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企業與保險業的風險評估及損害防阻
2.4 產物保險產業概況及其作業流程
2.4.2 產物保險作業流程
產物保險公司於承接企業之保險時,依企業規模、業務來源、保險 內容等之差異,有不同的作業流程予以承保。略概述於下:
一般產物保險公司所承接之火險,可分為住宅火險及商業火險兩大 類。住宅火險較為單純,保險金額通常不會很大,大多是以銀行貸款部分 投保,保費雖少但其數量較多,故總保費收入也頗為可觀。產物保險公司 於承接時,一般由業務員或銀行相關人員直接填寫資料(要保書) ,便予以 承保,甚少有再派工程師至現場查勘之情況,且以往住宅火險有長期保單,
因政策將地震險強制納入住宅火險內,為配合實施,故自 91 年起已不再販 售長期之住宅火險。
另外即為商業火險,其可分為新件及續保件。新件為該公司往年未予 承保之客戶,續保件為去年屬該公司承保之客戶(火險保單一般保期為一 年) 。但無論為新件或續保件其作業流程大致相同,差別只在於是否需要 重新對標的物進行風險評估(即所謂查勘作業) 。而續保件,產物保險公司 雖已有其以往之查勘報告,但若其相關條件變動過大(例如製程、廠房大
小、使用性質及保險金額等的變動) ,則仍需重新查勘,依其風險等級重 定保險費費率。
其作業流程可分以下幾種:
一、一般直接業務:
即業務來源為一般企業主,找產物保險公司業務員投保,或產物保險 公司業務員,經由拜訪客戶爭取承保。當客戶同意該業務員報價時,若有 需要(視其保額大小、製程危險性、使用性質、行業別及新舊件) ,則業務 員與客戶約定時間,至現場進行查勘作業。而業主提供保險公司所需之資 料,且查勘人員完成查勘報告時,將所有資料轉送核保人員審核。核保人 員則由所提供之資料,依核保作業守則,訂定保險費費率,及保險公司承 接比例、自留比例。因此客戶提供資料之詳盡與否,及查勘人員之查勘報 告是否詳實記載應有之資訊,都將影響保險費之費率,而核保人員核算保 險費後,交由業務員向客戶報價,若價格客戶可以接受,則此保險契約即 可成立,業務員即可出單承保,至此與客戶間之作業流程即算完成。但於 保險公司內仍有其他作業。
如保險金額不大且風險不高時,保險公司可依自身承保能量,決定自 留比例多寡(甚至全部自留) ,其餘部份可納入再保合約。再保合約為保險 公司以年度為週期,與國外在保險公司所簽訂之再保險契約。依契約內容 條件,可決定該保險公司年度內可承保之保險能量。另外除了再保合約外,
可尋求國內其他產物保險公司(同業) ,共同承保(即為共保合約)。因此於 產險市場,同業間有時是競爭、有時亦為合作的關係。而共保合約的訂定,
則一般以所佔比例最高之保險公司為主出單公司,而各產物保險公司之間 所承接的比例,亦為各公司間協調而來。
若保險金額較大時,扣除保險公司自留部分(仍有部份個案,保險公 司選擇完全不自留),仍無法全部納入再保合約內,或有其他作業考量不放 入合約內時,則需透過保險公司內之再保人員,向國外再保險公司尋求承 接比例與承接條件。此時再保人員,需提供國外再保險公司所需的資料與 資訊,以方便其評估標的物的風險。若所提供之資料愈詳細,及更多具有 參考價值之資訊,則其承接意願及比例將愈高,且承接之保費與條件也將 更有彈性。因此對較大型業務,為方便再保臨分,保險公司均會要求查勘 人員,除了撰寫中文查勘報告外,另外需完成英文之查勘報告。(以上所述
之共保公司及再保公司,不僅只限一家,有時達五家以上。尤其以再保險 公司而言,若標的物風險較高、損失紀錄較差、保險費費率因客戶殺價或 同業間惡性競爭而過低時,再保險公司因無承接意願,或僅願意承接極低 的比例,而造成臨分困難時,有可能同一個標的物,卻有數十個以上的再 保險公司,而每家再保險公司承接比例均不高的情形)。
二、間接業務:
即業務來源非經由客戶直接投保或業務員爭取而來,而是經由同業間 共保,或由所謂之保險經紀人而來。先行說明同業間共保的情形。若 Leader 公司尋求其他保險公司共保意願時,該共保公司可依 Leader 公司所提供之 資料,評估是否需重新查勘(若 Leader 公司不願提供查勘報告,或該共保 公司不認同 Leader 公司所提供之查勘報告時),或可直接依 Leader 公司所 提供之保險費率,逕予承接共保之比例。當協商完成,及公司內部亦完成 評估(或查勘)作業後,即完成共保的程序。其他各公司內之作業程序,與 一般直接業務相似,不再贅述。
另一業務來源即為保險經紀人,即企業本身並不直接與保險公司接 洽,而是另外透過一個中間者,委託其全權處理該企業有關保險的業務,
而該中間者即稱為保險經紀人。且該保險經紀人須獲得企業之授權,及相 關契約的簽訂,方得代表該企業與產物保險公司洽談相關保險事宜。以目 前產險市場而言,一般會透過保險經紀人的企業,均屬中大型以上或集團 式的企業,透過保險經紀人居中之協調,及運用各產物保險公司資源、及 其對產險市場的了解,將有可能替企業買到條件更好、對企業更多的資源 的保單。其作業流程約略概述如下:
首先,由保險經紀人向企業爭取委託契約,或企業遴選其認為最適當 之保險經紀人公司,與其簽訂委託契約。此時即由該保險經紀人公司之相 關人員,向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購買保單之訊息(不僅為一家保險公司)。
通常一個保險經紀人公司均有其合作之保險公司,依其以往合作之慣例與 默契,無論為新件或續保件客戶,依其客觀條件需要,安排有意願承保之 保險公司,至企業標的物進行聯合查勘作業。大部分之保險經紀人公司,
本身並無設置查勘人員,其角色僅為幫企業規劃適合及完整保障之保單,
以及為企業及保險公司之間擔任聯絡、協調的工作。因此當聯絡好各保險 公司之相對窗口(業務員) ,說明相關保單內容及條件,及安排各保險公司
查勘人員進行聯合查勘之工作後,基本上,保險經紀人公司只需等候各保 險公司回覆其願意承接之比例(有時候該承接比例為各保險公司依往例協 調而來,也有可能由保險經紀人公司分配)。最後則由 Leader 公司完成出 單(其他保險公司為共保公司)之文件作業,此時即完成整個承保工作。而 其他各共保公司之作業(如再保等),與一般直接業務相似,不再贅述。而 國內亦有少數之保險經紀人公司,本身亦設有專業工程師,負責查勘與服 務企業的工作,但其所佔比例相當少。
另外國內產險市場中,另有因企業資產龐大,超過 30 億甚至百億以 上之產險業務,稱為鉅大保額業務(如台積電、聯電、華航等)。其產險保 單之購買,均為特別規劃之業務,因其保額龐大,相對其保險費亦相當可 觀,故其保險費費率並非以保險司所規定之規章費率為標準,而是由主承 保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規劃該企業之所有保險內容與條件,甚至直接與 國外再保險公司洽談相關保險內容與條件。此時保險經紀人的角色,即為 如何幫業者達到國外再保險公司的要求(如硬體方面之防護及安全管理之 加強等),而取得最好的保單條件與保險費率。
產物保險作業流程:
(一)直接業務:
A 共保公司
D 共保公司 C 共保公司 B 共保公司 D 再保公司 C 再保公司 B 再保公司 A 再保公司
查勘人員
核保人員
業務員
被保險人
保險公司 (Leader)
國內共保公司 再保險公司 業務員
被保險人(業主)
圖 2.8 產險直接業務作業流程圖
(二)間接業務:
主 Leader 保險公司出單 被保險人(業主) 保險經紀人
業務員 業務員
業務員 業務員
核保人員 核保人員
核保人員 核保人員
查勘人員 查勘人員
查勘人員 查勘人員
業務員 業務員
業務員 業務員
D 保險公司 C 保險公司
B 保險公司 A 保險公司
保險經紀人 委託契約 被保險人(業主)
圖 2.9 產險間接業務作業流程圖 再保之情形:
1.保險經紀人已安排好再保公司 2.由各保險公司自行安排再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