環境 教育學習之重要性有二:第一,用於評估環境教育者和環境運動在教育公眾方面 做得如何,因為儘管世人關注環境的研究已在全球廣泛開展,但僅有少數研究衡 量大眾對環境知識的了解。第二,將環境知識的變化及其變化的原因進行科學性 的了解;環境態度與環境行為已經朝著科學化衡量的方向發展,使我們能夠監測 整個環境以及具體問題之關注變化,並預測社會人口統計學相關性,環境知識的 研究將進一步使我們能夠開始分析知識,態度和行為之間的對應程度。在 1977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伯利西 (Tbilisi) 舉行國 際環境教育會議,並在會議中發表《伯利西宣言》。其中提出「環境教育提供必 要的知識,來詮釋形塑環境之複雜現象,鼓勵構成自律基礎之倫理、經濟,以及 美學價值,並且提供更為廣泛且必要之技能,用以有效解決環境問題。」其中的 可解釋複雜現象環境問題、提供廣泛既能解決問題的必要知識,研究者認為乃是 指環境知識之內涵。
李明和(2002)針對環境知識(Environmental Knowledge)展開詮釋,係指吾人對 於環境及環境的相關議題的瞭解與認識,其中包含廢棄物處理、噪音污染、空氣 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臭氧層破壞、溫室效應、酸雨等內容,以及二十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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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議程中的環境知識。Zsóka, Szerényi, Széchy and Kocsis(2012)認為,環境知識是 一個用來表示知識的詞語,表示對環境問題的認識以及對這些問題的可能解決方 案。對環境問題的了解增加可能會引起人們的關注和意識;但是,它不一定會導 致行為改變。
王鑫(1987)在「環境保護教育理念架構之規劃報告」中指出我國環境知識的 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點,說明及補充如下:
(一)自然資源
1. 生物(包含了動物、植物、微生物等):需要瞭解生態系之觀念,包 含了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稀有及瀕臨絕種之生物、再生性資源、
森林、海岸、濕地、河川、野生動植物保育、生物涵容能力(carrying capacity),以及基礎生產力等。
2. 非生物(包含了大氣、水、土壤、地理、地形、地質、礦產、景觀等): 非生物之環境包含了外太空、內太空、地球環境、地理環境,以及微 棲地環境,其中所產生之自然作用、生地化循環、土地資源利用、非 再生性資源及其保育利用、能源、景觀資源、資源管理、環境規劃、
涵容能力、自然災害、山坡地與海埔地、集水區和濕地之觀念,以及 土壤肥力與土壤流失等。
(二)公害防治
空氣、水、固體廢棄物、噪音、放射性有害物質、食品添加物、農藥及 有毒物質等。
(三)社經衝擊
人口、產業、民眾生活品質、社區發展、大眾傳播、國家發展與經濟成 長、政策之決策過程、都市化發展、環境倫理與價值觀、環境法規、環 境經濟、科技衝擊、文化與環境、科技管理 (高科技、尖端科技與適切 科技)、環境知覺、環境素養,以及環境影響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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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inkowski(1988)提出環境知識的範圍包含三個範疇:
(一)自然的環境知識:生態學、生物學的知識。
(二)環境問題的知識:自然環境的資源以及資源使用過度所產生環境問題的 知識。
(三)環境行動策略的技能與知識:使用環境知識解決環境的問題。
在 1995 年,美國由 Marcinkowski and Rehring (1995)提出環境素養架構,分作認 知與技能領域、情意領域與行為領域,其中環境知識的內容有四個類別:
(一)生態學的知識:包含生物、生物與環境如何互動的知識。
(二)環境學的知識:針對整個環境,包含自然環境及人文環境的知識。
(三)有關環境議題的知識:對於不同環境問題的知識,如能源問題、氣候變 遷、污染危機的知識。
(四)環境行動策略的知識:個體獲得並意識到面對環境問題我們應該如何因 應及解決的知識。
將國內外文獻綜合整理,可得到環境知識內涵如下表:
表 10 環境知識內涵之整理
研究者 環境知識內涵
William B. Stapp (1969)
關懷生物物理環境及其相關問題,並意識到如何積極解決環境 問題以及積極採取解決行動的知識
伯利西宣言(1977) 可解釋複雜現象環境問題、提供廣泛既能解決問題的必要知識 王鑫 (1987) 自然資源、非生物、公害防治、社經衝擊。
Marcinkowski (1988)
自然環境、環境問題、環境行動策略。
Marcinkowski and Rehring(1995)
生態學、環境學、有關環境議題、環境行動策略。
張子超(2000) 生態學、環境問題、人類行為、環保法規、環境與健康、環境正 義、國際發展、永續發展、長期規劃
李明和(2002) 環境及環境的相關議題的瞭解與認識以及 21 世紀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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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在參酌上述文獻之後,本研究認為以 Marcinkowski and Rehring (1995) 提出環境素養架構並加以修改,作為本研究問卷發展關於環境環境知識之內容:
(一)生態學的知識:包含生物、生物與環境如何互動的知識。
(二)環境學的知識:針對整個環境,包含自然環境及人文環境的知識。
(三)有關環境議題的知識:對於不同環境問題的知識,如能源問題、氣候變 遷、污染危機的知識,並加上社會經濟衝擊相關問題。
環境行動策略的知識:個體獲得並意識到面對環境問題我們應該如何因應及 解決的知識,並加上關於空氣污染之公害防制。
二、 環境態度之定義與內涵
Allport(1935)於《社會學概覽》(In A Handbook of Social Psychology) 一書中 提出了態度的定義,認為態度通常具有實質性或概念性的參考對象,並且相對於 該對象「指向」某個方向。但有些態度過於籠統,以至於無法確定對象和方向,
它們就會融合為人格的「特徵」。人們共同的態度可以粗略地分類和衡量,當從 包含它們的人格中抽離出來時,它們就構成了「社會」。態度是人性的真實和重 要組成部分,因為沒有態度,就不可能令人滿意地說明任何個人行為的一致性或 任何社會的穩定。張春興(1991)認為態度係指個人對於人、事、物,以及周圍世 界憑其認知與好惡,所表現的一種相當持久的行為傾向。態度是經由學習而來,
學習是行為改變的歷程,人類通過學習和他人或環境進行互動,由直接或間接的 學習經驗才會對某些人、事、物產生好惡,產生評價。這些評價為正向、負向的 態度;態度的組成可以分成認知內涵(Cognitive Component)、情感(Affection)及行 為內涵(Behavior Component)三部分所組成,分別係指對於人、事、物之理解、喜 好程度之情緒傾向,最後所產生反應之外顯行為。換言之,Ajzen and Fishbein (1980)認為,態度係指個人對於某些事物正面的評估或負面的評估,包括對事物 的一般態度、面對問題的態度、採取行動的態度,且態度具有可評估的特性,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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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特性對於了解、評估個人行為有關,不僅是單一的感情聚合,同時也包含感受 及認知。
至於環境態度,1977 年國際環境教育會議提出伯利西宣言,指出環境態度 為人們對於環境的關切和參與保護之動機。Dunlap and VanLiere(1978)認為環境 態度應該是指「個人對於限制人類各項活動成長自然界的平衡等環境觀念的接受 程度。」Caron(1989)則認為,「環境態度」係指個人對於環境事物的致力或是支 持的程度和觀點。李明和(2002)針對教師進行整體環境的價值觀及對人類存在環 境中的責任以及角色的看法,認為態度係為一種價值觀。李永展(1991)提出環境 態度為對環境中之特殊情況、整個環境,或是針對環境直接有關的人或物之信仰 的組合;這些組合包括整體的評估:包含了贊成或反對、喜好或厭惡等個人情緒 觀點。Widegren(1998) 利用 1,018 名瑞典人(18-80 歲)的樣本以及瑞典環境組 織成員的數據,認為環境態度係為環境價值觀與環境信念,是個人長久以來所處
至於環境態度,1977 年國際環境教育會議提出伯利西宣言,指出環境態度 為人們對於環境的關切和參與保護之動機。Dunlap and VanLiere(1978)認為環境 態度應該是指「個人對於限制人類各項活動成長自然界的平衡等環境觀念的接受 程度。」Caron(1989)則認為,「環境態度」係指個人對於環境事物的致力或是支 持的程度和觀點。李明和(2002)針對教師進行整體環境的價值觀及對人類存在環 境中的責任以及角色的看法,認為態度係為一種價值觀。李永展(1991)提出環境 態度為對環境中之特殊情況、整個環境,或是針對環境直接有關的人或物之信仰 的組合;這些組合包括整體的評估:包含了贊成或反對、喜好或厭惡等個人情緒 觀點。Widegren(1998) 利用 1,018 名瑞典人(18-80 歲)的樣本以及瑞典環境組 織成員的數據,認為環境態度係為環境價值觀與環境信念,是個人長久以來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