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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日治時期竹器的生產活動

第二節 產銷風氣

以竹器的生產及銷售型態,來初步建構臺灣竹製產業演變,竹器此時也開 始有了貿易數據的紀錄。以總督府整體工商統計、地方產業調查,以及當時的 展覽活動、報紙期刊報導,以了解日治時期竹製品的產業模式。

一、 各地特色

依據明治 43 年(1910)《臺灣總督府第十四統計書》調查 103,產地的形成,

以竹子生產地及交易集散地為主,臺灣自北至南皆有生產。竹山地區以桂竹作 為竹編材料,其紋理細緻、堅韌、富彈性、表皮硬及抗彎度強。關廟地區則以 長枝竹作竹編,竹子特色為竹節長、質地柔軟、容易劈成竹面,宜編織用。生 產流程,以竹的產地向外擴展,由竹農砍伐竹材後,透過陸運 104 及水運方式,

進行運輸。日本政府明文規定放排前需先提報,否則罰鍰。由 明治 43 年

(1910)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篡規定,「欲於廳下清水溪濁水溪上游以至下游凱 旋川及宜蘭川流域流放木材竹材,務須稟請廳長允獲,若有不請允許而擅為之 者,處以科料。」105 竹商取得竹材後,銷售給竹製品加工者,進行生產製造。

102吳俞萱,〈與時流轉的信二竹店〉,《美印臺南雙月刊》(臺南:臺南市文化局,2014 年 3 月)

位於臺南臨安路上三代傳的信二竹店,第一代師傅王傳豹就在十六歲時遠父日本習藝,而後回 到府城開店。

103 《臺灣總督府第十四統計書》,明治 45 年 (1912),臺灣總督官房統計課, 頁 0396 - 0396

104 明治 32 年(1899 年)臺灣縱貫鐵路由南北兩端同時開工,於明治 41 年(1908) 宣告竣工。

資料來源:竹中信子,2007,《日本女人在台灣,日治台灣生活史 明治篇 1895-1911》,時報文 化

105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宜蘭廳廳令第九號清水溪濁水溪上流ヨリ木竹材ノ管流又ハ筏流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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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此不對等交易,釀成 1912 年林圯埔事件。110 1920 年行政區劃調整,以附 近竹林密布而改稱竹山,該時期以經濟作物蔗糖、樟腦、茶、香蕉運銷至國際 市場。因地處臺灣中部,山高不濱海,早期出入交通多以人力肩挑運輸,物資 輸入的成本相對提高,自然發展就地取材,生產日用必需品。竹子資源盛產,

1936年-1938 年,臺灣總督府在鹿谷成立竹細工指導所,1936-1938 年竹山竹細 工指導所成立,1938年-1945 年竹山郡竹材工藝傳習所,由年輕學員入所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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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作為街名,以竹椅命名為街,可見鹿港已成為當時竹器重要生產地之一117。 後因泥沙淤積而港口,日治時期興建鐵路,未經過鹿港,因交通運輸問題而逐 漸勢微。

小結,日治時期各地的竹器生產,已有小型產業雛形,在竹材供應、竹器 生產、竹器銷售自成循環,各地依竹材資源及產業需求,發展出當地竹器產品 特色。發展情形受政府政策、交通運輸影響。

二、生產情形

竹器的材料,據黃塗山受訪回憶傳習所時期,臺灣材料很多,用不完,不 需要從日本來118 。日治初期日本政府在臺設立竹器改良工廠,1910 年據統計

119,臺灣竹器工業製造戶數總計 1853 戶,以臺南 545 戶為最多,占近三成。

製造者共計 3,094 人,總製造額 1,052,226 圓,其中以臺北生產價值最高,但此 時仍屬規模較小的生產模式,一戶約 1-2 位製造者。

圖 8 工藝狀況報導

彙》第 57 輯(2012)

117 大正 12 年(1912)竹器業的重心移往米市街,當時從業人員達 700 人左右,竹器匠師約有 70 名左右(戴瑞坤,2000)。昭和 12 年(1937)鹿港有一匠師應日人之邀,率領約 30 位師傅 赴日從事傳統竹藝的製作(王良行,2000)。

118黃世輝主編,1999,民族藝師黃塗山竹藝生命史,財團法人社寮文教基金會

119 比較當時民生消費,一級教師年薪1600圓,入院費每日1圓,學生鞋一雙2圓。資料來源:

《臺灣日日新報》明治43年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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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臺灣》第一卷第四期篾店 127,圖 8 所示,有商店設立,可以看出店內外 擺放各種尺寸以及不同編織技法的竹器,以開店形式供貨,由客人自行到店內 採購。臺灣竹編技術自此時從生活實用轉裝飾性用品,使用工具從柴刀轉變成 劈篾刀、定寬刀128

圖 9 篾店

資料來源:《民俗臺灣》第一卷第四期,政大圖書館數位典藏資料庫

外銷情形,此時期臺灣始有郊商設立129,負責外銷運銷島內、日本及中國 華南地區。依據葉淑貞整理日治時期 1896 年至 1940 年的進出口市場結構 130, 臺灣 7-8 成出口至日本,出口品項為米 3 成、砂糖 5 成。竹器以舊式籠器居多,

以農具、家用為主,包括木瓜籠、紙屑籠、玩具籠、手提籠、木炭籠、飯取籠 等,木瓜籠居冠。131 其中,竹扇骨、竹簾則輸往日本京都、大阪等地。

以 1940 年為例132,總製造場數 984 家,職工總數 1,512人,總產值為

127篾的意思是將竹子剖成細薄片,用以編織成各種生活器具。

128 林秀鳳,《傳統藝術雜誌》第64 期 (2007 年 7-8 月),頁78-83

129 臺灣的商業活動,由郊商所控制運銷,負責島內各地產品的大宗買賣,並且將島內各地採 購到農產品運銷到大陸沿海地帶銷售。資料來源: 林玉茹,〈商業網絡與委託貿易制度的形成, 十九世紀末鹿港泉郊商人與中國內地的帆船貿易〉,《新史學》第18卷第2期 (2007),頁31文中 指出至十九世紀中末葉,部分鹿港郊商已掌控運輸工具,成為經營兩地貿易的航運企業主,在 此之前多數文獻指出大陸資本為主的郊商壟斷兩岸貿易。

130 葉淑貞,〈日治時代臺灣經濟的發展〉,《臺灣銀行季刊》第 60 卷第 4 期(1936)。總督府財 政局,1938-1941

131 李嘉津 ,《關廟地區竹籐業加工發展之研究》, 臺南:國立臺南大學臺灣文化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6),頁 73

1321941 年後,因二次大戰,產量遞減外,統計品項也開始進行合併,竹與籐,故選擇以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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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日治時期,竹器供給臺灣島內的內銷市場,呈自給自足狀態,且因 各地產出的竹特質不同,發展出有各地區有著不同的竹製產品。外銷部分,日 治初期在日本政府規劃的展覽會中,竹器成為一項宣傳臺灣的產品,於博覽會 中推廣,以達外銷市場拓展的目的。

四、推廣傳承

日本政府有鑑於臺灣竹材豐富及臺灣竹器的藝術價值137,基於經濟考量,

分別於竹山及關廟兩地發展區域性產業。設立傳習所,進行竹工招生,竹山郡 竹材工藝傳習所 ( 1938 - 1945 ),三年為一期,一班 20-30人,以收國小畢業生 為主。從日本聘請老師池田先生、士肥谷先生來臺教授,每班收 20-30 人,一 年級學習剖竹、劈竹,二、三年級則進行編製花器,作品多為藝術性的竹編作 品,多銷售日本。對於學員的資格及學習安排,不同於工廠須於畢業後服務兩 年,傳習所畢業學生發展有從事教育、也有自行生產外銷、或再研發加工技術 等。同時,為了讓臺灣竹器技術、供應日本竹器的改良,從臺灣招聘竹工師傅 赴京都從事新設計的竹器製作,藉以吸收臺灣的優良技法。此階段研習代表人 物有吳聖宗、黃塗山、黃如窗、張真經。

小結,此時期臺灣竹器從師徒傳習方式,因傳習所的設立,轉變成集體教 學的方式,使推廣更為普遍,同時也為臺灣帶來了工藝的技術及產業化的基礎。

此階段奠定臺灣工藝產業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