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台灣男性政治人物的身體類型—傳統大男人與身體

第二節 「男子漢」與「查某人」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6

雙重「監護」著「男子漢」的一言一行。例如,當男性試圖「哭泣」時,即可能 同時觸犯「要勇敢」與「避免女性化」的「常規」;此時不僅關乎男性政治人物

「是不是男人」的抉擇,更足以引發「是否適合從政」的危機。因此,積極與消 極面向兼顧的男子漢作風,不僅具有雙重性、更具有加乘的約束效果。

第二節 「男子漢」與「查某人」

父權社會中的身體權力關係,幾乎可以「男尊女卑」一語道盡;亦即,男性 權威建立在「次等化」女性的基礎上。而男性的優越地位即建立在對女性身體的 排除與接受。然而女性在現今社會已越來越具有自主性,男性也不再是權力分配 的唯一操作者;部分女性的身分地位甚至超越男性。面對霸權結構的不斷崩解,

傳統男性更顯得焦慮、與無法適應。而政治領域中主導權力的男子漢,由於身處 權力位階頂端,仍嘗試透過女性身體的控制來彰顯男性的存在價值:

立委魏鏞被認為涉及立院女廁偷窺一事,今天成了新聞焦點。……與其解釋成男性承受壓力太大,實不如 說是男性自大傲慢的某種潛意識易於流露罷了!(19950715 聯合-h-038)

事實上,除了對女性身體的實質控制,男性更常透過象徵性語彙的歧視來確 認男性霸權。猶如職場中常見的性騷擾,男性面對女性進入公領域、又無法直接 支配女性身體時,便轉而從言語、態度或動作來排除女性(例如挑逗、羞辱、攻 擊性等),進而宣示公領域的男性「主體」位置。政治場域向來更由男性所壟斷,

因此當女性「客體」不斷湧入男性獨霸的「競技場」時,傳統男子漢在歧視言語 上的「涉入」,更是屢見不鮮:

李嘉進(我不想加任何稱呼)問鄭女士韓國大學生的起薪多少,鄭女士答不出來,因此換來李嘉進包括「她

×的噁心」、「一問三不知」、「可恥」「可惡加三級」、「妳給我閉嘴」等等辱罵。 (20071127 蘋果-d-17)

眾多對女性身體的歧視性論述中,某位女性政治人物甚至遭到多位男性政治 人物的連續辱罵(見表 4)。端詳該類言語內容可發現,當中唯一且特別的元素,

即為「性別」;除了性別,沒有對該名女性做出更有公共意涵的指控。此外從這 些男性的發語情境亦可觀察到,他們將公共領域上的挫敗,發洩在女性最難以公 開反擊的「性」議題上。這些自詡為「男子漢」的政治人物,總是濫用私領域的 道德詆毀,來平衡公領域裡的能力敗退。

20100811 蘋果 -e-005

20100811 中時 -e-002

20091118 聯合 -e-052

20091118 聯合 -e-05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8

「傳統型」的男性政治人物慣以歧視女性身體來建構自我身體認同。然而,

仍有一種「男子漢」的論述是以尊重、保護女性自居。在「男子漢」的認知中,

男人既然是權力的擁有者與承擔者,就應善用權力來愛護女性,不讓女性受到傷 害:

閩南話說:疼某大丈夫,打某豬狗牛。真正男子漢要疼惜女性、保護女性。羅福助不能以為自己是男性,

先天上佔有體力的優勢,就在立法院內欺負女委員,這已經成為國際笑話,有損國家形象。 (20010330 中 時-f-035)

「查甫若賢,查某免出頭」,46男子漢其實是在權力不對等前提下,用「疼某 大丈夫」來維護男性氣概。女性得先被擺放至客體權力位置,才能獲得「寵愛」。 分解這些充滿矛盾的文字論述可發現,女性要獲得尊重,必然得通過男性權力的 篩選與指派;然而男性再多「疼惜、疼某」,女性卻未獲得自由與自主。女性所 獲得的關愛,彷彿牢籠裡的自由,雖可展翅卻不能飛翔;既曰「疼惜」,卻又是 男性再一次控制女性身體的歧視認知。猶如 Bourdieu 所言,男人是競奪「象徵資 本」的主體,女人則是被交換的「象徵客體」(黃淑玲,2007:275);男性搶奪權 力資源,女性則是被搶奪的對象。那麼,一旦女性嘗試「越界」,試圖獲取權力 主體位置,社會又將如何看待「脫離男性懷抱」的女性?

在「議瑩巴掌」的新聞系列報導中(見表 6),女方當事人因無法忍受男方當 事人以「潑婦罵街」連續譏罵,賞男方當事人耳光,因此新聞焦點集中在「強悍」

女性與「暴力」的論述。在新聞標題的命名上—「摑掌風波」、「議瑩巴掌」,主 詞皆為女方當事人,顯示事件風波的過錯者為女性,而且採用非理性的暴力手段。

固然施行暴力應受懲罰,但這「暴力不正當」的論述身後,卻巧妙地後設了男性 霸權偏見:武力使用原本屬男性專有,但卻被位居權力位置劣勢的女方所奪取,

「天理不容」;亦即女性原屬男性保護的客體,應溫柔、退縮與男性身後,如今 卻「越界」侵犯男性權力!仔細解析男方當事人的論述就可發現,男性霸權者對 女性「以彼之身、還彼之道」的訝異與無法接受:

李對著電視攝影機說「我李慶華怎麼可能向潑婦道歉哩!我如果道歉,天理不容嘛!」 (20090423 自由 -p-001)

在男方當事人—或許也在傳統男子漢—的設想中,女人是「弱女子」,「怎麼 可以」採取「打人」這種男性舉動;47而女性對男性「比中指」更是不可想像的,

48因為「溫柔」而符合「教養」的女性不會像男性去展演這種充滿性意涵和性辱

46 20080519 中時-e-043:「台語俗諺:『查甫若賢,查某免出頭』,雖然充滿傳統沙文主義,卻也反映現實。

生活周遭,不乏男人不爭氣,敗光家產,逼得女人出來收拾爛攤子的例子。」

47 20090424 自由-p-002:「邱議瑩聲稱自己是『弱女子』,但弱女子會打人嗎?」

48 20090424 蘋果-p-008:「至於說有沒有教養,對男委員比中指,大家也看到照片,這些事情就我來講,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1

「依舊兇悍」卻「得知坐牢判決而困擾、無力」的模樣,卻也適當暗喻了女性深 陷(同時也是「身陷」)於「男根理型中心」—而圖中女方恰好位於畫面中心—的 情境,無法掙逃。

圖 7 身處「男根理型中心」的女性身體 (資料來源:20100716 TVBS-p-012)

關於「男尊女卑」最典型的性別權力不對等模式,當屬「公/私領域區分」

下的社會性別分工。在社會既定的性別想像中,夫妻應是「男主外、女主內」, 既分工亦合作,不僅權力平等,也穩定社會秩序。49「先天上」男性較為雄壯、

理智,於是男性投身公領域;女性則因「天生」細膩、溫柔,適合持家。而政治 場域充斥著男性,就是男、女雙方分工後的「選擇」結果。實際上,政治人物與 新聞論述也普遍接受性別分工的認知:

七一五學者范雲直言,謝最近常用的順口溜「查甫找嘸工,查某仔找嘸尪,囝仔送去黑龍江」,帶有性別、

種族歧視。對范雲的質疑,謝長廷回應表示,「這句順口溜有沒有歧視,是可以討論的!」…… (20080311 中時-e-123)

面對外來市場的開放競爭,在男性政治人物的詮釋下,「查甫找嘸工,查某仔 找嘸尪」,該煩惱公領域減少工作機會的是男性,女性則該擔心私領域內找不到 男性依託;類似地,在公共場合中的角色扮演,男性當然討論政治,女性則成為 權力分配場域中的最佳配角,負責話家常;運用至選舉行銷上,則由「默默付出 的」妻子推薦「在外頭認真打拼」的男性候選人。「成功男人背後的女性」這句 典型引述,更精準地標示出兩性在歷史上、地理上的權力關係與位置。

然而,在這號稱公平分配的分工關係中,其實嚴格限制了參與選擇的對象—

以犧牲女性的選擇權力為前提,由男性來主持權力配給。50 於是,當男性決定公

49 20080521 TVBS-e-008:「馬英九負責男人間的話題,而夫人周美青,一樣可以用流利的英文,陪官夫人 們閒話家常,成功扮演好自己第一夫人的角色。……男人家忙著聊政治,周美青則是和官夫人們話家常。」

50 19990307 中時-e-119:「陳文茜則批判,民進黨也好不到哪裡去。她指出,民進黨雖贊成女性從政,但 一旦女人要和男人分享權力時,這些握有權力的男人便有所疑慮。」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2

領域的運作時,女性一旦加入,將面臨雙重困境:因為非男性所以無法勝任政治、

同時又因為不夠女性化而容易受到男性的非難;在「男子漢」的心目中,女性始 終是受到保護的客體,不應「在外頭拋頭露面」。此外,女性即使進入公領域,

仍被預設最終要回歸家庭,結婚生子。正所謂「男有分、女有歸」,男性被期盼 爭取公領域的成就,女性能力最理想的發揮仍是家務勞動下的相夫教子。即使女 性地位高如總統夫人,社會仍期待女性應退出公領域,從旁扶持丈夫,而女性本 身的意願卻被論述所忽略;51同樣條件下若男、女位置顛倒,恐怕男性不用辭去 工作,而「女性成就高,男性是否備感壓力」的懷疑敘事也將源源不絕而來。「男 分女歸」的大同世界想像,其實背後始終有一被忽略的權力秩序所在。52