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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空氣污染之介紹

一、 空氣污染之定義與種類

空氣污染乃是係指我們日常生活之中,所處的活動空間內含有污染物,包含有機 物和無機物。上述空氣中的物質,包含了固態顆粒、液態液滴,或是氣體;在污 染物的成因方面,可以包含天然的,也可以是人造的物質。上述這些微粒污染物 在時間與濃度的積累下,影響或干擾人類、動植物的健康,或是生活作息。根據 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定義,所謂的空氣污染物是空氣中足以 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而空氣污染物的來源有很多種形態,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所指稱有六大類,研究者經過分析,會造成 警察傷害的物質,包含了四大類的物質,進行分述及解讀如下:

(一) 氣狀污染物

以氣體型態存於空氣中的污染物質。氣狀污染物係為空氣污染物中之最 大宗,包括一氧化碳(CO)、硫氧化物(SO2 及 SO3合稱為 SOx)、氮 氧化物(NO 及 NO2合稱為 NOx)、碳氫化合物(CXHy)、氯化氫 (HCl)、二硫化碳(CS2)、鹵化烴類(CmHnXx)、全鹵化烷類(CFCS),以及 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氣體。

(二) 粒狀污染物

經過燃燒、工業生產,或自然生成之微粒物質,主要包括以下8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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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懸浮微粒(TSP):指懸浮於空氣中之細小微粒。

2.懸浮微粒(PM10):指粒徑在10微米(μm)以下之微粒子。

3.細懸浮微粒(PM2.5):指粒徑在2.5微米(μm)以下之微粒子。

4.落塵:粒徑超過10微米(μm)之塵埃,因其重力逐漸落下,產生可視或 是不可視之塵體,而引起民眾厭惡之塵物。

5.金屬燻煙及其化合物:包括具備金屬螯合或其衍生化合物之細小微 粒。

6.黑煙:係指以碳粒為主要成分之暗灰色至暗黑色之深沉煙霧。

7.酸霧:係指含有硫酸、硝酸、磷酸、鹽酸等微滴之飄浮煙霧。

8.油煙:係指含有碳氫化合物之煙霧。

(三) 衍生性污染物

排放至空氣中的污染物質經光化學反應後生成之產物,又稱二次污染物,

有光化學霧(photochemical smog)與光化學性高氧化物。

1. 光化學霧:係指經過光化學反應所產生之微粒狀物質,這些微粒狀 物質飄浮於空氣之中,會造成視程障礙的煙霧。

2. 光化學性高氧化物:係指經過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質進行光解 (photolysis)過程,上述揮發性有機物受到可見光和紫外線分解,產生 之化學反應,產生之強氧化性物質,例如臭氧、過氧硝酸乙醯酯(PAN) 等。

(四) 毒性污染物

1. 所謂毒性污染物,係對人體或環境具有負面影響之空氣污染物質,

會造成身體組織嚴重受損,甚至造成死亡。在交通警察進行交整的 過程中,自當地環境產生有害的物質,例如大氣中的氟化物、硫化 氫(H2S)、含重金屬之氣體、氣機車排放的酸氣,這些酸氣包含了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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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硝酸、磷酸、鹽酸等薄霧微粒,以及在製造和焚燒聚氯乙烯 (PVC) 產生之氯乙烯單體(VCM)等污染物質。

二、 空氣污染之來源

空氣污染來源可分為移動性污染源,以及固定式污染源等二種。所謂的移動式污 染源,指的是民眾在騎乘汽機車等交通工具之時,因為引擎燃燒不完全,產生之 空氣污染物質,這些產生有害廢氣的交通工具,稱為移動污染源(mobile source); 所謂之固定式污染,則指非移動式的空氣污染形式,例如工廠排放、營建粉塵、

露天燃燒稻草造成之空氣污染。環保署(2018)的空氣污染防制總檢討報告書中提 及,我國自民國 88 年至民國 107 年以來,全國汽車登記之數目,自 492 萬輛汽 車,成長至 749 萬輛汽車,其成長率為 52%,幾乎多增加了 50%以上的空氣污 染負擔。其中依據北部空氣品質區(以下簡稱為空品區)的登記紀錄,上述地區 汽車登記數增加最多,共增加 77 萬輛使用汽油的車輛,成長率高達 44%。依據 環保署(2015)所公布之全國各類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量比率可知,工 業污染與車輛污染、營建/道路揚塵在細懸浮微粒(PM2.5)污染的產生表徵,佔了 絕大多數之比例;硫氧化物(SOx)則以工業污染產生為大宗,在氮氧化物(NOx)污 染的方面,則以工業污染與車輛排放的產生比例最高。如果以交通警察進行執勤,

在道路進行交通整頓(以下簡稱為交整),將會呼吸到大量的氮氧化物(NOx),

其次是細懸浮微粒(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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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空氣污染物之分類(環保署,2018) 空氣污染物

污染源

細懸浮微粒(PM2.5) 硫氧化物(SOx) 氮氧化物(NOx) 公噸/年 比率 公噸/年 比率 公噸/年 比率 工業(含電力業) 16,865 23% 105,261 88% 176,100 41%

車輛 16,756 23% 343 0% 217,109 50%

非公路運輸 601 1% 8,559 7% 21,033 5%

商業 6,440 9% 3,651 3% 3,684 1%

營建/道路揚塵 27,662 37% 0 0% 0 0%

露天燃燒 4,601 6% 574 0% 6,577 2%

其他 930 1% 1,332 1% 9,657 2%

總排放量 73,855 100% 119,720 100% 434,160 100%

三、 小結

此章節可知空氣污染之來源,可區分為移動式污染源及固定式污染原,樣態 可分作室內污染及室外污染;室外污染源移動式最常見為汽、機車,這也是警員 經常接受的污染來源。固定式污染源最常見為工廠之排放,這是員警較少接觸到 的來源,上述空氣污染知識有助於問卷之發展。

第二節 空氣污染對人類與環境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